海运提单的三个法律功能
海运提单的作用
海运提单的作用
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文件,是货物海运的凭证和重要标志。
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证明货权: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常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支付,而海运提单是信用证的重要条件之一。
卖方将货物装船后,交运公司开具的提货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填写为买方的名字,即表明货物权属已转移给买方。
买方凭借该提单来领取货物,确保其货权的合法性。
2. 起运通知:海运提单在货物装船后,通常由运输公司或船东或其代理人发给买卖双方,并作为货物装运的通知。
提单中包含了重要的船舶和运输信息,如船名、航次、装船港口、目的港口等,买方通过提单可以清楚了解货物的运输情况,为安排清关、提货等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3. 交付货物:海运提单是货物的交付凭证。
通常情况下,买方在收到提单之前无法领取货物,提单上的收货人必须与买方的名字一致,才能够合法地领取货物。
提单上标明了货物的数量、品名、包装方式等详细信息,确保买方能准确确认货物的品质和数量。
4. 用于结算支付:海运提单在支付货款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买方凭借提单在目的港口办理清关手续并领取货物时,通常需要支付货款。
提单是买卖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之一,买方通过提单支付货款给卖方,作为货物交付的最后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海运提单是重要的贸易凭证,具有货权转移和交割功能,因此在贸易过程中,需要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被盗用。
另外,对于进口或出口货物,买卖双方必须要对提单上的货物信息等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以避免后续的交付和支付问题。
提单有三个主要的作用评析
提单有三个主要的作用评析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07-06 13:57 共73人浏览[大] [中] [小] 提单有三个主要的作用,即作为物权凭证,充当运输合约和收据,我按顺序讲。
一、物权凭证提单作为物权凭证是聪明的商人创造的游戏规则之一,简言之,就是:提单可以背书转让。
在通讯不发达的两三百年前,背书起到了指示的作用,确保交货准确。
另外,持单人若提不到货,可以提单为据,起诉承运人。
提单是物权凭证这一习惯法,早在两百多年前就被判例法认可。
现代,各种运输方式的速度大大提高,短途运输增多,而提单的作成、出具、结汇等手续要求更加严格,常常使它到达提货人的时间晚于货物到港时间,增加仓储费或影响货权的进一步流转。
因此,提单面临新的挑战。
近年来,在某些场合下,出现了传统提单的替代品。
常见的一种是电子提单。
在运用电子提单的国际贸易里,所有的环节,包括结汇和通知等,都通过电子中心(BOLEIO)进行,有些“物权公示”的味道,既能加速货权流转,又能保证船方准确交货。
但是它的运行成本很高,适用范围不大;也许要等两三百年,才是它一领风骚的时候。
另一种是海运单。
短航次没有中途转卖货权的风险,无需提单这种物权凭证,出具海运单就足够了。
英国法认为它实质上是不可转让的记名提单,因为流通受限,所以不被看作物权凭证。
在美国提单法上,各种记名提单由于载明“不可转让”,也不被看作是物权凭证。
海运单在单证运输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但是在很多领域,提单是有用武之地的,甚至在某些领域,提单是必要的,如以提单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货权海上转卖;一些需求变化大的商品,如原油、常常由最后持单人来确定卸港。
提单的物权凭证身份主要体现在提单转让、抵押和提货上。
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单背书转让。
提单背书转让的做法早于本票和支票。
多次背书的提单必须是连续的,否则,船方有拒绝交货的抗辨权;空白背书更易流通,但风险更大,因为船方有见单交货的权利或义务。
有人认为,提单流通与证券和钞票的流通相似,但“流通”的说法不宜用于提单,“转让”更准确。
海运提单的工作范围
海运提单的工作范围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单证之一,其工作范围广泛且重要。
以下是海运提单的主要工作范围:
货物收据:海运提单的首要作用是作为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
当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承运人会出具海运提单,证明其已按照提单上的描述接收了货物。
提单上的内容,如货物的数量、品质、包装等,应与实际交货情况相符。
运输合同证明:海运提单也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上载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货物的运输路线、运费支付方式、交货方式等。
提单的签发意味着承运人承诺按照提单上的条款将货物安全、及时地运送到目的地。
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海运提单还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谁控制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这批货物的所有权。
提单的转让可以代表货物的转让,提单的持有人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这种特性使得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如信用证、押汇等。
货物交付的依据:在目的港,承运人必须凭提单交付货物。
只有当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出示提单并要求提货时,承运人才有义务交付货物。
这保证了货物的交付过程具有法律依据和安全性。
总之,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证明,还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和货物交付的依据。
这些功能使得海运提单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单证之一。
海运提单习题答案
海运提单习题答案海运提单习题答案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货物运输凭证,它是承运人对货物收取并运输的证明。
对于海运提单习题,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知识和技巧,才能正确地解答问题。
下面我将从不同的角度,为大家解答一些常见的海运提单习题。
一、提单的种类和功能海运提单分为两种主要的种类: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
正本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货主的,货主凭借它可以提取货物。
副本提单则是由承运人签发给其他相关方,如货代、托运人等。
海运提单的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证明货物的收取、证明货物的运输和证明货物的交付。
在买卖合同中,提单是货权转移的重要凭证,一旦货主收到正本提单,就可以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海运提单的格式和要素海运提单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要素:提单编号、承运人名称和地址、货物的装运港和目的港、货物的描述和数量、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提单签发日期等。
这些要素对于解答提单习题非常重要,我们需要根据这些要素来分析和判断。
三、提单的转让和背书海运提单可以通过转让来实现货权的转移。
一般情况下,提单上会有一个空白的背书栏,货主可以在上面签字并将提单转让给其他人。
这样,新的持有人就可以凭借提单来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在提单习题中,我们需要注意转让的方式和条件。
有时候,提单上可能会有一些限制或约定,如“to order”或“non-negotiable”。
这些限制会影响提单的转让和货权的转移,我们需要仔细阅读题目中的信息,才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四、提单的丢失和更正在实际操作中,海运提单有可能会丢失或出现错误。
如果提单丢失,货主可以向承运人申请办理更正提单或补发提单。
更正提单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货物清单、装箱单等。
而补发提单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在提单习题中,如果遇到提单丢失或出现错误的情况,我们需要根据题目的要求,判断应该采取何种措施。
有时候,题目中可能会涉及到提单的保险和索赔问题,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给出正确的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提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提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是中国海商领域的法律基础,提单作为
海商法中的重要概念,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提单是指在海上运输
货物时,船东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一种凭证,用于证明货物的收据、
运输合同和货物所有权的转让。
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扮演着非常
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也是货物交接、运输和
投保的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提单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
法律意义和功能:
1.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提单是证明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凭证,一
般来说,持有提单的人即为货物的合法所有人。
提单上的背书和转
让记录了货物所有权的变更,具有法律效力。
2.货物的收据,提单是货物交接的凭证,收货人持有提单即可
取得货物,因此提单也是货物的收据。
3.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是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
货物的数量、品质、目的地等信息,是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的凭证。
在实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的使用和转让经常涉及到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货物交接、运输合同的履行等重要环节,因此提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
在使用提单时,各方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执行,以确保海上货物运输的合法、安全和顺利进行。
正确认识海运提单的功能
正确认识海运提单的功能正确认识海运提单的功能海运提单,是指一种海运货物的运输单据,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之一。
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工具,它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和安全保障,为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海运提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那时候还没有船舶载具,所有货物都是通过拖车、马车或火车进行运输,海运提单是独立于船舶运输的第三方承运人出具的货运单据。
而随着船舶运输的发展,海运提单逐渐成为了海上货物的托运单据。
海运提单的功能不仅仅是作为托运单据,它还具有以下功能:1.证明货物的所有权和运输权海运提单本身就是货物所有权和运输权的证明。
在海运提单上,可以体现出货主或托运人对货物的所有权,同时还表明了货物的交付、承运和交付地点。
2.保障货物安全海运提单是保障货物安全的重要保障,它记录了货物的运输路线、运输状态、目的港等信息,可以为货主提供保障,确保货物安全无误的到达目的地。
3.助力贸易融资海运提单可以作为贸易融资的重要凭证,它可以作为贷款的担保物或者抵押品,可以有效降低贸易融资的成本和风险。
4.履行合同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重要凭证,是货物托运和交付的凭证,它可以记录合同的内容和双方之间的协议,确保合同的有序履行。
5.协调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责任海运提单可以协调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责任,帮助解决货损货差、运输延误等问题。
当货物或容器出现损坏或丢失等情况时,海运提单可以为托运人和承运人提供明确的证据,判定责任。
总的来说,正确认识海运提单的功能,不仅可以保护国际贸易中各方的利益,还可以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利。
同时,在进行海运提单操作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保护提单的安全、注意提单的送达、改证以及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问题。
只有在全面了解海运提单的功能和注意点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运用海运提单保护自己的利益。
提单的功能
提单的功能提单具有以下三项主要功能:(1)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
不仅对于已装船货物,承运人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
所以,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船舶或已确认接管。
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还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船的时间。
本来,签发提单时,只要能证明已收到货物和货物的状况即可,并不一定要求已将货物装船。
但是,将货物装船象征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于是装船时间也就意味着卖方的交货时间。
而按时交货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因此,用提单来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2)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
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相交换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
而且,除非在提单中指明,提单可以不经承运人的同意而转让给第三者,提单的转移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连续背书可以连续转让。
提单的合法受让人或提单持有人就是提单上所记载货物的合法持有人。
提单所代表的物权可以随提单的转移而转移,提单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着提单的转移而转移。
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坏或灭失,也因货物的风险已随提单的转移而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只能由买方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
(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提单上印就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且提单也是法律承认的处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依据,因而常被人们认为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
但是按照严格的法律概念,提单并不具备经济合同应具有的基本条件:它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约束承托双方的提单条款是承运人单方拟定的;它履行在前,而签发在后,早在签发提单之前,承运人就开始接受托运人托运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有关货物运输的各项工作。
海运提单的作用
海运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
它是承运人确认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后签发的一纸证明。
2、运输契约,或称运输契约的凭证。
海运提单上规定了承运方与货物关系方(即船方与货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项正式契约。
3、货物所有权凭证,即物权凭证。
海运提单实际上代表了货物,凭其可以占有、转让、流通和抵押,而海运提单的转让构成货物所有权的转让。
海运提单成了流通证券或半流通证券。
此外,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货主向船公司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提单还是索赔依据之一。
4、按海运提单上对于所运货物和包装状况是否有瑕疵批注,分为洁净提单(CleanB/L)和不洁净提单(UncleanorDirtyB/L)。
海运提单的内涵和作用
海运提单的内涵和作用海运提单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货物运输文件,具有内涵丰富及多种作用。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海运提单的内涵和作用。
一、海运提单的内涵1. 货物的收货和发运证明:海运提单是货物收货和发运的主要证明文件之一。
一般情况下,海运提单由承运人签发,确认了货物的收发和运输期间的责任,同时也证明了货物的数量、品质、装载、起点和终点等重要信息。
2. 货物的所有权证明:在海运提单上,托运人和收货人都可以标注对于货物的所有权,并通过签字来确认,该提单本身也是货物所有权的法律证明。
因此,在货物转移时,海运提单变成了货物交付的重要证据。
3. 货物交易和融资文件:海运提单也是货物交易和融资中不可或缺的文件。
在货物融资交易中,银行通常要求托运人在提单上附加一份信用证或保函,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障。
二、海运提单的作用1.证明货物拥有人的身份海运提单除了是货物运送时的收货凭证,还可以作为货物拥有人的身份证明。
拥有人可以在提单上签名,证明自己拥有货物所有权,而且只有拥有正式提单的人才能接受货物交付。
2.保证货物的安全海上运输对货物的安全和完整性是至关重要的。
当托运人在海运提单上附带了保险条款后,任何运输中的损失都可以在经过理赔程序之后得到赔偿。
如有损失,托运人只需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的文件,例如海运提单号码、货物清单等,保险公司将会在理赔程序结束后支付保险费用。
3.作为融资凭证贸易融资是将海运提单转换为有效物品的一个典型例子。
托运人可以根据海运提单开立信用证,以确定银行的信用和最终的结算金额的标准。
银行承诺,如果托运人遵守协议的条款,银行就会履行信用证中发行的保证金,并支付货款。
托运人提供提单作为抵押品项,以便借款付款等用途。
三、海运提单的保管由于海运提单是证明货物所有权和运输责任的盈利证书,因此它的安全保管和使用至关重要。
当海运提单在托运人不慎或失窃时,将会产生重大风险。
为了有效保障海运提单的安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通知货代先保管好提单,或者使用电子提单2.建立良好的文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提单信息对外的控制和审核3.定期审计提单的风险,对管理和保管提单的人员进行劝导和培训。
海运提单的用途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是一种重要的海上货物运输文件,其主要用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承载货物所有权:海运提单是证明货物所有权的重要文件。
它是货物的合法所有者或委
托人在装载货物后所获得的收据和凭证。
持有海运提单的人可以证明对货物的所有权,并在需要时提供该证明。
2.证明货物数量和品质:海运提单详细记录了装载的货物数量、描述和品质。
作为货物交
付的凭证,提单上的信息被视为双方之间关于货物交易的约定和依据。
收货人可以通过核对提单上的信息来确保收到的货物与合同中规定的一致。
3.资金支付和结算: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也常被用作支付和结算的工具。
根据信用证或
其他支付安排,货物的买方通常需要提供提单作为支付条件之一。
一旦提单交付给买方,卖方可以获得相应的款项。
4.运输指示和跟踪:海运提单还包含有关运输船只、起运港口、目的港口以及货物交付地
点等重要信息。
这些信息帮助承运人或物流公司管理货物的运输过程,并使货主能够跟踪货物的位置和运输状态。
5.海关报关和法律要求: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通常也用于海关报关和法律要求的履行。
根据国家的规定,提单可能需要提交给相关海关部门以完成进出口手续,同时也可以用作纠纷解决和法律争议的证据。
总之,海运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起到了重要的角色,不仅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还涉及货物数量、品质、支付结算、运输指示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它是确保货物顺利交付和安全运输的重要文件。
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
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
海运提单是指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船公司或代理人发给发货人的
一种证书,用于确认货物的收发、运输方式、数量、品质、收费、责
任等各方面的内容和约定。
海运提单具有以下含义和性质作用:
1. 货物所有权确认: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重要证明,在货物交付
之前,提单上的持有人可以认定为货物的合法所有者。
2. 运输合同证明: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确认了承运
人和发货人之间的运输协议的内容和约定。
3. 货物收发确认:海运提单是确认货物的收发的重要文件,货物装船后,发货人和收货人可以通过提单进行收发货的确认。
4. 运输方式说明:海运提单上详细记录了货物的运输方式、起运港、
目的港等信息,有助于掌握货物运输的具体情况。
5. 货物品质证明:提单上通常会注明货物的损坏、污染等质量问题,
有助于确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品质状况。
6. 费用结算凭据:海运提单上通常会注明相关的费用信息,包括运输
费用、保险费用等,作为货物运输费用结算的凭据。
7. 责任确认:海运提单中相关条款约定了船公司和货主的责任和义务,对于货物丢失、损坏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海运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重要的含义和性质作用,对于确认货
物所有权、运输条件、收发货确认、费用结算、责任确认等方面具有
重要意义。
海运提单与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提单(MARINE/OCEAN B/L),具有三种功能:⼀是承运⼈或其代理⼈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的⼀种货物收据,⼆是承托双⽅运输契约成⽴的凭证,三是收货⼈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
与海运提单相对应的是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和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电放提单是指不需要正本,只需要凭收货⼈背书的提单传真件和电放保函就可以提货了。
对于收货⼈只要得到船公司通知便可提货⽽⽆须提供正本提单
对于船公司只要得到客户指令便可放货,但需要客户出具保函
对于出⼝公司需要重视收货⼈信⽤规避交易风险,如果采⽤D/P和信⽤证结算,就⽆法得知客户是否已经向银⾏赎单,是否付款。
海运提单的作用
海运提单的作用
海运提单是一种重要的货物运输文件,用于确认海洋运输合同的履行和货物的收发情况。
它是出口货物的所有者与货运代理人之间的合同,同时也是收货人的货权凭证。
海运提单具有以下作用:
1. 证明货物的所有权:海运提单上载明了货物的所有权归属,即出口货物的所有人。
持有海运提单的人即可证明对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可以作为法律依据进行货权转移或索赔申请。
2. 证明合同的履行:海运提单记录了货物装船的日期、起运港口、目的港口等信息,确认货物已正式装运。
出口商或货主可凭借海运提单向进口商或收货人证明合同履行的情况,以便完成货款结算。
3. 提供货物追踪和保险索赔依据:海运提单上载明了货物的详细描述和数量,可以用于货物追踪和监管。
同时,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或损坏,持有海运提单的人可以凭借提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4. 地方性法律依据: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海洋运输法律的规定可能不同,海运提单作为一种国际货运文件,也具有地方性法律依据的作用。
它可用于证明货物的来源、运输方式以及遵守相关法规和条例。
综上所述,海运提单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货物所有权、合同履行、货物追踪和索赔等方面的依据。
提单的法律作用
提单的法律作用
提单作为外贸货物的标志文件,具有很重的法律意义,提单实际上是一份合同,是国
际贸易中重要的文书,主要记录货物的名称、数量、价格及术语等交易信息,由运输人发出,对受让人具有极大的法律效力。
从最基本的功能上讲,提单是货物的凭证,从它可以查明收发货人的身份、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等信息,并印有出货人、收货人、船名等相关信息,被用来在发货人和收
货人之间分辨货物是否正确无误。
提单可以作为银行要求的“汇款用单据”,便于发货人
要求和收取货款。
此外,提单在法律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提单或其复印件是海运业务中交易的重
要材料,属于合同性文书,被用作承担水上责任的证明和提起索赔的重要凭据。
简单地说,买卖双方依据提单中的货物信息,同意约定货物在海运途中担负特定责任。
在国际海上运
输中,提单也是货物在全球海上贸易中流转的证明,具有世界性的效力。
此外,发出提单的发货人有责任向收货人出具《有货提单》,而收货人有义务付给发
货人货款,所以提单可以作为支付货款的凭证,买卖双方会根据提单上的数量、品种、价
钱以及银行的汇款要求进行支付行为。
总而言之,提单不仅具有货物的凭证功能,而且也具有严格的法律意义,为买卖双方
在海运贸易中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份恰当的提单,在解决海运纠纷时,也
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有力凭证及证明。
国际经济法——海运提单的三个职能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班课程作业题目:海运提单的三个法律职能姓名:凌云学号:100800318专业:民商经济法科目:国际经济法任课老师:许浩明一、海运提单的概念海运提单,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
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3年7月1日施行)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二、海运提单的法律职能提单具有三个法律职能: 1、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装船的支付凭证。
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一) 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
不仅对于已装船货物,承运人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
所以,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船舶或已确认接管。
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还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船的时间。
本来,签发提单时,只要能证明已收到货物和货物的状况即可,并不一定要求已将货物装船。
但是,将货物装船象征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于是装船时间也就意味着卖方的交货时间。
而按时交货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因此,用提单来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二) 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
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相交换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海运提单知识
国际贸易实务海运提单知识提单及其功能1、提单提单既是重要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单证,同时又是重要的国际货物贸易单据。
《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我国《海商法》关于提单定义性的规定与《汉堡规则》即《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规定相同。
2、提单的功能(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本身。
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过程来看,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以班轮运输为例,经营班轮航线的承运人应将其提单及提单条款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备,承运人一般通过媒体发布船期公告,向社会公布其经营的航线、挂靠的港口、抵港时间等,托运人在了解船期等情况后,根据其实际需要,一般是通过海运代理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租船订舱,此时需要填写托运单,也就是向承运人发出要约,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订舱后,即承运人承诺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提单的签发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我国《海商法》第72条规定,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
提单从签发提单的时间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签发提单之前,托运人与承运人已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否则承运人断无接受托运货物、托运人也无向承运人交运货物的道理,无论这种合同关系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承运人签发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虽然提单只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但也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当然,合同的内容并不限于提单,而是包括托运单乃至船期公告的相关内容。
需要提醒的是,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或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适用提单的规定,这主要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结果,如我国《海商法》第78条即如此规定的。
海运提单的功能
海运提单的功能海运提单是一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运输文件,用于确保货物正确地交付给收货人。
提单具有多种功能,它不仅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同时也是报关、索赔以及组织货物保险的重要依据。
下面将详细介绍海运提单的功能。
首先,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
提单上载明了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包装等信息,以及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等关键信息。
当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持有提单的人将能够证明自己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这对于国际贸易非常重要,在货物运输期间,提单能够有效地保护货主的权益。
其次,提单是海运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上载明了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的交货地点、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
通过提单,可以确保双方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并能够解决合同纠纷。
同时,提单上提供了船名、航次、装货港和卸货港等运输信息,方便买卖双方和货代及时了解货物的运输状态。
第三,提单是报关的重要依据之一。
海关需要根据提单上的信息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申报,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通过提单,海关可以核对货物的品名、数量和价值等信息,确保货物的合法进出口流程。
提单还可以作为进口国海关要求的证明文件,确保货物的安全、准确清关,并避免可能的风险和纠纷。
此外,提单还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损失或损坏,承运人需要对此进行赔偿。
提单上载明了货物的发货状态(如完好或有损坏),承运人根据提单上的信息来确定索赔金额,确保合理的赔偿金额,以维护货主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单是购买货物保险的依据之一。
货主可以根据提单上的信息对货物进行投保,以便在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时获得赔偿。
提单上载明了货物的装运日期和目的地,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来制定保险方案,并在货物出险时提供相应的赔付服务。
综上所述,海运提单具有多种功能,不仅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还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同时也是报关、索赔以及组织货物保险的重要依据。
通过提单,可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合理赔偿和合法交付,为国际贸易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海上货物运输法规课程4提单
海上货物运输法规课程-4:提单1. 提单的定义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指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由承运人(船东或船运代理人)向货主(托运人)发给的一种书面凭证,用于证明货物的装运和接收。
2. 提单的作用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作用:2.1 货物的证明提单是证明货物已经交由承运人承运的正式文件。
货主可以根据提单上的信息证明自己对该批货物的所有权,并且可以通过提单来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2.2 货物的装运和交付提单记录了货物的装运日期、装运港口以及目的港口等信息,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需要与提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
同时,承运人在目的港口通过提单来确认货物的交付给收货人。
2.3 证明货物状况和数量提单上通常会记录货物的状况、数量以及包装方式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货物的损失、损坏以及索赔等问题都至关重要。
因此,提单可以作为货物状况和数量的证据。
2.4 货物的质押和转让提单上的货物所有权可以通过背书或转让来变更,货主可以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
此外,提单还可以用作货物质押的凭证,货主可以通过将提单质押给银行来获取融资支持。
根据受益人的不同,提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3.1 直达提单直达提单是将货物直接运输到目的港口的提单,承运人会在目的港口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
这种提单通常用于整船运输或长途直达运输。
3.2 转运提单转运提单是指货物需要经过中转港口的提单,承运人会在中转港口将货物交付给中转代理人,中转代理人会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最终目的地。
这种提单通常用于多式联运或者货物需要经过多个港口的情况。
3.3 分单分单是指将一份提单拆分为多份以便不同的收货人接收货物,每份分单都具有相同的信息,但只能由指定的收货人使用。
这种提单通常用于拆分整船货物或者一个提单有多个收货人的情况。
空白提单是指没有填写具体收货人信息的提单,任何持有空白提单的人都可以成为货物的合法受益人。
空白提单通常由货主签发,并且可以多次转让所有权。
浅议提单的法律性质
浅议提单的法律性质提单是国际贸易中海运运输的重要凭证和合同,作为一份书面文件,其法律性质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包括其是否具有独立性、货物拥有权转移的时点、提单的效力等方面。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提单的定义提单是指船舶载运货物的确认书,一般由船公司、承运人等发行,与货物有关的各方都可以依据提单来确定货物的数量、品质、装载和卸货地点以及支付运费等内容,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凭证和合同。
提单分为实体提单和电子提单两种,实体提单是以纸面形式传递的提单,而电子提单是以电子方式传递的提单。
二、提单的独立性提单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提单的法律性质之一。
独立性是指提单是否与合同独立存在。
一般来说,当货物的所有权在交运前已经转移并且购货人接受提单时,提单的独立性就得到了保证,即提单不再依赖于合同的履行,而成为一份独立的权利凭证。
这时,即使提单关联的合同存在争议或违约,提单本身也不受影响。
同时,提单的独立性也涉及到提单持有人的权利。
在交付货物前,提单持有人是货物的承运人,他有权对货物进行掌控、转让和抵押等操作,而持有实体提单的人也可以通过背书和转让来获取提单所代表的货物的控制权。
然而,提单持有者的权利并非没有限制。
一般而言,提单的场合是属于买卖合同的范畴内,因此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规定也对提单的效力及其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三、货物拥有权转移的时点货物拥有权在何时转移,对于提单的效力也有很大的影响。
一般来说,货物拥有权的转移时间是由买卖合同中确认的,或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
在多数情况下,货物拥有权的转移时间是在货物运往买方或运送过程中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提单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货物运输途中,提单是货物转移、运输过程中的最重要凭证,货物的运输、交付、转移等操作都需要凭借提单保证,提单还是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的强有力证明;另一方面,一旦货物拥有权转移,提单的权益也变得更加确定,提单持有人的权益也就根据具体的处置方式得到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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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三个法律功能
一、提单的定义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特有的重要运输单证。
英美等国将海陆空运单据通称提单,当专指海运时则称为海运提单,英国船运法规定,提单是由船东或其他代理人所签发的文件,该文件确认货物装上何船并驶往何港,以及运输装船货物的若干条件;在德国,提单是承运人接受承运货物的书面证明,承运人通过提单承担将接管的货物依其所证明的状况运至目的地,并根据提单的内容交付货物的义务。
在台湾地区,海运提单称作载货证券,载货证券为运送人或船长于货物装载后、同托运人之请求发给托运人、承认货物业已装船,约定运送期间权利义务及领受货物之特种有价证券。
简言之,载货证券为一种货物已上船之书据。
它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及承运人收受或装载货物的文件。
缴回该文件时,承运人应交付货物;提单条款内所载的人或所指定或持有提单人请求交货时,承运人即有交付货物的义务。
二、提单的法律功能
一位着名的英国法官曾说:国际贸易像一张网,提单是这张网的中心。
这高度概括了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从上述提单的定义和它的由来不难看出,提单具有如下三个基本法律功能,而这些构成其法律地位的核心内容:
(一)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已接收货物的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的货物收据,以此确认承运人己收到提单所列的货物。
无论是《海牙规则》还是我国《海商法》均
规定,承运人对于非集装箱运输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并在货物装船后签发“己装船提单”,表明“货物己处于承运人掌管下”,所以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性质。
但是,提单的货物收据的属性,在班轮运输的实践中,通常不以将货物装船为条件。
通常的作法是,当托运人将货物送交承运人指定的仓库或地点时,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先签发备运提单,而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再换发已装船提单。
提单中属于收据性的内容主要是提单下面所载的有关货物的标志、件数、数量或重量等。
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它是承运人按照提单的上述记载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原则上承运人应按照提单所载事项向收货人交货。
但允许承运人对货物的真实情况在提单上进行批注,并允许承运人就清洁提单所列事项以确切的证据向托运人提出异议。
当提单转让给善意的受让人时,除非提单上订有有效的“不知条款”,承运人对于提单受让人不能就提单所载事项提出异议。
此时,提单不再是已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而是已收到货物的最终证据。
(二)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不仅包括上述收据性的内容,而且还载明一般运输合同所应具备的各项重要条件和条款,这些内容从法律上讲,只要不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承运人和托运人就应具有约束力。
同时,当承、托双方发生纠纷时,它还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
基于这些原因,可以说提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运输合同的作用。
但是,由于提单是由承运人单方制定,并在承运人接收货物之后才签发的,而且在货物装船前或提单签发前,承、托双方就已经在订舱时达成
了货物运输协议。
所以,它还不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本身,而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原则上,提单上的条款应与运输合同相一致:当它与运输合同的规定发生冲突时,应以后者为准,
另外,为了保护善意的提单受让人的利益,也为了维护提单的可流通性,我国《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
也就是说,一旦提单流转到运输合同当事人以外的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手中时,提单可成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本身,但它此时是个新的合同,其效力优于先手存在于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在订舱时达成的协议。
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如果他们在货物装船之前还订有运输协议或签有其他书面文本,提单就是他们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明,而不是合同本身,其权利义务关系依运输合同。
但在托运人之外的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法律直接将提单认定为书面合同,不需要当事人再去约定,其权利义务关系依海商法的相关法律规范。
由此,提单若为托运人持有,那么他和承运人之间便具有以提单为证明的约定运输合同关系;提单若为托运人之外的第三人合法持有时,该第三人与承运人之间形成的则是以提单为文本的法定合同关系。
明确这一问题的法律意义是:海商法在两种情况下对提单的性质和作用等作出了规定,不论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还是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他们总是一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
区别仅在于前者属于约定的合同关系,后者属于法定的合同关系。
(三)提单是承运人船舶所载货物的物权凭证
提单使其持有人有权提取货物,同时也能用以代表货物,处分提单
就相当于处分了仍在海上的货物。
由此在法律上可以反映为这样的概念,持有提单事实上就意味着对货物的支配,这是对货物占有权利的一种体现。
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运输本身无非就是占有的转移,提单在一定的意义上,充当了作为承运人识别占有人凭证的作用;在国际贸易中,提单成为货物的象征,以单据交付作为交付货物的有效证明,同样也反映了提单交付就是占有的转移。
当然提单只是拟制为货物,因而它所标示的也只是一种“拟制占有”,即拟制为对海上运输运送物的占有。
对于提单的这个法律功能,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