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6883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佳光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仕佳光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将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8号),仕佳光子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0,000股,并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58,802,32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7,278,01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524,31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涉及股东101名(详见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股份数量为278,731,4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5%。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8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根据《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期及上市流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嘉兴和敬中道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北京合敬中道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单独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丁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对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及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1、上述主体对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科创板限售股解禁规则
科创板限售股解禁规则
近期,随着科创板企业上市时间的推移,相关的限售股解禁规则也开始引起市场的关注。
科创板限售股解禁规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限售股解禁时间
科创板的限售股解禁时间主要包括两个阶段:首次解禁和后续解禁。
首次解禁指的是自公司上市日起满六个月,该公司限售股份即可进入解禁期。
后续解禁则是在首次解禁后每满三个月,该公司的部分限售股份即可进入解禁期。
二、限售股解禁比例
科创板的限售股解禁比例也是有规定的。
在首次解禁期,公司的限售股份最高可解禁50%;在后续解禁期,公司限售股份最高可解禁30%。
三、限售股解禁方式
科创板的限售股解禁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开市场交易;二是非公开转让;三是协议转让。
四、限售股解禁对市场的影响
科创板企业限售股解禁对市场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
一方面,限售股解禁会增加市场的流通股份,从而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压力;另一方面,限售股解禁也可能会给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机会,从而促进市场的活跃。
总体而言,科创板限售股解禁规则的制定与执行,有利于促进科
创板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可靠的投资环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
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0.12.22
•【文号】
•【施行日期】2020.12.2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号)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注册制)2020年7-8月38个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126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详见附件)。
列入黑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
因2020年1-6月发生违规情形已被列入黑名单,7-8月又发生违规情形应延长黑名单时长的配售对象,其时限自原公告公布的日期起计算。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12月22日附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证券首发战略配要解禁后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证券首发战略配要解禁后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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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45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联证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5号)核准,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5,719,000股,并于2020年7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902,400,000股增至2,378,119,0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459,760,000股(全部为A股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918,359,000股(其中A股475,719,000股,H股442,64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发行人A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分别为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9,601,146股,将于2021年8月2日起上市流通(因2021年7月31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时间顺延至下一交易日2021年8月2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根据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国联证券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国联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华泰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华泰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8.04•【文号】证监机构字[2006]183号•【施行日期】2006.08.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华泰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83号)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华泰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一、批准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华泰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港币5000万元。
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金调拨和外派人员工作。
你公司外派人员简历及外派批准文件须报我会备案。
二、我会对张海波担XXX泰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无异议。
你公司在境外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须事前向我会报告。
三、你公司应在华泰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文件报我会备案:(一)境外有关监管当局核准的注册证明及经营证券类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二)主要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名单;(三)境外机构的公司章程。
四、你公司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境外机构的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按月向我会报送境外机构的财务报告,并及时将境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报送的各类信息抄送我会。
未经我会批准,你公司不得对境外机构融资和担保。
五、你公司境外机构如有以下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我会报告:(一)发生违规或重大亏损;(二)境外机构员工有舞弊、欺诈等行为,涉及较大金额、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三)境外机构所在地有关经济或金融体制、法规的重大变动;(四)按规定向所在地监管当局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你公司境外机构及人员应严格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七、如你公司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完成境外机构的注册登记工作,本批复自动作废,你公司应向我会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科创板知识测评含答案
科创板知识测评含答案一、单选题1、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为()。
A 10%B 20%C 30%D 无涨跌幅限制答案:B解析: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为 20%。
2、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账户。
A 沪市 A 股证券B 沪市 B 股证券C 深市 A 股证券D 深市 B 股证券答案:A解析: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 A 股证券账户。
3、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A 10B 20C 30D 50答案:D解析: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
4、科创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之后的涨跌幅限制为()。
A 10%B 20%C 30%D 无涨跌幅限制答案:B解析:科创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之后的涨跌幅限制为 20%。
5、科创板股票自()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A 上市交易满 1 个月B 上市交易满 3 个月C 上市首日D 上市交易满 6 个月答案:C解析: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二、多选题1、以下关于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 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B 科创板股票可以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C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D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20%答案:ABCD解析: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可以通过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20%。
2、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A 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B 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C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D 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情形答案:ABCD解析: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上述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问询函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问询函1.引言1.1 概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问询函是在企业进行首次公开发行并申请上市时,证券监管机构向企业发出的一份重要文件。
该文件作为证券监管机构对企业申请上市的审核程序的一部分,旨在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相关风险因素,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问询函主要内容包括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指标、募资用途、竞争优势、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详细询问。
这些问题的提出旨在揭示企业的商业模式、盈利能力、风险应对能力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关键信息,以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出是否批准企业上市的决策。
受到上市问询函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问询,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和解释,以便证券监管机构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
同时,企业在回复问询函时需要注意准确、详尽地回答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材料,以确保回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问询函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是企业上市申请审核的重要环节,对企业的质量和可行性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通过对企业的深入了解和审核,能够大大降低投资者的风险,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
其次,对企业而言,回复问询函是展示自身实力和价值的重要机会,有助于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和认可,从而有利于顺利完成上市。
总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问询函在企业上市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要求企业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以揭示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发展潜力。
只有通过对问询函的认真回复和配合,企业才能顺利通过审核,获得上市的机会,进而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结构是指文章所包含的各个部分及其内容安排方式。
本文的文章结构如下:1. 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将介绍本文所要讨论的主题,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问询函的内容和背景。
概述部分将简要描述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问询函的定义、重要性和相关背景信息。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 第2节正文- 2.1 首次公开发行此部分将详细介绍首次公开发行的定义、程序、流程和相关要点。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
投资者风险意识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风险意识
投资者应当了解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包括股价波动、市场 不确定性等,并做好风险管理准备。
投资策略
投资者应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包括多元化投资、定期定额投资等,以降低单一 股票的风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股指期货、期权等衍生品进行风险对冲。
公司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提升
04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的 市场反应
股票价格波动与市场流动性
股票价格波动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时,股票供给增加,可能会对 股价产生一定的压力,降低投资者对股票的估值。
市场流动性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时,大股东可能会大量抛售股 票,导致市场流动性降低,影响投资者的交易体验。
投资者情绪与交易量变化
投资者情绪
影响分析
由于解禁数量较大,可能会对公司 的股价产生一定的压力,同时也会 影响公司的资本运作和业务发展。
投资者策略
投资者需要关注该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业务前景,同时注意风险控制, 避免盲目跟风。
某医药公司减持案例
背景介绍
减持情况
某医药公司股东拟减持不超过总股本3%的 股份,减持原因包括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
政策调整
政府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相关政策,如调整税收政策、放宽投资者准入 等,从而对市场产生影响。
05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的 案例分析
某互联网公司解禁案例
背景介绍
某互联网公司在A股市场上市,在首 次公开发行时,部分股票被锁定了 一年,随后将迎来解禁期。
解禁情况
该公司的解禁数量较大,占总股本 的40%以上,且解禁价格相对较低 。
违规减持的处罚与案例
处罚措施
对于违规减持的行为,监管部门会采取罚 款、限制交易等处罚措施,以维护市场秩 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春晖投行在线/规范性文件一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为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的行为,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二、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的,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三、基金不得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四、货币市场基金、中短债基金不得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五、封闭式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锁定期不得超过封闭式基金的剩余存续期。
六、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七、基金管理公司应重视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部门的作用,上述部门应恪尽职守,发挥专业判断能力,并保持相对独立性。
风险管理部门要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风险评估,并留存书面报告备查。
八、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公司净资本规模,以及不同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特点,兼顾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控制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九、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相关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须经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批准。
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还应批准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十、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与基金托管银行签订风险控制补充协议。
配售股票解禁规则
配售股票解禁规则
一、解禁时间
配售股票的解禁时间通常是在配售完成后的一定时间限制内。
具体解禁时间会根据不同的配售安排而有所不同,一般在几个月到一年不等。
在解禁时间到达之前,配售的股票将被锁定,不能在市场上流通。
二、解禁数量
解禁股票的数量即被解锁可以流通的股票数量。
这通常与配售时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解禁数量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公司的战略规划、市场状况等。
三、解禁价格
配售股票的解禁价格一般是在配售时确定的,价格水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估值等因素来确定。
在解禁时,股票的交易价格将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与解禁价格可能存在差异。
四、解禁方式
解禁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次性全部解禁和分批解禁。
一次性全部解禁是指所有配售股票在同一时间解锁,可以在市场上流通。
分批解禁则是将配售股票分成若干批次解锁,每批解锁的股票数量不同。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大量股票同时进入市场对股价造成冲击。
五、解禁条件
在某些情况下,配售股票的解禁可能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公司的业绩指标、市场状况、监管要求等。
如果公司或市场状况不满足解禁条件,那么相应的股票可能会被继续锁定,无法在市场上流通。
以上是配售股票解禁规则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公司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配售股票操作时,建议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确保合规并降低风险。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二〇一三年九月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1、《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预案》中所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工作仍在进行中,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已声明保证《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预案》中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编制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拟购买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宝馨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如下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1)宝馨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的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宝馨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核查意见根据目前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因素做出特别提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预案》所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及声明一、独立财务顾问承诺依照《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格式准则26号》、《财务顾问办法》、《备忘录第17号》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并作出如下承诺:1、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2、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新股上市解禁规则
新股上市解禁规则1. 引言新股上市解禁是指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后,一段时间内被限制流通的规定到期后,允许股东自由买卖的过程。
解禁规则对于市场参与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股票供求关系的变化和股价的波动。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新股上市解禁规则,包括解禁时间、解禁数量和对市场的影响等方面。
2. 解禁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的规定,新股上市解禁时间一般为6个月至12个月。
具体的解禁时间由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时确定,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告知投资者。
在解禁前,公司及相关方需要向证监会报备,并经过审核批准。
3. 解禁数量解禁数量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原本被限制流通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的数量。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部分或全部限售股份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提前解除限售期限。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限售期限:•原始股东的解禁:原始股东是指公司创始人、早期投资者等,在公司成立之初获得的股份。
根据规定,原始股东的股份可以在公司上市后一定时间内解禁,以实现他们的投资回报。
•高管员工的解禁:公司的高管员工通常会获得一定数量的限制流通股份作为激励手段。
这些股份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提前解除限售期限,以便员工能够自由买卖。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解禁:部分公司在上市之前进行过非公开发行,这些非公开发行股份在上市后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解禁。
需要注意的是,解禁数量可能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
如果大量限售股份同时解禁,可能会导致供应增加而引起股价下跌;相反,如果解禁数量较少,则对市场影响较小。
4. 解禁方式在中国,新股上市解禁有两种方式: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
4.1 集中竞价集中竞价是指根据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在特定日期和时间段内,通过集中撮合买卖双方的报价,完成股权转让的方式。
集中竞价一般适用于大股东、高管员工等解禁股份较多的情况。
4.2 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解禁期限届满后,通过与买方进行协商,以约定价格和数量进行股权转让的方式。
科创板限售股解禁公告规则
科创板限售股解禁公告规则
科创板限售股解禁公告规则是指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规定的科创板股票解禁期限内,相关公司或股东需
要按照规定发布公告,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则。
根据科创板的规定,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或公司自身发行的限售股份,在发行后需要经过一定的锁定期,锁定期结束后方可自由流通。
根据具体的解禁规则,股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其限售股份解禁,并且可以自由买卖。
科创板限售股解禁公告规则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解禁公告时间:公司或股东需要在股票解禁期限前提前公告,通知市场股票解禁的时间点。
2. 解禁股份数量:公告中需要明确解禁股份的数量,即解禁后可以自由流通的股份数量。
3. 解禁原因说明:公告中需要详细说明解禁的原因,例如解禁股份用于员工激励计划、股权质押的解除等。
4. 解禁方式:公告中需要说明解禁股份的具体方式,例如通过证券交易所或者指定券商进行解禁交易。
5. 其他规定:公告中还需要对其他涉及解禁股份的规定进行说明,例如解禁股票是否可以进行集中竞价交易、是否可以向特定对象出售等。
根据科创板的规定,股东或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则进行解禁操作,否则可能遭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同时,投资者也应关注解禁公告内容,以及解禁股票对市场的影响,并在投资决策中予以考虑。
《首发限售股解禁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研究》范文
《首发限售股解禁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研究》篇一一、引言在股票市场中,首发限售股解禁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重要事件。
首发限售股指的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部分股份被限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流通的股票。
当这些股份的解禁期限到期后,将会有大量的股票进入市场流通,从而对上市公司的股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文旨在研究首发限售股解禁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以期为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过去的研究表明,首发限售股解禁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解禁后的股票供应增加可能导致股价下跌;另一方面,解禁也可能引发市场对该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预期变化。
国内外学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认为解禁对股价的影响因公司具体情况而异,包括公司基本面、市场环境、投资者心理等因素。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收集上市公司首发限售股解禁前后的股价数据,运用统计分析方法,探讨解禁对股价的具体影响。
同时,结合案例分析,深入挖掘解禁前后公司基本面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四、首发限售股解禁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1. 股价波动首发限售股解禁后,大量的股票进入市场流通,使得市场上的股票供应增加。
在供求关系的影响下,上市公司的股价往往会出现一定的波动。
具体而言,解禁初期股价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压力,出现下跌的情况。
然而,长期来看,股价的走势更多地取决于公司的基本面和市场环境。
2. 投资者信心与预期首发限售股解禁可能引发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担忧和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投资者信心下降。
此外,解禁也可能改变市场对公司的预期,包括对公司盈利、成长性和估值等方面的预期。
这些变化都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股价产生影响。
3.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首发限售股解禁后,公司股东结构可能发生变化,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同时,解禁也可能涉及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从而影响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
这些因素都可能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价。
五、案例分析本部分选取了几家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案例,对其首发限售股解禁前后的股价、公司基本面和市场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
新股破发 机构解禁 解读
新股破发机构解禁解读新股破发和机构解禁是股市中常见的现象。
新股破发是指股票在上市后的初期,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甚至低于发行价。
而机构解禁是指之前锁定的机构持股,在一定时期后解除限制,可以自由交易。
这两个现象对投资者和市场都有一定的影响,下面将分别进行解读。
首先,新股破发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价短期内下跌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新股发行价格是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决定的,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价值等因素确定。
然而,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投资者对新股的预期,股价往往会在上市后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
新股破发的原因有多个。
首先,市场参与者对新股的信息了解有限,无法做出准确的估值。
公司的业绩、前景、竞争力等因素对股价的影响难以确定,投资者只能根据有限的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容易出现误判。
其次,承销商在新股发行时会采用一定的定价策略,包括炒作、定价过高等手法。
炒作往往会导致投资者过度期望,认为上市后股价会继续上涨,进而争相申购;而定价过高则会导致市场需求不足,投资者不愿高价认购,导致上市后股价下跌。
另外,市场情绪也是影响新股破发的重要因素。
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往往与市场情绪紧密相关,当市场热情高涨时,投资者更容易参与认购;反之,市场情绪低迷时,投资者对新股的认购意愿会降低。
因此,市场整体情绪的变化也会对新股的定价和表现产生影响。
对于投资者来说,要正确对待新股破发现象。
一方面,要理性对待新股投资,充分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对其业绩、前景等进行客观分析,避免盲目跟风。
另一方面,要控制投资风险,合理配置资金,避免将大部分资金集中在新股上,分散投资风险。
而机构解禁是指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后,授权机构解除对其股票的限制,即机构持股可以自由交易。
机构解禁对股价和市场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机构解禁会增加市场供给,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由于机构解禁后股票可以自由流通,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数量增加,市场供给超过需求,股价自然下跌。
其次,机构解禁也会对市场信心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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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杨舍东街证券营业部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杨舍东街证券营业部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杨舍东街证券营业部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业务,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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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2016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0号)的核准,江苏张家港农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或“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760,000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69号)的同意,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626,766,665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807,526,665股。
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1,807,563,724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41,940,35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包括公司17家法人股东和863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合计464,736,869股,占总股本25.7107%,将于2020年1月31日起上市流通。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公开发行25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张行转债”,债券代码“128048”,张行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5月
16日至2024 年11 月12日。
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1,807,563,724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行全部法人股东及持有本行股份的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均已承诺: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行股份;亦不通过由本行回购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行股份。
其中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预计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性条件下,针对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进行减持;其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剩余股份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本行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持有本行员工股数少于5万股的股东,均已分别签署《内部职工股东关于禁售所持股份的承诺函》:自张家港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其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
持有本行员工股数超过5万股的股东(包括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分别签署《内部职工股东关于禁售所持股份的承诺函》:自张家港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其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
上述三年持股锁定期届满以后,每年所出
售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15%,五年内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50%。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行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做出的限售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一致,除上述承诺,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承诺。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上述各项限售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东类别汇总
1户法人+135名外部自然人股东+10名(5万股以上新增内部职工)+20名(5万股以下新增内部职工)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64,736,869股,占总股本25.71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880名:其中17家法人股东、863名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1招股说明书员工锁定承诺事项中有1名持股5万股以上员工因死亡,其持有的股份分割为6名法定继承人继承(职工股股份性质不变),故持股5万股以上内部职工人数减少1名,持股5万股以下内部职工股人数增加6名,上述人员均已签署员工股锁定承诺。
注1、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股票首发上市前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剩余股份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因此,本次85,202,748股上市流通后,其余340,810,993股为自律锁定股份。
注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法人股东江苏联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联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港睿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虞年福、谈俊、孙建松、史可佳、范奇华、丁小惠为首发时法人股东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司法拍卖受让股份,三年锁定期已满。
注3:持有本行员工股数超过5万股的股东(包括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三年持股锁定期届满以后,每年所出售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15%,五年内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50%。
因此,本次24,003,499股上市流通后,其余136,019,894股为自律锁定股份。
公司确保本次申请解限人数及所持股份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限售股
东与首发时股东做出的承诺严格一致。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保证本次申请解限人数及所持股份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与首发时股东做出的承诺严格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石孙泽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