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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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方简介:
云峰集团是绿地集团(中国综合性地产领军企业,在2010中国企业500强
中位列第96位,在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位列第36位)旗下最大的综合性企业集团,自1998年创立以来,通过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并举发展,已形成了能源产业为主业,房地产、现代物流、汽车服务等多元发展的产业布局,"云峰集团"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公司立足上海,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业务覆盖上海、北京、广州、长沙、南京、贵阳、呼和浩特、成都、西安、连云港、黄山、常州、临汾、诸暨等近20个城市, 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656亿元。
二、招标范围:
业内知名、中大规模、服务便捷、诚实守信的视频制作公司。
三、招标项目简介
为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微电影策划拍摄。
1、制作目的:通过云峰集团微电影形象片的形式,提升云峰集团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集团实力。
2、制作要求:
(1)拍摄宣传片总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含后期推广);
(2)创意新颖、表现手法独特、符合行业特点、体现云峰企业文化和业务特色的宣传片脚本;
(3)完成《云峰微电影拍摄方案》(含宣脚本、费用预算、制作班底介绍、拍摄计划);
(4)方案通过认可后,拍摄和制作15分钟微电影,并提供“中、英文(字幕)完整版”(15分钟)“MV精简版”(与云峰集团主题曲长度匹配)两种版本;
(5)角色确定部分,需提供国内二线或三线较有知名度的符合企业文化形象的影视演员以供集团选择。
(6)成片基本色、字体、图像要符合云峰VI系统的要求;
(7)拍摄完成后,需制作高清数据光盘50份。
3、宣传要求:
在影片制作过程中及制作完成后需要有配套宣传服务,以网络媒体为主,各大视频网站推广、微博推广等,以达到宣传云峰集团形象的目的。
4、投标单位服务内容要求:
(1)有卓越的策划能力、4A广告公司视频供应商,拥有和大中型企业合作者优先。(请提供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万以上的影视制作公司。(请提供证明)(3)有五年以上丰富的制作经验。(请提供证明)
(4)拍摄器材要求需ALEXA或RED以上级别的电影摄影设备。(提供证明和案例)
5、影片应该输出的内容:云峰品牌内涵、宣传主题、企业文化、核心
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所提供广告语言、动作、图案、画面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物品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4、以上投标文件,按投标方“资格(包括供货商资格)”和“商务”文件,需分别装入封装物(信封)内,密封。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以下几条:
1、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方全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3、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方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二种文件必须分别封装并分别在封装物上注明“资格文件”和“商务文件”字样,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方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废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装订成册,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的签字须用黑色不褪色墨水,在投标文件的封面和封装物上需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并盖章。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六、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
2、信封均应: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寄)达云峰集团;
(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书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3、如果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云峰集团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云峰集团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七、投标起止时间:
2013年 6月1日 8点至6月10日下午17点前(截止期),投标人须在截止日期前递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八、投标书内容有效期
投标书内容有效期为3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九、投标书提交后
1、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2、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标书。
十、投标书提交方式
请将所需提供的全部资料准备齐全,在2013年 6 月15日(含当日)下午17点前以快递方式寄到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作废。
邮寄地址:
邮编:201103
地址:上海市吴中路478号17楼1702室(云峰大厦)
上海云峰集团行政中心
郑哲愉收(* 请注明“云峰集团微电影形象片投标”字样)
电话: 54771051
十一、开标:
于2013年6月 20 日,在云峰大厦开标。(开标具体时间和地址由招标方另行通知)。
十二、评标:
1、采用综合评标方法,对投标人提供合作商务条件进行评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评标结果将最迟于2013年 6月25日前公布。
十三、保密:
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布之前,所有有关标书的初审、评估、比较等内容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方或其他与评标、定标无关的第三方。
2、任何投标人在评标结果公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方联系询问评估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
十四、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