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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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食品销售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食品销售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食品销售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食品销售业务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入库、销售、退换货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食品销售业务必须遵循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四条公司的食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流程进行,包括审批、采购、验货等环节。

第五条食品采购部门负责选取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对所购食品进行严格验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六条食品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品质优良。

第七条食品采购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供应商培训和沟通会议,提高供应商服务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

第三章食品入库管理第八条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食品须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第九条入库食品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配料表,保证食品质量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条入库食品必须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保持食品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必须遵守价格规定,不得私自涨价,不得虚假宣传促销,保证销售价格合理公平。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必须按照销售流程进行,包括接待、展示、销售和结算等环节。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和质量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做到诚信服务。

第五章食品退换货管理第十四条消费者有权要求食品退货或换货,但必须在保质期内,且食品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必须准确处理退换货事务,确保消费者权益,保障公司利益。

第十六条退货食品必须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再次销售,换货食品必须重新验收后方可上架销售。

第六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食品销售业务需定期抽查食品质量,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

第十八条食品销售业务需定期清洁卫生,保持食品销售场所整洁干净,消毒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九条食品销售业务需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记录食品采购、入库、销售等流程,做到溯源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之七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经营企业、超市、食品批发经营者除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分销点凭企业总部签发的食品配送单(食品进货凭证)销售食品。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食品进口商在进口食品时应当按照食品进、销货台帐的样式,向出口商索取有效的《食品进货凭证》;在销售进口食品时,应当如实填写一式两联的食品进、销货台帐,向购货的食品经营者出具《食品进货凭证》,自行留存《食品销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实记录购、销食品的信息并保存至规定时限。

宜宾市兴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索要供货者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采用建立电子台帐管理;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清单。

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一、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二、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及时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入场审查制度一、市场开办者应对销售者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入场销售者的名称或姓名、查验身份证号码或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信息,留存复印件。

销售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

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对销售者档案及时更新,保证其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市场开办者应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做出约定,未签订协议的,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一、市场开办者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身份证件及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采购协议)合格证明文件:(一)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查验本单位出具产地证明;— 1 —(二)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或者个人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出具产地证明;(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等食用农产品标志上所标注的产地信息,可以作为产地证明;(四)生鲜肉类食用农产品查验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五)进口食用农产品,查验出人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积极配合市场开办者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查验管理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证件。

三、销售者建立进货台账,记录食用农产品供货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证明(采购协议)、合格证明文件等,以备市场开办者和监管部门查阅。

四、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人市场销售。

五、开办者在场内醒目处公布当天食用农产品检验结果,供消费者参阅和市场监管部门查阅。

六,开办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批发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批发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批发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批发行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批发商)。

第三条批发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批发商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五条批发商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第六条批发商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处采购食品。

第七条批发商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八条批发商不得采购下列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食品;(二)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采购的食品。

第三章食品储存第九条批发商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批发商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批发商不得储存下列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食品;(二)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储存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运输第十二条批发商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和运输距离,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方式,保证食品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批发商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记录食品运输的时间、温度、湿度等信息,确保食品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批发商不得采用下列方式运输食品:(一)采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二)在运输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或者损坏;(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运输的食品。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管理,确保食品进货的安全、合规和质量可控。

适用于所有关键食品供应商和经销商的进货查验记录管理。

2. 定义2.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指对所进购的食品进行验收检查后所做的记录。

2.2 食品供应商:指提供食品进货的供应商。

2.3 经销商:指在食品供应链中扮演分销和销售角色的企业或个人。

3. 职责和义务3.1 食品供应商的职责和义务3.1.1 提供与食品进货相关的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

3.1.2 确保所供食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

3.1.3 配合经销商进行进货查验,并提供所需的技术咨询和支持。

3.1.4 在经销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供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2 经销商的职责和义务3.2.1 准确填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包括食品名称、批次、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

3.2.2 检查所进购的食品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包装、标注和贮存。

3.2.3 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外观检查、检验抽样,并记录检验结果。

3.2.4 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通知食品供应商,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2.5 保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4. 查验方法和标准4.1 查验方法4.1.1 感官检查:对食品的外观、气味、口感进行观察和评估,确保其正常无异味。

4.1.2 外观检查:对食品的包装完整性、商品标签和标志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4.1.3 检验抽样: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对所进购的食品进行抽样,进行质量指标的检验和分析。

4.2 查验标准4.2.1 包装标识:食品包装上应注明食品的名称、批次号、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4.2.2 外观要求:食品应具有正常的色泽、形状和结构,无明显破损和变质现象。

4.2.3 感官要求:食品应具有正常的气味、味道和口感,无异味和异物。

4.2.4 质量指标:食品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二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二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旨在规范食品采购环节,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标准的要求。

适用于我司所有采购食品的过程。

二、责任和义务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采购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 食品采购人员负责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食品进货查验,并填写相应的查验记录。

3.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核查,并保留相关的查验记录和样品。

三、进货查验流程1. 食品采购人员在接收食品货物前,应查验货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并核对货物与采购订单的一致性。

2. 食品采购人员应按照公司标准抽取货物样品,标明样品编号,并与供应商共同确认样品的数量和质量。

3. 食品采购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外观检查,包括外观是否有明显变质、霉变、异味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4. 食品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标准对货物进行感官检测,包括颜色、气味、口感等方面的评估,并记录相关情况。

5. 食品采购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包装状态检查,包括封口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或破损等情况,并记录相关情况。

6. 食品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标准对货物进行物理性质检测,包括湿度、酸碱度、含水量等方面的测定,并记录相关情况。

7. 食品采购人员应将进货查验结果填写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中,并尽快将查验记录提交给仓储管理部门核实。

四、查验记录保存1. 仓储管理部门应将进货查验记录妥善保存,包括查验记录表、样品等相关资料。

2. 进货查验记录应按照采购日期顺序存档,并定期进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异常处理1. 若食品进货查验结果与采购要求不符,食品采购人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协商处理。

2. 如果食品进货查验结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食品采购人员应立即上报食品安全负责人,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使用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可作为食品质量问题的证据,供内部部门之间的核查和追溯使用。

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

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如果需要检验检疫,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包括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

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

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

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

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

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为了保障食品经营人员的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旨在规范食品采购环节,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标准的要求。

适用于我司所有采购食品的过程。

二、责任和义务1. 采购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采购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 食品采购人员负责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食品进货查验,并填写相应的查验记录。

3.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核查,并保留相关的查验记录和样品。

三、进货查验流程1. 食品采购人员在接收食品货物前,应查验货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并核对货物与采购订单的一致性。

2. 食品采购人员应按照公司标准抽取货物样品,标明样品编号,并与供应商共同确认样品的数量和质量。

3. 食品采购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外观检查,包括外观是否有明显变质、霉变、异味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4. 食品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标准对货物进行感官检测,包括颜色、气味、口感等方面的评估,并记录相关情况。

5. 食品采购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包装状态检查,包括封口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或破损等情况,并记录相关情况。

6. 食品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标准对货物进行物理性质检测,包括湿度、酸碱度、含水量等方面的测定,并记录相关情况。

7. 食品采购人员应将进货查验结果填写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表》中,并尽快将查验记录提交给仓储管理部门核实。

四、查验记录保存1. 仓储管理部门应将进货查验记录妥善保存,包括查验记录表、样品等相关资料。

2. 进货查验记录应按照采购日期顺序存档,并定期进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五、异常处理1. 若食品进货查验结果与采购要求不符,食品采购人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并协商处理。

2. 如果食品进货查验结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食品采购人员应立即上报食品安全负责人,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的使用1.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可作为食品质量问题的证据,供内部部门之间的核查和追溯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各项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各项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三、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四、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五、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六、对购进的食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作号食品进货台帐.七、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进销货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一记录方式.食品经营者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微机记录、书式记录、票据记录三种方式.1、微机记录.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开发或购置“食品采购、销售记录软件”,利用微机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2、书式记录.凡未实行微机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销售记录台账”,利用账簿记录;3、票据记录.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将食品进货凭证逐日粘贴、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二记录人员.食品经营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台账的记录;三记录内容.应当根据食品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四定期查阅进货记录.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五记录保存期限.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1.采购员在采购食品时,先要检查所采购食品的质量,防止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进入公司.2.仓库管理者做好库存食品的进出记录、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台账,并每天检查食品仓库内库存食品,发现临近保质期限或疑似腐败变质的食品,及时向主管汇报,食品仓库内不得出现过期、腐败变质食品.3.厨师在使用食品原料前,先要检查该食品原料是否腐败变质,是否过期,在确认该食品原料安全后,方可使用.4.厨师长对厨房间内食品的安全负责,每天对厨房间内食品检查一遍,发现腐败变质、过期食品,及时处理.5.厨师长每天检查厨房间内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保修.6.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区域内场所环境卫生,并随时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各部门主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场所,立即责令该场所员工重新打扫,确保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月一次或者不定期的对各环节进行抽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临期、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制度一、食品保质期自查制度针对商场超市食品数量大,批次多的问题,要求各商场、超市必须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距保质期不足10日的食品进行清理,放到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进行销售.其他食品经营者根据自身情况,定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自查.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须对临过期食品每日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及时下架过期食品.二、临过期食品专区销售制度指导有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建立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要求经营者在销售专区张贴醒目提示,提醒消费者酌情消费和在保质期内食用.同时,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促销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明示价格折扣标准,防止出现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对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经营者,指导其对临过期食品采取在外包装作特别贴条标示等方法明显区分,并对临过期食品在保质期内的质量安全责任、退换货责任、兑现承诺的操作步骤与要求、临过期食品消费投诉的处理等事项,便于消费者维权.三、过期食品后续跟踪制度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规范保质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货与销毁制度,对保质期到期食品尽可能采取由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统一销毁方式,防止下架过期食品重生或继续流向农村等边远地区;对退回生产单位或上级供货商销毁的,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留存退货记录和货物发运凭证,以备工商部门监督检查.四、建立风险食品重点监管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食品保质期为较短的面包、肉类包装食品、液态奶、饮料等高风险食品.同时,认真检查临过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保质期到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发现食品保质期管理不完善的,一律列为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大对有违法记录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对发现过期食品时间较长、私自更改生产日期上架销售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食品退货赔偿制度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货制度,主要是指那些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学校应采取停止销售,退货制度.二、对下列食品应坚决退货、停止销售.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2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4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6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8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9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1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学校工作领导小组;2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3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4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款.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二、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五、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习培训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以后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事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六、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记录归档,以备查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领导小组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应急处置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二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四配合调查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范本(4篇)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范本(4篇)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范本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原则上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三、实行“一票制”,指将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账和零售商的进货台账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一、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对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三、食品索证索票后,应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范本(2)一、前言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各个企事业单位都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范文,以供参考。

二、目的和依据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记录和跟踪企业进货的食品品种、数量、供应商信息以及各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证明文件等重要信息,确保所进货食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本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标准及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等,如《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企业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6.从食品销售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和留存在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7.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9.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复印件、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或复印件)。

食品批发制度(范本)

食品批发制度(范本)

食品批发制度食‎品批发制度‎‎篇一:‎食品批发‎制度(通用版)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本店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本店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库房管理制度‎一、‎库房设置要根据库‎房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库‎房环境整洁,杜绝‎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及其滋‎生条件,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

‎二、指定专人进行‎库房管理,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库管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三‎、食品要设立专柜‎或专间合理、安全‎地进行存储。

存放‎生鲜食品应配备相‎应设施;存放散装‎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

‎四、食品‎入库应先入待检区‎,经检验合格,库‎房管理员凭发票所‎开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方可入库。

‎五、库房管理人‎员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等食品,应当立‎即上报业主出库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库房管理人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货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未经业主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对库‎房设施进行处理。

‎七、库房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库房管理人员擅自‎入库。

做到防火、‎防盗。

50*7‎0食目全度录‎品安管理‎制一、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五、食品销售与展‎示卫生制度‎六、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七‎、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八、‎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九、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十、食品台帐‎管理制度十‎一、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十‎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十‎三、库房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一、本店在‎购进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要食品“一‎单通”做为索证索‎票的备查建档材料‎,如供货商不能提‎供“一单通”,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书‎式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及销售发票‎(凭证)并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食品经营者‎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书式‎和电子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企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企业)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食品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经过培训,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通过HACCP认证的食品经营企业直接质量负责人,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可免于考核。

经过培训和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抽查考核要求.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由各经营企业根据本企业情况自行制定)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直接入品食品区域与待加工食品区域分开。

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经营户进销货查验记录监管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经营户进销货查验记录监管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经营户进销货查验记录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机构•【公布日期】2016.07.29•【字号】呼食药监办发〔2016〕199号•【施行日期】2016.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经营户进销货查验记录监管的通知呼食药监办发〔2016〕199号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户法定责任和义务的规定,为加强食品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着力规范上市食品进货来源,强力解决上市销售食品溯源不清问题,确保我市上市销售食品渠道明晰、来源合法,各旗县区食药监局、开发区分局要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经营户进销货查验记录的监管。

一、食品经营户要严格履行进销货查验记录义务(一)食品批发企业1.食品批发企业要为供货的食品零售商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每次配送食品的每一规格生产批号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2.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建立批发销售记录,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或者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严禁向无证经营户。

否则,将由食品批发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大中型超市、食品店、食杂店等食品零售商食品零售商要建立与之有业务联系的食品批发企业档案,以食品批发企业为单位建帐,将加盖食品批发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在台帐前页,台帐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以便于溯源清查。

食品零售商索要每一生产批号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

坚决不进来源不明、无法溯源的食品。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3篇)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3篇)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一、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二、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原则上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三、实行“一票制”,指将批发商的销货凭证与零售商的进货凭证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合二为一,关联使用,销货和进货凭证同时作为批发商的销货台账和零售商的进货台账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和备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一、在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对进口食品的,应当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三、食品索证索票后,应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2)是指企业或单位在购买食品时,必须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定,记录和管理食品的进货信息的制度。

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具体的制度内容包括:1. 食品进货记录:每笔食品进货都需要填写进货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2. 供应商审核:对所有食品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其具备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资质,供应的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3. 食品检验报告: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范文食品批发销售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范文食品批发销售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范文食品批发销售记录管理制度(范文)食品批发单位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美发卫生管理制度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理发分区设置,染、烫发区,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二、采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当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食品批发单位销售记录管理制度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

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4.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

对经营的食品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6.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对己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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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为了使本公司经营有序开展,按商品购销及台帐制度,供财务、采购、销售参照执行:
1、公司与供货商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相应的证照,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联系电话),并每年核对一次。

2、公司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一式二份,一份交购货方备案,一份由公司留存。

3、公司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记录台帐。

4、公司要将供货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5、公司除详细等进货内容外,还应当将销售情况认真详细的登记,一旦发现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找到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

6、厂家按销售单及对应发票,准确发货,送货至客户,并请客户在送货单签字确认所收到商品无误。

7、客户退货商品直接交予公司或厂家,本公司财务必须做好退货记录。

8、每日一次上报收发存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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