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职业病是工作环境对工作者身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一、法律的职业病防治制度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雇主有义务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措施,规定了雇主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雇主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
二、法规的职业病防治制度2.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了不同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治措施。
2.2 《职业病诊断标准》规定了各类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诊断方法。
2.3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三、规章的职业病防治制度3.1 《职业病防治管理条例》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措施。
3.2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标准。
3.3 《职业病防治机构设置标准》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设置条件和职责。
四、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4.1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责。
4.2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4.3 企业应当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五、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5.1 职工有权要求企业提供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2 职工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5.3 职工有权要求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督机制,监督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结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是保障职工健康的重要保障,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共同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1. 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以及与本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来员工。
三、职业卫生管理责任1. 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实施。
2.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委托职业卫生管理专业机构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3. 审批和颁布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4. 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物力等资源,支持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5. 指派专业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6. 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知识水平。
7. 监督职工遵守职业卫生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8. 打造良好的职业卫生环境,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四、职业病预防1. 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时间。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提供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减少职工的职业病危害。
4. 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保护能力。
5.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早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及高风险岗位的特殊监护。
五、职业病防治1. 发现职业病病例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追踪调查职业病的病因和病源,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2. 组织职业病诊断和评估,及时给予职工相应的医疗救治。
3. 提供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加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4. 组织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职业病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六、考核和奖惩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 对于不履行职业卫生职责的个人或部门,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4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公司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包括预防、控制、评估、诊断、治疗和职业康复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监测、控制等工作。
第四条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岗位上履行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职责。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五条全公司职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职业病防治规定,学习并遵守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划、方案、措施。
第七条全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
第八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和监管。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估第九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条例》的规定,对所有工种和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估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掌握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剂量和日常暴露时间等相关情况;(三)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十一条全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与监测第十二条全公司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全公司应当加强职业病环境监测,定期检测相关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暴露水平。
第十四条全公司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第五章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第十五条全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人员,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设备。
第十六条职工发现患有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应当立即报告,并接受相关的职业病诊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三篇)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除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外,还有其他一些规章制度对职业病防治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1.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不同行业、不同作业环境的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指导企业和从业人员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 职业病防治实施细则: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各个方面,如职业病危害评价与监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与使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
3. 行业标准和职业健康标准:不同行业和作业岗位可能面临不同的职业病危害,针对具体行业的特点和职业病危害,制定了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职业健康标准,要求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标准进行职业病防治。
4.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需要依靠一系列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工具、通风设备等。
相关的规定规范了这些防护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其有效起到职业病防护的作用。
5. 职业病防治培训和宣传规定: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知识水平,规定了相关的培训和宣传要求,要求企业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以上是一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二)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引起的疾病,其发展和防治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了职业病防治制度。
本文将围绕职业病防治制度展开,并介绍其中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概述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防范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而制定的法律文件。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目的是确保职业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监控工作的进行,并明确了各个职责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内容包括职业病的定义与分类、职业病的防控措施、职业病的责任追究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5篇)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2、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我公司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体检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等的健康监护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以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一、法律法规的制定1.1 法律法规的依据:职业病防治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法律法规的内容: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内容。
1.3 法律法规的执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规章的制定2.1 规章的制定机构:国务院、卫生部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
2.2 规章的内容:规章详细规定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防治措施、职业病诊断标准等内容。
2.3 规章的执行:企业要按照规章的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健康。
三、规定的制定3.1 规定的内容:各行业、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定,如《矿业企业职业病防治规定》等。
3.2 规定的执行: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3.3 规定的监督: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定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4.1 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企业要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及时发现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4.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制度:企业要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持。
4.3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度:企业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五、结语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5篇)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如下:一、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况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组织公司员工参加职业病卫生教育培训、学习活动,树立职业病防范意识。
三、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进入生产区域一律禁止吸烟,车间吸烟区要配备灭火装置。
四、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高温作业与其他站位作业场所分开,夏天必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五、安装维护好车间、仓库的通风装置,保持空气畅通;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六、仓库、生产车间调墨区按要求对化学物品定位放置,做到标示警示清晰,所有油墨、溶剂由专管人保管做好收发登记。
七、对生产办公现场每年不少于一次环境卫生检测,并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布。
八、每年组织开展实施应急预案一次,并时时调整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其适效性。
九,定期组织存在职业危害病工种、岗位的员工参加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十、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条款,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
十一、做好新招人员和辞退人员进行体检,中途辞退人员健康体检必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作职业性健康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在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及时救治上报。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治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安全及相关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
职业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2)1.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是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煤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煤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文件精神。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企业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煤矿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煤矿应当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煤矿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监督。
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问题。
八、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问题。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文(3篇)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职业病问题日益突出,给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也加大了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声誉风险。
为了更好地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了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治制度。
以下是对一些典型的职业病防治制度范本的介绍。
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劳动法》的配套法律,于2002年颁布实施。
该法主要规定了职业病的定义、预防原则、预防措施和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等内容。
根据该法,企业应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包括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职业病防治计划制定、职业病防治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的,用于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目录中列举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企业进行了分类管理,要求企业针对相应的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目录的发布对推动企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是工信部、卫生部、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指导标准,用于对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价。
导则详细规定了预评价的目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求企业在引入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情况下及时进行预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五、《职业病危害接触限值》《职业病危害接触限值》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重要标准之一,用于规定各类危害因素的允许接触量。
标准根据不同的危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制定了相应的接触限值。
企业应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劳动者不超过允许接触量。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办法》《职业病危害告知办法》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员工定期告知工作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职业病防治知识等,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确保员工享有知情权,及时告知他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政策,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并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卫生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和管理。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开展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包括体格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内容。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包括一般体检和职业病体检。
职业病体检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相应的检查项目。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负责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建议。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将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结果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做好保密工作,并及时向从业人员反馈检查结果。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根据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全面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性质、浓度和作业方式等,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改造、防护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操作规程的制定等。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护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病预防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符合国家职业病预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聘用合同制、劳务派遣制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职业病预防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预防的组织机构与职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与控制、职业病的监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职业病事故的处置与报告、职业病的鉴定与救治、职业病的宣传与培训、职业病预防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章职业病预防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本单位设立职业病预防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预防工作的组织、指导、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职业病预防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职业病预防相关制度和规章,组织实施职业病预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配置标准。
(三)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评估和监测。
(四)组织职业病防护设备的检测、检修和更换。
(五)组织职业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及时报告。
(六)组织职业病的鉴定、救治和康复。
(七)组织职业病的宣传与培训。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病预防的考核办法。
第七条职业病预防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病防护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护工作的指导、监督与实施。
第八条其他部门和岗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配合职业病预防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与控制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职业病源性微生物等,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控制与改进。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和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和浓度、防护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工作环境的改善等。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源清单,对每个危害源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设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本单位的职工,包括固定和非固定工人、临时工、派遣工、外包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职业病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包括职业相关疾病和职业接触疾病。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法、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符合职业病防治标准。
第九条对于职业病患者,本单位应及时进行救治,并保证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单位应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由单位的负责人担任主任,具体成员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3. 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技术指导;4. 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5. 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6. 处理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和合法权益保护;7. 报告职业病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8. 其他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四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第十五条本单位的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要求全体职工按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工作。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本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____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
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
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
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3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白银集团股份公司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健康权益。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是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标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实行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二)制定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三)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四)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
第六条员工依法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公司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标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引言概述: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由于接触或者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工作环境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1.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制度,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估。
- 职业病诊断标准:规定了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程序,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规定:规定了企业应当定期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1.2 职业病防治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职业病防治计划:企业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和劳动者的健康监测。
- 职业病防治措施: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如改善工作环境、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等,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防护意识和职业健康知识。
1.3 职业病防治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当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
- 职业病防治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企业,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 职业病防治数据统计与报告: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统计职业病发病情况,及时报告,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结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制度,共同努力,促进职业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本(5篇)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公司的“分级管理、分片负责”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内容1、安全生产科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管理工作。
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按法规、标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对公司的有害作业现场要建立周期性检测点。
每年对公司的尘、毒及物理因素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点进行重新审定,并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
4、负责____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卫生机构对公司从事有害作业人员(含计划外用工)进行上岗前、在岗和离岗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复查、诊断、治疗。
对体检发现的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患者与行政部对接,进行妥善调离。
5、生产部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公司各部门有害作业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调离和健康疗养。
6、生产部负责公司的新、改、扩、新技术、新设备引进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评审和报件工作。
7、行政部负责对外联系和____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8、若发生重大职业中毒或死亡事故,公司应在____小时内上报地方卫生行政有关部门。
9、对本公司审定的尘、毒及物理因素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并建立和完善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档案。
10、行政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有害作业职工健康档案。
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有害作业健康档案纳入公司档案馆统一管理。
11、生产部参与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评审和竣工验收工作。
12、生产部及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及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职业卫生素质。
13、应对生产现场,实行有毒有害作业与无毒无害作业严格分开,避免有害因素污染无害环境,扩大危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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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24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职业病防治
制度
Laws and regulations provide other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sys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2、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
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我公司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体检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等的健康监护规定。
1健康体检
1.1上岗前体检
1.1.1凡进入我公司上岗的新员工,离岗一年以上又重新上岗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必须组织到省级卫生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1.2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检的真实性。
如出现弄虚作假,或失职,造成不合格人员上岗,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1.3人力资源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职业。
1.2在岗体检
1.2.1公司对在岗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两年,其中,接触超标的岗位人员,体检周期为一年。
1.2.2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1.2.3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
1.2.4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由人事劳资科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负责体检的部门,也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知本人,以便进行治疗
1.2.5办公室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遗失,如造成遗失,则应扣发当事人的考核分,
2.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监测
2.1公司热源部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尘毒分布情况。
建立卫生工艺流程图,并准确的确定卫生监测点。
2.2作业场所粉尘、噪声等的监测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随时监测。
2.3对粉尘、噪声超标的工序,由热源部在超标处设立卫生警示牌,警示牌上应标明标准值和超标的情况,预防措施等。
2.4对超标的场所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技术改造,用新工艺替换旧工艺,以无毒无害的新药剂替代有毒有害的药剂,减少劳动场所的有毒有害物质。
2.5综合办公室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监督使用,并做到准确发放和指导正确使用,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三、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1)病人的职业史;
(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诊断鉴定制度
1)、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2)、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3)、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审核盖章。
4)、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5)、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治疗康复制度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费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7)、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8)、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四、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者更新的职业危
害防治系统,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2、为了消除职业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对“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
3、计划下达后,资产费由公司统一采购。
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使用。
五、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应设专人负责。
2、资料的收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的各项内容进行收集,收集应按一定的规范程序和要求进行。
3、资料的甄定:对所有需要收集的资料进行甄定,确定资料的可靠真实程度。
4、资料的分类归档:资料的收集和存档应分门别类,应预先根据资料的性质、来源,设计一种较为合理的分类方法,然后进行组卷归档。
5、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质量考核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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