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行业商品流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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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财务管理制度

商品流通企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商品流通业务及与之相关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2. 实事求是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3. 效益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4. 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企业设立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以下岗位:1.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2. 财务主管:负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3. 会计: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4. 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资金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政策,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2. 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企业资金周转畅通。

3.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坏账风险。

4. 严格控制对外投资,确保投资收益。

第七条成本管理1. 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控制。

2. 定期开展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节约潜力。

3. 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

4. 加强存货管理,减少存货损失。

第八条收入管理1. 严格执行收入确认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2. 加强销售收入管理,提高销售收入质量。

3. 优化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4. 加强售后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九条费用管理1. 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加强费用控制。

2. 定期开展费用分析,找出费用节约潜力。

3. 优化办公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管理,降低折旧费用。

4.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降低人力成本。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活动合规、规范。

第十一条加强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商品流通的财务管理制度

商品流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

2. 坚持合规经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 强化风险意识,防范财务风险。

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1. 企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2)编制、审核企业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3)负责企业资金筹集、运用、结算和监督;(4)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为企业提供财务支持;(5)负责企业财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 企业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四、财务核算与报告1. 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

2. 企业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3. 财务报表应按月、季、年编制,及时报送企业相关部门。

五、资金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2. 资金筹集:企业应合理确定资金需求,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资金。

3. 资金运用:企业应优化资金结构,确保资金合理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资金结算:企业应加强资金结算管理,确保结算及时、准确。

六、内部控制1.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内部控制应涵盖财务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授权审批、职责分离、凭证管理、预算管理等。

3. 企业应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内部控制缺陷。

七、奖惩与责任追究1. 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

2. 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撤职等处分。

商贸零售财务管理制度

商贸零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管理、费用管理、收入管理、成本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资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第五条公司设立出纳岗位,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票据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资金收支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严禁现金交易。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资金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二)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严禁违规挪用、占用资金;(四)严格控制对外担保、贷款等风险。

第三章费用管理第九条公司费用管理应遵循“节约、合理、合规”的原则。

第十条公司费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费用支出应办理报销手续,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费用支出包括以下内容:(一)办公费用;(二)业务招待费用;(三)差旅费用;(四)其他合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收入管理应遵循“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十五条公司收入确认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收入核算应准确、完整,确保收入真实、合规。

第十七条公司收入包括以下内容:(一)销售商品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其他收入。

第五章成本管理第十八条公司成本管理应遵循“合理、合规、有效”的原则。

第十九条公司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执行。

第二十条公司成本包括以下内容:(一)商品采购成本;(二)商品销售成本;(三)其他成本。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资产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高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零售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零售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零售行业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务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财务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库存、财务等部门。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三条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上级汇报财务状况,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收支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财务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 资金收支应通过银行进行,严禁现金交易。

第六条信贷管理1. 企业应合理使用信贷资金,严格按照信贷合同执行还款计划。

2. 信贷资金的使用应与企业的经营计划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第四章财务报表与核算第七条财务报表编制1. 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八条财务核算1. 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收入和费用的正确确认和计量。

2. 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对各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1.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2. 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授权审批、职责分离、信息反馈等环节。

第十条风险管理1. 企业应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2. 对重大财务风险,应报请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财务监督1. 企业应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2. 财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财务考核1. 企业应建立财务考核制度,对财务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商品流通业务,包括采购、仓储、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流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企业财务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3. 负责企业成本核算,控制成本费用;4. 负责企业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核算工作;5. 负责企业财务报表编制、审核、报送;6. 负责企业财务分析,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7. 负责企业税务筹划,确保企业合法纳税;8. 负责企业内部审计,确保企业财务活动合规。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五条企业财务收支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财务收支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实质性原则:财务收支活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3. 规范性原则:财务收支活动应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和流程进行。

第六条企业财务收支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计划编制与执行;2. 资金筹措与运用;3. 成本费用控制;4. 财务报表编制与审核;5. 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6. 税务筹划与申报;7. 内部审计与合规性检查。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七条企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化配置原则:资产配置应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2. 安全使用原则:资产使用应确保安全、合理,防止损失浪费;3. 责任追究原则:资产损失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企业资产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固定资产管理;2. 流动资产管理;3. 无形资产管理;4. 投资管理。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第九条企业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零售企业完整的财务制度

零售企业完整的财务制度

零售企业完整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零售企业的财务管理,保障企业财务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零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零售企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科学决策、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岗位,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五条:零售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业务、财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等制度,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的规范和良好。

第六条:零售企业应定期开展财务管理制度的评估和修订,及时跟随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第七条:零售企业应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第八条:零售企业应加强与金融机构、财务部门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序发展。

第二章财务会计业务管理第九条:零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十条:零售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账簿核算制度,实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财务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零售企业应依法填制各类会计凭证,做到凭证真实、准确,资料完整、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零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月度财务会计报表,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零售企业应建立现金管理、票据管理、总账核算、成本核算、财务分析等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四条:零售企业应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确保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零售企业应建立便于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的会计制度,提高企业关键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第十六条:零售企业应建立与税务征收、财务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处理税收相关事项。

第十七条:零售企业应合理保管财务会计档案,不得私自销毁或篡改财务资料。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十八条:零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和控制。

第十九条:零售企业应对各项经营收支和资金运作进行合理分析和预测,制定财务预算计划。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全集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全集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全集前言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建立并完善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管理程序。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及其全集。

一、财务制度1.1 财务核算制度1.1.1 财务核算程序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规范,实行精细化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1.1.2 财务决算制度企业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编制、审核、公布和报送财务决算报告。

1.1.3 财务监督制度企业应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

1.2 财务管理制度1.2.1 预算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经营计划、市场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及时调整。

1.2.2 资金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和规范化。

1.2.3 税务管理制度企业应按照税法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制定健全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1.2.4 成本管理制度企业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管理要求,建立成本分析、计算和管理制度。

1.3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1.3.1 财务档案管理程序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建立财务员工档案、财务交易档案和财务报表档案。

1.3.2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材料填制、传递、归档和保管规范。

1.4 财务监控制度1.4.1 财务监控程序企业应建立定期开展财务监控的程序,按照规范进行。

1.4.2 财务监控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监控制度,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内部控制,力求做到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风险。

二、财务流程2.1 经营预算2.1.1 年度预算企业应每年制定年度预算,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1.2 月度预算企业应每月制定月度预算,根据季节性和市场波动进行合理调整。

2.2 财务管理2.2.1 资金管理企业应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2.2.2 税务管理企业应依法依规发票开具、报税申报和缴纳税款,遵守税法和税务制度要求。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范本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商品流通业务,包括采购、销售、仓储、物流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企业设立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总监领导,下设会计部、审计部、资金部等部门。

第五条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会计部:负责企业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成本核算、税务申报等工作。

2. 审计部:负责企业内部审计、财务审计、合规性审查等工作。

3. 资金部:负责企业资金管理、融资、投资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七条企业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八条会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九条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记账。

第十条财务报表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实行成本核算制度,按照成本管理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第十二条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际发生原则;2. 完整性原则;3. 可比性原则;4. 合理性原则。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范围包括采购成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等。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实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2. 效益性原则;3. 合规性原则;4. 透明性原则。

第十六条企业设立资金预算,对资金使用进行计划和控制。

第十七条企业设立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企业资金结算业务。

第六章内部控制第十八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1. 财务审批制度;2. 财务报告制度;3. 财务分析制度;4. 财务监督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财务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财务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核算制度1. 会计科目设置1.1 根据企业经营的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立必要的会计科目,并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业务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1.2 会计科目设置应符合规范会计核算要求,反映实际业务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会计核算方法2.1 会计核算应遵循核算基础、实体、持续性、货币计量等基本原则,确保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2 企业应按照会计期间进行会计核算,并确保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财务报表编制3.1 财务报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报表中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每月必须按期编制并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4. 会计政策和估计4.1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政策制度,明确会计政策的适用范围、内容和原则,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调整。

4.2 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会计估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1 企业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预算计划,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预算等,并加强预算执行与控制。

1.2 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对比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 资金管理2.1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测、调配和监控,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2.2 资金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费用管理3.1 企业应建立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3.2 费用管理应注重细节管理,严格执行费用核销程序,杜绝虚假报销行为。

4. 税务管理4.1 企业应严格遵守税法法规,及时缴纳各种税收,确保税收的合规和及时缴纳。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通则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通则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通则一、制度背景及目的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通则是为了规范商品流通企业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章。

本通则的目的是确保商品流通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商品流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三、财务管理架构3.1 财务组织架构商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合理的财务组织架构,明确财务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的高效性和协调性。

财务组织架构应包括财务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等,各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和协作机制。

3.2 财务管理制度商品流通企业应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流程,包括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应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紧密结合,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财务核算4.1 会计准则商品流通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同时,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制定一些补充性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

4.2 财务报表商品流通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财务报表应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4.3 成本核算商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采用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及时准确地计算和分析产品成本和经营成本,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成本信息。

五、资金管理5.1 资金筹措商品流通企业应制定科学的资金筹措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来源和运用。

包括借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资产出售等方式,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资金筹措方式。

5.2 资金预算商品流通企业应根据经营计划制定年度资金预算,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用途,合理安排资金的支出和收入。

同时,企业还应建立监测和控制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机制,确保预算的落地和执行。

商业零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商业零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商业零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企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企业资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即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务部门,支出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批后支付。

(3)企业现金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制度,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4)企业设立银行账户,所有资金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严禁私设“小金库”。

2. 会计核算(1)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比性原则。

(2)企业会计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企业会计报表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 财务报告(1)企业财务报告应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企业财务报告必须经过审计,并按照规定期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 财务监督(1)企业设立财务监督机构,负责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2)财务监督机构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企业领导。

(3)企业领导对财务监督机构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5. 人员管理(1)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会计资格证书,并经过岗前培训。

(2)财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3)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违反财经纪律。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制度旨在规范商业零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努力,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前言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商品流通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而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核心环节,对于商品流通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1.《公司法》;2.《企业会计准则》;3.《流通成本核算办法》;4.《财务报表编制制度》。

三、管理机构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管理机构应为财务部门,并应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及其职责1.财务部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协调实施;2.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会计档案和财务软件的管理制度;3.财务部应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合理规划资金流动,保证企业资金周转;4.财务部应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合理控制财务支出,防范财务风险;5.财务部应定期向董事会、经理层报告财务状况,向全体员工公布财务信息。

(二)会计核算制度1.会计年度以每年12月31日为结束日,以次年1月1日为起始日;2.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完整的会计制度,并通过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3.应制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财务报表,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海关等相关部门申报。

(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凭证、记录、账册都能按照规定保存和调阅;2.应制定凭证和账册备案制度,由财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进行备案并及时调阅;3.应每年对会计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财务软件管理制度1.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正规的财务软件,建立合理的账务架构和科目体系;2.财务软件应与核算准则一致,能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需求;3.财务软件应进行备份管理,保证数据安全,防止意外丢失。

(五)流通成本核算制度1.商品流通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整的流通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的准确计算和核算;2.应将货物的收购成本和销售成本分别分项分析和计算,详细分类和处理各种成本,确保成本的准确性;3.应监管利润水平,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保证企业盈利。

零售业财务管理制度

零售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零售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零售业务,包括商品销售、服务提供、门店租赁等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条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务处理规范,会计凭证完整。

第六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各项收入、支出进行分类核算,确保收支平衡。

第七条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第八条加强成本核算,定期分析成本构成,找出成本控制点,降低成本。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十条明确资金筹集、使用、回收等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资金支出,严禁违规使用资金。

第十二条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收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范银行账户的开户、使用和撤销。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四条建立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加强对门店、部门的财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九条明确内部控制目标,制定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第二十条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商品零售财务管理制度

商品零售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商品零售业务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 全面预算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4. 效益优先原则:在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 风险控制原则: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商品零售业务的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编制、执行财务计划,确保财务目标实现;(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3)负责公司商品零售业务的成本核算、收入核算、利润核算等工作;(4)负责公司商品零售业务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5)负责公司商品零售业务的财务报表编制、分析、报送等工作;(6)负责公司商品零售业务的税务筹划和税务申报工作;(7)负责公司商品零售业务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商品零售业务的财务管理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商品零售业务的财务管理工作;(2)建立健全本部门商品零售业务的财务管理制度;(3)负责本部门商品零售业务的财务报表编制、分析、报送等工作;(4)负责本部门商品零售业务的成本控制、收入管理、利润管理等工作;(5)负责本部门商品零售业务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四、财务管理内容1. 成本管理(1)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合理分摊成本;(2)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3)定期分析成本费用构成,找出成本节约和控制的潜力。

2. 收入管理(1)建立健全收入核算体系,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2)加强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3)定期分析收入构成,找出收入增长点。

零售行业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

零售行业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

零售行业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1. 引言零售行业是指将商品从生产者或批发商那里购买,并将这些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行业。

在零售企业中,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确保企业财务安全和稳定运行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介绍零售行业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制度,并提供一些最佳实践和建议。

2. 财务组织结构零售行业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组织结构应包括以下职能部门:2.1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企业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该部门应由一位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领导,下设财务会计和财务分析师等职位。

2.2 成本控制部门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监控和分析企业的成本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率。

该部门应由一位成本控制经理领导,下设成本会计和成本分析师等职位。

2.3 资金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企业的资金流动和资金风险。

该部门应由一位资金管理经理领导,下设资金会计和风险管理师等职位。

3. 财务流程零售行业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3.1 采购流程采购流程是指企业从供应商处购买商品的过程。

在采购流程中,应确保以下事项的执行:•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进行操作,包括采购申请、采购订单和采购合同等环节。

•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估和信用评估,并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采购过程中要注意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选择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

3.2 销售流程销售流程是指企业将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过程。

在销售流程中,应确保以下事项的执行:•严格按照销售流程进行操作,包括销售订单、发货和收款等环节。

•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并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

•销售过程中要注意控制销售成本,提高销售效率,并及时跟进客户的付款情况。

3.3 财务核算流程财务核算流程是指企业对财务数据进行记录和核算的过程。

在财务核算流程中,应确保以下事项的执行:•严格按照财务核算准则进行会计记录和报表编制。

•对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分类和归集,以便进行财务分析和决策。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零售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零售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零售行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零售门店、分支机构及财务部门。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2. 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3. 规范统一原则:统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操作流程;4. 保密原则:保护企业财务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以下岗位:1.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对财务总监负责;2. 会计主管:负责会计核算、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等工作;3. 出纳员: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以及日常账务处理;4. 成本会计:负责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工作;5. 财务分析员:负责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预算执行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六条财务总监职责:1. 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3. 协调各部门间的财务关系;4. 审批财务重大事项。

第七条会计主管职责:1.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表;2. 组织实施财务核算工作;3. 监督、指导出纳员、成本会计、财务分析员等工作;4. 审核各项财务支出,控制成本。

第八条出纳员职责:1.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2. 及时、准确地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3. 协助编制财务报表;4. 保管好财务印章和空白支票。

第九条成本会计职责:1. 负责成本核算、成本分析;2. 参与成本控制措施的实施;3. 编制成本分析报告;4. 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条财务分析员职责:1. 负责编制财务报表;2. 进行财务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3. 编制预算报告,跟踪预算执行情况;4. 审核各项财务支出,控制成本。

第四章财务核算管理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商品流通企业的财务制度。

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序、合法、规范。

本制度采用严格的财务流程和控制,以确保收支平衡和核算准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财务工作,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任何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都会被严肃处理。

财务流程1.凭证管理凭证是一个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

凭证必须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的真实状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2.费用管理公司费用记录必须是准确的。

在确认企业仓库内所有的存货,并确认财务信息后再进行进口出口的物流,减少大量的运输费用。

3.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一个企业的重要资产,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管理。

公司必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固定资产如房屋、设备等完好无损。

4.税务管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财税政策进行申报缴纳税款,如增值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所有财务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税法法规,并及时申报缴纳税款。

财务控制1.现金管理公司在销售商品时一般采取现金方式,公司必须对现金及时入账,并采取适当的现金管理措施,如:尽量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现金存储、日常现金使用管理等。

2.借贷管理公司经营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借贷,管理必须完善,融资必须妥善安排,确保能够按时偿还贷款,并保证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同时还需要严格控制借贷风险。

3.库存管理库存也是企业的重要资产。

公司应当确保库存管理及时、准确,并进行定期清理,以保持良好的资金流转情况。

4.成本管理企业的生产、销售成本是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

公司必须采取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从源头把控成本,以保证企业整体利润水平。

其他本文档规定了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

准确、合法、规范地执行这些规定对于企业长期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必须坚持财务规范管理,以推动企业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

同时,企业财务里的影响则是企业未来的成功和利润。

商品零售业财务管理制度

商品零售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品零售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商品零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采购、销售、库存、财务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财务行为的合法性。

(二)真实准确: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隐瞒、篡改。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四)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财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条商品采购、销售、库存等业务,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核算:(一)商品采购:采购商品时,按照采购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计提应付账款,并在付款时冲减应付账款。

(二)商品销售:销售商品时,按照销售价格、数量、收入确认方式等确认销售收入,并在收到货款时确认现金收入。

(三)库存管理:库存商品应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库存商品发生损益,应按照规定进行核算。

第六条财务核算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章财务报告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八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编制:(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编制。

(二)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按照规定时限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审批制度: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程序。

(二)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确保财务行为的合规性。

(三)财务报告制度:规范财务报告编制和报送流程。

财务管理制度零售

财务管理制度零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零售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企业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零售门店、仓库、配送中心等涉及财务活动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制定、执行、监督本制度,并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会计科、审计科、资金管理科等职能科室,各科室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第六条公司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第八条各零售门店、仓库、配送中心等部门的资金收支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

第九条各部门每日现金收入应于当日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现金收入必须在当日存入银行。

第十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台账,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一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格式和要求报送财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审核各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加强财务活动的审批、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财务部定期对各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

第六章奖惩第十七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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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商品流通企业财务行为,促进商品流通企业公平竞争,依照《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独立核算的所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包括各种经济性质和组织形式的商业、粮食、外贸、供销合作社、图书发行、物资供销企业以及以从事商品流通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本的复印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终止清算后,应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供注销手续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治理制度,做好财务治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门应履行财务治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打算、操纵、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资金的治理第六条企业设立时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法定的资本金即注册资金,包括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等投入的资本金。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能够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本企业职工以其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

第七条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能够采取汲取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企业资本金能够一次或分期筹集。

一次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第一次筹集的资金不得低於投资者认缴出资的15%,同时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由於投资者在出资过程中违约,致使企业无法按期足额筹集资本金的,企业应当依法追究投资者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以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投资的,其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20%。

因情况专门,需超过20%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注册资金的30%。

企业不得汲取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应当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条企业对资本金依法享有经营权,可用於流淌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占用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一条在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金,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中外合作企业按合同中约定在合作期内一方先行收回投资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企业的债务责任。

在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的,须报经主管部门财政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即为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

投资者对企业的净资产按其出资比例或合同、协议规定享有所有权并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三条企业的公积金包括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包括: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及可转换为股本的溢价净收入等;资本金汇率折算差额;企业因分立、合并、变更和投资时资产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资产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同意捐赠的现金、其他资产以及按国家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款项。

盈余公积金包括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等。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盈余公积金按规定可用於弥补企业亏损,也可转增资本金。

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金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许多於注册资金的25%为限。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企业的负债包括长期负债和流淌负债。

(一)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长期款项等。

(二)流淌负债是指在1年内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应付帐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其他应付款等。

第十五条各项长期负债和流淌负债均应按实际发生额核算。

差不多发生而数额尚未确定的负债,应当依照有关凭证合理可能,待实际数额确定后再行调整。

第十六条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

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流淌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三章流淌资产第十七条流淌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操纵制度。

现金收入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的帐面余额与库存金额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金额核对相符。

第十九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应收政策性补贴、其他应收款项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计价。

其中,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发生的贴现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二十条企业可按月预提坏帐预备金,於年度终了再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费用。

未提坏帐预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据实计入当期费用。

企业当年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帐预备金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少於上一年计提的坏帐预备金部分和收回已核销的坏帐时,冲减当期费用。

坏帐预备金的具体提取比例,由企业依照可能出现的坏帐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自定。

第二十一条存货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销售、耗用而储备的商品、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企业托付其他单位代销、储备或加工的商品、材料物资等视为企业的存货;企业代其他单位销售、储备或加工的商品、材料物资等不作为企业的存货。

存货按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商品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即商品进价成本计价;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按原始进价加由企业负担的可直接认定的运杂费等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净支出计价;托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加工费、缴纳的税金以及扣除加工过程中的有关收入后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同意捐赠的,按照发票、报关单等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有关协议或按市价计价。

各种存货销售或领用时,企业可分不选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不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确定其成本。

企业可依照存货的特点,选用不同计价方法,同一种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二条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对於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缘故,分不情况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治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治理费用;存货毁损属於特不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三条企业可按月预提商品削价预备金,年末再按库存商品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商品销售成本。

商品削价预备金专项用於弥补商品削价损失(指商品销价低於进价的损失)。

使用时作抵扣削价商品的进价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第二十四条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於经营主管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同时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应划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不核算。

第二十五条企业固定资产的计价: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包括进口税金。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应按建筑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规定的价款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计价。

同意捐赠、从境外调入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计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企业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

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固定资产应依法进行评估。

第二十六条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设备、材料等专用物资、预付工程价款、未完工程支出等。

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完工往常因试营业发生的营业收支,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的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未完工程支出。

单项工程报废或毁损的净损失,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使用后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八条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往常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接着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早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应采纳平均年限法,即直线法或工作量法。

商品检测设备、电子计算机及经财政部批准的部分设备也可选用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企业应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附后)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年限。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一般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可能残值率和分类年折旧率计算。

固定资产的可能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1━可能净残值率年折旧率=━━━━━━━━━×100%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二)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方法:1.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原值×(1━可能残值率)单位里程折旧额=━━━━━━━━━━━━━总行驶里程2.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原值(1━可能残值率)每工作小时折旧额=━━━━━━━━━━━━━总工作小时3.按照台班计算折旧:原值(1━可能残值率)每台班折旧额=━━━━━━━━━━━━━总工作台班数(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方法:2年折旧率=━━━━━━×100%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往常2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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