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质量控制关键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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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关键点【摘要】针对招投标过程影响中质量控制的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有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氛围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最低价中标;百分制评标工程招投标是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中比较成熟、规范的交易方式。通常由招标人提出工程条件和要求,邀请一定数量的投标者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的交易行为,包括招标和投标两个基本环节,贯穿了竞争性、公开性和公平性的原则。因此,招投标对于获得最大限度的竞争,使参与投标的承包商获得公平、公正待遇,提高工程建设过程的透明度和客观性,促进建设资金的节约和效益最大化,杜绝腐败和滥用职权,都有着关键作用。作为招投标过程实施者的招标代理公司,控制招投标过程中的质量好坏是关乎工程实施成败的关键,而影响招投标过程质量的关键点有三点: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评标过程。
1 招标文件编制
目前的招标文件编制存在不公平、有倾向性或歧视性的问题。其表现时而明显,如在招标文件中细节注明工程设备型号和品牌等;时而隐蔽,如在技术性指标方面进行倾向性描述。有些地区、行业或企业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还出台了一些保护主义色彩的规定,非保护范围内的企业来投标,基本都是陪标。因此在招标文件编写中应慎重确定的几个问题是:
1.1 承包方式
目前我国的承包方式主要包括全包、包部分和包公不包料,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要根据投标人本身的能力和工程情况,在招标文件中写清楚。
1.2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对于采用预支工程预付款的方式,要明确预支数量,扣回的办法。按月计量支付的办法,保留工程款数量,考虑保修金如何扣回和支付。
1.3 报价
报价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最敏感的部分,也是招投标活动中的“中心”部分。国家现在通用第七条办法处理,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情况不太明确又无施工图,可有三种办法:按概算为依据报价;按浮动费率报价;按定额结算后总价下浮报价。
有的工程施工图已发全,一般有三种方式:
1.3.1 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价。中标价是固定的,不因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变化而变动。如需变动在合同条款内写明;
1.3.2 投标报价采用可调价。中标价仅为计划价,可因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变化而变动;
1.3.3 成本酬金法。
简单的住宅或通用厂房有时还能采用以平方米造价包干的方式,基本用于住宅建筑和通用厂房,一般不作调整,如需调整,应在招标文件中标明。通常做法为没平方米造价只限于地面以上部
分。有时用一次包死的办法,有时允许调整,但在招标文件中标明调整办法。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招投标过程中最难处理并容易被忽视的环节。任何潜在的投标人,只要其准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首先就必须要具备一系列的法定资格条件,而这些资格条件,对招标人来说都是一视同仁的,没有任何差别。可在实际工作中,却有不少地方又把招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进行人为的量化,并将其作为评标因素。招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基本都是定性指标,难以量化,一旦将其作为评标因素,就很容易丧失公平性。事实上,对这些“定性”指标也无法按其程度大小来“量化”成评分标准。如就招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具备的良好商业信誉来说,如果认为给它进行量化分级,由于缺乏客观依据,主观成分就会占据评分的很大一部分,因此很容易使评分丧失公平性。
过高的资质门槛设定对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也是一个损害,首先高门槛必然会使大部分本具有中标能力的企业拒之门外,打击了企业参与投标的积极性;其次高门槛,必然会催生专门进行资质挂靠的企业,其本身不是通过进行具体的工程实施来进行盈利,而是通过各种手段获得资质,再将资质挂靠出去获得利润,这种挂靠必然会使施工企业唯利是图,从而忽略了工程质量,也使招投标形同虚设。但是如过通过设定资格和资质结合的标准,很可能避免这个问题。资格标准一般是指投标人做没做过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一
般要求达到招标项目的60%以上。如建设100层商务楼,即要求达到完成过60层以上标准即为合格。同时将各投标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进行网上公告,通过网络监督防止造假。如此通过资质与资格的虚实结合,可以有效避免“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从而体现了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
3 评标过程
评标过程是招投人,代理公司三方的博弈,也是最能体现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的关键点。但目前评标过程中的寻租问题严重,例如有的招标人为了让内定的投标人中标,对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委暗示,使评标打分具有倾向性。现针对目前我国工程评标常用的最低价中标法和综合评估法的现状进行分析。
3.1 最低价中标法
最低价中标法起源于英国,当项目进入评标阶段时,先由招标人和技术人员要求各投标者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和不完善的地方加以澄清和解释,然后评审投标者资格。评标时,报价最低的投标书被评为财务报价最有利者,只要技术、合同与管理方面能达到要求,此投标人就会被招标人认可。
目前我国在按照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时,由于遵循的是“量变价不变”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中的规定大都较笼统,造成了清单项目与工程实际情况还有一定差距,加之配套措施没有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有效实施。因此,政府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结合本地情况编写出一套完整的工程价格指
标参数,这样还可以淡化标底的作用,招标人不需要编制标底,不但可以避免工程招标中泄露标底等违规行为,规范招标代理的运作,还可以压缩中标人的利润,提高寻租行为的门槛,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3.2 综合评估法
我国实际工程定标操作过程中,使用最多的评标方法还是综合评估法。对于一般施工队伍选定招标,“综合评估法”确实有效,它可以将参与评标的因素按其轻重比例赋予分值,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在一百分里从高到低排序,选定一个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用来直观的确定中标人。而其赋予分值的比例可以按照工程的特殊性合理分配,如报价部分所占比例、施工组织设计所占比例和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所占比例的分值,可以用百分数的比例稍加改动,满足不同工程的需要。
但是由于在评标过程中,经济与法律方面的专家大都被排除在评审委员会之外。评标中,投标方的注册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及数额计算;投标方单位执业资格等级证书;项目经理等人员资格证书等;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等;业绩清单;各种获奖证书等;还有合体投标的协议书等等,还包括:投标价格的计算,有没有漏项和误算设备或者工程交货和完工的日期;付款方式、评标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都涉及到经济与法律问题,但在评审专家名录中很少看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