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流程
工程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流程
工程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流程一、引言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或政府代表机构采购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对于工程项目的采购,工程投标文件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本文将介绍工程投标文件的政府采购流程。
二、项目准备阶段1.明确项目需求在项目准备阶段,政府部门首先需要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包括项目的规模、预算、工期等要求。
2.编制采购计划根据项目需求,政府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确定工程项目的采购范围、时间计划和采购方式等。
3.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采购计划,政府部门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样本等内容。
三、公告与报名1.发布招标公告政府部门通过公共采购平台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等信息。
2.接受投标人报名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报名文件提交给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收到报名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准备与提交1.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可以通过政府指定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技术规范。
2.准备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书、技术方案、商业条件等内容。
3.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需要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政府部门。
投标文件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递交的方式进行。
五、评标与中标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政府部门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评审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商业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价。
3.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需要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达到政府部门设定的商业条件。
4.公示与确定中标人政府部门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建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一般为7至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政府部门确定中标人并与其进行合同洽谈。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流程一、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科室(单位)提出采购申请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党组会审议,主要审议采购项目实施必要性、采购控制价及测算依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等。
直属单位的采购申请在报局党组审议前,应当经过本单位支委会审议通过。
二、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科室(单位)应当根据批复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实施计划备案、立项申请)开始前30日。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
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预计采购时间等。
三、需求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采购需求科室(单位)负责对采购项目的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供应商资格条件,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等进行论证,形成需求论证报告。
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进行采购需求论证:1.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2.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3.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4.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四、实施计划备案、立项申请采购需求科室(单位)应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监管系统里填报采购实施计划(适用于年初部门预算已申报采购项目)、立项申请(适用于年中追加的采购项目)报财政局相关科室审核批复。
五、采购实施财政批复后提交市交易中心正式实施前应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职能需要,以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方式获取所需物品和服务。
政府采购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下面将介绍政府采购的八个步骤。
第一步:需求确定政府采购的第一步是需要确定采购需求,包括明确需求物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数量、质量要求以及采购标准等。
需求确定是政府采购的起点,直接关系到采购的后续流程和效果。
第二步:编制采购计划采购主体根据需求确定的内容,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预算、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准备以及评审标准等。
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的指导性文件,为后续的采购活动提供指导和依据。
第三步: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采购计划的内容,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标书内容、技术要求、评标标准等相关内容。
招标文件是政府采购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的参与和竞争起着重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第四步:发布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需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透明公开,确保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权利。
第五步:开标评标招标活动结束后,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对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审和比对,最终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合理和合法。
第六步:签订合同确定中标人后,政府采购主体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标准和交付要求等相关内容。
合同是政府采购的法律依据,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实现。
第七步:履行合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向政府采购主体提供所需物品和服务的责任。
政府采购主体应当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八步:验收结算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进行验收和结算工作,包括对所提供物品和服务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最终结清款项,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全部流程。
验收结算是政府采购的最终环节,标志着项目的正式完成和采购活动的有效落实。
总之,政府采购涉及多方利益关系,需要按照规定流程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项目的合法,公平,透明和高效。
政府采购流程的主要5个步骤
一、公开招标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5、发布招标公告;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8、组织召开招标会;9、中标公示;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12、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协议采购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由业主填写《政府采购定标申请联系单》选择供应商;4、由供应商提供报价单;5、根据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价;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询价采购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6、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竞争性谈判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5、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6、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7、确定成交供应商;8、出具中标通知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4、供应商填写报价单;5、确认,报监督科备案;6、出具中标通知书。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一、公开招标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5、发布招标公告;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8、组织召开招标会;9、中标公示;10、签发中标通知书;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协议采购1、业务三处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由业主填写《政府采购定标申请联系单》选择供应商;4、由供应商提供报价单;5、根据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价;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询价采购1、业务三处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业务三处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
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竞争性谈判1、业务三处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5、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6、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确定成交供应商;
8、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单一来源采购1、业务三处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4、供应商填写报价单;5、业务三处确认,报监督科备案;出具中标通知书。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机构根据预算、计划和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比选或直接委托等方式,从供应商购买物品、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政府采购流程有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需求确定和编制采购计划。
政府机关根据实际需求,明确需要采购的物品、工程和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和要求。
然后编制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年度计划、预算和招标计划。
第二步:准备招标文件和公告。
政府机关根据采购计划,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招标文件和合同草稿等。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送。
政府机关通过公告、网站或邮件等途径,向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要求和资格要求等。
同时,将招标文件发放给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
第四步:接受投标和审核。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给政府机关。
政府机关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资格审查和技术经济评审等。
资格审查主要是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经济评审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和报价进行评估。
第五步:评标和中标。
政府机关组织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标准和权重,综合考虑技术方案、价格和服务等因素,确定中标人。
然后,公布中标结果,与中标人进行谈判,最终签订合同。
第六步:履约和验收。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向政府机关提供所需的物品、工程和服务。
政府机关对提供的物品、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七步:后期管理和评估。
政府机关对采购项目的后期管理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效益等得到保障。
政府采购的流程
政府采购的流程一、采购资金的确认(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
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1-2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
(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流程(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
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政府采购流程及各个环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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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流程步骤解析
政府采购流程步骤解析简介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公共机构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法使用财政资金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活动中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过程。
该文档旨在介绍政府采购的流程步骤,帮助读者了解其中的具体程序与要点。
1. 采购需求确定•审查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进行审查并明确所需物品或服务。
•制定招标文件:编制采购计划书、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等相关文件。
2. 招标与报名•公示与发售: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和相关文件,并向潜在供应商提供购买相关文件的途径。
•报名申请:供应商向招标人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申请材料。
•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供应商。
3. 投标准备与递交•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报价等相关内容。
•投标递交:供应商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并确认接受采购人的招标保证金。
4. 评审与中标•开标: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并进行记录与验证。
•评审:采购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和权重选择最佳中标候选人。
•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将中标结果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并签署采购合同。
5. 履约与结算•履约管理:监督和管理供应商履行合同所承诺的条件及要求。
•结算支付:根据履约情况按照约定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
6. 后期跟踪与评估•质量监督:对已供货或已完成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绩效评估:对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表现进行绩效评估,纳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以上介绍了政府采购的流程步骤。
根据具体采购项目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地区和机构可能有所不同。
政府采购的目标是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供应商合规经营和市场发展。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一、采购申请的提交1.属于年初部门预算已确定的采购预算,货物或服务《政府采购申请表》交分管业务科室审批(用预算外资金采购的项目同时提交预算外资金用款申请书)。
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申请表》交基建科审批,并分别由审批业务科下达采购资金到采购办执行采购。
2.执行中追加采购预算,属于年初采购预算范围内的,提交采购申请程序与本条第一款相同。
3.执行中追加采购预算,不属于年初采购预算范围内的,按预算管理程序申请批准后,再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并按本条第一款规定送相应业务科审批,由业务科下达采购资金到采购办执行采购。
二、确定采购方式1.采购办根据项目情况(采购规模、实施时间、技术要求等)结合当年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组织形式(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并下达采购任务书,由采购中心或主管部门执行具体的采购;2.暂不能确定合适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中心或主管部门发布采购预告征集供应商后,根据供应商报名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三、采购中心或主管部门组织集中采购1.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书面需求(技术指标、时间需求、服务及付款方式)编制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2.对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应邀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技术要求把关;3.采购文件征求采购人意见(根据需要);4.采购文件送采购监督部门备案(采购办、监察局);5.发布采购信息;6.组建评标委员会(并送采购办备案);7.提前半天或一天到区政府采购办市专家库中抽取专家;8.组织开标;9.组织评标;10.公示拟成交结果;11.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签订采购合同1.采购人依据成交状态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办(基本建设项目同时送基建科)各执一份;2.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送采购机构审核见证、采购机构在收到正式合同后7日内应将采购合同送采购办备案;五、履行采购合同1.采购人应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按照采购合同认真组织验收(属于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采购中心应协助或见证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政府采购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政府是如何进行采购操作的?过程是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一、接受委托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接到《攀枝花市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后办理以下事宜:(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经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公开招标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制标负责人。
(二)与采购人协商后签订年度委托协议,特殊情况亦可单独签订。
委托代理协议应明确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限、采购方式和协议履约地等内容。
二、审定采购人提供资料(一)采购人对采购价格、规格及技术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市场调查或论证后,填写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及设备技术参数需求表,向采购中心提供详细、准确、完整、可行的采购需求书、采购计划批复等相关资料。
采购需求书须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要求和采购预算等。
(二)提供的采购需求书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行业法规与技术规范、国家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不得规定以下内容:1、以不合理的注册资本金、销售业绩以及资格条件(含特别授权条款)等条款对潜在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2、设定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3、以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要求;4、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
(三)收到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中心项目制标负责人应及时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货物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付款方式、项目实施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等)进行审核,发现明显错误或带有明显排斥、倾向性条款等违法违规内容的,与采购人磋商并依法予以纠正后,由采购人确认(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采购人不予纠正的,须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三、发布采购预备招标公告(一)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外,采购中心在编制招标文件期间,可以发布预备招标公告,就采购标准是否含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潜在供应商意见。
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量院〔2011〕14号附件
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一、编制学校政府采购年度预算
二、编制学校政府采购计划
三、采购流程
(一)政府采购基本流程
注:修缮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由基建处负责。
(二)分散自行采购基本流程
注:修缮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由基建处负责。
四、学校政府采购付款流程
注:1、修缮项目付款由基建处按审批权限办理,部门自行采购项目付款由部门按审批权限办理。
2、若质保期内有质量和服务问题,支付质保金时,使用部门(经费归口部门)应提出限期解决问题、扣除质保金或扣除部分质保金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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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流程(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至市公管局3楼305业务科办理.办理流程:按照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完整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确认采购需求→收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业务科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合格,进行网络登记→业务科长复审.所需资料:(1)《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2)招标需求;(3)代理机构的资料: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二)采购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1、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流程(1)采购单位将本年度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本年度部门预算→(2)采购单位把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大平台上申报→(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至市公管局业务科→(4)市公管局业务科完成采购方式审核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达到市交易中心→(5)市交易中心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确定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招标文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7)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8)项目负责人初审→(9)交易中心领导审核→(10)公管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时做出答疑及澄清→(12)开标前半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专家抽取申请书”和“专家抽取介绍信",以项目负责人确定应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后,到公管局法规科抽取评标专家→(13)开标日,项目负责人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接收投标文件、准时开标、组织专家评标,采购人可派一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开评标全过程(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开评标全过程)→(14)评标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成交)候选人全称、中标(成交)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业绩、荣誉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公示,采用综合评分法需公示各投标人得分汇总表(评标委员会签字后的汇总表扫描件)→(15)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询问与质疑,询问收到三日内回复,质疑七个工作日内回复。
政府采购的流程
政府采购的流程提前半天或一天到区政府采购办市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公示拟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依据成交状态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办(基本建设项目同时送基建科)各执一份;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送采购机构审核见证、采购机构在收到正式合同后7日内应将采购合同送采购办备案;五、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应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按照采购合同认真组织验收(属于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采购中心应协助或见证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属于分次付款的采购项目同时出具《政府采购分次付款通知书》;采购人将验收报告原件、发票复印件、《政府采购分次付款通知书》送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直接送区政府采购办);集中采购机构将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政府采购分次付款通知书》送采购办办理付款。
六、拨付采购资金采购办根据采购合同进行合同登记;采购办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开具政府采购付款通知书,通知业务科室划拨采购资金入政府采购专户。
采购资金进入专户后,按以下两种方式将采购资金支付给供应商:1)由采购专户将资金拨付给供应商;2)单位使用贷款资金(非政府财政性贷款)采购的项目,由单位依据采购办出具的支付通知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七、办理采购款需提供的资料汽车维修费的结算资料:定点维修单、费用结算单、耗材清单、发票复印件。
汽车保险费用结算资料:保单、发票复印件、确认书。
采购中心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项目资料:合同原件、发票复印件、验收报告。
属于非一次性付款的项目还须提供分次付款通知书。
部门集中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项目资料:采购工作记录资料、合同原件、发票复印件、验收报告。
属于非一次性付款的项目还须提供分次付款通知书。
政 府采购审查流程
政府采购审查流程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为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合法合规,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审查流程。
一、采购计划的提出与审批首先,采购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提出采购计划。
这一计划应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技术规格、服务要求等详细信息。
采购计划通常需要经过本单位内部的审批程序,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以确保采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在审批过程中,需要对采购计划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包括是否符合单位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是否与现有资源相匹配,预算是否合理等。
如果采购计划涉及重大项目或者金额较大,可能还需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的审批。
二、采购方式的确定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金额和市场情况,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
常见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中最主要的方式,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通用性强、市场竞争充分的项目。
邀请招标则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采购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或者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询价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
在确定采购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文件是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
采购文件应明确采购项目的需求、评审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
在编制采购文件时,需要做到内容完整、准确、清晰,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者歧义的条款。
同时,采购文件中的评审标准应客观、公正、合理,不得存在倾向性或者歧视性条款。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工程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工程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的需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社会购买货物、工程、服务和土地使用权等产品的行为。
政府采购的流程通常包括八个步骤工程,下面将详细介绍这八个步骤工程。
第一步:需求确认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明确自己的采购需求。
这个阶段需要明确采购的具体物品或服务,确定采购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还要进行预算核算,确定采购的资金来源。
第二步:制定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阶段,需要明确采购的目的和依据,结合需求确认阶段的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要包括采购的时间节点、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和采购条件等内容。
第三步:编制采购文件在政府采购流程中,编制采购文件是非常必要的一环。
采购文件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对外公开招标和采购活动的基础,其中包括标书、招标文件、合同草案、技术规格书等内容。
第四步:公告发布公告发布是政府采购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体或政府采购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采购要求、资格预审条件等内容。
第五步:受理报名政府采购流程中的受理报名环节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接收供应商的报名申请。
供应商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预审。
第六步:投标评审投标评审是政府采购流程中的核心环节。
在这个阶段,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评标,评标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步: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政府采购流程的最后一环。
政府机关和中标供应商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八步:履约验收政府采购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履约验收。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确认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
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政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权利和履行政府采购义务的单位(以下统称为采购人),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法,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为了规范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操作流程,制定了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
本文将以流程图的方式来展示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操作流程。
流程图如下:[请在这里插入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1. 采购需求制定1.1 采购需求的确定在项目需求明确的基础上,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的具体需求。
1.2 采购预算的编制根据项目需求,采购人制定详细的采购预算,包括预计的价格范围。
1.3 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时间、范围和方式。
2. 招标公告发布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投标函等内容。
2.2 招标公告发布采购人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或采购平台上,以向潜在投标人公开采购信息。
3. 投标文件准备3.1 投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购买或索取招标文件,了解采购需求和要求。
3.2 投标文件的编制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准备详细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表格、报价单、商业和技术文件等。
4. 投标文件提交4.1 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设定投标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接收采购人接收投标文件,并在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 评审与中标结果确定采购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方案。
5.2 中标结果公示采购人公示中标结果,向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中标信息。
6. 签订合同与履约6.1 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2 履约监督与评估采购人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按照合同要求履行。
7. 结算与支付7.1 供应商提交发票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和交付情况,向采购人提交相应的发票。
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1、依法接受委托接受采购任务: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管理-采购任务》列表,查看本单位次月的政府采购任务,随时查看本月追加的采购任务。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据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主动联系采购人,与采购人签订纸质委托代理协议。
确认网上委托:协助采购人完成网上委托,及时确认采购委托函。
2、制定采购方案根据采购项目复杂情况、选择的采购方式、是否采购进口产品等信息,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明确各工作环节,确定各环节工作职责、质量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人,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和协调人,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根据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依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项目情况,编制招标采购文件。
招标采购文件要符合国家和我市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规定,要科学合理地设定供应商准入条件,不得有歧视性和排他性。
对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及供应商准入条件,采购署理机构可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征求意见-采购文件》中公告,公开征求意见,以求最大公开、公平、公道。
也可组织专家论证,以求采购需求愈加科学合理。
督促采购人及时确认招标采购文件。
并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管理-采购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办公室存案。
4、发布采购信息根据采购人的预算级次,编辑采购信息文本,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中的相应栏目进行发布。
5、审核供应商注册情况并发售标书辅导供应商及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并及时进行审核。
按照采购信息划定的工夫和要求发售标书,但标书发售要以供应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完成注册并通过考核为条件。
6、组织标前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协调整答供应商疑问按照采购信息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项目情况,组织标前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耐心解答供应商疑问,必要时协调采购人进行解答,或组织专家及相关当事人进行标前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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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 (2)竞争性谈判 (5)邀请招标 (8)询价采购 (8)单一来源 (9)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标程序 (10)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合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其特点是公开和竞争,缺点是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
1. 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立项批复,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 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
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法说明等。
3. 需求论证:货物类招标:招标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或召开技术需求论证会对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类招标则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
以上论证还包括评标办法,招标方式是否合适。
是否需要更改招标方式等。
4 编写招标文件: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从发布公告日期到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20天。
6. 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 询标答疑: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 开标准备:开标前一周内,制订评标工作细则。
开标前1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对于比较特殊的项目如果预计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足应准备备选专家名单)。
9. 投标、开标: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并当场开标、公开唱标、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
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察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政府办实事项目、市财政局代表市属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人的项目、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单台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项目及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试点的项目。
必须请公证处进行监标。
根据京财采购[2007]173号文件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1)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2)或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3)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则应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政府采购办批准。
10. 组织评标:招标公司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即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标,出具综合评标意见和评标报告。
11. 评标结果确认:招标公司在评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出具评标结果确认函并送招标公司。
12. 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招标公司将中标结果(中标人,中标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等)上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3. 发布中标通知书: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招标公司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人发未中标通知书。
14. 签定合同:项目单位(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送招标公司两份副本。
15. 备案招标公司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采购结果报告》《采购人书面确认函》《中标通知书》《公告信息》《合同》送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备案。
16. 项目结束:招标公司将项目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并将副本送项目单位(采购人)存档。
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程序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它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相比,具有便捷,灵活的特点,适于金额不大,或时间紧急,采购内容繁杂的项目。
缺点是由于实际谈判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要求代理机构有较强的操作能力。
1. 签定协议: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立项批复,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采购代理协议。
2. 提交需求: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采购需求。
由于竞争性谈判的技术指标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代理公司可以根据情况掌握,需求尽量详细。
3. 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谈判须知、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报价文件格式等。
4. 发布资格预审报名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报名公告,设定一定报名资格条件,规定被邀请供应商的数量(一般3-5名)和被邀请的供应商的选取办法等。
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
5. 确定邀请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到招标公司报名,如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多于要求的数量时可根据被邀请供应商的选取办法确定入围的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的选取办法可采取专家评审或随机抽签的方式。
这里建议一般项目采用抽签方式为好。
特殊项目采取专家评审。
6. 发出谈判文件:招标公司向入围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并向其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
从谈判文件的发出到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为好。
特殊复杂项目相应延长。
7. 答疑:供应商在获得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
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
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由于竞争性谈判对递交文件时间没有特别的规定,因此对于文件的修改补充可以不更改谈判时间,因此如果文件更改比较大最好征询一下供应商的意见,以便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8. 成立谈判评审小组: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专家库抽签产生。
谈判前1天,项目单位(采购人)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审专家(对于比较特殊的项目如果预计专家库中的专家数量不足应准备备选专家名单)。
9. 谈判会:谈判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审阅,在审阅过程中,对各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记录。
审阅后,对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内容包括价格,技术,服务,商务等。
报价一般不超过3轮。
经过谈判后,谈判评审小组出具谈判综合评审意见。
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推荐成交供应商。
10. 结果确认:招标代理公司在谈判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谈判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谈判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谈判结果确认函并送招标公司。
11. 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招标代理公司将成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招标过程,招标文件有异议则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
招标代理公司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发布成交通知书:谈判结果公告的同时,招标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对其他供应商发谈判结果通知书。
13. 签定合同:项目单位(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送招标公司两份副本。
14. 备案招标代理公司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采购结果报告》《采购人书面确认函》《成交通知书》《公告信息》《合同》送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备案。
15. 项目结束:招标代理公司将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并将副本送项目单位(采购人)存档。
邀请招标政府采购---邀请招标工作程序政府采购中邀请招标是采用较少的采购方式,因为其操作周期长,时间人力成本又很高,因此只有特殊的项目才采用。
1-4步骤同公开招标。
5 发布公告的时间是7个工作日,供应商报名。
公告结束日期起三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定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范围。
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三家以上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
6 以后同公开招标询价采购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工作程序询价采购比较适合通用类货物采购,如材料,耗材等。
询价采购的程序基本同竞争性谈判。
不同的是:询价小组为5人以上单数,专家占2/3以上。
询价采购在评审时供应商不能对文件的如配置、价格等实质内容做调整。
但对供应商文件中非实质性的不明确可以做澄清。
确定成交原则是:符合采购需求,技术服务相等的原则下最低价的为成交供应商。
单一来源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大多很特殊,如内容专业供应商少,或是延续项目为了与前期项目配套等。
要求在程序开始前采购人应该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将项目内容,资格要求等公布征求潜在供应商。
如公示期内没有合格的供应商,且无其他供应商质疑可申请采用单一来源谈判。
程序基本同竞争性谈判。
只是第4和第5步不需要了,第3步以后直接第6步就可以了。
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标程序建委建筑市场工程招标程序(公开招标)北京市政府采购工程类符合规定的要进入北京市住建委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建筑市场)进行招标,一下是使用比较多的装修改造类招标程序进行说明。
一入场准备准备的材料有:(1)与招标公司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2)项目立项批复;(3)规划许可证(新建工程),房屋产权证(装修);(4)填写工程开工许可证申请表到建委工程处盖备案章;(5)资金的落实情况(资金来源、预算批复文);以上手续完成后,先在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备案,领取单体回执单后即可进入建筑市场。
二发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备案1 办理招标方式备案和发公告:须持有第一项的文件并填写招标人委托招标登记表,招标方式登记表,招标公告发布单,并由招标人在以上表格盖章。
到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
2 持编写好的资格预审文件到交易中心审查合格并备案后方可发出。
投标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要至少5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要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截止后2个工作日。
三投标人报名和发资格预审文件1 投标企业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到专业和劳务交易中心报名。
(二级市场有现场报名时间是两个工作日)2 报名后的企业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2 投标企业报名截止后,交易中心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企业名单。
四资格预审1 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企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送达招标代理公司。
2 填写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到交易中心抽取资格预审评审专家。
3 资格预审委员在交易中心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4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排序,确定7家合格的投标人。
5 招标人填写投标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和资格审查报告到交易中心备案。
五发售招标文件1 编写招标文件。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