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设备命名编原则
电力系统设备编号原则
电力系统设备编号原则一、电力系统设备均应统一编号,属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简称总调)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由总调负责命名和编号;属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简称中调)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由中调负责命名和编号;属东莞地调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由东莞地调负责命名和编号。
二、500千伏设备包括500千伏变电站内所有设备,按《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修订)》的规定进行编号。
三、220千伏设备按《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修订)》的规定进行编号。
四、东莞电力系统110千伏及以下设备实行双重称号,即由代码编号(以下简称编号)和设备名称两部分组成。
五、110千伏及以下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原则(一)发电机、变压器的称号采用顺序号和设备简称组成,分别为×号机(#×F),×号变(#×B)。
(二)110千伏及以下线路调度命名及编号1.线路的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如果两端厂(站)有相同多回线路则用甲、乙、丙、丁……等来区别。
对于多端线路中的分支线路以主干线路名称加本端厂(站)名称的简称来命名。
非10千伏配电线路不采用编号。
2.10千伏配电线路的命名以该线路供电的某一用户名称或某一地理区域名称的简称命名,其编号用字母“F”与向该线路供电的变电站的开关顺序号组成。
(三)母线称号正母线的称号为1号、2号、5号、6号母线(1M、2M、5M、6M),旁路母线称号为3号母线(3M)。
排列顺序为:从发电机、变压器侧向出线线路侧,由固定端向扩建端(平面布置),自上而下(高层布置),角型接线按顺时针方向排列。
(四)开关编号1.开关编号一般由三位数字组成,第一位数字代表电压等级,后二位数为开关顺序号。
2.110千伏开关的第一位数字用“1”;35千伏开关的第一位数字用“3”;10千伏母联、旁路、主变、发电机、站用变、接地变、电容器、电抗器和电源线路开关的第一位数字用“5”,变电站10千伏配电线路开关的第一位数字用“7”。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 ××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
昆明供电局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及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1)4 线路命名 (2)4.1 线路名称结构 (2)4.2 线路命名原则 (2)5 杆(塔)命名 (3)5.1杆(塔)名称结构 (3)5.2杆(塔)命名原则 (3)6 柱上开关设备命名 (4)6.1柱上开关设备名称结构 (4)6.2柱上开关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4)7柱上台变命名 (6)8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 (7)8.1开关站、配电站设备结构 (7)8.2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原则 (7)9 电缆及电缆中间头命名 (7)10命名、编号 (8)10.1设备电压等级编号 (8)10.2 变压器编号 (8)10.3 母线编号 (8)10.4 站内断路器、负荷开关编号 (8)10.5 站内隔离开关编号 (8)10.6 接地开关编号 (9)昆明供电局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1 适用范围本原则适用于昆明供电局系统全资、控股的直属、代管配电网设备生产管理单位对配电网设备(不包含变电站内设备)的命名、编号管理。
昆明供电局系统各单位新投产配电网设备应严格按照本原则编号,已投产运行的设备有计划地逐步将已有设备命名、编号按照本原则进行调整。
2 规范及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原则的引用即成为本原则的条款,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Q/CSG 510001-2015《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QG/YW207-08-2007《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QG/YW-SC-13-2009《云南10kV及以下配电网柱上开关设备命名编号指导原则》3 术语定义3.1 配电网由6/10/20kV和380V/220V等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组成。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电网设备统一调度命名规范
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准则规定了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命名编号(简称命编)准则,适用于地区电网内调度系统管辖的厂、站及输变电设备。
第二章总则第二条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的命名、编号依照本准则执行。
第三条二次设备的命名遵照跟随相关一次设备的名称进行命名的原则。
第四条本地区电力系统的编号按设备管辖范围划分,遵循谁管辖谁命编的原则。
正式命编前,上、下级调度间应作好协调一致的工作。
第五条现有设备命编与本准则有冲突的,暂时予以保留,新设备投产或旧设备改造涉及命编改动的,参照本准则执行。
第六条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 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而成,常用基本符号见附录A。
第三章厂、站名称命名规则第七条发电厂(简称“厂”,下同)、运维操作站(简称“运维站”,下同)、变电站(统称“站”,下同)等厂、站名称一般由2〜3个字组成,^口:xx运维站,XX变电站,XX风电场等。
第八条厂、站名称原则上以行政自然村、马路等名称命名,也可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名称命名。
站一般不宜以乡、镇及以上的行政名称命名。
第九条同一电压等级及与相邻电压等级网络的厂、站名称不得完全相同或名称的谐音完全相似。
第十条本厂、站出线对侧的厂、站名称和本厂、站名称中不得有相同的字或谐音相似的字。
第十一条同一地区不得有名称或名称谐音相似的厂、站。
第十二条厂和站不得同名。
运维站名称以其所在变电站名称命名,如:运维站设在XX变电站,则该运维站命名为XX运维站。
第十三条发展策划部在变电站规划选址时应明确变电站具体位置、范围及其名称建议,并发函通知调度所确认后,才能发文公告。
第十四条发展策划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小电源及大用户接入系统方案审查,调度所在审查会上对小电源及大用户调度命名进行确定。
第四章输电线路名称命名规则第十五条线路名称由线路两侧厂、站名称中各1 个字组成,如:liokv xx 线、liokv xxi 路。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和运行编号规范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2011-1-5浏览次数:327次1 总则1.1 为规范和统一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命名、运行编号,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管辖的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运行编号方法管理工作。
20kV 线路及设备、客户专用设备参照执行。
1.3 新投产的配电设备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命名和编号,本规范颁发前,已投产运行设备命名更改应制定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停电工作有计划地逐步按规范进行。
2 术语和定义2.1 配电运行单位指配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配电运行的直接责任单位,即县(市)、区级供电局,县级子公司;没有县(市)、区级供电局层级的则是指镇供电所或级别相当单位。
2.2 配网调度部门指对配电设备行使调度权限的管理部门。
2.3 配电站在配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电力、分配电力的供电设施,配电站一般是将10kV电压变换为0.38kV电压。
2.4 开关站在配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的10kV供电设施,站内没有配电变压器。
2.5 箱变在配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和分配电力的户外一体化封闭式供电设备,箱变一般是将10kV电压变换为0.38kV电压。
2.6 电缆分接箱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的10kV 户外专用电气连接设备,常用于城市环网、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或向终端用户供电。
2.7 台变台架变、座地式台变等户外变压器装置。
2.8 电房配电站、开关站的俗称。
3 10kV 线路3.1 10kV 线路命名3.1.1 10kV 馈线命名:(电压等级)+(名称)+ “线”。
例:10kV 西南线3.1.2 主干线路命名:(电压等级)+(名称)+ “线”。
主干线名称与其所在馈线名称相同。
例:10kV 西南线3.1.3 分支线路命名:(主干线路)+(名称)+ “支线”。
例:10kV 西南线三水中学支线多级支线情况下,只取主干线路及当前一级支线名称。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命名编号导则
Q/GZW 贵州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ZW X XXXX-2010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命名编号导则(试行)2010-XX-XX发布 2010-0X-XX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IV)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3.1线路 (1)3.210KV主干线 (1)3.310KV支线 (1)3.4低压主干线 (1)3.5开关箱 (2)3.6开关房 (2)3.7分接箱 (2)3.8低压开关箱 (2)3.9低压分接箱 (2)3.10开关 (2)3.11刀闸 (2)3.12地刀 (2)3.13令克 (2)3.14箱变 (2)3.15台变 (2)3.16配电房 (2)3.17主进开关 (2)3.18主出开关 (3)3.19出线开关 (3)3.20电缆段 (3)3.21配电设施 (3)3.22开闭所 (3)3.23配电调度部门 (3)4职责与权限 (3)4.1配电调度部门 (3)4.2分(县)局配电生产技术部门 (4)4.3分(县)局运行部门 (4)5内容与方法 (4)5.1基本原则 (4)5.210KV线路命名原则 (4)5.310KV杆塔编号原则 (5)5.4低压线路命名原则 (5)5.5低压电杆编号原则 (5)5.6开关箱、开关房命名原则 (5)5.7开关箱、开关房内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6)5.8分接箱命名原则 (7)5.910KV柱上开关、刀闸及线路令克命名编号原则 (7)5.10低压开关设备的命名编号原则 (8)5.11箱变命名原则 (9)5.12台变命名原则 (9)5.13低压开关箱命名原则 (10)5.14低压分接箱命名原则 (10)5.15配电房命名原则 (10)5.16配电房内设备的编号原则 (10)5.17箱变及环网箱变内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11)5.1810KV电缆段命名原则 (11)5.19低压撑铁横担命名编号原则 (11)5.20低压电缆段命名原则 (11)5.21附属设备命名原则 (12)5.2210KV 升压变、无功补偿命名原则 (12)5.23电缆中间接头编号原则 (12)5.24电缆井命名原则 (12)5.25开闭所命名原则 (12)5.26开闭所内设备的命名、编号原则 (12)附录本导则用词说明 (14)前言为指导和规范配电线路、设备、设施命名编号,特编制本标准。
江西电力系统设备命名和编号原则
江西电力系统设备命名和编号原则1,命名原则1.1 厂变名称:一般以厂,变所在地名称命名.在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目前已投运变电站及相关线路的命名,避免出现重复,谐音,在接入系统命名时应参照规划时命名.1.2 线路名称:一般以线路两端厂,变名称的简称组合命名.命名应避免与其它线路名称重复,谐音之弊.2,编号原则2.1 发电厂的锅炉,汽机,发电机和主变压器的编号原则:采用三位数字表示.前二位数字表示电厂代码,后一位数字表示所属设备的序位.发电厂代码规定:10……20……南昌发电厂30……新余发电厂40……50……江口水电厂60……上犹江水电厂70……萍乡发电厂80……洪门水电厂90……11……分宜发电厂12……柘林水电厂13……景德镇发电厂14……罗湾水电厂15……九江发电厂16……贵溪发电厂17……万安水电厂18……东津水电厂19……丰城发电厂21……井冈山发电厂22……抱子石水电厂以后并入江西电网的发电厂,按并入电网的先后顺序依用23,24,……等代码表示.2.2 变电所主变压器的编号原则按投产的先后顺序用简称 + # 代码(1,2,3……)表示.如昌东#3主变. 2.3 母线编号原则分别采用ⅠⅡⅢⅣ……数字表示,即(数字+名称).排列顺序为:从发电机,变压器向出线,由固定端向扩建端,自上而下排列,角形结线按顺时针方向排列.如;单母线;称Ⅰ段母线.单母线分段:称Ⅰ段,Ⅱ段母线.双母线:称Ⅰ段,Ⅱ段母线.双母线分段:称ⅠA,ⅠB, ⅡA,ⅡB.旁路母线:称Ⅳ段,一般习称"旁母".2.4 开关编号原则采用三位数字表示.首位数字表示电压等级,后二位数表示开关序位.2.4.1 电压等级代码规定:500千伏用"5";220千伏用"2";110千伏用"1";35千伏用"3";6千伏用"6";10千伏(及10千伏以上20千伏以下)用"9".2.4.2 开关序位规定:变压器开关用"01--09";线路开关用"11--19"及"21--29";发电机开关用"10,20,30……"分别表示1,2,3……号机开关;母联开关(兼旁母)用"31";对双母线分段结线;母联开关用"31","32",分段开关用"33""34".旁母开关(兼母联)用"41".2.5 刀闸编号原则采用四位数字.前三位表示刀闸所从属的开关编号,后一位数学表示刀闸序位.具体规定如下:2.5.1 母线侧刀闸:由所从属的开关编号和母线号四位数字组成,即:开关编号+母线号.2.5.2 线路侧刀闸,主变侧刀闸:由所从属的开关编号和"3"四位数字组成,即:开关编号+3.2.5.3 旁母侧刀闸:由所从属的开关编号和旁母号四位数字组成,即:开关编号+4.2.5.4 线路PT刀闸;由所从属的开关编号和"5"四位数字组成,即:开关编号+5.2.5.5 母线PT刀闸:采用四位数字表示.首位数字表示电压等级.后二位数字表示所从属母线PT的代码,用"51"表示Ⅰ段母线PT代码,用"52"表示II段母线PT代码.后一位数字表示母线号.2.6 接地刀闸编号原则2.6.1 220千伏接地刀闸2.6.1.1 线路(或主变)接地刀闸编号原则:采用五位数字表示.前三位数字表示所从属的开关编号,后二位数字表示接地刀闸所在序位.其序位规定如下:以母线侧为基准,向线路(或主变)方向按顺序排列,靠母线侧用"01",开关侧用"02",线路(或主变)侧用"03",旁母侧用"04".2.6.1.2 电压互感器接地刀闸编号原则:采用五位数字表示.前三位数字表示所从属的PT编号.后二位数字表示接地刀闸所在序位.其序位规定如下:靠I段母线侧用"01",Ⅱ段母线侧用"02",靠PT侧用"03".2.6.2 110千伏接地刀闸编号原则:一般按隶属关系,其编号采用五位数字表示.前四位数字表示所从属的刀闸编号.后一位数字用"0"表示接地.即由"刀闸编号+0"组成.2.6.3 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编号原则:一般按隶属关系,编号采用四位数字表示,前三位数字表示所从属的主变高压侧开关编号,后一位数字用"0"表示.即由"开关编号+0"组成.附录二:江西电网省调调度管辖设备一,南昌电厂1,#2010,#2011机,炉,主变及其开关,刀闸(含接地刀闸,以下同),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3,110千伏Ⅰ,Ⅱ段母线及其接地刀闸,母线PT,避雷器,母联开关,CT,#0高备变.4,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二,九江电厂(包括三期)1,#151~#156机,炉,主变及其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包括#03,#05,#06高备变及其220千伏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和间隙).3,110千伏Ⅰ,Ⅱ段母线及其接地刀闸,母线PT,避雷器,母联开关,CT,#01,#02高备变.4,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三,贵溪电厂1,#161~#164机,炉,主变及其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3,110千伏Ⅰ,Ⅱ段母线,旁路母线及其接地刀闸,母线PT,避雷器,旁路兼母联开关,CT,#01,#02高备变.4,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四,景德镇电厂1,#131~#135机,炉,#133~#135主变及其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131~#132主变及其110千伏和10千伏侧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包括#03高备变及其220千伏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和间隙).3,110千伏Ⅰ,Ⅱ段母线及其接地刀闸,母线PT,避雷器,母联开关,CT,#02高备变.4,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五,萍乡电厂1,#704~#705机,炉,主变及其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3,110千伏Ⅰ,Ⅱ段母线,旁路母线及其接地刀闸,母线PT,避雷器,母联兼旁路开关,CT,#0高备变.4,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六,丰城电厂1,#191~#194机,炉,主变及其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包括#01,#02启备变及其220千伏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和间隙).3,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七,井冈山电厂1,#2101~#2102机,炉,主变及其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包括#01启备变及其220千伏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和间隙).3,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八,新余电厂1,#301~#302机,炉,主变及其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3,110千伏Ⅰ,Ⅱ段母线,旁路母线及其接地刀闸,母线PT,避雷器,母联兼旁路开关,CT,#01高备变.4,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九,分宜电厂1,#117机,炉,主变及其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3,#4主变220千伏,110千伏侧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4,110千伏Ⅰ,Ⅱ段母线,旁路母线及其接地刀闸,母线PT,避雷器,母联兼旁路开关,CT,#02高备变.5,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十,柘林电厂1,#121~#126水轮发电机组,#121,#122,#125~#126主变及其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123主变及其110千伏和10千伏侧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3,110千伏母线及其接地刀闸,母线PT,避雷器.4,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十一,万安电厂1,#171~#174水轮发电机组,主变及开关,刀闸(含接地刀闸,以下同),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2,220千伏全部设备.3,110千伏Ⅰ,Ⅱ段母线及其接地刀闸,母线PT,避雷器.4,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十二,东津电厂#181~#182水轮发电机组,上犹江电厂#601~#604水轮发电机组,洪门电厂#801~#805水轮发电机组,江口电厂#501~504水轮发电机组,罗湾电厂#141~#143水轮发电机组,抱子石#2201~#2202水轮发电机组十三,220千伏线路1,220千伏联络线:浔南线,浔西线,浔青线,浔盘线,盘青线,浔妙Ⅰ,Ⅱ线,妙市线,浔市线;柘盘线,柘西Ⅱ线;南盘Ⅰ,Ⅱ线,南斗Ⅰ,Ⅱ线,南昌Ⅰ,Ⅱ,Ⅲ线,南梅Ⅰ,Ⅱ线,南档线;七昌线,七艾线,昌艾线,西斗Ⅰ,Ⅱ线,斗石Ⅰ,Ⅱ线,丰石Ⅰ,Ⅱ线,丰金Ⅰ,Ⅱ线,盘西Ⅰ,Ⅱ线,梦西Ⅰ,Ⅱ线,梦金Ⅰ,Ⅱ线,罗丰线,丰江线,丰临线,临石线,石江线,白江线,白珠线,罗珠Ⅰ,Ⅱ线,罗金线,罗白线,新珠线,新白线,新袁线,分白线,萍跑线,萍五线,袁五线,分袁线,跑袁线,白吉线,罗吉线,井吉Ⅰ,Ⅱ线,井葛线,葛江线,井渡线,渡潭线,万潭线,万虎Ⅰ,Ⅱ线,万吉Ⅰ,Ⅱ线,虎潭线,虎金线,嘉金线,潭嘉Ⅰ,Ⅱ线,景兴线,景蛇Ⅰ,Ⅱ线,档蛇线,月梅线,贵月线,贵临线,贵档线,梅档线,档德线,贵上线,月上线.2,地区间220千伏终端线路:金上线.十四,110千伏线路1,南昌电厂--昌东变电磁环网运行期间的110千伏联络线:昌纺线,七纺线及线路两侧间隔及与上述设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十五,220千伏变电站1,220千伏联络变电站中除主变和终端线路外所有220千伏设备及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2,市中变主变及其220千伏侧开关,刀闸,PT,CT,避雷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或间隙.500千伏变电站除网调调度设备外的220千伏所有设备及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附录三:江西电网省调调度许可及备案设备第一部分许可设备1,江口,罗湾,洪门,上犹江,东津,抱子石发电厂的110千伏主变,母线,110千伏出线及检修时会影响其出力并由相应地调调度管辖的110千伏线路.罗湾发电厂:110千伏母线,主变,罗靖线,靖义线,岭义线,盘岭蛟线.(由南昌地调管辖)洪门发电厂:110千伏母线,主变,洪南线,建南线.(由抚州地调管辖)江口发电厂:110千伏母线,主变,江新线,江周线.(由赣西地调管辖)东津发电厂:110千伏母线,主变,津下线,万下线,袁万线.(由宜春地调度管辖)上犹江发电厂:110千伏母线,主变.(由赣州地调管辖)抱子石发电厂:110千伏母线,主变,抱修线,武修线,柘武线(由九江地调管辖)2,省调调度管辖220千伏变电站主变压器,其主变及其中性点接地方式改变须经省调许可.第二部分备案设备1,检修时会对省调非正常运行方式构成影响的地调管辖110千伏设备.上饶地调:上旭永线,贵永线抚州地调:东余线,崇公线,临崇线,220千伏临建线赣东北地调:珠梅线,档珠线,档万线,桥万线,桥余线,梅华线,珠华线鹰潭地调:余泉线,贵泉线景德镇地调:景田线,龙银西景线九江地调:田新线,海新线,柘军线,军青线宜春地调:分钤东线,袁东线,袁西线萍乡地调:跑芦线,西芦线赣西地调:石洛线,洛公线吉安地调:万泰线,泰敦线,吉敦线南昌地调:昌纺线,七纺线2,地调间启用跨地区联络线(110千伏珠梅线,桥余线,东余线,分钤东线,西芦线,崇公线,田新线,)进行转移负荷时地区间联络线仍作为省调调度许可设备,须由申请方向省调提出申请,经省调许可后方可进行.3,影响省调调度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省调调度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所切的110千伏线路.。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完整版)电网设备统一调度命名规范
(完整版)电⽹设备统⼀调度命名规范电⽹输变电设备统⼀编号准则第⼀章范围第⼀条本准则规定了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命名编号(简称命编)准则,适⽤于地区电⽹内调度系统管辖的⼚、站及输变电设备。
第⼆章总则第⼆条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的命名、编号依照本准则执⾏。
第三条⼆次设备的命名遵照跟随相关⼀次设备的名称进⾏命名的原则。
第四条本地区电⼒系统的编号按设备管辖范围划分,遵循谁管辖谁命编的原则。
正式命编前,上、下级调度间应作好协调⼀致的⼯作。
第五条现有设备命编与本准则有冲突的,暂时予以保留,新设备投产或旧设备改造涉及命编改动的,参照本准则执⾏。
第六条调度管理中常⽤的电⼒系统设备名称,按“电⼒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字母缩写⽽成,常⽤基本符号见附录A。
第三章⼚、站名称命名规则第七条发电⼚(简称“⼚”,下同)、运维操作站(简称“运维站”,下同)、变电站(统称“站”,下同)等⼚、站名称⼀般由2~3 个字组成,如:××运维站,××变电站,××风电场等。
第⼋条⼚、站名称原则上以⾏政⾃然村、马路等名称命名,也可⽤具有当地特⾊的名称命名。
站⼀般不宜以乡、镇及以上的⾏政名称命名。
第九条同⼀电压等级及与相邻电压等级⽹络的⼚、站名称不得完全相同或名称的谐⾳完全相似。
第⼗条本⼚、站出线对侧的⼚、站名称和本⼚、站名称中不得有相同的字或谐⾳相似的字。
第⼗⼀条同⼀地区不得有名称或名称谐⾳相似的⼚、站。
第⼗⼆条⼚和站不得同名。
运维站名称以其所在变电站名称命名,如:运维站设在××变电站,则该运维站命名为××运维站。
第⼗三条发展策划部在变电站规划选址时应明确变电站具体位置、范围及其名称建议,并发函通知调度所确认后,才能发⽂公告。
第⼗四条发展策划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电源及⼤⽤户接⼊系统⽅案审查,调度所在审查会上对⼩电源及⼤⽤户调度命名进⾏确定。
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云南电网公司企业规范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试行)云南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I1 适用范围12 规范及引用文件13 术语定义14 线路及配电站命名原则24.1 线路24.1.1 线路名称结构24.1.2 命名原则24.2 开关站、配电站24.2.1 开关站、配电站名称结构24.2.2 命名原则35 设备35.1 线路设备命名、编号35.1.1 线路设备名称、编号结构35.1.2 命名、编号35.2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编号65.2.1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完整名称、编号结构65.2.2 命名、编号6前言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及编号,提高中低压配电网运行经管水平,结合云南电网公司实际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并解释。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起草。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规范化委员会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原则主要起草人:冯磊、李学渊、莫海峰、江建成、季兵、张宇、李建纲、冯勇本技术原则主要审核人:薛武、邹立峰、刘静萍、周海、魏杰、李绍祥、高孟平、罗基庆本技术原则批准人:廖泽龙本技术原则自2009年7月10日起试行。
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1 适用范围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以外的中低压(20kV及以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特制定本原则。
云南电网公司系统及云南电网公司全资、控股的直属、代管配电生产经管单位应严格遵照本原则要求对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进行经管。
2规范及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QG/YW-AJ-11-2008《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云电调〔2006〕5号3 术语定义3.1配电网由110kV、35kV、10(20)kV和380V/220V等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组成。
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试行)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及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1)4 线路及配电站命名原则 (2)4.1 线路 (2)4.1.1 线路名称结构 (2)4.1.2 命名原则 (2)4.2 开关站、配电站 (3)4.2.1 开关站、配电站名称结构 (3)4.2.2 命名原则 (3)5 设备 (3)5.1 线路设备命名、编号 (3)5.1.1 线路设备名称、编号结构 (3)5.1.2 命名、编号 (3)5.2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编号 (6)5.2.1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完整名称、编号结构 (6)5.2.2 命名、编号 (7)前言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及编号,提高中低压配电网运行管理水平,结合云南电网公司实际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并解释。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起草。
本原则由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原则主要起草人:冯磊、李学渊、莫海峰、江建成、季兵、张宇、李建纲、冯勇本技术原则主要审核人:薛武、邹立峰、刘静萍、周海、魏杰、李绍祥、高孟平、罗基庆本技术原则批准人:廖泽龙本技术原则自2009年7月10日起试行。
云南电网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1 适用范围为规范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以外的中低压(20kV及以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特制定本原则。
云南电网公司系统及云南电网公司全资、控股的直属、代管配电生产管理单位应严格遵照本原则要求对中低压配电网设备的命名、编号进行管理。
2 规范及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QG/YW-AJ-11-2008《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云电调〔2006〕5号3 术语定义3.1 配电网由110kV、35kV、10(20)kV和380V/220V等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组成。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 240-8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的通知(87)水电讯字第41号为加强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现颁发《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其编号为SD240—87。
本“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在此之前所发的有关电力系统设备编号的文件一律作废。
各单位在实行本“准则”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部科技司和电力调度通讯局。
1987年11月24日1 总则1.1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和大电网间的互联;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准则。
1.2 凡500kV输变电设备,都应照本准则实行统一编号。
1.3 凡与500kV变压器中压、低压侧相联的设备,可参照本准则套编或按原系统编号原则编号。
1.4 新投产220kV设备,尽可能按照本准则套编。
1.5 330kV输变电设备的编号,按西北电管局总调度所制定的原则进行统编。
1.6 凡遇新投产而本准则又未明确的500kV设备的编号,都应报部电力调度通讯局审定。
1.7 本准则由所属电管局总调所(调度局)、独立省网由省电力局中调所负责组织实施。
文案大全2 电力系统部分设备名称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而成,今后逐步过渡到使用国家标准GB7159-87。
常用基本符号见表1。
文案大全3 交流500kV设备编号3.1 电力系统交流500千伏设备实行双重编号,即由代码编号(以下简称编号)和设备名称两部分组成。
例如线路,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该线路两端断路器,按规定相应编号。
3.2 发电机、变压器等设备,按顺序分别为×号机,×号变,其主断路器按规定相应编号。
3.3 母线分别用1、2、3、4、5数字表示。
排列顺序规定为:从发电机、变压器侧向出线线路侧,由固定端向扩建端(平面布置),自上而下(高层布置)排列,角形接线按顺时针方向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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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5、10kV联络线命名由联络线大号侧名称+另一线路名称+L联络线命名,如宁八朝三L联络线。
四、发电机组、变压器命名原则1、发电机组(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一般应由始建端向扩建端编号,分别以数字1、2、3、4、5……编为X 号机、X号变。
2、厂站变压器分别命名为#X变,并用符号+阿拉伯数字组成,如#X变。
若厂站为单母分段接线,与I、II段母线对应的分别为#1、2主变,其他接线方式不需对应。
3、750、330kV 主变低压侧母线命名按变压器编号命名。
如#2主变35kV侧母线命名:35kVⅡ母。
五、母线命名原则1、母线分别用Ⅰ、Ⅱ、Ⅲ、Ⅳ等罗马数字表示。
命名用电压等级+罗马数字表示。
如110kV Ⅱ母。
2、母线排列顺序为(除单母分段以外):双母线、双母单分段、3/2接线靠发电机、变压器侧为Ⅰ母;上下排列母线下层为Ⅰ母、上层为Ⅱ母。
3、双母单分段短母线分别命名为Ⅰ、Ⅱ短母线,长母线命名为Ⅲ母。
4、双母双分段母线分别命名为Ⅰ、Ⅱ、Ⅲ、Ⅳ母,其中,Ⅰ、Ⅲ母,Ⅱ、Ⅳ母对应。
5、旁路母线命名用电压等级+旁母。
如110kV旁母。
六、电抗器(或电容器)编号原则本厂(站)内的电抗器(或电容器)分别以数字1、2、3、4、5等进行编号,并命名为#X电抗器(或电容器);对有高、低抗的厂站,命名前需加高或低,如#2高抗。
六、断路器编号原则1、断路器编号采用四位数字表示,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断路器序号(第三、四位)。
其中,电压等级分别用75、33、11、66、35表示,断路器序号为00-99(备注:0-20为发电机、变压器开关编号,21-99为出线开关编号)。
2、3/2接线方式断路器的编号按矩阵排列编号,其中靠I 母为1开关,中间为0开关,靠II母为2开关,编号方式为:电压等级+串号+开关号。
如第一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11(靠I母)、××10(中间)、××12(靠II母);第二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21(靠I母)、××20(中间)、××22(靠II母)……;当断路器串数超过9串时,第10串以上按矩阵排列编号,如第十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A1(靠I母)、××A0(中间)、××A2(靠II母);第十一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B1(靠I母)、××B0(中间)、××B2(靠II母)……;串序自始建端向扩建端依序排列。
3、10kV、6kV断路器编号用三位数字表示,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断路器序号(第二、三位)4、电压等级的编号规定750kV——编为75330 kV——编为33110 kV——编为1166 kV——编为6635 kV——编为3510 kV——编为16 kV——编为65、双断路器接线按照3/2断路器接线方式编号,即电源侧开关为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断路器序号(第三、四位)+A,负荷侧开关为为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断路器序号(第三、四位)+B。
6、双母线接线方式母联断路器编号为“电压等级+00”,如3300、1100、3500等(适用于两条或两段母线间的联络断路器);7、双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断路器编号为“电压等级+本段母线编号+另一段母线编号”,如1112(Ⅰ母、Ⅱ母联络断路器)。
8、旁路母线断路器编号:330kV 为“电压等级+15”,110kV 为“电压等级+15”。
如3315、1115。
9、10kV线路联络开关编号为联络线大号侧名称+另一线路名称+L+两侧开关号(各取两位数)组成,如宁八朝三L2312开关。
八、隔离开关编号的原则1、隔离开关由五位数字组成,前四位为所属断路器编号,第五位数表示其所在位置。
其中,靠I母为1,靠II母为2;出线侧为6,旁母侧为5。
如1126开关,Ⅰ母侧为11261,Ⅱ母侧为11262,出线侧为11266,旁母侧为11265。
2、主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由断路器号+“6”组成。
如2号主变压器断路器3302,其主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为33026。
3、3/2接线方式隔离开关编号第五位数根据所指向母线位置确定,靠近I母线的取“1”,靠近II母线的取“2”。
如3310断路器的隔离开关,靠近Ⅰ段母侧为33101,靠近Ⅱ段母侧为33102。
(如附图1所示)4、330kV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三位数字组成,由表示电压等级的第一位数组成(第一位)+母线编号+“9”。
如330kVⅠ母的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编为:319(见附图2)。
5、110kV、66kV、35kV 母线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由“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母线编号+“99”组成,如电压互感器同时带有避雷器的由“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母线编号+“89”组成。
6、10kV 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电压等级”10(第一、二位)+母线编号+“99”或“89”组成。
7、6kV 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电压等级”6(第一位)+母线编号+“99”或“89”组成。
8、避雷器隔离开关:以“8”作为避雷器的标志,编号原则同上。
9、线路出线带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隔离开关:由五位数字组成,即断路器编号(前四位)+避雷器的标志“8”或“9”组成(专用避雷器为8;电压互感器为9)。
如110kV出线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编为:11269。
(如附图3)10、主变低压侧隔离开关:编号按靠母线侧为“1”、靠设备侧为“6”,其隔离开关编号为断路器号+编号。
11、线路高抗隔离开关编号为:线路断路器+DK+“电抗器序号”。
如330kV格林线#1电抗器隔离开关为3312DK1。
(见附图4)10、对电抗器中心点带小电抗器的隔离开关编号按电压等级第一位数+“0”(第二位)+电抗器序号组成,如格尔木变330kV乌格线线路#2电抗器编号为302。
(见附图5)九、接地隔离开关编号原则1、接地隔离开关编号由相应的隔离开关编号末尾加数字“7”组成;一般由六-七位数组成。
2、330kV线路隔离开关两侧均有接地隔离开关时,靠线路侧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17”组成”;靠开关侧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7”组成”;如出线3326断路器,其出线隔离开关为33266隔离开关,靠近线路侧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3326617接地隔离开关,靠近断路器侧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332667接地隔离开关见附图6 (1)。
3、110kV线路隔离开关两侧均有接地隔离开关时,靠线路侧编号为“相应断路器+“67”;靠近断路器侧编号为“相应断路器+“617”组成”;如出线1126断路器,其出线隔离开关为11266隔离开关,靠线路侧编号为”112667接地隔离开关,靠近断路器侧编号为1126617接地隔离开关见附图6 (2)。
4、750kV、330kV电压等级母线接地隔离开关由四位数字组成,其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当一条母线上只有一个接地隔离开关时,按“电压等级(第一位)+母线编号(第二位)+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第三位)“1”+“7”组成”方式命名;当一条母线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地隔离开关时,按“电压等级(第一位)+母线编号(第二位)+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第三位)“1”或“2”……+“7”组成”(见附图7)。
5、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母线接地隔离开关:由五或四位数字组成,其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电压等级(第一位、和第二位)+母线编号(第三位)+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第四位)+7组成,如11117;当一段母线上有两个接地隔离开关时,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为27。
(见附图8)6、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元件的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在该设备隔离开关编号后+“7”。
(见附图9)7、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主变号+“07”组成。
如#1主变中性点隔离开关为11107(见附图10)。
8、电抗器元件接地隔离开关:当电抗器隔离开关内外侧均有接地隔离开关时,电抗器隔离开关内侧与电抗器之间的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编号+“7”组成”,电抗器隔离开关外侧靠线路端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17”组成”;电抗器后面接有接地隔离开关编号“相应隔离开关+“7”组成”,如格尔木变330kV乌格线线路#2电抗器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3027(见附图11)。
9、发电机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以发电机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发电机号+ “00”组成。
10. 电网其它特殊编号视具体情况编制。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