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设备命名编原则
电力系统设备编号原则

电力系统设备编号原则一、电力系统设备均应统一编号,属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简称总调)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由总调负责命名和编号;属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简称中调)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由中调负责命名和编号;属东莞地调调度管辖范围的设备,由东莞地调负责命名和编号。
二、500千伏设备包括500千伏变电站内所有设备,按《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修订)》的规定进行编号。
三、220千伏设备按《广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修订)》的规定进行编号。
四、东莞电力系统110千伏及以下设备实行双重称号,即由代码编号(以下简称编号)和设备名称两部分组成。
五、110千伏及以下设备调度命名及编号原则(一)发电机、变压器的称号采用顺序号和设备简称组成,分别为×号机(#×F),×号变(#×B)。
(二)110千伏及以下线路调度命名及编号1.线路的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如果两端厂(站)有相同多回线路则用甲、乙、丙、丁……等来区别。
对于多端线路中的分支线路以主干线路名称加本端厂(站)名称的简称来命名。
非10千伏配电线路不采用编号。
2.10千伏配电线路的命名以该线路供电的某一用户名称或某一地理区域名称的简称命名,其编号用字母“F”与向该线路供电的变电站的开关顺序号组成。
(三)母线称号正母线的称号为1号、2号、5号、6号母线(1M、2M、5M、6M),旁路母线称号为3号母线(3M)。
排列顺序为:从发电机、变压器侧向出线线路侧,由固定端向扩建端(平面布置),自上而下(高层布置),角型接线按顺时针方向排列。
(四)开关编号1.开关编号一般由三位数字组成,第一位数字代表电压等级,后二位数为开关顺序号。
2.110千伏开关的第一位数字用“1”;35千伏开关的第一位数字用“3”;10千伏母联、旁路、主变、发电机、站用变、接地变、电容器、电抗器和电源线路开关的第一位数字用“5”,变电站10千伏配电线路开关的第一位数字用“7”。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 ××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

昆明供电局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及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1)4 线路命名 (2)4.1 线路名称结构 (2)4.2 线路命名原则 (2)5 杆(塔)命名 (3)5.1杆(塔)名称结构 (3)5.2杆(塔)命名原则 (3)6 柱上开关设备命名 (4)6.1柱上开关设备名称结构 (4)6.2柱上开关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4)7柱上台变命名 (6)8 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 (7)8.1开关站、配电站设备结构 (7)8.2开关站、配电站设备命名原则 (7)9 电缆及电缆中间头命名 (7)10命名、编号 (8)10.1设备电压等级编号 (8)10.2 变压器编号 (8)10.3 母线编号 (8)10.4 站内断路器、负荷开关编号 (8)10.5 站内隔离开关编号 (8)10.6 接地开关编号 (9)昆明供电局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指导意见1 适用范围本原则适用于昆明供电局系统全资、控股的直属、代管配电网设备生产管理单位对配电网设备(不包含变电站内设备)的命名、编号管理。
昆明供电局系统各单位新投产配电网设备应严格按照本原则编号,已投产运行的设备有计划地逐步将已有设备命名、编号按照本原则进行调整。
2 规范及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原则的引用即成为本原则的条款,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Q/CSG 10703-200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Q/CSG 510001-2015《云南电网电气一次设备调度编号原则》QG/YW207-08-2007《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QG/YW-SC-13-2009《云南10kV及以下配电网柱上开关设备命名编号指导原则》3 术语定义3.1 配电网由6/10/20kV和380V/220V等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组成。
电气设备编号命名原则

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华东电网有限公司《330kV 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 及以上线路1、330kV 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 线路编号由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二)110kV 及以下线路1、110kV 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 ××路。
2、110kV 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 线、××II 线。
3、“T ”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 ”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 ”×(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 ”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 ”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电网设备统一调度命名规范

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准则规定了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命名编号(简称命编)准则,适用于地区电网内调度系统管辖的厂、站及输变电设备。
第二章总则第二条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的命名、编号依照本准则执行。
第三条二次设备的命名遵照跟随相关一次设备的名称进行命名的原则。
第四条本地区电力系统的编号按设备管辖范围划分,遵循谁管辖谁命编的原则。
正式命编前,上、下级调度间应作好协调一致的工作。
第五条现有设备命编与本准则有冲突的,暂时予以保留,新设备投产或旧设备改造涉及命编改动的,参照本准则执行。
第六条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 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而成,常用基本符号见附录A。
第三章厂、站名称命名规则第七条发电厂(简称“厂”,下同)、运维操作站(简称“运维站”,下同)、变电站(统称“站”,下同)等厂、站名称一般由2〜3个字组成,^口:xx运维站,XX变电站,XX风电场等。
第八条厂、站名称原则上以行政自然村、马路等名称命名,也可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名称命名。
站一般不宜以乡、镇及以上的行政名称命名。
第九条同一电压等级及与相邻电压等级网络的厂、站名称不得完全相同或名称的谐音完全相似。
第十条本厂、站出线对侧的厂、站名称和本厂、站名称中不得有相同的字或谐音相似的字。
第十一条同一地区不得有名称或名称谐音相似的厂、站。
第十二条厂和站不得同名。
运维站名称以其所在变电站名称命名,如:运维站设在XX变电站,则该运维站命名为XX运维站。
第十三条发展策划部在变电站规划选址时应明确变电站具体位置、范围及其名称建议,并发函通知调度所确认后,才能发文公告。
第十四条发展策划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小电源及大用户接入系统方案审查,调度所在审查会上对小电源及大用户调度命名进行确定。
第四章输电线路名称命名规则第十五条线路名称由线路两侧厂、站名称中各1 个字组成,如:liokv xx 线、liokv xxi 路。
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和运行编号规范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2011-1-5浏览次数:327次1 总则1.1 为规范和统一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命名、运行编号,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管辖的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运行编号方法管理工作。
20kV 线路及设备、客户专用设备参照执行。
1.3 新投产的配电设备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命名和编号,本规范颁发前,已投产运行设备命名更改应制定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停电工作有计划地逐步按规范进行。
2 术语和定义2.1 配电运行单位指配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配电运行的直接责任单位,即县(市)、区级供电局,县级子公司;没有县(市)、区级供电局层级的则是指镇供电所或级别相当单位。
2.2 配网调度部门指对配电设备行使调度权限的管理部门。
2.3 配电站在配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电力、分配电力的供电设施,配电站一般是将10kV电压变换为0.38kV电压。
2.4 开关站在配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的10kV供电设施,站内没有配电变压器。
2.5 箱变在配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和分配电力的户外一体化封闭式供电设备,箱变一般是将10kV电压变换为0.38kV电压。
2.6 电缆分接箱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的10kV 户外专用电气连接设备,常用于城市环网、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或向终端用户供电。
2.7 台变台架变、座地式台变等户外变压器装置。
2.8 电房配电站、开关站的俗称。
3 10kV 线路3.1 10kV 线路命名3.1.1 10kV 馈线命名:(电压等级)+(名称)+ “线”。
例:10kV 西南线3.1.2 主干线路命名:(电压等级)+(名称)+ “线”。
主干线名称与其所在馈线名称相同。
例:10kV 西南线3.1.3 分支线路命名:(主干线路)+(名称)+ “支线”。
例:10kV 西南线三水中学支线多级支线情况下,只取主干线路及当前一级支线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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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电网设备命名编号原则(修订)一、编制依据1、《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240-87》;2、西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33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命名编号及调度管辖范围划分原则》暂行办法。
二、发电厂、变电站命名原则1、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名称由所属业主单位提供,电网调度机构批准。
2、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在初设前,向所辖电网调度机构提交发电厂、变电站拟命名称(推荐三个及以上名称)。
3、新建发电厂、变电站命名不得与已有厂站同名、同音。
其中电厂、电网变电站最好以地域名命名;用户变以企业特性或地域命名。
三、线路命名原则(一)330kV及以上线路1、330kV及以上线路名称实行双重编号,即线路编号+设备名称。
2、330kV线路编号由西北网调统一编制,一般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中间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年份(第二、三位)+最后一位或两位数字表示该线路在当年命。
3、33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二)110kV及以下线路1、110kV及以下线路命名实行双重编号,即电压等级+线路名称。
如110 kV××线、35 kV××线、10kV××路。
2、110kV线路命名以该线路两端厂站名称的简称命名,一般以主供电源端的简称在前;若有二回线,命名与一回线一致,线路名称除按上述命名外还应附加以回路数,如××I线、××II线。
3、“T”接线线路命名为线路主线名称+“T”接厂站简称,如××(主线名称)“T”×(厂站简称)线。
4、线路杆塔编号排列顺序:由线路主供电源端开始至受电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T”接线路杆塔编号由“T”接点至厂站,从1号起按递增顺序编号。
5、10kV联络线命名由联络线大号侧名称+另一线路名称+L联络线命名,如宁八朝三L联络线。
四、发电机组、变压器命名原则1、发电机组(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一般应由始建端向扩建端编号,分别以数字1、2、3、4、5……编为X 号机、X号变。
2、厂站变压器分别命名为#X变,并用符号+阿拉伯数字组成,如#X变。
若厂站为单母分段接线,与I、II段母线对应的分别为#1、2主变,其他接线方式不需对应。
3、750、330kV 主变低压侧母线命名按变压器编号命名。
如#2主变35kV侧母线命名:35kVⅡ母。
五、母线命名原则1、母线分别用Ⅰ、Ⅱ、Ⅲ、Ⅳ等罗马数字表示。
命名用电压等级+罗马数字表示。
如110kV Ⅱ母。
2、母线排列顺序为(除单母分段以外):双母线、双母单分段、3/2接线靠发电机、变压器侧为Ⅰ母;上下排列母线下层为Ⅰ母、上层为Ⅱ母。
3、双母单分段短母线分别命名为Ⅰ、Ⅱ短母线,长母线命名为Ⅲ母。
4、双母双分段母线分别命名为Ⅰ、Ⅱ、Ⅲ、Ⅳ母,其中,Ⅰ、Ⅲ母,Ⅱ、Ⅳ母对应。
5、旁路母线命名用电压等级+旁母。
如110kV旁母。
六、电抗器(或电容器)编号原则本厂(站)内的电抗器(或电容器)分别以数字1、2、3、4、5等进行编号,并命名为#X电抗器(或电容器);对有高、低抗的厂站,命名前需加高或低,如#2高抗。
六、断路器编号原则1、断路器编号采用四位数字表示,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断路器序号(第三、四位)。
其中,电压等级分别用75、33、11、66、35表示,断路器序号为00-99(备注:0-20为发电机、变压器开关编号,21-99为出线开关编号)。
2、3/2接线方式断路器的编号按矩阵排列编号,其中靠I 母为1开关,中间为0开关,靠II母为2开关,编号方式为:电压等级+串号+开关号。
如第一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11(靠I母)、××10(中间)、××12(靠II母);第二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21(靠I母)、××20(中间)、××22(靠II母)……;当断路器串数超过9串时,第10串以上按矩阵排列编号,如第十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A1(靠I母)、××A0(中间)、××A2(靠II母);第十一串三个断路器分别为××B1(靠I母)、××B0(中间)、××B2(靠II母)……;串序自始建端向扩建端依序排列。
3、10kV、6kV断路器编号用三位数字表示,格式为:电压等级(第一位)+断路器序号(第二、三位)4、电压等级的编号规定750kV——编为75330 kV——编为33110 kV——编为1166 kV——编为6635 kV——编为3510 kV——编为16 kV——编为65、双断路器接线按照3/2断路器接线方式编号,即电源侧开关为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断路器序号(第三、四位)+A,负荷侧开关为为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断路器序号(第三、四位)+B。
6、双母线接线方式母联断路器编号为“电压等级+00”,如3300、1100、3500等(适用于两条或两段母线间的联络断路器);7、双母线分段接线方式断路器编号为“电压等级+本段母线编号+另一段母线编号”,如1112(Ⅰ母、Ⅱ母联络断路器)。
8、旁路母线断路器编号:330kV 为“电压等级+15”,110kV 为“电压等级+15”。
如3315、1115。
9、10kV线路联络开关编号为联络线大号侧名称+另一线路名称+L+两侧开关号(各取两位数)组成,如宁八朝三L2312开关。
八、隔离开关编号的原则1、隔离开关由五位数字组成,前四位为所属断路器编号,第五位数表示其所在位置。
其中,靠I母为1,靠II母为2;出线侧为6,旁母侧为5。
如1126开关,Ⅰ母侧为11261,Ⅱ母侧为11262,出线侧为11266,旁母侧为11265。
2、主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由断路器号+“6”组成。
如2号主变压器断路器3302,其主变压器高压侧隔离开关为33026。
3、3/2接线方式隔离开关编号第五位数根据所指向母线位置确定,靠近I母线的取“1”,靠近II母线的取“2”。
如3310断路器的隔离开关,靠近Ⅰ段母侧为33101,靠近Ⅱ段母侧为33102。
(如附图1所示)4、330kV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三位数字组成,由表示电压等级的第一位数组成(第一位)+母线编号+“9”。
如330kVⅠ母的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编为:319(见附图2)。
5、110kV、66kV、35kV 母线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四或五位数字组成,由“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母线编号+“99”组成,如电压互感器同时带有避雷器的由“电压等级”(第一、二位)+母线编号+“89”组成。
6、10kV 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电压等级”10(第一、二位)+母线编号+“99”或“89”组成。
7、6kV 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由“电压等级”6(第一位)+母线编号+“99”或“89”组成。
8、避雷器隔离开关:以“8”作为避雷器的标志,编号原则同上。
9、线路出线带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隔离开关:由五位数字组成,即断路器编号(前四位)+避雷器的标志“8”或“9”组成(专用避雷器为8;电压互感器为9)。
如110kV出线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编为:11269。
(如附图3)10、主变低压侧隔离开关:编号按靠母线侧为“1”、靠设备侧为“6”,其隔离开关编号为断路器号+编号。
11、线路高抗隔离开关编号为:线路断路器+DK+“电抗器序号”。
如330kV格林线#1电抗器隔离开关为3312DK1。
(见附图4)10、对电抗器中心点带小电抗器的隔离开关编号按电压等级第一位数+“0”(第二位)+电抗器序号组成,如格尔木变330kV乌格线线路#2电抗器编号为302。
(见附图5)九、接地隔离开关编号原则1、接地隔离开关编号由相应的隔离开关编号末尾加数字“7”组成;一般由六-七位数组成。
2、330kV线路隔离开关两侧均有接地隔离开关时,靠线路侧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17”组成”;靠开关侧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7”组成”;如出线3326断路器,其出线隔离开关为33266隔离开关,靠近线路侧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3326617接地隔离开关,靠近断路器侧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332667接地隔离开关见附图6 (1)。
3、110kV线路隔离开关两侧均有接地隔离开关时,靠线路侧编号为“相应断路器+“67”;靠近断路器侧编号为“相应断路器+“617”组成”;如出线1126断路器,其出线隔离开关为11266隔离开关,靠线路侧编号为”112667接地隔离开关,靠近断路器侧编号为1126617接地隔离开关见附图6 (2)。
4、750kV、330kV电压等级母线接地隔离开关由四位数字组成,其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当一条母线上只有一个接地隔离开关时,按“电压等级(第一位)+母线编号(第二位)+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第三位)“1”+“7”组成”方式命名;当一条母线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地隔离开关时,按“电压等级(第一位)+母线编号(第二位)+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第三位)“1”或“2”……+“7”组成”(见附图7)。
5、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母线接地隔离开关:由五或四位数字组成,其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电压等级(第一位、和第二位)+母线编号(第三位)+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第四位)+7组成,如11117;当一段母线上有两个接地隔离开关时,母线接地隔离开关序号为27。
(见附图8)6、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元件的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在该设备隔离开关编号后+“7”。
(见附图9)7、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编号由电压等级+主变号+“07”组成。
如#1主变中性点隔离开关为11107(见附图10)。
8、电抗器元件接地隔离开关:当电抗器隔离开关内外侧均有接地隔离开关时,电抗器隔离开关内侧与电抗器之间的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编号+“7”组成”,电抗器隔离开关外侧靠线路端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相应隔离开关+“17”组成”;电抗器后面接有接地隔离开关编号“相应隔离开关+“7”组成”,如格尔木变330kV乌格线线路#2电抗器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为3027(见附图11)。
9、发电机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编号以发电机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发电机号+ “00”组成。
10. 电网其它特殊编号视具体情况编制。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