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轴承盖外观质量验收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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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轴承盖外观质量验收技术条件

一、范围

适用于配套本公司各系列柴油机产品的主轴承盖铸件毛坯及加工件。

二、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60.1-1997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

GB/T15056-1994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

GB/T 6414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Q/YT 022.10—1988 铸铁件机械加工余量

Q/YT 303.2-2001 灰铸铁件验收技术条件

三、铸件毛坯铸造工艺要求

3.1.应合理选择和使用适宜的铸造工艺以保证铸件外观质量。

3.2.铸造方式

3.2.1.铸铁件应优选金属造型线生产。

3.2.2.未定型产品件号及批量较小的产品件号允许砂型铸造。

四、外观质量技术要求

4.1.几何形状

4.1.1.铸件的几何形状及其尺寸应符合图样、技术文件及订货协议的

要求。

4.1.2.外形轮廓要清晰,不得有明显残缺、不完整或者不平整。

4.1.3.错型(错箱)值:0.5mm

4.2.不允许存在的缺陷

4.2.1.铸件表面不允许有冷隔、裂纹、孔洞贯穿内外表面的缺陷及浇

不足、严重粘砂以及其他降低铸件结构强度或影响切削加工和铸件定位夹紧的铸造缺陷。

4.2.2.铸件加工表面、螺栓孔不允许有任何加工不掉的的夹杂、砂孔、

渣孔、密集性气孔及缩孔和疏松等铸造缺陷。

4.2.3.铸件不得有连片密集的气孔、缩松、渣眼、砂眼和铁豆、大面

积的分散性夹砂、烧结、飞翅与形状缺失;

4.2.4.铸件不得有影响外观的粘砂、飞边、脉纹等严重多料的多肉类

缺陷;

4.2.

5.不符合图样和技术要求的其它缺陷。

4.3.允许存在并无需修补的缺陷

4.3.1.非加工面上允许存在的不需要修补的缺陷见下表。

4.3.2.铸件上的型砂、芯砂必须清理干净。

4.3.3.铸件披缝清理要平整、圆滑,并不得清理范围扩大化,损伤铸

造原始表面。铸件披缝不超过0.5mm。

4.3.4.铸件非加工表面上允许铸件中存在顶杆、排气塞等痕迹,但凸

出和凹下表面均不能超过0.5mm。

4.3.

5.铸件浇、冒口去除后的残留痕迹,需加工的表面上的浇冒口残

根高度允许≤1mm。非加工表面的浇冒口残根可以高于非加工表面,但高度不得超过0.5mm,同时不得影响机械加工时的定位基准。

4.4.铸件缺陷的修补

任何铸造缺陷均不允许修补。

4.5.表面粗糙度

4.5.1.铸铁件非加工面的表面粗糙度上限值为Ra50,按

GB/T6060.1-1997规定进行检测。对于试制件及批量较小的件号,非加工面的表面粗糙度上限值为Ra50。铸件难以清理的部位,局部允许Ra100。

4.5.2.待加工表面允许降低1级。

4.6.铸件的标识

4.6.1.铸件的标识应齐全,并符合图样及相关标准要求。

4.6.2.铸件表面上的铸字和标识应清晰可辨,位置和字体应符合图样

及相关标准要求。

4.6.3.不允许出现厂标、厂家名称等。

4.6.4.铸件表面上的标识部分要平整,不允许高低不一,不允许有明

显高出或者凹下部分。

4.7.铸件表面的防锈处理

4.7.1.铸件表面按图纸要求或相关规定进行喷漆处理。

4.7.2.铸件不允许出现严重的漆泡、流漆、积漆、喷漆不严、脱漆。

4.7.3.铸件在运输和装运过程中禁止野蛮装卸,并配备相应的工装器

具,避免磕碰伤。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送:质保部1份、轴盖车间2份、采购部1份、生产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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