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2008年工作总结|反贪局归谁管
2023年反贪局工作总结
2023年反贪局工作总结一、前言随着中国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反贪局的职责也越来越重要。
2023年,我们反贪局的前进步伐没有停止,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次工作总结,旨在回顾2023年反贪局的工作成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优化工作流程,为2024年的反腐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进展(一)反贪和打击黑恶斗争成果显著1.加大查办通缉逃犯力度,全年共追捕归案黑恶分子20余名,其中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2.强化对贪污受贿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高层腐败案件,惩治了一批贪污受贿分子;3.成立了合成作战中心,对重点地区和案件进行研判、调度和统筹指挥;4.强化督导检查,全年组织督查399次,发现问题25个,及时督促整改;5.开展了“清理态势图”专项行动,经过大量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等,清理了一批涉案线索,有力地打击了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
(二)加强理论学习和人才培养1.开展了一系列理论学习活动,通过座谈交流、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促进了全员理论素质的提高;2.组织开展了多项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提高了反贪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3.组织人员参加了各种学习交流活动,如国内外专题研讨会、短期培训班等,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促进了反腐败国际合作。
(三)推进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1.及时公开反贪信息,一方面群众可以了解到我们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想利用权力谋私的人起到了警示的作用;2.完善了举报、投诉和申诉机制,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提高了社会监督力度;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面的宣传树立了反贪风气,引导干部做遵纪守法的先锋典范。
三、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反贪局在2023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重视和改进:1.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盲区,特别是在一些隐蔽的犯罪活动中警惕性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盲区的排查;2.反贪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包括业务水平、团队协作等方面,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培训计划和激励机制;3.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工作还不够落实,推动力度也不够大,亟需加强协调和制定一些有效地措施。
反贪局办案程序是什么
反贪局办案程序是什么检察院办理的渎职类案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14天;取保候审在逮捕前,由犯罪嫌疑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委托的律师可以提出。
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在拘留后3日内由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部门审查。
近几年,由于经济发展,国家政府对贪污腐败的问题越来越重视,打击贪污腐败的力度也越来越大。
但这其中的程序分成几步,是怎么反贪的,涉事人员是怎么处置的,大家可能并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要讲一讲具体的反贪局办案程序。
一、反贪局办案程序分为:办案、初查、立案、侦查、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受案第一条人民检察院反贪贿赂局直接受理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
第二条对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公安及其他单位移送的案件线索,应当由内勤当日进行登记,三日内由局长签发处理意见,主管检察长审批。
第三条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自首笔录,由自首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条对当面举报或者电话举报,应当制作笔录,必要时可录音、录像。
第五条对掌握的要案线索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六条科长对局长交办的举报案件或者投案等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阅,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作出受理案件进行初查、留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
2、初查第七条案件线索的初查由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决定。
第八条初查应当秘密进行,初查线索交办实行个别交办原则,以最大限度控制知情面。
第九条接到线索后,应当由局内勤登记并指定办案人。
第十条办案人接到线索后,应当拟定初查计划送交科(局)长审查后实施。
第十一条科长对办案人的初查工作要坚持具体领导,根据初查进度,不定期的与办案人研究案情,调整初查计划。
第十二条初查应当以获取证据为重点,秘密进行,一般不接触被举报人,必要时经主管检察长批准可以接触。
初查应当在一个月内结束,重大疑难的应在二个月内结束。
第十三条初查不准采用强制措施。
法律直通车揭秘:反贪局是如何查办贪官的
法律直通车揭秘:反贪局是如何查办贪官的摘要:反贪局是如何查办贪官的?反贪局立案程序、侦查终结案件如何处理、详情请看下文:近几年,反腐风暴力度强劲,已有多名高官落马,而对于反腐行为,国家总理李克强也表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严查处。
这其中反贪局功不可没。
今天法律直通车小编就带你揭秘反贪局是如何查办贪官的:反贪局立案程序、侦查终结案件如何处理、反贪局如何查办?反贪局的案件线索来源等等问题,欢迎阅读:反贪局是什么机构:反贪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反贪局的案件线索来源:涉及贪污贿赂的举报、控告、报案、涉案人投案自首或者来源于其他途径的线索材料,反贪部门应当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初步调查。
反贪局立案程序:经审查认为或者初查看查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对案件予以立案。
反贪局如何查办?取证:立案后,反贪部门驿站法律规定程序与刑事证据标准对案件进行侦查,全面收集,调取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侦查措施:可以依法采取讯问、讯问、查下、搜查、检查、勘验、鉴定和查封、扣押、冻结等等、强制措施: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
侦查终结案件如何处理: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一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法或者免除刑罚的,移送公诉部门审查不起诉。
3.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活动。
2015贪污罪立案标准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2015贪污罪量刑标准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检察院两室建设、反贪工作、案管工作调研工作汇报
检察院两室建设、反贪工作、案管工作调研工作汇报尊敬的张检,市院调研组各位领导:欢迎张检、市院调研组各位领导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下面将我院“两室”建设、反贪工作、案管工作向领导汇报:一、“两室”建设工作检察联络室创建工作我院根据区人口和企业分布实际情况,以方便广大群众诉求为原则,分别在东、西XX设立了2个社区检察联络室,即中心社区和前进社区联络室。
中心社区联络室地处XX区中心地段,侧重于服务城镇;前进社区联络室位于全区最大的行政村XX村,侧重于服务农村。
我院以“两室”为平台,延伸法律触角,广泛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业务特点的“春风暖民”专项服务活动,不断向基层延伸和拓展各项检察职能,为确保检察联络室更好地发挥服务基层的职能,我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检察联络室建设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检察联络室工作细则》、《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检察联络室工作日志》等常规工作制度,同时建立了信息沟通协作机制、便民机制、监督考评机制,有效保证了联络室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保障人员。
选派了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副检察长任检察联络室主任、由政工、控申、预防、民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从社区主任和村干部中民主推荐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且事业心强的人员任联络员,成立办公机构,每2周开展1次接待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三是配强办公硬件设施。
从标准化、规范化入手,投资近万元为检察联络室购置了办公桌椅、卷柜、电脑、打印机、专用电话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印制并发放“便民服务卡”,订阅了《检察日报》、《龙之剑》、《人民检察》等专刊。
针对群众在上访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专门配备急救箱和应急药品等,保障了接访安全。
今年以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
提供法律咨询3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
为村干部上法制课1次,受教育人数达30多人。
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件。
“春风暖民”专项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我院认真贯彻《鸡西市检察机关开展“春风暖民”专项服务活动方案》,并深入开展了“检察惠民春风服务基层办实事”专项活动,为基层群众送去服务民生的春风,维护民权的清风,落实民意的暖风。
反贪反腐举步维艰
反贪反腐举步维艰作者:颜昌海来源:《澳门月刊》2011年第05期关於防止政府官员贪污受贿,世界各国总结出很多有效经验,最重要的是司法独立和新闻舆论的自由,而中国政府在这两方面都不可能改变,反贪反腐工作,举步维艰。
3月24日,《南方周末》刊出一篇因贪腐被判死刑的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和反腐学者的对话,题为“我当纪委书记,市委书记也不敢监督我”。
曾锦春的自白,对中国大陆当前的反腐工作很有讽刺意义。
曾锦春自小就怀有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梦想。
他从乡党委书记、县委书记升到郴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仕途不可谓不顺。
可惜的是,他於2010年12月30日被处死,再也没有了光宗耀祖,甚至卸甲归田、侍奉老母亲的机会。
他在临死前与学者的对话,披露了不少贪腐细节,其无法无天、贪婪放肆,令人瞠目结舌。
他最后说的一些真话,道的一些实情,让外界对鲜为人知的纪委反腐暗箱多了几分了解。
就是这个纪委书记曾锦春,反起腐来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对别人一套,对自己另一套。
2000年他给纪委干部上课时说,人如果能战胜自己,便能天下无敌;他告诫那些纪委干部,在贪欲面前,首先管好自己,可是他却管不好自己。
但那时的他,已经是贪官了。
还是这个纪委书记曾锦春,他说如果有机会再活一次,他还是要当纪委书记,要反更多的腐败,因为他一看就知道哪里有腐败。
这与其说他的反腐经验丰富,不如说腐败太多,遍地皆是,多得他很难不重蹈覆辙。
曾锦春说,他是被权力害死的。
他一向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似乎有所觉悟。
他说,“权力大也害死人,我就被权力害死了。
手上一旦有权,就这里那里都去搞,最终害了自己。
”那么,纪委的权力到底有多大?作为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权力似乎比该市党委第一把手还要大。
曾锦春说,“我是市委副书记,又是纪委书记,谁也不敢管我;本来纪委应该属於同级党委领导,但对纪委书记,同级党委监督不了,纪委自己也监督不了;况且市委书记也有违纪行为,根本不敢监督我,怕我向省纪委部门报告;而人大、政协和群众来对纪委的监督,向来鞭长莫及,认为这属党内之事,因此,我当纪委书记,要搞什么就搞什么。
我国的反贪局有侦查权吗?
keep trying no matter how hard it seems. it will get easier.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我国的反贪局有侦查权吗?导读:我国的反贪局是有侦查权的。
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一个内设机构。
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等职责。
一、我国的反贪局有侦查权吗?我国的反贪局是有侦查权的。
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一个内设机构。
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业务指导处、指挥中心。
受案范围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对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揭秘中国第一个反贪局是如何成立的
揭秘中国第一个反贪局是如何成立的作者:暂无来源:《决策探索·上旬刊》 2013年第3期文/肖扬1989年5月5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刘复之率中国检察代表团出访新加坡、泰国,我以代表团副团长身份随同。
飞行途中,刘复之检察长叫他的秘书小雷与我换了座位,我坐到了检察长身边。
他谈起了1988年年底,当时一位中央主要负责人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的几句话:——现在要有一个专门机构搞反贪污、受贿,不然很难搞。
要有专门手段、专门技术。
——外面光有制度不行,还必须有有效的机构。
不然举报中心受理了很多案子,搞不出结果来,就不起作用。
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机构。
——香港廉政公署认为这个人有问题时,必须查清他经济的来龙去脉,我们能不能这么办?“我当时立即感觉到,这是一种‘大廉政’思想。
”刘老回忆说:“1988年前后,确实有这么一股风,要成立一个大廉政委员会,取消检察院反贪污、贿赂这个职能,交由大廉政委员会或别的什么机构来行使。
而这些观点,与我国的政治和法律都是不相符的。
”“针对这种情况,我批送了一个《关于检察机关把反贪污受贿列为打击经济犯罪重点的报告》,明确提出检察机关要依法把反贪污、受贿犯罪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列为第一位的工作。
”“这位负责同志作了批示:高检院党组对于检察机关过去抓惩治贪污受贿斗争的情况和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的看法、考虑是正确的,他表示同意。
”刘老继续说道:“不过,腐败现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被灭绝,但我们要有强有力的机构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听完刘老讲话后,我意识到,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惩贪系统机制,突出检察机关的惩治贪腐职能,意义愈发显得重要。
刘老沉思了一下,又对我说:“能否在广东先试验一下,在检察院内部设立一个反贪污贿赂的专门机构,加强侦查工作。
”我高兴而又坚决地说:“好!出访回广东后,我将全力以赴投入这一工作。
”1988年,狂风巨浪般的抢购风潮,在给人们心头重重一锤之后,留给蛇年的是市场全面疲软,通货膨胀。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卷15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卷15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判断题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我国人口统计的数据,说法正确的是( )。
A.2011年年末,我国大陆总人口为13473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69068万人,女性人口65667万人B.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三年下降,男女出生性别比例117:100C.2011年,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超过3亿D.由于生育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和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国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自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2011年为74.4%,比上年微降0.10个百分点正确答案:C解析:2012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报告指出,2011年,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71亿,比上年增加977万人。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口径,人户分离人口指的是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故选C。
2.人们占有感性材料的根本途径是( )。
A.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B.参加社会实践C.开动脑筋,善于观察,勤于思考D.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正确答案:B解析:人们占有感性材料的根本途径就是参加实践,在实践中进行观察、调查研究、忠实地记录各种数据、各种资料。
发挥主观能动性、占有大量可靠的感性材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前提。
故选B。
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人们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开放观念、效率观念增强了。
而这些意识的形成又反过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焕发出新的生机。
这一事实体现的哲理是( )。
A.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B.意识是物质的正确反映,正确的意识又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C.物质和意识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D.不同历史时期的意识具有不同内容正确答案:A解析:题干第一句话体现了物质决定意识,第二句话体现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故选A。
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反贪局主要职责及相关工作介绍
反贪局主要职责及相关工作介绍反贪局主要职责及相关工作介绍一、反贪部门主要职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反贪部门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的范围: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6、对单位行贿案、7、介绍贿赂案、8、单位行贿案、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隐瞒境外存款案、11、私分国有资产案、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四、立案标准1、贪污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2、挪用公款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3、受贿案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
2024年反贪案件办案经验总结
____年反贪案件办案经验总结作为反贪局的一名办案人员,我在____年参与了多起重大反贪案件的办理工作。
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体会到反贪案件办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以下是本人对____年反贪案件办案经验的总结,旨在为今后的反贪工作提供借鉴。
一、强化打击力度在____年,我目睹了许多原本当权者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受贿受贿等恶劣行为。
对此,我们反贪人员必须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确保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在办案时,我们要提高侦查能力,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采集、保存、分析和研判相关证据,确保证据清晰、充分、确凿。
同时,要加强合作与协调,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案件早日侦破。
二、加强预防机制除了打击腐败分子,我们同样必须注重加强预防机制的建立。
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建立阳光审计制度、加强权力监督等手段,有效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力度,防止腐败滋生。
要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公款的使用审计,督促公职人员依法履职,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使用。
三、注重宣传意识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引导舆论,加强对反贪工作的宣传,增强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力度。
通过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对反腐败斗争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凝聚起整个社会对反贪工作的力量。
四、加强个人素质建设作为反贪人员,我们不能满足于现有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必须不断提升个人素质,适应复杂多变的反贪工作需求。
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办案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机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同时,要注重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加强团队合作精神,共同推动反贪工作向前发展。
五、加强与国际合作在全球化背景下,反贪工作也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在____年的工作中,我们与国际反腐败组织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与合作,不仅加强了信息互通与案件协作,也提高了办案的国际化水平。
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强与国际合作,借鉴各国反贪经验,共同推动国际反腐败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____年反贪案件办案经验的总结,我深刻认识到反贪工作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中国反腐倡廉30年——10大反腐人物
中国反腐倡廉30年——10大反腐人物2009-02-24 14:50:47 作者:胡杰群来源:《廉政瞭望》浏览次数:1662中国反腐倡廉30年10大反腐人物改革开放30年,国内反腐败形势风云跌宕。
当我们回首往事,欢呼反腐预防体制的初步建成,惊叹350万名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的时刻,总是难忘那些在不同岗位上,通过种种手段与形形色色腐败分子斗智斗勇的英雄。
本文筛选的就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代表。
“现代女包公” 刘丽英入选理由:她经办的都是作为分管领导主抓的案件,都是共和国反腐败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特大案件。
中纪委原副书记刘丽英,是一位奋战在纪检监察战线长达24年的“老纪检”,一贯以查办“硬骨头”案件著称。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担任江青案件的审判员;1986年,查办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正省级干部倪献策案;1995年查办“邓斌案”;以及后来的李真案、沈阳市的慕马案、绥化市的马德案等。
有人因此称刘丽英创造了新中国的反腐传奇。
非凡的办案能力令刘丽英声名远播,她被定义为“现代女包公”。
反腐箴言:“当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容易,做一名‘党的忠诚卫士’则难,前者要求的是职业道德,后者需要的是事业精神。
”国家财产的“看门人” 李金华入选理由:自1998年出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以来,力掀审计反腐巨澜。
“审计风暴”成为国人皆知的反腐利器,也越来越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审计情况》的报告被称为“多年来最好的一个审计报告”。
2003年6月李金华在审计报告中,以“空前激烈的措词”点名批评了财政部等四家中央部门,“审计风暴”一词在媒体和社会上不胫而走,“铁面审计长”也由此成为公众对李金华的赞誉。
此后历年的审计风暴都让公众格外关注。
李金华誓让审计“形成一种制度,一种监督政府行为,尤其是资金用途的制度”。
2008年3月,李金华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公众欢呼“这是党的干部政策的胜利”,是中央“不能让老实人吃亏”口号的生动诠释,是中央真正看政绩用干部,以人民公认为标准用干部的真实体现。
法制年度工作总结(精选10篇) (2)
法制年度工作总结(精选11篇)【导语】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
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年度工作总结(精选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法制年度工作总结篇一今年以来,金乡县工商局以开展“实现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文明”为目标的“发展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实现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执法公正廉洁,社会安全稳定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相关意见和措施,围绕政府所导、企业所需、群众所盼、工商所能,积极探索建立“工商思路与党委政府决策同频、工商服务与企业发展同步、工商执法与消费维权同行”的“三同”工作机制,扮好“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企业发展的护航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三个角色,着力打造工商部门111%满意服务品牌,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构建工商思路与党委政府决策同频的工作机制,当好“参谋”,努力为党委政府提供111%满意服务坚持工商工作思路与党委政府决策同频共振,紧扣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适时提出工商部门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服务改革发展的措施意见,创造性的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年初,先后制定印发了《“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创优发展环境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并相应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着眼发展全局,制订落实服务经济发展意见。
该局从发挥工商职能、助推金乡经济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ab角”制、“无间隙”工作制和全程服务、跟踪服务模式;全面落实“商标战略”,引导、帮助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截止目前,我县已有“金乡大蒜”、“蒜乡”、“润丰”等1个省著名商标,“金乡大蒜”已获驰名商标,“金人”、“孔圣”商标的著名商标申请已被受理。
反贪局办案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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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店铺整理反贪局办案经验总结的范文,欢迎阅读!反贪局办案经验总结篇一今年以来,xx检察院反贪局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的"一案一总结"的活动中,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每一个案件及时进行"一案一总结",总结办案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高了反贪干警的侦查实战能力和反贪工作规范化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及时组织开好案件侦破总结会。
我院反贪局把"一案一总结"作为岗位练兵的重要形式列入到对每位办案人员的要求中,每一起案件办结后,及时督促并组织反贪干警认真召开案件侦破总结会,围绕办案流程,从线索发现、初查立案、证据调取、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内容认真总结。
总结分析会上,先由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总结,参与办案人员加以补充,然后共同深入剖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应对之策。
在总结分析时,重点是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共同探讨对策措施,以对今后侦查工作起到借鉴作用。
如:今年年初我院反贪局在成功查处泃阳镇良庄子村主任和村会计贪污粮补款一案后,通过认真剖析,寻找规律,深挖细查,在此基础上又迅速突破粮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9人。
二、规范"一案一总结"写作格式。
撰写的"一案一总结"的质量情况可以反映出该办案人员的业务面貌和工作态度情况,好的材料能使领导及时掌握侦查办案的全程情况。
为此在认真召开案件侦破总结会的基础上,要求案件承办人员认真撰写"一案一总结"材料。
一是规范表述。
检察院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活动工作总结
检察院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活动工作总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院的总体部署,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从4月份开始同步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教育中,两级院做到领导重视、计划周密,精心组织、深入动员,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目前,根据时间进程,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两个阶段的各项内容按照计划,可以在本月底全部完成,并如期转入集中整改阶段。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第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要求,各司其责两级院党组坚持把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根据市院党组关于:“‘规定动作’要准确无误,不走样;‘自选动作’要开拓创新,有特色”的要求,制发了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检察机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计划安排和目的要求,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
同时,协调地方党委、人大、政协等领导为检察官宣誓仪式监誓。
7月6日上午,500余名检察官代表全市检察官,参加了在XX大剧院举行的XX检察机关检察官宣誓仪式,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为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宣誓仪式监誓,并作了重要讲话。
市人大、政协、市委政法委领导也出席宣誓仪式。
目前,除象山检察院正在协调外,其它基层检察院都举行了检察官宣誓仪式,并邀请到了地方党委、人大或政法委领导出席并监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统一思想,深入动员,增强意识,营造氛围。
两级院党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的情况,紧紧围绕如何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入进行调研,找准主题实践活动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着力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召开院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认真传达中央和高检院的有关精神,抓好思想动员,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参加主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国家历任反贪总局局长
B 正常的事情把它当生活经历,非正常的则把它当生活磨练检察日报2篇信息,成都检察1调研文章,预防职务犯罪专刊1调研篇,正义网1篇信息,成都反贪污贿赂专门刊1篇动态,陈连福简历:陈连福,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男,汉族,1953年出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曾任梅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后调任最高检,任渎职侵权厅厅长至今,2008年10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9年10月12日被任命并正式接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也是继罗辑、张建南、王建明之后,最高检历史上第四位反贪总局局长。
国家历任反贪总局局长罗辑,1946年生于山东省掖县,1969年北京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
1983年任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0年任最高人民检察委员会委员、控告申诉检察厅厅长,1992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1993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贪污贿赂检察厅厅长,1995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长、中国检察出版社社长。
现任人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官学院教授,中央政法委员会培训中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兼职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张建南,男,汉族,1953年5月生,湖北咸宁人。
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1969年4月在四川巫山县插队,1970年11月入伍,中共党员。
1982年3月转业至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业务指导处处长、反贪局副局长等。
1997年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01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2003年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2008年8月被免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8年12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纪检监察发展史
纪检监察发展史1.前言纪检监察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纪检监察体制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力量。
下面,就让我们回顾一下纪检监察发展史吧。
2.清朝时期的纪检监察清代的纪律监察体制主要是由“巡抚道臬司官署”、“东厂”和“户部”等组成的。
其中,巡抚是当时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管辖一定范围内的各级行政机构,对贪污、受贿等行为进行监察和惩处。
臬司是地方政府机构,对地方官员进行纪律监察。
官署是中央政府机构,对地方官员和中央官员进行监察。
东厂是著名的秘密警察机构,除了对外国使臣的安全进行监督外,还对国内的政治异己进行了残酷的打压。
户部主要负责财务管理,对官员有贪污行为进行惩处。
3.民国时期的纪检监察民国时期的纪检监察体系主要由法院、检察院和审计署组成。
法院负责审理行政官员及其家属的刑事案件。
检察院则是对非刑事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惩处,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提出纪律处分建议。
审计署则是负责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官员的财务进行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此外,还设立了政风处,负责对官员的操守进行监督。
4.新中国成立后的纪检监察体系新中国成立后,纪检监察体制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这里我们只简单介绍。
1949年至1954年期间,纪检监察工作由法院和检察院负责。
1954年,在全国成立了专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了党内管党治党的机构。
1955年,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为现代纪检监察体系的基石。
1958年,中央纪委建立以来的第一部党内纪律——《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纪律的决定》颁布实施。
1964年,全国各级党纪委加强了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巩固了纪检监察体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党纪委的职责和权力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和加强。
1982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国家监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进行了区分,明确国家监察机关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其职责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
解读:纪委、监察局和反贪局有何区别?级别最高的是他!
解读:纪委、监察局和反贪局有何区别?级别最高的是他!
反贪局:全称为“XXX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下设的重要部门,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纪检委:全称为“中国共产党XXX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设的机构,有权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
实际上绝大部分“贪官”既是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党员,很多案件是先由纪委对“贪官”进行“双规”(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待问题),调查一段时间后才将案件交给反贪局“侦查”。
即纪委行使的是党内“审查权”,审查结束有权作出党内处分;而反贪局行使司法机关的“侦查权”,侦查完毕可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内的公诉部门提起公诉。
当然,也有少数“不重要”的贪官没有经过纪委审查,直接由反贪局侦查,纪委在事情明了后才对贪官作出党内处分监察局是中国地方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
监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通常情况下,全国从上到下的纪委和监察部门都是合署办公。
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一个单位,但是纪委是领导机关,在面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时候是纪委出面,纠正政府不正当行为时是监察部门出面。
监察部门的正职领导通常兼任同级纪委副书记。
反贪局和纪检委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反贪局和纪检委的区别具体是什么反贪局和纪检委的区别是:职责不同,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反贪局的主要职责是直接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反贪局和纪检委的区别是什么一、职责不同1、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3、反贪局的主要职责是直接受理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二、依据不同1、纪委工作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
2、监察机关所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反贪局工作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
三、对象不同1、纪委处理的对象是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3、反贪局受理的案件对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罪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
三、处罚不同1、纪委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改组和解散。
2、监察局是中国地方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与中央政府的监察部、省、自治区政府的监察厅对口。
3、反贪局对违反刑法的国家工作人员处理手段是立案待移送审查部门起诉,走的是刑事司法程序。
1、纪检委:全称纪律监督检查委员会,是中共党的“两委”之一,在党委的领导下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作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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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打造“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总体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履行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
2008年,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打造“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总体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履行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立足反贪工作职能,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全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其中,行贿案件3件4人,受贿案件8件8人。
贪污案件6件7人。
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大案比例为100%(涉案值5万元以上),科级干部4人,已移送起诉15件17人,移送起诉率为100%,有罪判决率为100%。
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总结全年的办案工作,主要的特点有(一)初查工作成效明显,初查成案率大幅上升。
按照市院提出的“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基本要求,我们X反贪局自觉将案件的初查当作案件突破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全年共初查案件线索15件,立案15件,初查成案率达100%;(二)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成效明显。
在所立案案件中,涉及教育系统的3件3人,电力系统的6件6人,城镇建设系统的6件6人;(三)查办窝串案成绩明显。
在所立15件案件
中,窝串案10件11人,约占总立案数的77%;(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大幅提高。
今年我们的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保持在100%;上诉率、投诉率、申诉率保持零的记录;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平均办案周期为37天。
我们的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一)围绕公平正义,不断更新执法理念从今年所立案的案件来看,由于我们注重最大限度地整合办案资源,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规范使用强制措施,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所办案件均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零突发事件。
(二)规范线索评估,制定严密的初查计划针对近年来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少的现状,我们组成了由分管检察长和反贪局局长、副局长以及侦查科科长共同参加的案件线索评估小组,对涉及贪污、行贿、受贿犯罪的举报线索进行评估,从线索来源(举报类型)、举报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科学分析,对可信度高、有成案价值的线索提出侦查方向交由侦查部门,侦查部门据此在3日内制定初查计划,报局长审查批准后开展初查。
这样,不仅使办案人员明确了侦查思路,提高了成案率,而且也为缩短办案周期打下了基础。
从今年我们立案查处的案件情况看,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初查成案率达到100%的好成绩,主要归功于我们在实施初查前的线索评估。
如我们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尽管举报所反映的内容不详,咋一看没有多大的初查价值,但是,我们通过评估认为供电系统是一个垄断行业,
工程发包的权力相对集中,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而被举报人李某多年来一直在该系统做工程,行贿的可能性极大。
据此分析,我们制定了严密的初查计划,并一举突破了这一受贿串案。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
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
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
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
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
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
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
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
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
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
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
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
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
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二、坚持素质强侦,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
(一)结合规范执法检查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今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我局根据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反贪干警认真学习市院反贪局制定的《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照省院列出的存在于侦查工作中的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结合我院反贪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讨论,认真排查,针对办案中存在的初查阶段接触被调查人不严格遵守审批制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录音录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