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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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84、《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三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主要职责一、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健全三费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提取和开支。

三费均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三费预算应当经过领导办公会审议后,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按规定执行。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开支,工会负责统筹规划工会经费开支。

三、稽核部负责三费管理的合规检查,并每半年公布公司三费开支状况,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确保三费开支公开、透明。

第二章职工福利费管理第三条福利费的具体开支范围和标准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福利费具体开支要求,以集团要求为准。

一、全员福利(一)食堂支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在每个工作日安排工作午餐。

(二)健康体检:公司每年度为员工安排健康体检,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其他可以在福利费中开支的费用。

二、离岗退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一)离岗退养人员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二)凡符合国家退休规定的员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员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生活费。

三、福利费支出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企业职工奖金、津贴和补助支出;(二)业务招待费支出;(三)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经费支出;(四)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第四条福利费开支审批程序职工福利费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审批程序为:经办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工会经费管理第五条工会经费来源一、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预算和计提,40%上缴省总工会。

【老会计经验】执行新准则“职工福利费”科目余额的处理

【老会计经验】执行新准则“职工福利费”科目余额的处理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执行新准则“职工福利费”科目余额
的处理
执行新准则“职工福利费”科目余额的处理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一、实行新准则后职工福利费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范围。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

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到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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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所得额时扣除的有:集成
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 3、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有:技术先 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国务院批准 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文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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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到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实 务操作教程】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的税前扣除是以“工资薪金”作为 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的。三者在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都是属于职工 薪酬的范畴,并无多少限制,而税务上确有较多限制条件,该如何处理 呢?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 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二)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此处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 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会计上的工资薪金提取数总额。 (三)职工福利费的税会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企业根据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但是能 否以职工福利费的名义税前扣除,则需要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 定进行判断。如果满足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则企业实际发生的 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税前扣除工资总额的 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 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小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小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指适用于小型企业的会计标准和原则,其目的是帮助小型企业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两项重要的费用,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员工福利具有重要作用。

一、计提工会经费1.1 工会经费的计提对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建立工会组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向工会组织提供经费支持其正常运作。

1.2 工会经费的计提标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工会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工会经费。

具体计提标准和比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且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明确的核算和披露。

1.3 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发生工会经费支出时,应当及时核算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确保工会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在财务报表中要对工会经费进行明细列示,以便监督部门和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审查和监督。

二、计提职工教育经费2.1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为职工开展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开展职工培训和教育活动。

2.2 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和标准,但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列示。

2.3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职工教育经费的计划和预算,合理使用和安排职工教育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在财务报表中要对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明细披露,接受监督和审查。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其计提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明确的核算和披露。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确保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为员工的权益保障和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以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处理为标题,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职工教育经费的概念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提高职工素质、提升职工技能而支出的费用,包括职工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补贴等。

企业为职工教育投入的经费是对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投资,可以提高职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方法1. 职工教育经费的确认企业在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时,应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认费用。

确认职工教育经费时,应以企业支出的实际金额为准,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职工教育经费的分类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分为直接发生的费用和间接发生的费用两类。

直接发生的费用是指直接用于职工培训的费用,如培训教材费、培训讲师费等;间接发生的费用是指与职工培训相关的其他费用,如职工培训设备购置费、职工加班费等。

3. 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归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中。

具体会计科目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设置,常见的会计科目有:职工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补贴、培训设备购置费等。

4. 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一般采用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原则。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认职工教育经费;(2) 将费用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中;(3) 在会计期末进行费用的结转和调整。

5. 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和报表披露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对职工教育经费进行核算和报表披露。

在利润表中,职工教育经费应列示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中;在资产负债表中,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列示为预付费用或无形资产。

1. 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虚假支出;2.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会计科目,便于核算和管理;3. 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和报表披露应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4. 注意费用的结转和调整时效,避免延误或重复计入。

总结起来,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正确处理职工教育经费有助于提高职工素质和企业竞争力。

新会计准则的几个科目变化

新会计准则的几个科目变化

新会计准则几个会计科目变化及应用新会计准则的几个科目变化:一、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保险〕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改为应付职工薪酬〔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2、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会计准则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会计准则

工会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工会经费在职工教育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在日常的工作中,职工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素质,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企业的发展。

而工会经费作为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来源之一,其在职工教育中的作用不言而喻。

下面我们将从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会计准则三个方面来探讨工会经费在职工教育中的作用。

一、工会经费1. 工会经费的来源工会经费主要来自职工的会费,企业的分配以及其他劳动保障基金等渠道。

这些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组织的日常运作、职工的权益保障以及职工的福利和教育等方面。

2. 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会经费的管理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经费的使用合理透明、公开公正。

工会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程序,并经过民主程序和监督机制的审批和监督。

二、职工教育经费1. 职工教育经费的需求随着技术的更新换代和市场的变化,职工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知识,以适应企业的需要和市场的竞争。

职工教育经费的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受到企业和职工的重视。

2.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培训、进修、技能提升以及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

这些经费主要用于购物教材、支付培训费用以及聘请专业人才进行培训等。

三、会计准则1. 会计准则对工会经费的规定根据《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会经费应当明细清晰地记录在企业的账簿中,不得挪用、私分或者挪作他用。

对于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确保经费的使用合规、透明、公开。

2. 会计准则对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当明细记录职工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做到明细清晰、账目真实可靠。

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合理、透明。

工会经费在职工教育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得到合理、透明、公开的使用,为职工的教育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新的会计准则下企业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如何核算?

新的会计准则下企业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如何核算?

新的会计准则下企业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如何核算?下面来说说新通则、新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之后对于“三项费用”的处理:1.以前,企业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4%、2%、1.5%计提,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计税工资为基数按上述比例计提,超出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另外对于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的其他要求在这里就不说了)2.在新通则、新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施行之后,A.职工福利费:会计上,企业的福利费不再按工资总额14%计提,原来需要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和“管理费用”等科目处理(如果企业未执行新准则,那就不需要用上面两个科目了)。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企业财务通则》(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四十三条中只提到了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但实际上福利费的用途不仅仅是缴纳社会保险,它还有其他用途)。

然后在“财政部关于施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2007年3月20日发布)”中提到了“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税法上,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后,对于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分析以上规定,我的理解是:(1)职工福利费的计提在会计上已经取消了按照工资总额14%的计提比例,也就是说可以一点都不提,也可以根据需要自定比例提取。

(2)由于2007年是新旧通则、准则、企业所得税法衔接过渡的一年,所以要求2007年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对于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的处理参见前述财企[2007]48号文。

(3)对于2008年是否提取职工福利费,我认为企业暂时先不要提取。

原因有二:第一,如果从对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来看,职工福利费也应该按照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金额且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税前扣除,那么即使企业提取了,到了年底没花完也要调整纳税,所以不如从年初就不提取。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及相关规定 Post By:2009-9-13 9:52:25一、使用范围:(1)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通常包括: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周转房的折旧、租金、维护等支出,以及与职工住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和补助。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其他以实物和非实物形态支付职工的零星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误餐费、午餐费或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及救济费、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节日慰问费、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等。

(2)职工教育经费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3)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开支范围通常包括:1、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

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

二、税前扣除规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会计准则职工教育经费

会计准则职工教育经费

会计准则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准则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能力而支出的教育经费。

这些支出包括培训费用、学费、书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将职工教育经费列入当期成本或费用,不得资本化。

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是企业为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能力而进行的投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企业可以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合理性原则。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需要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

2.公正性原则。

企业应当公正地对待所有职工,不得因为职工的性别、年龄、职务等因素而歧视其享受职工教育经费的权利。

3.效益性原则。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效益,合理安排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

4.合法性原则。

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地进行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编制职工教育经费预算。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需要和企业的发展需要,编制职工教育经费预算。

2.组织职工教育培训。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教育经费预算,组织职工教育培训。

3.核算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应当对职工教育经费进行核算,确保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4.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准备金。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情况,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准备金,以备不时之需。

5.编制职工教育经费报告。

企业应当编制职工教育经费报告,对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披露。

总之,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是企业为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能力而进行的投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需要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确保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

【税会实务】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及相关

【税会实务】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及相关

【税会实务】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及相关一、使用范围:(1)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通常包括: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周转房的折旧、租金、维护等支出,以及与职工住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和补助。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其他以实物和非实物形态支付职工的零星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误餐费、午餐费或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及救济费、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节日慰问费、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等。

(2)职工教育经费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3)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开支范围通常包括:1、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

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一、背景介绍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会计准则对于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二、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2.1 定义和范围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了回报员工对企业作出的贡献,提供给员工的各种福利待遇和服务。

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员工膳食费用•员工住房津贴•员工子女教育费用•员工交通补贴•员工医疗保险费用2.2 会计处理原则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在发放职工福利费时,需要遵循如下会计处理原则:1.职工福利费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和企业内部制度进行合理的设定和核算。

2.职工福利费应当根据发放时间的不同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例如,一次性发放的福利费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费用;长期福利费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资产并通过摊销的方式计入当期费用。

3.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货币资金的实质流动。

福利费的实际支出和现金流出是企业的现金流量的一部分,应当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出来。

2.3 会计准则变化对职工福利费的影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产生了一些变化和影响。

其中主要包括:1.部分过去被认为是资本化的福利费用,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当计入当期费用,从而增加了企业的当期费用支出。

2.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长期福利费进行摊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费用支出。

3.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职工福利费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披露,增加了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压力。

三、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3.1 定义和范围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而进行的培训和教育所产生的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员工培训费用•员工进修学习费用•员工职称评聘费用•员工职业技能鉴定费用3.2 会计处理原则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在支付职工教育经费时,需要遵循如下会计处理原则:1.职工教育经费应当根据企业内部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合理的设定和核算。

解读三项费用

解读三项费用

解读“三项经费”三项经费是指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是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准予扣除的项目,就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而言,你单位虽未计提职工福利费,但可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进行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处理。

随着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执行,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在计税依据、提取比例、扣除限额及结转扣除等方面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上有着差异或新的适用情形,因此,企业在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日常申报中应予以关注与区分。

第一,计税依据上取消了计税工资的概念。

新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实行了据实扣除制度,取消了计税工资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的据实扣除提高了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

第二,三项经费的扣除细节有变化。

职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里除了计税依据的变化之外,《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改革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制度,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财务政策结转处理。

企业原来按规定在应付福利费列支的医药费或者医疗保险费等项目,应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改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财政部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财企〔2007〕48号)也明确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摘要:I.背景介绍- 新会计准则的推行- 职工福利费的相关概念II.福利费的会计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实报实销方式- 以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III.福利费的计提与发放- 计提福利费的分录- 发放福利费的分录- 未发放福利费的处理IV.福利费的相关规定- 税法规定- 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V.结论-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处理方法正文:新会计准则的推行,对于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变化。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详细介绍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职工福利费的相关概念。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各种福利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退休人员退休金与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

在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在实报实销方式下,福利费的处理方法为:借管理费用- 福利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在以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中,借应付职工新酬- 应付福利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 福利费,贷应付职工新酬- 应付福利费。

在福利费的计提与发放过程中,需要分别进行计提和发放的分录。

计提福利费的分录为:借管理费用- 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福利费。

发放福利费的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福利费,贷库存现金(等)。

对于未发放的福利费,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此外,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福利费支出,在工资总额14% 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因此,在企业进行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时,还需要遵循税法规定,确保合规性。

总之,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需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对职工福利费进行会计处理。

解读三项费用

解读三项费用

解读“三项经费”三项经费是指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是企业所得税计算中准予扣除的项目,就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而言,你单位虽未计提职工福利费,但可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进行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处理。

随着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执行,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在计税依据、提取比例、扣除限额及结转扣除等方面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上有着差异或新的适用情形,因此,企业在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日常申报中应予以关注与区分。

第一,计税依据上取消了计税工资的概念。

新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实行了据实扣除制度,取消了计税工资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的据实扣除提高了三项经费的扣除限额。

第二,三项经费的扣除细节有变化。

职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里除了计税依据的变化之外,《企业财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改革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财务制度,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财务政策结转处理。

企业原来按规定在应付福利费列支的医药费或者医疗保险费等项目,应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改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财政部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财企〔2007〕48号)也明确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支出也在逐年增长。

为了规范企业对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和披露,我国财政部于2014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职工福利费》,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本文将从新会计准则的简介、职工福利费的定义及分类、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核算方法、新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的影响以及企业应对策略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新会计准则简介新会计准则是对原有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完善,旨在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职工福利费进行分类核算,明确职工福利费的项目和金额,从而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职工福利费的定义及分类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满足职工日常生活和工作需要,提供的一系列福利待遇。

根据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工资及奖金、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核算方法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职工福利费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工福利费的计提: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费,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2.职工福利费的发放: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实际需求,合理发放职工福利费,确保福利费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职工福利费的核算:企业应按照项目对职工福利费进行明细核算,确保各项福利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职工福利费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职工福利费的详细情况,包括福利费的总额、明细项目及变动原因等。

四、新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的影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和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同时,新会计准则强调企业应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的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五、企业应对策略面对新会计准则,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和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

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按照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付福利费不需要按照比例提前预提,原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的现在已经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但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要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计提。

计提的时候: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实际支付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企业也可以不计提.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可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计提。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5%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职工在外地培训所发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和发生的培训费一样在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可以在成本费用中,按工资总额1。

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技术培训和文化素质培训的方面的支出.根据国务院前不久的一个规定,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可增加到2.5%,但按照有关税法要求,超过1。

5%多提部分应作纳税调整,交纳企业所得税。

培训费就是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培训期发生的住宿费与车船费作为差旅费列支.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材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应注意(1)公司零星购买的书刊应分清不同的用途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2)设备购置费。

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图书等费用,学员用书应由其自理,不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是如何规定的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是如何规定的

⼯会经费和职⼯教育经费计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拨缴的⼯会经费,不超过⼯资薪⾦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同时第四⼗⼆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的职⼯教育经费⽀出,不超过⼯资薪⾦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上述⽂件规定,如果公司未拨缴⼯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会经费。

⽽职⼯教育经费实际发⽣数不超过⼯资薪⾦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会计核算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薪酬》中关于应付职⼯薪酬的计量是这样规定的:计量应付职⼯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如,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保险费(包括根据企业年⾦计划向企业年⾦基⾦相关管理⼈缴纳的补充养⽼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伤保险费、⽣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以及⼯会经费和职⼯教育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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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和披露方式发生了变化。

在旧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通常被计入当期费用,而在新会计准则下,这些费用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分类和核算。

职工福利费包括各种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在新会计准则下,公司需要将这些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分类,例如将医疗保险费用分为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管理费等。

同时,公司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未来的福利费用,并将其计入负债中。

职工教育经费包括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种培训和教育费用。

在新会计准则下,公司需要将这些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分类,例如将培训费用分为培训费、差旅费等。

同时,公司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未来的教育经费用,并将其计入负债中。

在披露方面,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进行详细的披露。

公司需要披露各种福利待遇的具体金额和分类情况,以及未来的福利费用计算方法和金额。

对于职工教育经费,公司需要披露各种培训和教育费用的具体金额和分类情况,以及未来的教育经费
用计算方法和金额。

总的来说,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核算和披露更加详细和准确。

这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负债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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