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常用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骨科常用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骨科常用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骨科常用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骨牵引

一、穿针原则

1、术前征得患者同意,签手术知情同意书;

2、熟悉穿针部位的血管神经走行。原则是在重要结构的一侧穿针,以避免损伤这些重要的结果。

3、遵循无菌操作的技术进行皮肤准备。

4、麻醉以1%利多卡因局部浸润麻醉皮肤,但要告知病人完全将骨膜阻滞是困难的,在操作中可能会有疼痛。

5、皮肤切口穿针前,应用小尖刀片预先做一小切口,再行穿针,针眼处每日以酒精消毒,可减少针道的感染。

6、尽量用手摇钻而不用动力钻,以避免高温高热造成骨坏死。

7、穿刺针最好位于干骺端避免损伤骺板,理想的穿刺针是只穿过皮肤、皮下和骨骼,避开肌肉和肌腱。

8、不要破坏骨折血肿以免人为将闭合骨折变为开放状态。

9、不要穿入关节否则会造成化脓性关节炎的发生。

10、其它如在穿刺过程中针不要弯曲;要选择合适的牵引弓;牵引的力线

要与骨折的纵轴一致;要注意牵引重量,不要过牵;随时给予X线检查。

二、常用部位骨牵引

1、胫骨结节胫骨结节向后一横指,在其平面下部,由外向内穿针。

2、跟骨夕卜踝顶点下2 cm,再向后2 cm或内踝顶点下3 cm,由内向外穿针。

3、股骨下端髌骨上缘2 cm或内收肌结节上2横指处,由内向外穿针。

4、尺骨鹰嘴由鹰嘴尖端向远端1.5横指处,由内向外穿针。

5、指骨指骨远节基底远侧。

6、颅骨双侧外耳道经顶部的连线与两眉弓外缘向枕部划线的交点。

皮牵引

一、牵引机制

将胶布和皮肤之间的摩擦力通过浅筋膜、深筋膜及肌间隔等传导到骨骼上。

二、牵引方法

胶布宽度为肢体最细周径的一半,上端在骨折部位,下端超过肢体远端10 cm 也有特制的泡沫塑料带牵引。

二、注意事项

1、适用于儿童、老人或作为一种最初的、暂时的治疗手段;

2、仔细检查牵引处皮肤,祛除污物;

3、保护骨突起部位,避免胶布粘贴骨突起;

4、最大牵引重量一般为5您,具体因人而异;

5、抬高患肢,防止水肿;

6、每天检查肢体长度,调整牵引力度。

四、常用皮牵引

1、上肢皮牵引;

2、下肢皮牵引。

石膏固定

一、适应证

1、用于骨折,脱位,韧带损伤和关节感染性疾病,用来缓解疼痛,促进愈合;

2、用于稳定脊柱和下肢骨折,早期活动;

3、用来稳定固定关节,改善功能,比如桡神经损伤引起的腕下垂等;

4、矫正畸形。比如用于畸形足和关节挛缩的治疗;

5、预防畸形,用于神经肌肉不平衡和脊柱侧凸患者。

二、原则

石膏固定的原则有二:

1、三点固定原则术者在肢体的两端用力塑形,第三个点则位于石膏定点的对侧。骨膜和其它软组织一般要求位于石膏夹板的凸侧来增加石膏的稳定性。

2、水压原则如果一桶水放在一个坚硬的容器里,容器可克服水自身的重力而保持水的高度不变。在胫骨骨折时,如果石膏强度足够的话,那么在复位固定后,利用水压原则,长度就不会丢失。

三、注意事项

1、内置薄层衬垫,保护骨突起部位;

2、水温适宜,以2 5?3 0C最佳;

3 、待气泡完全停止排逸再排水,手握石膏绷带两端向中间挤压,减少石膏丢失;

4、石膏绷带贴着肢体向前推缠,边缠边抹,松紧适宜;

5、100°?90°方法:如果欲将关节固定于90°屈曲位,则绑缠石膏时应屈

曲100°,塑形前将其恢复至90°;

6、石膏厚度根据石膏绷带质量和性能而定,应掌握厚薄适宜;

7、石膏固定应包括邻近上下关节,避免过长或过短;如胫骨骨折后石膏固定,应包括踝关节;

8、留出肢体末端观察血液循环;

9、一般固定关节于功能位,个别骨折为了防止复位后再移位,需要将关节固定于非功能位,但在两周左右初步愈合后,需要及早改为功能位固定;

10、石膏固定完毕,需在石膏上注明骨折情况和固定日期;

11、交代患者注意事项,患肢抬高,锻炼未固定的关节、肌肉功能。如出现肢

体肿胀、疼痛、麻木或感觉异常,及时就诊。

外固定架技术

一、定义

将骨折的远近两端用骨针或钉穿过,在皮肤外将穿过骨折两端的骨针固定在外固定架上,从而达到使骨折对位和固定的目的,即为外固定架技术。

二、作用

1、能保持骨折端的良好对位;

2、可牵开骨折两端以延长肢体;

3、可利用加压技术,促进骨折愈合;

4、可以纠正早期的成角畸形与旋转畸形。

三、适应证

1、开放性骨折及开放性骨折病人的转送,方便伤口处理;

2、治疗骨不连;

3、肢体延长术;

4、多段骨折;

5、不稳定的粉碎骨折;

6、关节融合术。

四、种类

1、单边式半针外固定架;

2、双边式骨外固定架;

3、四边式骨外固定架;

4、半环、全环与三角式骨外固定架。

五、使用方法

1、熟悉解剖,避免损伤重要血管与神经;

2、严格无菌操作,针口处应用酒精敷料包扎;

3、慎选穿针的粗细及穿针部位,不能离骨折端太近或太远;

4、穿针在局麻下进行,穿针时宜使用慢速钻进针;

5、应每天检查外固定架连接部位有无松动以及针眼处有无感染;

6、根据骨折情况,指导病人早期进行功能锻炼。

内固定技术

内固定技术在骨科应用广泛,主要用于治疗各种四肢、骨盆及脊柱疾患的前后路内固定。

一、骨折常用内固定物的种类及适应症

1、螺钉

⑴种类:包括:①普通螺钉;②加压螺钉;③生物可吸收螺钉。

⑵适应症:常与接骨板联合应用,固定各种骨折、少数情况下,单独应用就能达到稳定骨折的目的,获得满意的效果,如内踝撕脱骨折、肱骨内髁骨折等。

2、接骨板

⑴种类:①普通接骨板,种类较多,多为钻铬合金制成;②加压接骨板。⑵适应症:根据骨折的部位、程度、形态等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接骨板进行固定。骨折线的两端应分别以2?4枚螺钉固定,且应离开粉碎性的骨折线, 螺钉必须穿过两侧的骨皮质。

3、髓内针

⑴种类:①V形与梅花髓内针;②带锁髓内针;③弹性髓内针;④加压髓内针⑵适应症:应用于治疗各种长管状骨的新鲜骨折、骨折延迟愈合、不愈合、畸形愈合,以及病理性骨折,另外也适用于良性骨肿瘤切除术后须行大块植骨的患者。

4、不锈钢丝主要用于治疗髌骨骨折、尺骨鹰嘴、股骨大转子等骨折,行钢丝张力带内固定,还可用于捆绑粉碎性骨折。

5、骨圆针选择各种粗细不同的骨圆针,用于治疗各种掌骨和指骨骨折以及不适宜用螺钉固定的骨碎片,粗的骨圆针可用于骨牵引。

二、脊柱内固定器械

1、脊柱前路内固定器械及适应症:

⑴种类:前路内固定物包括各种前路钢板、椎体螺钉、椎间融合器、人工椎体⑵适应症:适用于治疗脊柱骨折前方减压术后、椎体肿瘤切除术后、前路椎间盘切除术后、前方植骨不稳定以及脊柱畸形矫形等的内固定。

2、脊柱后路内固定器械及适应症:

⑴种类:种类繁多,主要有:椎弓根螺钉、椎弓根钩以及各种撑开、加压系统。

⑵适应症:主要用于脊柱畸形的矫正、脊柱结核、脊柱肿瘤、脊柱骨折以及脊

柱不稳定的内固定系统

临床技术操作要求规范 骨科学分册

神经系统检查 1.感觉一般只测定痛觉及触觉,必要时还可测定温觉、位置觉、振动觉、两点辨别觉及本体感觉。末梢神经损伤时,相应的神经分布区域就会有感觉障碍。横贯性脊髓损伤,在损害平面及其以下有感觉障碍,损害水平以上有一感觉过敏带。半侧脊髓损伤可在受伤节段以下对侧出现痛觉、温觉障碍以及同侧的运动障碍。 2.运动观察肌肉外形、周径、肌力及肌力。正常肌肉在静止时保持一定程度的力。上运动元神经损伤时肌力增强,被动运动受阻;下运动神经元损伤时肌力减弱,肌肉松弛无力。 3.反射应在肌肉放松的体位进行,两侧对比,常用的检查如下。 (1)深反射:刺激肌腱、关节的本位感受器而引起的肌肉收缩反应。肱二头肌反射(C5~C7);肱三头肌反射(C6~C8);膝腱反射(L2~L4);跟腱反射(L4~S2).。 (2)浅反射:刺激皮肤的体表感受器而引起的肌肉收缩反应。腹壁反射:上腹(T7~T9),中腹(T9~T11),下腹(T11~L1);提睾反射(L1~L2);肛门反射(S4~S5)。 (3)病理反射:一般在中枢神经受损时才出现,如Hoffman 征、Babinski征、髌阵挛、踝阵挛等。 4.自主神经 (1)皮肤、毛发、指(趾)甲营养状态:自主神经受损区的皮肤

失去正常的光泽,粗糙,毛发脱落;指(趾)甲失去光泽,易裂,变形。 (2)皮肤划痕试验:钝针快划皮肤,几秒后出现白色条纹,持续1~5min,见于交感神经兴奋性高者。钝针深压慢划,几秒后出现红色条纹,持续8~30min,一般属于正常现象。 (3)排尿障碍:见于横贯性脊髓损伤,应检查有无尿储留或尿失禁,是否已形成自主性膀胱或反射性膀胱。 骨科无菌技术 概述 无菌技术对任何手术都非常重要,对骨科手术尤其重要。骨科手术常需植入各种与人体组织相容性好的异物,如人工关节、骨水泥、人造骨、各种固定物等。这些异物在无菌条件下与人体组织是可以相安无事的。一旦发生感染,他们就成为人体组织不能相容的异物。如不取出,感染难以治愈。若去除将导致肢体畸形,后将完全腐烂,甚至丧失功能。经较长时间治疗后,炎症静止,创口也已闭合。但是如需再次手术,等待的时间仍较长。因为局部骨组织还遗留有细菌,机体要完全消灭它,尚需要较长的时间。普通外科的感染创口愈合后,再次手术要等待3个月,而骨科传统的常规是等待1年。因为创口虽已愈合,但再次手术可使还未彻底消灭的细菌扩散,以致感染复燃,手术将再次失败。由于上述原因,骨科手术对无菌技术的要求更高。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规定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 理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程序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处,医务处进行论证后,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省卫生厅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处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处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处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 三、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处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5、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处批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骨科常见手术操作规范.doc

骨科常见手术操作规范 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手术适应征: 1. 股骨颈头下型或粉碎骨折者; 2. 65岁以上老年人股骨颈头下型骨折,或Pauwel角大于70°者;3.股骨颈骨折经治疗失败,或股骨颈骨折病人不能配合治疗者;4. 陈旧性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颈已吸收,或股骨头缺血坏死, 髓臼及其软骨正常者; 5.股骨颈部良性肿瘤,不宜行刮除植骨者; 6. 恶性肿瘤转移引起股骨颈病理性骨折,为减轻病人痛苦,可施行 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禁忌证: 1. 有严重心、肺、肝、肾等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 2.严重糖尿病患者; 3. 有全身感染病灶存在时; 4. 被臼破坏较重,或已有明显退行性变者; 5. 儿童、中青年不应作此手术。 术前准备: 1. 全面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的功能,并做相应治疗; 2. 患肢进行胫骨结节牵引或皮肤牵引1—2周;

3. 手术前一天开始应用抗生素; 4. 术前备皮、洗澡、更换内衣、洗肠等; 5. 摄X线照片检查,了解病变情况及选择与原股骨头相近大小的人 工股骨头;柄的粗细应略小于股骨上端髓腔的内径。 6. 特殊器械:除一般骨科器械外,还应准备人工关节置换手术器械。 (1)人工股骨头;(2)股骨头把持器;(3)股骨头锤入器;(4)股骨 头拔出器;(5)髓腔锤。 7. 麻醉:硬膜外麻。 8. 体位:侧卧,患肢向上,使患髋屈曲45°,以便术中活动肢体。手术步骤: 1. 采用髋关节后外侧切口,其显露同股骨颈骨折内固定带肌蒂骨瓣 植骨术。显露骼关节囊后壁后,将后关节囊作倒T字或十字形切开,即可显露骨折部。用股骨头拔出器,取出完整的股骨头。同时,用卡尺或两脚规测量股骨头的直径,以选择合适的人工股骨头。再以钢丝线锯或骨刀截除股骨颈残端。 2. 修正股骨颈残端,使其基底部呈斜坡状,向前倾斜150,并保留 股骨矩基础上开始扩髓。 3.然后,将患肢尽力内旋,用粗细不等的髓腔锤扩大髓腔。 4.将已选好的人工股骨头,对准方向保持正常股骨的127°颈干角及 12°-5°前倾角,插入已扩好的做腔内。此时,将四个松质骨块嵌入人工股骨头柄的圆孔内,或用骨粘固剂。然后,用锤徐徐锤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市卫生局制定并公布。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处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处,医务处进行组织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 2 年内,每年向医务处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处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处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二、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处报告: 1、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医疗技术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X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 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我院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分为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非限制性医 疗技术目录。 三、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颁布,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健委制定颁布;我院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程序进行备案公示,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高风险技术目录。

五、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手术分级目录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分为外科手术目录、介入手术目录、重大手术目录。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省卫生厅颁布的《XX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指南》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手术资质管理委员会审定。 七、高风险技术目录制定:高风险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其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八、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实时修证,如无特殊情况实行两年一次的修订。 XXX人民医院

骨科临床基本技术操作规范精编

骨科临床基本技术操作 规范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骨科临床基本技术操作规范 一.石膏绷带固定 [包扎前准备] 1.物品:适当大小石膏绷带卷、温热水(约40℃左右)、石膏刀、剪、针、线、衬垫物、颜色笔。 2.患者的准备: (1)向病者及家属交待包扎注意事项及石膏固定的必要性。 (2)用肥皂水洗净患肢,有伤口者先行换药。 [固定时注意事项] 1.先将肢体置于功能位,用器械固定或专人扶持,并保持该位置直至石膏包扎完毕、硬化定型为止。扶持石膏时应用手掌,禁用手指。 2.缠绕石膏时要按一定方向沿肢体表面滚动,切忌用力抽拉绷带,并随时用手抹平,使各层相互粘合。 3.在关节部位应用石膏条加厚加固,搬动时要防止石膏折断,过床后要用枕头或沙袋垫平。 4.石膏包扎后应注明日期及诊断。 5.石膏未干固以前,注意凸出部勿受压,以免凹陷压迫皮肤,引起压迫性溃疡。

6.为加速石膏凝固,可在温水中加放少许食盐,天气潮湿可用电炉、电吹风等方法烘干。 7.石膏固定应包括骨折部位的远近端二个关节。肢体应露出指(趾)端以便于观察。 8.术后应密切观察,尤其最初六个小时。如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切开或拆除石膏。 (1)肢体明显肿胀或剧痛。(坏疽及缺血性挛缩) (2)肢体有循环障碍或神经受压。 (3)不明原因的高热。(压疮,化脓性皮炎,坠积性肺炎) 9.石膏松动、变软失效,应及时更换。 10.应鼓励患者活动未固定的关节并抬高患肢,固定部位的肌肉应作主动收缩、舒张的锻炼,以促进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萎缩及关节僵硬。 二牵引术 [适应证] 1.长骨干骨折复位后不稳定,需要维持对位者。如股骨干大斜形骨折。 2.骨折脱位,需要持续牵引方能复位。如颈椎骨折脱位。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骨科常用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骨科常用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骨牵引 一、穿针原则 1、术前征得患者同意,签手术知情同意书; 2、熟悉穿针部位得血管神经走行。原则就是在重要结构得一侧穿针,以避免损伤这些重要得结果。 3、遵循无菌操作得技术进行皮肤准备。 4、麻醉以1%利多卡因局部浸润麻醉皮肤,但要告知病人完全将骨膜阻滞就是困难得,在操作中可能会有疼痛。 5、皮肤切口穿针前,应用小尖刀片预先做一小切口,再行穿针,针眼处每日以酒精消毒,可减少针道得感染。 6、尽量用手摇钻而不用动力钻,以避免高温高热造成骨坏死。 7、穿刺针最好位于干骺端避免损伤骺板,理想得穿刺针就是只穿过皮肤、皮下与骨骼,避开肌肉与肌腱。 8、不要破坏骨折血肿以免人为将闭合骨折变为开放状态。 9、不要穿入关节否则会造成化脓性关节炎得发生。 10、其它如在穿刺过程中针不要弯曲;要选择合适得牵引弓;牵引得力线要与骨折得纵轴一致;要注意牵引重量,不要过牵;随时给予X线检查。 二、常用部位骨牵引 1、胫骨结节胫骨结节向后一横指,在其平面下部,由外向内穿针。 2、跟骨外踝顶点下2㎝,再向后2㎝或内踝顶点下3㎝,由内向外穿针。 3、股骨下端髌骨上缘2㎝或内收肌结节上2横指处,由内向外穿针。 4、尺骨鹰嘴由鹰嘴尖端向远端⒈5横指处,由内向外穿针。

5、指骨指骨远节基底远侧。 6、颅骨双侧外耳道经顶部得连线与两眉弓外缘向枕部划线得交点。

皮牵引 一、牵引机制 将胶布与皮肤之间得摩擦力通过浅筋膜、深筋膜及肌间隔等传导到骨骼上。 二、牵引方法 胶布宽度为肢体最细周径得一半,上端在骨折部位,下端超过肢体远端10㎝。也有特制得泡沫塑料带牵引。 三、注意事项 1、适用于儿童、老人或作为一种最初得、暂时得治疗手段; 2、仔细检查牵引处皮肤,祛除污物; 3、保护骨突起部位,避免胶布粘贴骨突起; 4、最大牵引重量一般为5㎏,具体因人而异; 5、抬高患肢,防止水肿; 6、每天检查肢体长度,调整牵引力度。 四、常用皮牵引 1、上肢皮牵引; 2、下肢皮牵引。 石膏固定 一、适应证 1、用于骨折,脱位,韧带损伤与关节感染性疾病,用来缓解疼痛,促进愈合; 2、用于稳定脊柱与下肢骨折,早期活动; 3、用来稳定固定关节,改善功能,比如桡神经损伤引起得腕下垂等;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YLFA-001 版本编号:YLFA-20XX-001 XXX医院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1. 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 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 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建立新开展的医疗技术档案,以备查。 5. 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按规定批准。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6. 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

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医院与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 新技术、新业务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医院应及时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范、操作常规及质量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范围内。 知丁

医疗技术分级目录管理规章制度

XXX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新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我院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二、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分为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 三、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国家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国家卫健委制定颁布,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健委制定颁布;我院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按上级主管

部门要求程序进行备案公示,通过后列入目录。 四、非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分为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手术分级目录、高风险技术目录。 五、一般性医疗技术目录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六、手术分级目录制定:手术分级目录分为外科手术目录、介入手术目录、重大手术目录。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省卫生厅颁布的《XX省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指南》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普查后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手术资质管理委员会审定。 七、高风险技术目录制定:高风险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的医疗技术。其制定,依据我国ICD10疾病编码名称标准,结合医院实践开展的项目,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上报医务科审核,提交我院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八、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目录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实时修证,如无特殊情况实行两年一次的修订。

骨科常规操作规范

骨科临床基本技术操作规范 一.石膏绷带固定 [ 包扎前准备] 1 ?物品:适当大小石膏绷带卷、温热水(约40°C左右)、石膏刀、剪、针、线、衬垫物、颜色笔。 2 .患者的准备: (1) 向病者及家属交待包扎注意事项及石膏固定的必要性。 (2) 用肥皂水洗净患肢,有伤口者先行换药。 [ 固定时注意事项] 1 .先将肢体置于功能位,用器械固定或专人扶持,并保持该位置直至石膏包扎完毕、硬化定型为止。扶持石膏时应用手掌,禁用手指。 2 .缠绕石膏时要按一定方向沿肢体表面滚动,切忌用力抽拉绷带,并随时用手抹平,使各层相互粘合。 3 .在关节部位应用石膏条加厚加固,搬动时要防止石膏折断,过床后要用枕头或沙袋垫平。 4 .石膏包扎后应注明日期及诊断。 5 .石膏未干固以前,注意凸出部勿受压,以免凹陷压迫皮肤,引起压迫性溃疡。 6 .为加速石膏凝固,可在温水中加放少许食盐,天气潮湿可用电炉、电吹风等方法烘干。 7 .石膏固定应包括骨折部位的远近端二个关节。肢体应露出指(趾)端以便于 观察。 8 .术后应密切观察,尤其最初六个小时。如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切开或拆除石膏。 (1) 肢体明显肿胀或剧痛。 (坏疽及缺血性挛缩) (2) 肢体有循环障碍或神经受压。 (3) 不明原因的高热。(压疮,化脓性皮炎,坠积性肺炎) 9 .石膏松动、变软失效,应及时更换。

10.应鼓励患者活动未固定的关节并抬高患肢,固定部位的肌肉应作主动收缩、舒张的锻炼,以促进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萎缩及关节僵硬。 二牵引术 [ 适应证] 1 .长骨干骨折复位后不稳定,需要维持对位者。如股骨干大斜形骨折。 2 .骨折脱位,需要持续牵引方能复位。如颈椎骨折脱位。 3 .需要矫正或预防肌肉痉挛所致的关节畸形。 4 .软组织挛缩引起的畸形。 5 .某些腰痛、坐骨神经痛患者。 [ 牵引方法] 1 .骨牵引:小孩易损伤骨骺,应慎用。 (1) 穿针部位: 1) 胫骨结节:由胫骨外侧,自腓骨头和胫骨结节连线的中点(自胫骨结节下1CM 画一条与胫骨结节纵轴垂直的横线,在纵轴两侧各3CM左右处,与垂线的交点) 由外向内侧穿入,注意勿损伤腓总神经。 2) 跟骨:踝关节置于中立位,自内髁尖端和足跟后下缘连线中点,由内向外穿入,注意勿损伤胫后动脉及胫神经。 3) 股骨髁上:内上髁内收肌结节上方一横指处进入 (画髌骨上缘1CM处与股骨垂直的横线,画沿股骨内髁隆起最高点与髌骨上缘横线相交的垂线,两线交点) 由内向外,注意勿损伤动脉。 (2) 操作方法: 1) 放好体位,划标线记,常规消毒,铺无菌巾。 2) 手术者在牵引针进出口处,采用局部浸润麻醉方法,由皮肤直至骨膜下,助手固定患肢,皮肤轻向近心端牵拉。 3) 术者用骨钻,将牵引针直接穿入皮肤,按进出口位置,垂直于骨干钻入。 4) 用酒精纱块保护针的皮肤接触点。 5) 安装牵引弓、牵引架,按所需重量进行牵引。床脚抬高。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榆阳区中医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榆阳区中医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 四、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五、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 六、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1、医院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4、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18])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必须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伦理学原则。 二、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二)第二类: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验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第三类: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卫健委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进行管理;第二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第三类由卫健委管理。 四、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一)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健委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 (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必须向卫健委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卫健委也可以委托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三)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向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四)我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五、审批流程: (一)临床科室申请 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1)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2)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情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它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3)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二)医务科审核 1.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健委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的、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与诊疗指南骨科学分册

临床技术操作规与诊疗指南骨科学分册脊柱外科篇 叶正云 市第一人民医院脊柱外科编著

目录 临床技术操作规 1.神经系统体格检查 2.骨科无菌术 概述 伤口感染的来源 手术医师和护士的准备 手术部位的准备 3.经椎弓根脊柱固定术 胸椎椎弓根螺钉技术 腰椎椎弓根螺钉技术 骶椎椎弓根螺钉技术 椎弓根螺钉置入手术操作步骤 4.脊柱融合术 Hibbs脊柱融合术 改良Hibbs融合术 脊柱外科诊疗指南 1.颈椎骨折 2.胸椎及腰椎骨折脱位 3.颈椎病 4.颈椎管狭窄症 5.胸椎椎管狭窄症

6.腰椎间盘突出症 7.腰椎椎管狭窄症 8.腰椎失稳症 9.脊柱滑脱症 10.椎间盘炎 11.第三腰椎横突综合征 12.特发性脊柱侧凸

神经系统检查 1.感觉一般只测定痛觉及触觉,必要时还可测定温觉、位置觉、振动觉、两点辨别觉及本体感觉。末梢神经损伤时,相应的神经分布区域就会有感觉障碍。横贯性脊髓损伤,在损害平面及其以下有感觉障碍,损害水平以上有一感觉过敏带。半侧脊髓损伤可在受伤节段以下对侧出现痛觉、温觉障碍以及同侧的运动障碍。 2.运动观察肌肉外形、周径、肌力及肌力。正常肌肉在静止时保持一定程度的力。上运动元神经损伤时肌力增强,被动运动受阻;下运动神经元损伤时肌力减弱,肌肉松弛无力。 3.反射应在肌肉放松的体位进行,两侧对比,常用的检查如下。 (1)深反射:刺激肌腱、关节的本位感受器而引起的肌肉收缩反应。肱二头肌反射(C5~C7);肱三头肌反射(C6~C8);膝腱反射(L2~L4);跟腱反射(L4~S2).。 (2)浅反射:刺激皮肤的体表感受器而引起的肌肉收缩反应。腹壁反射:上腹(T7~T9),中腹(T9~T11),下腹(T11~L1);提睾反射(L1~L2);肛门反射(S4~S5)。 (3)病理反射:一般在中枢神经受损时才出现,如

最新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资料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在我院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此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2013年7月20日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根据卫生部2009年颁布的〔2009〕18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在我院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此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新仪器设备的临床应用、新诊疗技术方法的引进、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等。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川省卫生厅首批公布的二类技术目录(见附件3)。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见附件4)。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医技科室,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审批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科。 (二)、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基本情况;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 3、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和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预案。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

骨科常规操作规范

骨科临床基本技术操作规范 .石膏绷带固定 [ 包扎前准备] 1.物品:适当大小石膏绷带卷、温热水(约40C左右)、石膏刀、剪、针、线、 2.患者的准备: (1)向病者及家属交待包扎注意事项及石膏固定的必要性。 (2)用肥皂水洗净患肢,有伤口者先行换药。 [ 固定时注意事项] 1.先将肢体置于功能位,用器械固定或专人扶持,并保持该位置直至石膏包扎完毕、硬化定型为止。扶持石膏时应用手掌,禁用手指。 2.缠绕石膏时要按一定方向沿肢体表面滚动,切忌用力抽拉绷带,并随时用手抹平,使各层相互粘合。 3.在关节部位应用石膏条加厚加固,搬动时要防止石膏折断,过床后要用枕头或沙袋垫平。4.石膏包扎后应注明日期及诊断。 5.石膏未干固以前,注意凸出部勿受压,以免凹陷压迫皮肤,引起压迫性溃疡。 6.为加速石膏凝固,可在温水中加放少许食盐,天气潮湿可用电炉、电吹风等方法烘干。7.石膏固定应包括骨折部位的远近端二个关节。肢体应露出指(趾)端以便于 观察。 8 .术后应密切观察,尤其最初六个小时。如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切开或拆除石膏。 (1)肢体明显肿胀或剧痛。 (坏疽及缺血性挛缩) (2)肢体有循环障碍或神经受压。 (3)不明原因的高热。(压疮,化脓性皮炎,坠积性肺炎) 9 .石膏松动、变软失效,应及时更换。 10.应鼓励患者活动未固定的关节并抬高患肢,固定部位的肌肉应作主动收缩、 舒张的锻炼,以促进血液循环,防止肌肉萎缩及关节僵硬。 牵引术 适应证]

长骨干骨折复位后不稳定,需要维持对位者。如股骨干大斜形骨折。 骨折脱位,需要持续牵引方能复位。如颈椎骨折脱位。 需要矫正或预防肌肉痉挛所致的关节畸形。 软组织挛缩引起的畸形。 某些腰痛、坐骨神经痛患者。 牵引方法] .骨牵引:小孩易损伤骨骺,应慎用。 (1) 穿针部位: 1)胫骨结节:由胫骨外侧,自腓骨头和胫骨结节连线的中点(自胫骨结节下1CM 画一条与胫骨结节纵轴垂直的横线,在纵轴两侧各3CM左右处,与垂线的交点) 由外向内侧穿入,注意勿损伤腓总神经。 2) 跟骨:踝关节置于中立位,自内髁尖端和足跟后下缘连线中点,由内向外穿入,注意勿损伤胫后动脉及胫神经。 3)股骨髁上:内上髁内收肌结节上方一横指处进入 (画髌骨上缘1CM处与股骨垂直的横线,画沿股骨内髁隆起最高点与髌骨上缘横线相交的垂线,两线交点) 由内向外,注意勿损伤动脉。 (2) 操作方法: 1) 放好体位,划标线记,常规消毒,铺无菌巾。 2)手术者在牵引针进出口处,采用局部浸润麻醉方法,由皮肤直至骨膜下,助手固定患肢,皮肤轻向近心端牵拉。 3)术者用骨钻,将牵引针直接穿入皮肤,按进出口位置,垂直于骨干钻入。 4)用酒精纱块保护针的皮肤接触点。 5)安装牵引弓、牵引架,按所需重量进行牵引。床脚抬高。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 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0769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Classificatio n man ageme nt system for medical tech no logy access of traditi onal Chin ese hospital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中医院医疗技术准入、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 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 组织实施工作,经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 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第二 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卫生厅制定并公布,各相关科室及时组 织申报。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 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 高风险; 3. 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 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 卫生部规定的其它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省卫生厅负 责制定公布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并报卫生部备案;第一类医 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 审核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均需报医务科,医务科进行组织并报卫生局进行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之日起2年内,每年向医务科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

骨科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总11页)

骨科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总11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一、手术的分类?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麻醉方法(以下统 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 定手术医师的级别。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 审批制度及流程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审批制度及流程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保障病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我省卫生厅负责,第三类由卫生部负责。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情形之一的。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准入管理参照卫生部,山东省卫生厅相关文件执行,包括医疗技术项目和人员,如批文没有具体人员规定,医院原则上按高风险诊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 二、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第三类医疗技术首次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前必须向卫生部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卫生部也可以委托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对指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向我省卫生厅指定的机构申请第三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我院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三、审批流程: 临床科室申请: 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 ①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②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③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医务科审核: ①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的、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 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xxx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是指医院及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我院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各科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各科的功能任务相适应,应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四、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人和管理制度,并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五、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向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含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技术、心脏导管消融技术、起搏器植入技术、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

2、综合介入诊疗技术 3、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4、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5、四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 6、人工关节(髋、膝关节)置换技术 7、人工耳蜗植入技术 8、角膜移植手术 9、血液净化技术(含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血浆置换、腹膜透析等技术) 10、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不含基因芯片诊断技术) 11、三维适形及调强放疗技术(含χ刀、γ刀、Cyberknife、TOMO 等治疗技术) 12、颌面部轮廓整形技术 13、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 14、我区首次开展(未纳入卫生部规定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六、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第三类由卫生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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