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的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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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05期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No.05,2012

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

Vol .28(总293期)

Total No .293

收稿日期:2012—03—10

作者简介:张秋平(1978—),女,山西汾阳人,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汾阳师范分校,助理讲师,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教育。

论汉语中的性别歧视

张秋平

(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汾阳师范分校,山西汾阳032200)

摘要:性别歧视是以性别为基础而产生的一种歧视现象。本文所说的性别歧视,专指对女性的歧视,全文归纳了汉语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并试图从文化史的角度,追溯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以及中国古代社会歧视女性的习俗表现。目的是唤起女性不断地争取消除语言中长期以来残留的对女性的歧视现象。

关键词:性别歧视;语言;汉语;文化中图分类号:H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2)05—0011—02

一、汉语中的性别歧视表现

中国特殊的社会境况,在汉语中得到了很好的反映,从汉语言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其表现有以下几点:

1.男权主义

男权主义就是,一切以男性为规范和标准,把男性当做主体,女性则被视为例外。在封建制度里,丈夫可以休妻,但妻子就不能休

夫;男人可以续娶,

续娶的叫做“续弦”或“填房”,而妻子就没有这样的权利,这很明显地反映出妇女的

被支配地位。

即使在现代社会,仍存留着歧视妇女的痕迹,许多词语都是针对男性而言的或是以男性为中心的,例如:厂长、经理、校长、省长等。这些称谓,实际上都是为男性而设的。为什么这么说?这是因为,我们在使用这些词语时,大多数场合都是指的男性,倘

若是女性的话,

往往在前面加上“女”字,像“女厂长”、“女经理”等等。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在以上词语的前面加上“男”字。还有我们说话或写文章时,提到不明性别的人时,一致用“他”不用

“她”。汉语中还有一些俗语或惯用语,也同样反映了以男性为中心的现象。比如说:“未婚从父,婚后从

夫,

夫死从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称呼表达习惯,也明显地保留着以男性为中心

的痕迹。过去,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妇女虽然

有名字,但出嫁以后,通常以“x 氏”称之,即在“氏”

前面加上母家的姓,正式场合则在前面再加上夫家的姓。如某妇女为“张李氏”,表明夫家姓张,娘家姓李。平时称呼的时候,则把丈夫的姓冠之于前面,像“王大娘”、“刘大妈”等等。

2.贬女现象

许多称呼妇女的词都有贬义现象。首先,汉字的写法就有明显的歧视妇女的现象。“女”是象形字,甲骨文“女”像一个妇女双臂反绑跪倒的形状。从字形,可以想见古代妇女的奴隶地位。许多带“女”字旁的字,也可分析出许多严重歧视、

侮辱妇女的地方。如“妒”

、“嫉”、“嫌”、“嫩”、“奸”、“婪”、“妨”、“妾”、“妖”等等。连指女性的

“阴”字也常用来构成贬义词。如“阴毒”、“阴森”、“阴谋”等。

古代妇女在家庭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在社会

上更是最底层。因此,

古代妇女常自称“奴家、贱妾、卑妾”等。丈夫称自己的妻子则有很多卑称。

如:贱内、拙荆、糟糠等。在农村,一般男人称呼自己的妻子为:家里的、

屋里的、我那口子等。3.两性词序

在人们的语言习惯中,对男女两性的词序大都遵循着男先女后的原则。成语的结构也是男前女后。如:夫贵妻荣、夫唱妇随、男耕女织、善男信女、男婚女嫁、男女有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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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缺位现象

中国社会是一个重伦理的社会,汉族的伦理文化除长幼尊卑观念外,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有关男女伦理关系的观念和规范。许多材料暗示,是男人创造了世界,男孩是传宗接代的命根子,而女孩则是人家的人,没地位,没权利。这种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在汉语称谓语中表现得特别突出,缺位现象的产生就是一个例证。

例如:“烈士”和“烈女”两词从词义看应该是相对的,一指男,一指女,但是在实践中,同样是赞美之辞,对女子是赞美她的性道德和殉夫精神。而应该注意的是“烈士”可以指男的,也可以指女的,而“烈女”却绝对不能指男的。女子因“失节”或者“失身”遭到唾骂,但男子不会以“失去童贞”为耻。

在知识界,对于那些德高望重的女教授要用“先生”称呼,而不用“女士”。而这些女学者、女教授也愿意被称为“先生”,不愿人们称呼她们为“女士”,可以推断,她们不乐意在同行的面前表明自己的性别特征。但同资格的男同志却感觉不到用“先生”称呼他们有什么不妥,他们也根本不会想,如果用“女士”称呼他那效果该是怎样呢?可见,即使在高层的知识分子中间,性别差异的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

二、产生性别歧视现象的根源

语言和文化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语言作为符号系统,是文化的载体,而文化是语言的内蕴,可以说任何民族语言都承载着该民族历史积淀的文化内涵。汉语词汇是汉文化的载体,又是汉文化的结晶。汉语词汇的历史贡献在于它传承了汉族的古老历史文化。反过来,汉文化同时也促进了汉语词汇的发展。

汉语中的“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的观念无不打下了汉文化的烙印。在中国古老的神话中,相传有女娲造人的故事,她不仅创造了人类,而且还使男人和女人互相配合,建立了婚姻制度,成了人类最早的媒人,所以后世的人把女娲奉为高禖,也就是神媒。人类的文明就是从这位伟大的女神开始的。但人类告别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后,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就开始每况愈下了。到了封建宗法制度的专制社会,妇女更被打下了十八层地狱。除了与男子一起承受神权、族权、政权的压迫之外,还要承受“夫权”的压迫。封建社会强调男女有别,既不是仅仅把两者像氏族社会那样隔离生活,而是剥夺女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各个方面的自由权利。从人格、地位和角色上制造男女之间的上下、尊卑、贵贱差别,使两者之间形成摆布和服从、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在黑暗的封建社会,人是帝王的奴仆,而妇女则是奴仆的奴仆。传统、陋习常常积淀在社会对女性的规范、评价之中,并且以巨大的惰力制约着她们的行为方式。在习俗上表现为:

1.杀女婴、弃女婴、溺女婴是封建社会长期流行的恶习,不少女性从一诞生就被扼杀于襁褓之中。

2.极力宣扬“男女授受不亲”的戒律。从学龄期开始,实行男女两性隔离的生活,女性的自由受到严格限制。

3.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并不是个人的事,而是家族的事。至于婚姻当事人幸福与否根本没有任何考虑,有的只是家长的意志。

4.要求女子“从一而终”,尤其要保持女性的贞操。《女诫》中竭力倡导“三从四德”,即未婚从父,婚后从夫,夫死从子。把贞洁的桎梏箍到最紧的,是兴起于北宋而完成于南宋的程朱理学。“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5.文化奴役使妇女失去受教育的权利。男人可以读书做官,走仕途,出人头地。女人却是“女子无才便是德”。

三、结语

语言是历史形成的,“名无固宜,约定俗成为之宜,异于约者谓之不宜”。面对这被约定的东西,女性命运只能揭露却难以改写。男权思想统治了数千年,还给女性自由和解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

比较乐观的是,长期以来,争取男女平等的女权运动得到了很大的进展,女性应有的权利得到了社会的维护和公认。但是,语言中性别歧视的现象尚未被人们普遍意识到,改造语言中性别歧视现象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文明的进步,汉语中的性别歧视一定会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并将得到最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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