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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章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章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章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培育、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推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

第二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体育锻炼习惯,提升学生体育素养。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传授体育知识技能、组织体育训练、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等方面为学校提供指导和帮助,并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推进学校运动队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第二十六条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

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时,组织病残等特殊体质学生参加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将在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

鼓励学校组建运动队、俱乐部等体育训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有条件的可组建高水平运动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八条国家定期举办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定期组织本地区学生(青年)运动会。

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

鼓励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向学校开放使用,为学校举办体育运动会提供服务保障。

鼓励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体育交流活动。

第二十九条国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考核机制。

病残等特殊体质学生的体育科目考核,应当充分考虑其身体状况。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制度。

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和评估。

第三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学校可以设立体育教练员岗位。

学校优先聘用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教学、训练活动。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章名】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第七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八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章名】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九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学校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章名】第四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全文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全文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文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1990年3月12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学校体育法规与教育教学

学校体育法规与教育教学

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
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
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
标准。

第六条 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
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 第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 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学校体育法规与 教育教学
四川省教科所 邱永诚
• 一、什么是法规
• 通常是指国家法律、法令、条例、规则、 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总称。具有强制力性 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 二、为什么要制定学校体育法规
• (一)学校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 薄弱环节
• (二)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需要 • (三)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是国家实行九 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
• 本法有关体育工作的条款:
• 总则表述: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 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综合素质、生存能力, 营造活泼、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德、 智、体全方面发展的人才,制定本法。
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 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
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
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
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 第十条 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 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学校体育法规与教育教学34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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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学校体育法规与教育教学 4、守业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断的发展。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谢谢!
51、 天 下 之 事 常成 于困约 ,而败 于奢靡 。——陆 游 5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55、 为 中 华 之 崛起而 读书。 ——周 恩来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国家和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经费上应当尽可能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支持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支援学校体育工作第七章组织机构和管理第二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做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由一位副校长主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第二十二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规模较大的普通中学,可以建立相应的体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干部和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催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以及大、中学生体育协会等组织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作用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三条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赋予表彰、奖励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赋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
精神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温和候条件.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便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第四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第十三条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

学校体育管理制度文件

学校体育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体育管理工作,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是我校体育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坚持以德树人、以体促智、以体强身,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特长,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一)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二)组织开展体育活动;(三)负责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四)负责体育教师的培训和管理;(五)组织开展体育竞赛和比赛;(六)负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评价。

第六条各级体育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体育工作,确保体育教学、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体育教学第七条体育课程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二)规范性:严格按照国家体育课程标准,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三)趣味性:注重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四)实践性:鼓励学生参与体育实践,培养实际操作能力。

第八条体育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体育专业技能;(三)熟悉体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四)关心学生成长,善于与学生沟通。

第四章体育活动第九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第十条体育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活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二)全员参与: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体现公平竞争;(三)注重实效:注重活动效果,提高学生体育素养;(四)形式多样: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满足学生不同需求。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以下体育规章制度:
一、体育课。

1. 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课,不得擅自缺席。

2. 学生在体育课上必须穿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不得穿着拖鞋或其他不适宜运动的服装。

二、体育场馆。

1. 学生在使用体育场馆时,必须遵守场馆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损坏场馆设施。

2. 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必须注意安全,不得进行危险动作或者在场馆内奔跑、打闹。

三、体育比赛。

1. 学生在参加体育比赛时,必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采取违规行为。

2. 学生在比赛中必须尊重对手和裁判,不得出言不逊或者进行恶意犯规。

四、体育器材。

1. 学生在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爱护器材,不得私自挪用或者损坏器材。

2. 学生在使用器材时,必须按照教练或老师的指导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进行危险动作。

五、体育活动。

1. 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时,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或者拒绝参与。

2. 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进行违规行为。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体育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劝导、批评教育等。

以上规章制度,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为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学校体育教学的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教学的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教学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体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体育教学活动包括体育课、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三个方面,学生应积极参与。

第三条学校体育教学活动应围绕学生身心健康、团队合作、个人技能等方面展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校体育教学活动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序、民主、平等的原则,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激发学生运动兴趣。

第五条学校体育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体育素养、体育技能、体育能力。

第六条学生应尊重教师,遵守体育规则,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条学校将组织体育活动,包括校运会、系队比赛、班级运动会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锻炼身体,增强团队意识。

第二章体育课规定第八条学校每周开设体育课,约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和周六上午第一节课,每节课45分钟。

第九条学校体育课内容包括有氧运动、力量训练、柔韧性训练、技术指导等,学生应全程参与。

第十条学校体育课老师应具备专业知识、教学经验,引导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体育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在体育课中应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携带必备的体育器材,听从教师指导。

第十二条学生在体育课中应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参加恶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在体育课中应保护自己安全,不得进行危险动作,如翻滚跳跃等。

第三章体育训练规定第十四条学校将组织体育训练活动,包括足球、篮球、乒乓球等项目,分为队内训练和比赛训练。

第十五条学生应参加所属队伍的训练活动,服从教练指导,增强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

第十六条学校体育训练应安排在课余时间,确保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第十七条学生在训练中应遵守纪律,不得私自离开,不得影响其他队员正常训练。

第十八条学校将为优秀的运动员提供专业培训,为其参加相关比赛做好准备。

第四章体育比赛规定第十九条学校将组织各项体育比赛,包括校运动会、系队比赛、班级对抗等,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体育教育目标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学校体育工作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健康生活奠定基础。

第三条体育课程设置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设体育课程。

体育课程要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包括体能训练、技能学习、体育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体育课程内容,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第四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要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体育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学校要保障体育教师待遇,鼓励体育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和学术研究,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学校要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保障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学校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足够的体育场地和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体育设施,确保体育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第六条课外体育活动学校要组织丰富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培养学生的体育特长。

学校要开展体育节、体育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

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体育活动和比赛,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和习惯。

第七条体育竞赛与表彰学校要定期举行各类体育竞赛,激发学生的竞技热情,提高学生的体育技能。

学校要对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体育活动。

第八条体质健康管理学校要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质健康监测。

学校要关注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体质健康问题。

学校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方式。

学校体育规定制度

学校体育规定制度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体育课程设置1. 学校体育课程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周至少参加2节体育课。

2. 体育课程应包括体育与健康理论课、体育实践课和课外体育活动。

3. 体育与健康理论课应包括体育基本知识、体育保健知识、运动技能等。

4. 体育实践课应包括田径、球类、体操、武术、游泳、舞蹈等运动项目。

5. 课外体育活动包括课间操、早操、运动会、体育节、校运会等。

三、体育教学要求1. 体育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热爱体育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体育教师应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和兴趣爱好,合理编排教学内容,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3. 体育教师应严格遵守体育教学规范,保证教学质量和安全。

4. 体育教师应定期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和身体素质。

四、体育竞赛与活动1. 学校应定期举办校运会、体育节等活动,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

2. 学校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展示我校体育风采。

3. 体育竞赛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五、体育设施与器材1. 学校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体育设施和器材,确保学生体育锻炼的需要。

2. 体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其安全、可靠。

3. 体育教师应合理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避免浪费和损坏。

六、体育经费保障1. 学校应设立体育经费专项,确保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2. 体育经费主要用于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器材购置、体育竞赛与活动开展等方面。

3. 学校应加强对体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奖惩与考核1. 对在体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和团体,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体育管理规定

学校体育管理规定

学校体育管理规定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体育教学的法律规定包括(3篇)

体育教学的法律规定包括(3篇)

第1篇一、引言体育教学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观念和团队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体育教学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体育教学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体育教学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体育教学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学校体育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基本任务。

根据《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应当将体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法》是我国体育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学校体育教学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体育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应当将体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学校体育教学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体育教育,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

4.《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体育教学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学校应当加强体育教学,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

三、体育教学的法律规定内容1.体育教学计划根据《教育法》和《体育法》的规定,学校应当将体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具体要求如下:(1)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体育教学计划。

(2)体育教学计划应当包括体育课程、课外体育活动、体育竞赛等内容。

(3)体育教学计划应当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并与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相协调。

2.体育教学组织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学校应当加强体育教学组织,提高教学质量。

具体要求如下:(1)学校应当设立体育教研组,负责体育教学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2)体育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体育专业技能。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特长,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参加学校体育活动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坚持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以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体育技能培养。

第二章体育课程与活动第四条学校体育课程设置应遵循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方案,保证学生每周至少一节体育课。

第五条学校体育课程应包括田径、球类、体操、武术、游泳、舞蹈等教学内容,并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等特点进行合理搭配。

第六条学校应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如运动会、体育节、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等比赛,以及各类体育社团活动。

第七条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体育竞赛,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确保体育场地、器材等满足教学和活动需求。

第三章体育教师与教练员第九条学校应配备合格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确保体育教学和训练质量。

第十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和训练水平。

第十二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应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注重学生个性发展,营造良好的教学和训练氛围。

第四章体育竞赛与奖励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举办校内体育竞赛,提高学生的竞技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四条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展示学校体育风采。

第十五条学校对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体育设施与安全第十六条学校应确保体育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合理使用。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

学校体育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规范学校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体
育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体育课程。

1. 学校将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体育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参加。

2. 学生在体育课程中必须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子,不得穿
拖鞋、高跟鞋等不宜运动的服饰。

3. 学生在体育课程中必须认真听从老师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
场地或进行其他不当行为。

二、体育比赛。

1. 学校将定期举行各类体育比赛,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报名
参加。

2. 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和对手,不得
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胜利。

3. 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保持良好的体育精神,不得出现恶意伤害他人或损坏比赛场地设施的行为。

三、体育器材。

1. 学生在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注意安全,不得私自调整器材或进行危险动作。

2. 学生在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或私自带走器材。

3. 学校将提供必要的体育器材,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护并及时归还。

四、体育场地。

1. 学校将提供适宜的体育场地供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学生必须按时前往并遵守场地规定。

2. 学生在使用体育场地时必须遵守场地规则,不得进行违规行
为,如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

3. 学生在使用体育场地时必须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全体学生能够共同遵守规定,健康快乐地参与体育活动。

学校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范本

学校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范本

学校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加强体育教学活动的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体育教学活动、体育竞赛等各类体育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体育课教学、校际比赛、集体体育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置和救护预案等,并向师生宣传,确保安全。

第四条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发扬体育精神,培养合作意识和积极的团队精神。

第二章体育教学安全制度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学校应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体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学校应配备专业的体育教师,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师生的体育教学水平。

3. 学校应制定体育教学课程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师生宣传和教育。

4.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教学活动的安全性。

5. 学校应建立体育教学活动档案,记录每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参与人员、安全事故和应急措施。

第六条体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措施1. 学校应组织学生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体育器材,如头盔、护具、鞋子等。

2. 学校应确保体育教学场地干净整洁,杂物和危险物品应及时清除和处理。

3. 学校应定期对体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 学校应配备专业的教师和辅导员,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

5. 学校应制定体育教学活动的紧急处置和救护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三章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制度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学校应组织师生参加校际或市级等体育竞赛活动,确保参赛选手的安全和比赛的顺利进行。

2. 学校应对参赛选手进行体检,排除不适合参赛的学生,并提供必要的训练和指导。

3. 学校应派出专业的教师或教练员,负责选手的指导和照顾,并保持与家长的联系。

4. 学校应筹备比赛期间的场地、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安全和顺利。

学校体育管理体制与法规

学校体育管理体制与法规
(一)体育教学计划的管理
体育教学计划的管理是体育教师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 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的教学工作文件,是体育教师进行教 学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
它分为三个环节,一是对制定体育教学计划的管理;二是 对实施体育教学计划的监督和调控;三是对执行体育教学计 划状况的考评。
体育教学质量评估,是指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去测评和判定 体育教学质量状况以及优劣程度。
体育教学质量评估,按方式可分为领导评估、专家评估、 校际评估、单位自我评估和受教育者评估等。
三、课余体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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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方式上根据学校的体育设施条件、学生的年龄特征、课余时间 的长短特点有所不同。 (1)大学课余体育管理方式。
No 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由一位副校(院)长主管体育工作。
(7)做好体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培育体育骨干,活跃校园体育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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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师范院(校)、体育院(校)和教师进 修学校(或教育学院)的体育系科,承担体 育师资的培养、培训和进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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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体育的微观管理机构与职能
(一)学校体育微观管理机构
学校体育的微观管理主要是指一所学校范围内的体育工作 管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由 一位副校(院)长主管体育工作。”第二十五条规定:“普通 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规模较大的普通中学,可以建立相 应的体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干部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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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学校体育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2、体育课程的三级管理作为体育教师该做什么? 3、学校体育中如何进行体育教学管理?

体育教学法律法规

体育教学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有一、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课外体育活动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第四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

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

第十三条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

普通高等学校对运动水平较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四条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2019年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全文-精选word文档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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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文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1990年3月12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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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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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法规与教育教学
11、不为五斗米折腰。 12、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 贞秀姿 ,卓为 霜下杰 。
13、归去来兮,田蜀将芜胡不归。 14、酒能祛百虑,菊为制颓龄。 15、春蚕收长丝,秋熟靡王税。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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