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个别教育攻坚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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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3.06.13•【文号】司法部令第79号•【施行日期】2003.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狱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9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已经2003年6月3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福森2003年6月13日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是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重要体现,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全过程。

第三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教育罪犯认罪悔罪,自觉接受改造,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将其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性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坚持因人施教、以理服人、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主要包括:入监教育;个别教育;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监区文化建设;社会帮教;心理矫治;评选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出监教育等。

第六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应当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辅助教育相结合,常规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

第七条监狱应当设立教育改造场所,包括教室、谈话室、文体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电化教育室、心理咨询室等,并配备相应的设施。

第八条监狱用于罪犯教育改造的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少数民族罪犯、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经费应予提高。

第二章入监教育第九条对新入监的罪犯,应当将其安排在负责新收分流罪犯的监狱或者监区,集中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入监教育。

罪犯教育改造实施方案

罪犯教育改造实施方案

罪犯教育改造实施方案
罪犯教育改造是刑罚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罪犯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

为了有效推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要加强教育改造机构建设。

完善教育改造机构设施设备,提高教育改造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罪犯接受到全面、系统、专业的教育改造服务。

同时,加大对教育改造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教育改造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罪犯得到高质量的教育改造服务。

其次,要建立健全罪犯教育改造制度。

加强对罪犯的分类管理,因人施教,因罪施治,因时施策,确保罪犯得到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

建立健全罪犯教育改造考核评估机制,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建立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教育改造人员积极投入工作,同时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约束和督促。

再者,要加强罪犯的心理疏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通过心理疏导,帮助罪犯认识自己的错误,重树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最后,要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罪犯教育改造的重要性和成效,营造支持和关心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氛围,为罪犯的重新融入社会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罪犯教育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案,才能更好地促进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帮助他们重新回到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罪犯教育改造方案是为了帮助罪犯在监狱中进行教育和改造,以便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并成为有用的人。

本方案旨在提供全面的教育和培训,并采取各种手段,帮助罪犯改变他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

一、教育与培训1.入监前评估:在罪犯入监前进行综合评估,了解他们的教育背景、技能水平和潜在问题。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和培训计划。

2.基础教育:为罪犯提供基础教育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和科学等科目。

这将帮助他们提高阅读和写作能力,增强计算和分析能力。

3.职业培训:根据罪犯的兴趣和潜力,提供各种职业培训课程,如木工、焊工、电工等。

这将为他们将来找到合适的工作提供技能支持。

4.心理辅导:为罪犯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处理内心的问题,改变消极的情绪和行为模式。

心理辅导还可以帮助罪犯培养积极的人际关系和情绪管理能力。

5.社会适应培训:通过社会适应培训,教导罪犯适应社会规则和价值观,改变他们对犯罪行为的认知和态度。

这将帮助他们重新思考和重建人生。

二、文化和体育活动1.文化活动:组织艺术展览、文学讲座、音乐会等文化活动,使罪犯能够接触到艺术和文化的精神世界,增强他们的审美和文化素养。

2.体育活动:开展各种体育运动,如篮球、足球、乒乓球等,帮助罪犯强身健体、锻炼意志力。

体育活动还有助于帮助罪犯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

三、创新教育方法1.互联网技术:利用互联网技术,为罪犯提供在线学习平台,使他们能够通过网络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丰富自己的教育内容。

2.教育游戏:设计教育游戏,让罪犯通过游戏形式学习和掌握知识。

这将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3.实践教学:将教育与实践相结合,让罪犯参与各种实践活动,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当中。

四、社会支持与准备1.社会支持:建立与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合作关系,为即将出狱的罪犯提供就业机会和实习机会。

同时,提供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

2.就业培训:为即将出狱的罪犯提供就业培训,包括求职技巧、面试培训和职业咨询等。

监区个别教育工作总结

监区个别教育工作总结

监区个别教育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狱管理工作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其中,个
别教育工作作为监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对个别教育工作的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其中的亮点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监狱管理工作的水平。

首先,个别教育工作在监狱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服刑人员的
个别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改善行为习惯,促进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

在这个过程中,监狱管理人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善于倾听和沟通,能够引导服刑人员走向积极的人生道路。

其次,个别教育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狱管理人员
的数量和水平有限,个别教育工作往往无法做到全面覆盖,一些服刑人员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和帮助。

另外,个别教育工作还需要更多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支持,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监区个别教育工作是监狱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促进
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个别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总结和改进。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监狱管理工作会迎来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如何开展对罪犯及个别教育

如何开展对罪犯及个别教育

如何开展对罪犯的个别教育(XXX)【关键词】个别教育个别谈话情感施教依法办事【引言】目前,监狱的工作正面临着现实的严竣挑战,罪犯的结构复杂化,一些罪犯的认罪服法意识趋淡,改造意识明显减弱,自我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工作在监狱一线的警察普遍感到罪犯难治理、难教育、难改造.社会现实也在提曜我们,时代在变迁、监狱罪犯在变化、监狱工作所处的工作环境在改变,迫使监狱的各项工作也要以突应变,用先进的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才能更好地完成?监狱法?赋予我们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神圣职贲.运用科学的手段教育改造罪犯,不断提升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如何改良和创新教育改造的工作方法和途径,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广阔监狱警察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所要面临的新问题.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笔者对罪犯的个别教育改造工作有以下几点熟悉.一.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运用科学的手段运用科学的手段教育改造罪犯就是要坚持“科学地熟悉罪犯、科学地分析罪犯、科学地组织治理罪犯只有如此,才能够逐步构筑监狱平安防范的立体化、监管手段科学化的新格局.科学地熟悉罪犯,才能使我们在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有的放矢.科学的认识罪犯是做好罪犯教育改造的根底.作为一名罪犯,他首先是“人〞,是触犯刑律的人.他的犯罪是法律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低下的必然反映,是在其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指导下产生的必然结果.但他作为一个人,其人性尚未完全泯灭,这方面从罪犯的来往信件和与亲人会见时的表现可以找到佐证. 熟悉到这一点,就能使我们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目标更加明朗化,在罪犯的个别教育中更具有针对性.在同罪犯谈话时,有许多罪犯都倾诉了对自己犯罪的忏悔、对亲人的思念和愧疚、对家人生活的担忧.如果我们抓住这一特点因势利导,就能够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如笔者所工作的豫中监狱服刑人员张某(35岁,因抢夺、抢劫罪被判刑18年),入狱后通过个别谈话和教育,该犯熟悉到因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哥们义气重才走上犯罪道路,在熟悉到自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同时,也感到对不起父母、妻儿.如果不好好改造,不断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警官的关心教育. 针对这一情况,我屡次与其谈话,帮其制定改造规划,宣传监狱政策,使该犯坚定了改造信心,改造表现积极.并且非常想在适当时候让其父母来监狱进行帮教, 了解他在监狱的改造生活,消除家人的担忧.科学地分析罪犯,才能使我们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教育.罪犯都来自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犯罪经历、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在改造中的表现也千差万别.有些认罪悔罪意识强烈、有些我行我素态度消极、有些阴奉阳违投机改造、还有些感情丰富意志薄弱之人对生活悲观失望.对这些不同思想的人员,就需要我们采取不同的教育改造举措、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开展有针对性个别教育.如对职务犯注重身份意识教育、消除其优越感,对低龄罪犯注重前途和亲情教育并强化学历或技术教育,对改造表现好、劳动积极的罪犯树典型,抓住其闪光点,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而对惯犯、累犯那么增强法律法规、监规狱纪教育,在严格落实?服刑人员行为标准?上下功夫,科学地组织治理罪犯,才能使罪犯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在此过程中,我们要熟悉到罪犯不是被动的受教育者,而应该是主动的受教育者.他们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具有选择性、有表达的需要,因而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应该表达针对性、渗透性、可接受性.另外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中可以借鉴治理学的“柔性化治理〞的原那么,结合改造实际,科学的熟悉罪犯,遵循罪犯改造的规律,努力挖掘罪犯自身改造积极性的要求,实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二、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坚持依法办事.?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平安、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松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多年来,我国的监狱工作取得了许多珍贵的经验但也留下了一些带有歧视性的传统做法,如以罚代管的旧传统、罪犯不打不骂管不了的旧思想等,都与我们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不相符.因此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树立依法行刑的理念,依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监狱警察的权利,认真履行义务,不搞法外施刑,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罪犯进行治理、考核和奖惩,才能让罪犯心服口服.一是要平等的对待每一名罪犯,不偏袒、不歧视,监狱的各项执法活动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阳光政策、阳光操作,杜绝关系犯、人情分.二是给予每名罪犯同等的时机和希望,创造条件给予他们同等的受奖励的时机,在实现狱内公平的同时,也着眼于回归社会后的同等机遇.例如在罪犯文化教育及谋生技能的培养方面追求普及性.三是要保证罪犯人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老实守信教育罪犯.监狱及警察的执法行为也要老实守信.三、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坚持情感施教.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情感施教能提升罪犯的心理认同性和情感相融性,从而提升教育效果.面对罪犯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在教育改造中应逐步由传统的看守型向教育型转变,“监狱是学校〞就是对监狱警察这一职业很好的诠释.罪犯的教育改造应着重突出依法、严格、科学、文明,充分表达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人性化、理念化.情感施教的方法有很多.如亲情同餐、亲情帮教活动、亲情、亲人互动等,借助亲情的力量唤醒罪犯内心深处对真、善、美的渴望,发挥亲情的吸引力、亲和力、感召力,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如笔者所工作的豫中监狱的服刑人员许某〔18岁,因抢劫罪判刑4年〕,刚入狱时与他犯由于口角引起矛盾打架,受到严肃处理.处理后,承包警察及时与其谈心,分析了其犯罪的根源、违规违纪的后果、被判刑后给家人造成的伤害、以及他应该对社会对其家人承当的责任.该犯感到深深的自责,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痛哭流涕.通过情与法的感召,该犯逐步转变了思想,端正了态度,积极参加劳动,对于他的进步,我们及时予以肯定, 并在不同场合进行表扬,极大的鼓舞了该犯的改造积极性.同时我们还可以走访罪犯的家庭,发动罪犯的亲属主动做好奉劝帮教工作. 此外可以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法律专家到监狱作报告、现身说法,开展法制教育,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监狱教育工作效劳.可以在罪犯中开展学历和技能教育,鼓励罪犯对未来生树立信心,使罪犯的教育工作与社会接轨,最终到达教育社会化.四、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注重个别谈话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注重做好罪犯的个别谈话教育.通过与罪犯谈心,第一有助于了解罪犯的根本情况;二是能及时掌握罪犯入狱后的思想动向;三是为今后对罪犯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打下根底.警察在谈话中掌握好谈话技巧,注意谈话的方式、姿态、用语、对罪犯表达人格上的平等,坦诚相待,可以拉近罪犯与干警的心理距离,使罪犯愿意吐露心声.该狱服刑人员李某〔46岁,因职务侵占罪判刑6年〕在与警察谈心时说:与警官谈话时感觉到警官很平易近人,把犯人当人看,让他非常感动,也非常愿意袒露自己的心声,有问题也愿意向警官反映,并且对其反映的问题、情况予以调查、落实、解决,很好地向其传递了警察很重视他们的信息.“监狱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公正的执法态度以及对罪犯的关心保护都让他非常感动.并且每次与警官谈心后都觉得心情很放松.在没有到监狱服刑时对监狱有神秘感和恐惧感,但来了之后感到与他想象中的监狱简直是天壤之别, 新的监狱环境优美、执法严明、生活保证到位,监狱警官执法公正,治理人性化, 让他感到在这里改造很踏实,对早日回归社会充满信心.〞该狱56岁的服刑人员姚某感慨地说.【结束语】总之,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要运用科学的手段、坚持依法办事、持情感施教、因人施教、注重个别谈话等等.欢送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某监狱关于做好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

某监狱关于做好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

某监狱关于做好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某监狱关于做好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意见我监教育改造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厅局有关精神。

围绕“首要标准”的工作要求,以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为重点,牢固树立新时期教育改造时空观,突出一条思想教育主线(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抓好两个亮点(贯彻落实《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工作出亮点;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工作出亮点),夯实三项教育基础工作(“三课”教育;个别教育;出入监教育),实现四个方面创新(监区文化建设有创新;社会帮教工作有创新;服刑指导工作有创新;教育改造考核工作有创新),构造制度完善、运行规络,合理安排咨询时间,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特别对有自杀倾向的罪犯,要加强心理辅导和咨询,把防非作为工作重点之一。

(八)进一步拓展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化路径今年我监制订了《武昌监狱联合帮教实施办法》,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使我监帮教工作规改造。

实施无电村电力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第2页建设工程,解决金堆地区13个村503户1420人的用电问题。

切实解决动力电到村问题,提高农村供电能力。

由电力局牵头组织实施。

――农村道路建设。

继续抓好农村公路通达延伸建设,搞好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和绿化美化工作。

启动巷道路排水设施建设,完成县乡村公路改造400公里。

由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和农村户用沼气建设。

完成90个村级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站建设。

建设农村户用沼气1500口,大型沼气池2个。

由农牧局牵头组织实施。

――农民安居工程建设。

实施扶贫搬迁和扶贫重点村建设,搬迁居住条件恶劣区群众120户570人。

新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223户。

由农发办、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面开展“三清、五改、两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个别教育对监狱民警的具体要求

个别教育对监狱民警的具体要求

浅谈个别教育对监狱民警的具体要求服刑人员个别教育,是指在具体的复兴人员教育过程中,在因人施教原则的指导下,针对服刑人员个体存在和暴露出来的特殊情况或问题,有选择地、灵活地对其开展单独的教育。

通俗一点的理解,就是依据一定的资料预先了解服刑人员的籍贯、家庭状况、案情、刑期等基本情况,并通过直接向服刑人员本人了解或向其他服刑人员了解该服刑人员情况而进行的个别性的启发教育。

随着监管改造情况的日趋严峻,服刑人员的构成情况也日渐复杂化,在与服刑人员的个别教育谈话过程中,对我们监狱人民警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首先,服刑人员个别教育要求监狱干警掌握较好的语言艺术。

一、服刑人员个别教育工作语言要因人而异,富有针对性。

对罪犯个别教育,施教民警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即针对性,如果失去了这一点,那么,个别教育将显得软弱无力而毫无意义,并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这种针对性是什么呢?就是针对罪犯接受个别教育的心理状态和不同类型罪犯的心理特征。

因此,对于监管民警来说,能够准确地、及时地分析罪犯接受个别教育的心理特征及其发展变化规律,对于做好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对服刑人员个别教育工作的语言要有针对性,这就要求服刑人员个别教育工作者做到:看清对象,因人制宜;注意场合;把握时机,因时制宜。

切忌无的放矢,信口开河,言不得体。

所谓因人制宜,就是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语言的内容和表达方式。

一般而言,生活环境不同、思想水平不同、性格特征不同的人,接受理解语言的能力不尽相同。

因此,服刑人员个别教育工作的主体应该根据客体的具体情况,有选择的确定语言的内容和形式。

如干警批评服刑人员,对外向型性格的服刑人员,干警语言可“直截了当”,内向型性格的服刑人员则受不了,只能“点到为止”。

所谓因地制宜,就是主客体的语言交流受特定场合的影响和制约。

因此,主体要力求语言内容和表达形式同所在场合的氛围要相协调,切不可随心所欲,想到哪说到哪,说到哪算到哪,不看场合,跟着感觉走。

组织监狱个别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探讨

组织监狱个别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探讨

组织监狱个别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探讨组织监狱个别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探讨在现代社会中,监狱教育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率也在不断上升,这就需要我们对犯人进行更加科学、全面、系统的教育。

而针对不同的犯人,我们需要提供不同种类的教育。

个别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教育形式,在监狱个别教育中的实践与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别教育的概念与意义个别教育是指针对特定的学习者,制定针对性强的教育计划,设计符合学习者认知规律的教学方法和形式,因材施教,使得犯人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教育目标,提高学习效率。

个别教育在监狱教育中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和监狱内的犯人均具有大量的被动学习时间,如果不针对性地进行教育,造成效率极低,得不到想要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犯人的教育背景和犯罪原因各不相同,如果不对其进行个别化教育,可能无法真正帮助他们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也无法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监狱个别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探讨1、对不同类型的犯人进行不同形式的教育犯人的犯罪原因和背景各不相同,如果没有对不同类型的犯人进行分类教育,那么效果很难保证。

监狱个别教育应该依据犯人的教育水平、文化程度、思想状态以及犯罪原因等因素,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教育并遵循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提高的教学原则。

例如,对于心理变态的犯人,应该通过专业心理医师的帮助,进行心理疏导、心理治疗,同时结合心理教育,进行自我教育,达到消除问题的目的。

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犯人,应该提供初级课程,提高其文化意识和接受新知识的必要性。

而对于接近服刑期满的犯人则应该针对他们的个人职业特点,进行专业化教育,鼓励犯人掌握专业技能,适当调整惩罚措施,为他们缓解就业压力,增加自信心与尊严感提供保障。

2、探索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监狱个别教育应该较好地探索多种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效果。

以往,监狱个别教育以传统的课堂为主,学生往往没有动力,盼望着逃离教室。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帮助罪犯改正错误思想,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二、教育改造目标:1.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教育改造,使罪犯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深入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

2.热爱劳动:通过劳动教育,培养罪犯的劳动习惯和职业技能,提高其就业能力和自助自救能力。

3.道德修养:通过信仰教育和良好道德训练,提高罪犯的道德水平和自我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文化教育:通过学习文化知识,提供罪犯的文化素养,增强其文化自信心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教育方式和方法:1.课堂教育:定期组织罪犯参加法律、道德、劳动以及文化课程,使其全面接受教育。

2.实践教育:积极组织罪犯参加劳动实践,通过实际操作提高其实践能力和技能。

3.心理辅导:定期安排心理辅导人员对罪犯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调整心态。

4.社会交往:鼓励罪犯与外界进行交流,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扩大社会人际交往圈。

四、教育改造评估:1.考核制度:建立罪犯的教育改造考核制度,通过考核评估罪犯的教育改造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2.评估标准:评估应从法律遵纪守法、劳动积极性、道德修养、文化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奖惩措施:对于取得较好改造成效的罪犯可按规定给予减刑、提前释放等奖励措施,对于不配合改造、有重大违纪行为的罪犯可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

五、教育改造监督:1.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教育改造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由专门的监督部门对教育改造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外部监督:接受社会公众对教育改造工作的监督,保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公正、透明。

3.定期评估:定期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方法。

六、教育改造资源保障:1.经费支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应有足够的经费支持,保证教育改造资源的充分供给。

2.人员配备:监狱应配备专业教育改造人员,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专业性与高效性。

监狱个别教育工作规定

监狱个别教育工作规定

监狱个别教育工作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个别教育在改造罪犯中的功能作用,切实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依据《监狱法》、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和《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结合我省监狱个别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个别教育是针对罪犯个体行为表现和心理特点,采取面对面的思想影响和知识传授活动,是个案矫正的重要内容,是对罪犯最直接、最有效的教育改造措施。

第三条个别教育是民警在科学认识罪犯、掌握罪犯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启发、疏导、警示、感化等教育方法,达到使罪犯改变认知、调适心态、转化思想、转变恶习、增长知识的目的。

第四条个别教育应遵循个案矫正的规律,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理服人与以情感人相结合、戒之以规与导之以行相结合、内容的针对性与形式的灵活性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个别谈话是监狱民警通过与罪犯进行直接的沟通和交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罪犯进行教育和疏导的一种形式,是个别教育的主要方法。

第六条监狱应建立“每周谈话日”制度,安排民警对罪犯进行个别谈话教育。

第七条监狱民警对所分管的罪犯,应当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个别谈话教育;没有分管小组的监区领导和监狱监管改造职能部门领导每月对罪犯个别谈话教育不得少于五次;监狱领导每月对罪犯个别谈话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第八条监区应设置谈话室,配备管教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和录音、录像设备。

民警对罪犯实施个别谈话应当在确保监管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严禁民警在夜间单独对罪犯进行个别教育。

民警对异性罪犯个别谈话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罪犯有下列“十必谈”情形之一的,监狱人民警察应当及时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一)新入监或服刑监狱、监区变更时;(二)处遇降级、劳动岗位调换、较长时间患病或因患病、工伤住院时;(三)受到惩处或呈报行政、法律奖励未获通过时;(四)与他犯产生矛盾或发生冲突时;(五)离监探亲前后或家庭出现变故时;(六)无人会见或家人长时间不与其联络导致情绪不稳时;(七)行为反常、情绪异常时;(八)主动要求谈话时;(九)即将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或刑满释放时;(十)其它需要进行个别谈话教育的情形。

教育改造罪犯实施方案

教育改造罪犯实施方案

教育改造罪犯实施方案现今社会,罪犯教育改造成为了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的重要环节。

而教育改造罪犯的实施方案,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复杂问题。

本文将就教育改造罪犯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首先,教育改造罪犯的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在科学的心理研究基础之上。

罪犯往往有着复杂的心理问题,包括心理扭曲、自卑感、攻击性等,因此需要专业的心理学家进行深入的心理分析和研究,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心理疗法和心理辅导方案。

其次,教育改造罪犯的实施方案需要注重教育的全面性。

除了对罪犯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外,还需要注重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

通过学习一门技能,罪犯可以在出狱后更容易地融入社会,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从而减少再犯率。

同时,心理健康教育也能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我控制能力,避免再次犯罪。

另外,教育改造罪犯的实施方案需要重视监狱内外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在监狱内,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教育改造体系,包括专业的教育改造人员、设施和资源的投入等。

在监狱外,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包括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为罪犯出狱后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

最后,教育改造罪犯的实施方案需要注重监督和评估。

只有不断地对教育改造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也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激励和惩罚机制,激励那些积极参与教育改造的罪犯,惩罚那些不愿意改造的罪犯,以此促进教育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教育改造罪犯的实施方案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科学的心理研究基础、注重教育的全面性、重视监狱内外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以及注重监督和评估,才能真正做好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为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论论罪犯的个别教育

论论罪犯的个别教育

硕士学位论文论文题目论噩狸鳗仝剔教直 ..学科专业. 法往亟±型法堂研究生姓名韭韭强丝塞副数援导师职称密级??硕士学位论文论罪犯的个别教育作者姓名: 张琳法律硕士学科专业:学院系、所: 法学院指导教师: 张纪寒副教授答辩委员会主席论文答辩日期剑壁互旦呈坦塑查.南中大学二年月原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尽我所知,除了论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中南大学或其他单位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与我共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作的贡献均己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

作者签名:盟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了解中南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学位论文并根据国家或湖南省有关部门规定送交学位论文, 允许学位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复印、缩印或其它手段保存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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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人学顾:学位论文摘要摘要罪犯个别教育是指在法律与政策的指导下,在严格监狱管理的环境中,监狱人民警察直接或间接地针对在押罪犯的个体改造需要,采取思想影响、行为引导、法律释疑、心理疏导和知识技能传授等有计划的系统影响活动。

它作为监狱改造在押服刑人员的一种基本教育方法,针对罪犯个体的改造需要,因人施教,是改造罪犯主观世界的锐利武器。

但是,随着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的个别教育模式突显出教育面过于狭窄,教育手段相对落后,以感化替代教育、以资助替代矫治,导致单个罪犯的个别教育成本过高。

究其原因主要是监狱一直将个别教育当作集体教育的一种补充,对个别教育重视不够,理论界对个别教育也没有太多的研究,导致罪犯个别教育工作缺乏理论指导,实施细则的操作性不强,警察队伍的业务水平也不高。

监狱落实制度实施方案

监狱落实制度实施方案

监狱落实制度实施方案为了有效落实监狱制度,提高监狱管理水平,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监狱落实制度实施方案。

一、加强监狱管理人员培训。

监狱管理人员是监狱制度落实的关键,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监狱管理的效果。

因此,我们将加强对监狱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心理健康、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二、建立健全监狱制度。

监狱制度是监狱管理的基础,是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建立健全各项监狱制度,包括罪犯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改造制度等,确保监狱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严格执行监狱规章制度。

监狱规章制度是监狱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监狱内的秩序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将严格执行监狱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确保监狱内的秩序和安全。

四、加强监狱安全管理。

监狱安全是监狱管理的首要任务,是保障罪犯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包括加强对监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对罪犯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确保监狱内的安全稳定。

五、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监狱教育改造是监狱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帮助罪犯认识错误、改造自新的重要途径。

我们将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包括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教育等,帮助罪犯重建信心、树立正确世界观和人生观。

六、加强对监狱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监狱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我们将加强对监狱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包括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加强对监狱管理工作的督导指导等,确保监狱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七、加强对监狱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宣传报道是监狱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向社会公众介绍监狱管理工作、宣传监狱改造成果的重要途径。

我们将加强对监狱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包括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加强对监狱管理工作的舆论引导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八、加强对监狱管理工作的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监狱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是提高监狱管理水平、推动监狱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

罪犯教育具体实施方案

罪犯教育具体实施方案

罪犯教育具体实施方案罪犯教育是指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进行一系列教育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帮助他们改恶从善,重新融入社会。

罪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罪犯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以及提供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技能重塑、职业重建。

以下是罪犯教育具体实施方案。

一、心理矫治1. 心理测评:对罪犯进行心理测试,了解他们的心理特点和问题,为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提供依据。

2. 心理咨询: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罪犯进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分析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改变犯罪思维模式。

3. 心理疏导:组织心理疏导活动,鼓励罪犯表达自己的情感和压力,通过互动交流减轻心理负担,增强情感管理能力。

二、法律教育1. 课堂教育:开设法律知识课程,向罪犯普及法律法规、刑罚执行政策和相关知识,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能力。

2. 案例剖析:以经典案例为例,结合罪犯的实际情况,深入剖析案件的原因、结果和教训,引导罪犯认识到罪行的后果,并警示他们不再重蹈覆辙。

3. 司法体验:邀请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到监狱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司法体验,使罪犯对司法系统有更深入的了解,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三、职业技能培训1. 职业选择辅导:针对罪犯的兴趣、特长和就业市场需求,开展职业选择辅导,帮助罪犯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

2. 软技能培训:开设沟通技巧、团队合作、冲突处理等软技能培训课程,提升罪犯的职场竞争力和自身综合素质。

3. 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罪犯的特长和就业市场需求,开设各类技能培训班,如电子设备维修、电脑操作、厨艺等,提升罪犯的就业技能。

四、文化教育1. 基础教育:针对文化程度较低的罪犯,组织识字、计算和基础科学等基础教育课程,夯实罪犯的文化基础。

2. 高等教育:鼓励罪犯通过远程教育或线下教学等方式,修读高中、本科甚至研究生课程,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机会。

3. 文化活动:组织文化艺术展览、读书分享会、戏剧表演和音乐会等文化活动,丰富罪犯的精神生活,培养他们的审美素养和文化修养。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第二条内容(一)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第二条内容(一)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第二条内容(一)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第二条内容背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是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各种教育措施,以达到改造罪犯、减少再犯的目的。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第二条内容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对罪犯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要求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第二条内容要求如下:1.根据罪犯的个人兴趣、特长和就业前景,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培训计划;2.提供多种职业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电工、木工、焊工、厨师、美发师等各类技能;3.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采用面授和实操相结合的教学方式;4.组织学员参与实际工作实践,提供实习机会,增加培训效果;5.注重学员的职业道德培养,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6.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帮扶,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机会;7.根据学员的教育改造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职业培训计划。

措施为了确保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第二条内容的顺利实施,以下措施应被采取:•建立健全职业培训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优化职业培训设施和器材,保障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加强与企业合作,扩大职业培训基地的规模和数量;•定期开展职业培训质量评估和效果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加大对职业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监狱教育改造的社会认可度。

结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第二条内容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改造罪犯、促进社会治安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个性化职业培训和实践机会的提供,能够帮助罪犯获取就业技能,增强其再就业能力,最终实现社会融入和自我改造的目标。

为了保证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成功,各项要求和措施都应得到严格的执行和持续的改进。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和谐与安全的社会。

监狱教育改造实施方案

监狱教育改造实施方案

监狱教育改造实施方案监狱教育改造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它关系到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安宁稳定。

为了有效地实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的教育改造体系。

1.1 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设施和条件,提高教育改造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1.2 建立健全监狱教育改造机构,配备专业的教育改造人员,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罪犯心理素质教育。

2.1 通过心理测试,了解罪犯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2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罪犯的心理调适能力,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增强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1 针对不同罪犯的不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开展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提高罪犯的就业能力。

3.2 加强与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罪犯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机会。

四、推行法律法规教育。

4.1 加强对罪犯的法律法规教育,使他们了解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依法思想和守法意识。

4.2 通过案例分析和法律知识普及,引导罪犯正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治观念。

五、开展文化教育活动。

5.1 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活动,丰富罪犯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

5.2 开展文学、艺术、体育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活动,激发罪犯的学习热情和创造力,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六、加强社会帮教与矫正。

6.1 建立健全社会帮教机构,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帮教,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6.2 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矫正监管,做好社会风险评估,确保其不再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安全。

七、加强教育改造成效评估。

7.1 建立健全监狱教育改造成效评估体系,定期对教育改造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7.2 加强对罪犯的改造成效评估,建立健全罪犯改造档案,跟踪监测其改造情况,为教育改造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监狱专项整顿实施方案

监狱专项整顿实施方案

监狱专项整顿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狱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加强监狱管理,提高社会安全水平,我们制定了监狱专项整顿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次专项整顿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监狱管理水平,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切实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促进监狱改革和发展。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人员管理。

严格执行监狱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监狱工作人员的资格和素质,建立健全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确保监狱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 完善设施设备。

加大对监狱设施设备的投入,提高监狱的安全性和舒适性,确保监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3. 加强监狱教育。

加强对罪犯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他们重返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4. 推进监狱改革。

加强监狱改革的研究和实践,积极探索监狱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不断提高监狱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和人性化水平。

5. 加强监狱安全。

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监狱安全防范体系,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6. 健全监狱法制。

加强监狱法制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狱的正常秩序和稳定状态。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监狱专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监狱专项整顿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监狱管理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狱管理的良好氛围。

3. 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监狱专项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五、工作要求。

1. 严格执行方案。

各级监狱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监狱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2. 突出重点工作。

各级监狱管理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监狱专项整顿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 加强统筹协调。

各级监狱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监狱专项整顿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

云南监狱入监教育实施办法

云南监狱入监教育实施办法

云南监狱入监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入监教育工作,提高入监教育改造质量,根据《监狱法》、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及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工作要求,结合云南监狱入监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入监教育是监狱改造罪犯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罪犯了解监狱、认识监狱,树立正确改造态度和改造目标的关键环节,入监教育质量关系到监狱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条入监教育的工作任务,是通过各种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形式和方法,教育罪犯消除思想疑虑、放下思想包袱、端正改造态度、适应服刑生活。

使罪犯了解监狱性质、任务、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掌握监狱管理制度、生活待遇,明确监狱劳动、教育及规范要求,懂得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成为安心服刑、服从管理、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改造的罪犯。

第四条入监教育应当根据罪犯的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坚持因人施教、以理服人、循序渐进、从严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入监集训的主要内容:办理入监手续,进行入监甄别,建立罪犯档案;完成入监教育课程;参加适应性劳动;强化改造行为规范;组织队列训练;总结与考核。

第六条入监教育应当具备必要的教学场所,包括教室、谈话室、警示室、队列训练场(球场)和心理咨询室等,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在醒目的位置悬挂置放标志或书写标语。

第七条入监教育经费必须保证。

除按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经费外,确因工作需要开支的应予及时解决。

第八条入监教育时间,按我省监狱实际,入监教育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九条对新犯入监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第二章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要求第十条监狱的入监教育工作机构统称为“入监集训监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称“入所集训管区”)。

第十一条入监集训监区,应当配齐配强警察队伍,配有监区长、教导员、狱政干事和二名专职教育干事等。

第十二条监狱不得向入监集训监区下达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入监集训监区应当在新犯入监一周内组织书写家信。

家信连同《致罪犯家属公开信》一并邮寄。

罪犯个别教育

罪犯个别教育

罪犯个别教育第一章罪犯个别教育的概念就就是指在法律与政策的指引下, 在严格管理的环境中, 监狱警察针对罪犯个别、特殊、具体的问题, 运用个别接触与个别谈话的方式, 对罪犯进行单独教育的一种方法。

它的构成要件就是: 主体:监狱警察。

在个别教育构成中,监狱警察就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就是实践者。

客体:关押在监狱的罪犯。

在罪犯个别教育中,她们就是实践对象,受教育者。

主体要件: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教育内容就是以政策、法制教育为主的思想、文化、技术等教育,它就是构成教育的一切要素的总与,就是教育存在的基础,它的发展变化决定教育形式也或迟或早地随着发展变化。

因此,教育的内容在罪犯个别教育中起着支柱的作用。

教育的方法主要有个别谈话与个别接触等。

罪犯个别教育的方法就是个别教育顺利实施的保证,它必须服从特定的教育内容,并为教育内容服务的。

客体要件:罪犯中个别的,特殊的的问题性质及程度等。

罪犯个别教育就是针对罪犯中个别、特殊的问题而实施教育,因此首先要把准罪犯特色的问题,认真分析与研究特殊问题的性质、程度等,才能达到针对性强,教育效果好的目的。

以上四个要素相互依赖,互相渗透,协调一致,同时又各以自身的功能与作用而相互区别,综合构成罪犯个别教育系统工程。

在罪犯个别教育实践中,要求民警充分发挥与调动罪犯本身的自我改造积极性,认真了解罪犯存在的个别的、特殊的问题的性质与程度,把握者针对性的个别教育的内容与善于运用个别教育的方法,使罪犯个别教育构成的四大要件方向一致,行成合力,同向前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罪犯个别教育系统工程的优化水平。

第二章罪犯个别教育的地位与作用罪犯个别教育学就是监狱法学体系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就是教育改造学派生出来的分支学科之一,它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就是由于个别教育在改造罪犯实践中的主导地位所决定的。

一、罪犯个别教育就是执行刑罚的重要内容刑罚就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及其统治秩序的一种法律手段,只适用于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的犯罪分子,在剥削阶级刑罚理论中,对适用刑罚的目的有各种主张,如报应刑主义、目的刑主义、折衷报应主义与目的刑主义的折衷主义等,但就是都掩盖不住刑罚的最终目的,就是打击广大劳动群众,以维护其阶级统治。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03(000)031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9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已经2003年6月3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总页数】5页(P36-40)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6.7
【相关文献】
1.影响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效性的因素分析 [J], 缪文海
2.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创新的探索——以河南省监狱系统教育改造工作为视角 [J],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课题组
3.论建立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 [J], 杨木高;邹双菊
4.大数据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的应用探析 [J], 余风军
5.试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制度 [J], 郑海; 陈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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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
个别教育攻坚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个别教育工作规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个别教育最直接、最有效的教育矫治功能,强化对犯罪的本质改造,进一步提高改造质量,消除狱内各种危险因素,确保监所安全稳定,根据《监狱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个别教育攻坚工作的内容是:各监区经过层层认真排查、筛选、认定,将各类较难改造的顽固犯和危险犯列入个别教育攻坚范围,责任到干警个人或攻坚小组,在预定期限内(半年、一年或更长时间),通过强化管理和实施各种教育转化措施,逐人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重点教育改造,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促使其转变思想,稳定情绪,消除恶习,积极接受改造。

第三条个别教育攻坚工作贯彻奖罚严明的原则,政治、经济利益与责任、风险相适应,奖励干警个人与奖励集体相结合,以奖励个人为主。

二、个别教育攻坚对象的纳入标准
第四条对列为攻坚对象的顽危分子,根据改造难易程度,实施分层挂牌攻坚。

基本分为监区级、监狱级两个层次,统一填写《挂牌顽危分子审批表》,由狱所内逐级审批确认。

监区级、监狱级挂牌顽危犯数一般不超过押犯总数的30∕千和10∕千。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的顽危犯应列为个别教育攻坚对象,纳入攻坚范围:
1、拒不认罪,无理缠诉,不服管理,抗拒改造的罪犯;
2、仇视社会,不服改造,存有制造爆狱、爆炸、纵火、投
毒、杀人、劫持人质、脱逃等潜在危险的罪犯;
3、悲观绝望,丧失改造信心,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思想
突变,有实施凶杀、脱逃、自杀或制造其他监管事故危
险的罪犯;
4、犯罪历史长,或多次犯罪,恶习深,心理结构和行为习
惯已形成相对稳定的动力定型,犯罪思想难以转变,且
不思悔改的惯、累犯;
5、黑社会或犯罪团伙骨干中不服改造分子;
6、“法轮功”类犯罪中的顽固分子。

三、攻坚工作任务的落实及工作要求
第六条各监区个别教育攻坚工作指标为:各类挂牌攻坚顽危犯的年度按期转化(解脱)率要达到50%以上,有明显转化效果的要达到70%以上。

第七条采取竞标、招标和组织指定相结合的办法落实攻坚任务。

各监区对监区级、监狱级挂牌顽危的攻坚工作,可在全狱干警中公开招标,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奖罚办法,公开签订责任状。

可以一名干警承包一名顽危犯,也可以组成以一名干警为主的攻坚小组共同承包一名顽危犯。

总之,每个攻坚对象都要责任到干警个人或攻坚小组。

第八条个别教育攻坚的工作要求:
1、顽危犯排查严密、准确,不发生漏排,审批手续规范、
完备。

2、对每个攻坚对象都要有科学具体的攻坚方案,针对其思
想、心理、行为特点和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
找准“病因”,确定攻坚方向及施教对策,既要有长远的
教育转化计划,也要有阶段性目标。

3、干警对分管罪犯熟练掌握“四知道”(知道罪犯的基本情
况、犯罪情况、社会关系情况和改造表现情况),对攻坚
顽危犯控制包夹工作到位,教育转化适时有效,每月谈
话教育不少于4次,做到“五必读”:(1)思想情绪异
常时;(2)受到奖罚或批评时;(3)变换劳动岗位时;
(4)家庭发生变故、亲情危机或有特殊困难时;(5)
遇到社会经济法律纠纷或司法机关提审后。

重大问题谈
话不过夜。

4、建立顽危犯教育转化专档和心理矫治专档,情况记录及
时、真实。

5、攻坚对象在攻坚期间不发生逃跑、自杀、凶杀及重大违
规违纪。

6、结合个案剖析和攻坚工作,认真总结出顽危犯教育转化
的经验材料,积累和丰富顽危犯教育转化的手段和经验。

四、转化标准及认定程序
第九条顽危犯转化的基本标准: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服从管教,参加劳动和学习,有改正恶习的实际行动;原有错误观点基本转变,反社会、反改造意识和危险因素基本消除,思想稳定,安心改造。

第十条挂牌顽危犯转化解脱,由攻坚责任人填写《挂牌顽危犯转化审批表》,并附教育转化专档、心理矫治专档、攻坚工作总结等材料提出申报。

由我狱个别教育攻坚工作评鉴考核小组考
核审批,顽危犯转化的考察期为六个月,从批准解脱之日算起。

五、考核
第十一条我狱成立个别教育攻坚工作评鉴考核小组,分管狱领导任组长,**科牵头,狱政、狱侦、政工、财务等部门参加,负责对挂牌顽危犯确立及转化的评鉴认定并兑现行政、经济奖罚。

第十二条个别教育攻坚工作评鉴考核小组负责抓好攻坚工作的平实考核,包括对承包干警工作指标的考核和攻坚对象改造表现考核。

承包干警工作指标考核每季进行一次,采取检查施教方案、谈话记录、施教进度等方式进行,由监狱统一组织。

顽危犯改造表现每月考核一次,由承包干警或攻坚小组结合月百分考核进行。

考核情况要有记录,便于全面、准确地评价承包干警工作状况和顽危犯表现趋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调整施教措施。

第十三条逐级抓好攻坚对象的转化(解脱)的认定考核。

各级审批考核都要认真核对平实考核情况、申报材料等,并召开干警座谈会了解情况,与罪犯单独谈话核实情况,以确保攻坚工作成果的真实性。

六、奖罚
第十四条省局和各狱所分别设立专项奖金,用于奖励在个别教育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干警和优秀组织者。

第十五条干警或攻坚小组,凡在预定期限内转化(解脱)监区、狱级挂牌顽危犯,并经6个月考验期认定攻坚对象无反复的,监狱可给予攻坚责任干警或攻坚小组500——2000元的奖励。

具体奖励数额根据攻坚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攻坚小组人数、罪犯转变情况等,由我狱个别教育攻坚工作评鉴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凡在预定的期限内,成功转化3名顽危犯(其中至少有一名狱级挂牌顽危犯)的干警,可授予“狱级个别教育能手”称号;成功转化3名以上顽危犯的干警,个别教育攻坚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授予“狱级个别教育标兵”称号。

第十七条每年在全狱开展“个别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评比,对个别教育攻坚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凡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顽危犯攻坚工作任务或在考验期攻坚对象发生重大违规或又犯罪的,取消对承包干警的奖励。

第十九条凡挂牌攻坚顽危犯发生脱逃、行凶、自杀等重大监管事故的,取消单位年度教育改造工作先进评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领导和干警。

七、附则
第二十条各监区应依照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开展个别教育攻坚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我狱**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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