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
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罚。
八、医疗废物收集及暂存管理1.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 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放入标有相应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按要求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3.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科室的医疗废物收集、分类、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监督执行情况。
2. 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分类管理1. 医疗废物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分类收集。
2. 各科室应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容器进行分类收集,并标明废物类别。
四、收集与储存1. 医疗废物必须在产生后立即进行分类收集,不得混合存放。
2. 收集后的废物应存放于专用的废物储存设施内,储存设施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3. 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时限应及时处理。
五、运输与交接1. 医疗废物的运输应使用专用的封闭运输工具,避免废物泄露。
2. 运输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运输安全。
3. 废物交接时,应有交接记录,明确废物种类、数量、交接时间等信息。
六、处理与处置1. 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2. 处理后的废物应符合环保要求,确保无害化处理。
3. 处理单位应提供废物处理的合格证明。
七、监督检查1. 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定期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宣传。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制度内容。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制度。
1、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2、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按回收流程执行。
3、医疗垃圾应存放于黄色防渗、防锐器穿透的盛装容器内。
4、暂存地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止小孩接触等安全措施。
5、运输时要做到容器完整,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防止医疗垃圾直接接触身体。
6、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暂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
8、禁止医疗垃圾转让、买卖、邮寄。
医疗废物收集、储存、移交工作制度1、医用废弃物由临床各科室产生,临床科室按废弃物分类分别存放在所规定的所有医用废弃物标志的塑料袋内,按标准处理后存放。
2、医用废弃物收集时间为每日按时由各科固定的职工收集,并移交至医院固定收集点,收集点工作人员按分类,存放在贴有标志的存放点内存放。
3、收集人按双人交接做好签字移交。
4、收集点工作人员,按时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人员做好医用废物的及时外送移交工作并做好数量登记等工作。
5、每月底将月度报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以备检查。
6、收集点工作人员做好地面、送货车等工具的消毒常规工作,按上级规定消毒药物及浓度进行消毒。
7、存放点贴有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
8、工作人员规范上岗,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及帽子。
9、医用废弃物不得私自出售和转卖,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处置过程中预防医疗废物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保护环境,维护医疗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
第三条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本科室全体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清洁人员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废物分类第五条科室医疗废物分为四类,即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和一般废物。
第六条感染性废物包括:被感染或疑似感染的生物医疗器械、材料、废弃物品、液体和固体排泄物、分泌物。
第七条化学性废物包括:废液、废药、废化学试剂、废药瓶、废污染的胶布和纱布等。
第八条尖锐器械包括:锐利的医疗器械、玻璃、注射器、针头等。
第九条一般废物包括:非感染性的、无害的医疗废弃物品,比如纸张、玻璃、纱布、胶布等。
第十条在临床操作时产生的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必须在专用的医疗废物储存箱内进行收集、储存和运输。
第十一条废物分类应当在产生环节进行,各类废物都应在储存前进行分类。
第三章废物收集、储存和运输第十二条科室废物收集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收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三条废物收集容器应当使用专用的刚性红色或黄色塑料箱,箱体应加盖密封。
感染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感染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危险性气象符号,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化学性废物容器应专为收容化学性废物而设计,外表标示有化学性无标志,并在容器表面粘贴标签。
第十四条废物储存点应当设立在离临床操作现场最近的位置,应远离人员流动区,并且保持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废物储存点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以确保废物安全储存。
第十六条废物运输应当由专用车辆进行,运输途中应当做到安全、稳定、不泄露,不扬散。
第四章废物处置第十七条科室应当建立废物处置联络站,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废物处置相关证明。
第十八条感染性废物应当通过专门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焚烧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2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
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
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
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2)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服务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和发展,但与此同时,医疗废物的数量也逐年增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一定的威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临床科室、门诊部主任、辅助科室负责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
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处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8、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
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
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2篇)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检验科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技术人员和护士等。
三、责任分工1.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标识和运输工作。
2. 医生负责对产生医疗废物的工作进行管理,并负责废物的处理方案的制定。
3. 技术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打包和运输工作。
4. 护士负责医疗废物的分装、存储和监控。
四、医疗废物分类1.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一般医疗废物和有害医疗废物三类。
2. 感染性医疗废物是指可能携带病原体的废弃物,如病人排泄物和分泌物、手术刀具等。
3. 一般医疗废物是指没有感染性的废弃物,如废弃药瓶、输液器等。
4. 有害医疗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或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如化学药品容器等。
五、医疗废物包装与标识1. 医疗废物包装要求密封、牢固、防漏和防破裂,可使用医疗废物专用袋或硬质容器。
2. 医疗废物包装要标明废物类别,如感染性医疗废物、一般医疗废物或有害医疗废物。
3. 医疗废物包装上要标明生成单位、日期和包装人员。
六、医疗废物存储与运输1. 医疗废物存放区应设立在封闭、通风良好、无明火的地方。
2. 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有害医疗废物应单独存放,禁止与一般医疗废物混放。
3. 医疗废物运输要采取专用车辆,确保废物不泄露、不散落和不外溢。
七、医疗废物处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进行高温高压焚烧处理,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灭。
2. 一般医疗废物可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破碎、焚烧或埋地处理。
3. 有害医疗废物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禁止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
八、培训与宣传1. 检验科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加强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技能。
2. 检验科负责人要制定宣传计划,向员工宣传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意识与素质。
九、监督与检查1. 监督部门要定期对检验科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
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减少工作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
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工作制度一、在医疗废物监控部门的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称重、登记和运送。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盛装医疗废的包装物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在每个容器外要有“医疗废物登记标签”,并按要求逐项填写。
四、对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假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分别扎紧袋口。
五、对感染性的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气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六、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点。
七、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八、每日按医院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点并进行内部交接登记。
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工作制度(2)医疗废物的产生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和健康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旧设备和废弃药品等物质。
由于医疗废物中可能含有传染性物质或其他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因此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是非常重要的。
医疗废物的产生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的各个科室,如手术室、病房、门诊部等。
因此,科室工作制度在医疗废物管理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科室工作制度是指针对特定科室中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下面,将以手术室为例,介绍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工作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与义务1. 特定科室的责任:手术室作为医疗机构中医疗废物产生较为集中的科室,其负责人应当对手术室内医疗废物的管理负总责,并落实相应的工作制度。
2. 医务人员的责任:手术室内的医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标志和储存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3. 监督机构的责任:医疗机构的监督机构应当对手术室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手术室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024年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服务的日益完善,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也随之增加。
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管理对于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提高医疗废物处理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科室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废纸、医用塑料、注射器等。
三、分类原则1. 按照来源分类,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和非感染性医疗废物两大类。
2. 感染性医疗废物指可能携带病原体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的器械、用过的采血针管、切割收缩器等,以及被感染的器械、用品等。
3. 非感染性医疗废物指不具备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包括废纸、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
四、分类标准1.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包装标识:待处理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用黄色医疗垃圾袋进行包装,并加以醒目标识,标识上需标明“感染性医疗废物”字样,以示警示。
2. 非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包装标识:非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当按照不同的材质进行分类包装,如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各自使用相应的包装袋,并标明“非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字样。
3. 其他辅助材料:为了更好地实施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管理,科室需要配备相应的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如垃圾桶、医疗垃圾袋等。
五、分类处置1.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处置:(1)收集:科室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垃圾收集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工作。
收集容器应定期更换,避免堆放过久。
(2)转运:科室内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当定期送交指定的医疗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3)处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2. 非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处置:(1)收集:科室应设立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定期处理收集到的非感染性医疗废物。
(2)处理:非感染性医疗废物可进行分类回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确保废物得到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置。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一」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00--5:00时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南侧楼梯走道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废物暂存间。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二」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工作人员着装依照标准防备执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胶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个人防护,摘除手套后立刻洗手。
2、清运垃圾时注意垃圾袋有无破损,防止利器损伤。
发生利器损伤常规处置后立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医疗废物严格按五类放置,即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
作好交接记录,按登记本逐项填写,暂存时间不能超出2天,资料保管3年。
4、实行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防盗以及防备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门口设明显的警示标识。
如遇传染性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立刻报告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5、垃圾运走后暂存点进行清洗消毒,墙壁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喷雾消毒,地面进行冲洗,每日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员下班后做好个人清洁工作,更衣后方可离开工作区。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一、在医院感染科引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置,污物处置人员(卫生员)应接受肯定的专业学问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置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置,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出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含: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后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管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置。
检验科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范文(2篇)
检验科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检验科医疗废物的管理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本科室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医疗废物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后勤部门陈进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运送、转运以及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清洁及消毒;检验科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存放以及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二、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医疗废物实行分类管理,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等分别收集并存放于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容器内。
四、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国家规定,每次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它化学性废物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隔离的传染患者或者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隔离的传染患者或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检验科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检验科医疗废物的处理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的保护,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环境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检验科主任负责医疗废物处理的整体管理工作,检验科各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分装、储存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术语定义1. 医疗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具有传染性、致病性、毒性、腐蚀性、发酵性、反应性等特性,以及在医疗过程中与人体接触的生物性材料;2. 感染性废物:指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医疗废物;3. 危险废物: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列为危险废物的医疗废物;4. 医疗废物分类:指将医疗废物按照化学特性、传染性等进行分类;5. 医疗废物分装:指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进行归类、分包装;6. 医疗废物储存:指将分装好的医疗废物按照要求进行临时储存;7. 医疗废物处理:指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8. 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指专门用于处理医疗废物的设施;9. 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指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已获得相关资质的单位;10. 全程监管:指对医疗废物从产生、分装、储存到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室医疗废物管理,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维护医疗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室内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生成、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科室内医务人员,所有科室医务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成管理第四条临床医疗废物是机构中发生的以预防、诊断、治疗、护理、科研等活动为目的产生的废物。
第五条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带有病原体的医疗废物、传染性医疗废物、化学医疗废物、药物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废弃医疗器械。
第六条生成医疗废物的科室应根据废物种类,合理安排医疗废物的收集、包装等工作。
第七条生成的医疗废物应当分门别类,根据不同种类进行正确包装。
第三章收集管理第八条临床医疗废物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收集、包装工作。
第九条收集工作应当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性和卫生性,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条收集流程应当合理,避免医疗废物的二次污染。
第四章贮存管理第十一条生成的医疗废物应当及时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临时贮存。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暂存点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设有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贮存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限,超过时限的医疗废物应当立即送往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医疗废物的运输均应由专业的医疗废物运输公司进行,禁止私自运输医疗废物。
第十五条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运输规程,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
第十六条运输公司应当将医疗废物按种类分类运输,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第六章处理和处置第十七条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当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八条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第十九条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向科室报告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科室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检查和排查。
第二十一条科室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1、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依法进行管理,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具体由行政副院长分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各科室和后勤公司负责具体操作。
2、院科两级要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后勤公司要组织对从事医疗废物、废水专职处置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以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并作好记录。
3、各科室的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开收集,前者用黑色口袋,后者用黄色口袋;医疗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进行毁形处理,血液污染的注射器等应吸入消毒液;凡接触病人的必须进行浸泡消毒。
临床科室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一起处理。
4、除药物性废物(报废、过期药品)由药剂科回收外,其它医疗废物由后勤公司回收处置。
后勤公司每天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簿》。
5、药剂科将报废、过期药品集中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或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6、后勤公司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设备设施的说明书,制订后勤公司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的操作流程,并按要求运输、处置医疗废物,并作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7、后勤公司应根据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对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8、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时应按照《职业暴露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
9、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立即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紧急处理预案》的要求,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院领导,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县卫生局。
10、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医疗废物毁形、消毒、交接和最终处理情况,将其纳入考核内容。
2024年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2篇)
2024年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____年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和公共卫生的影响,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和管理工作。
二、医疗废物分类和标识根据医疗废物的危险程度和处理方式,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四类:1. 感染性废物:指含病原体的废物,如医疗用具和设备、血液制品、感染性标本等。
应在使用完毕后直接投放到专用感染性废物容器内。
2. 化学性废物:指含有化学药品或其他化学物质的废物,如药品瓶、药品包装袋、化验试剂瓶等。
应将废物进行分类后,投放到指定的化学性废物容器内。
3. 病理性废物:指医疗废物中的病理组织、器官或病理标本等。
应将病理性废物进行分类后,投放到指定的病理性废物容器内。
4. 其他废物:指不属于以上三类的医疗废物,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
应将其他废物进行分类后,投放到指定的其他废物容器内。
医疗废物容器应具备密闭性、防渗漏性能,且标识清晰明确,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三、医疗废物处置流程1. 废物的收集:科室应配置足够数量的医疗废物容器,并按照废物类型进行分类放置。
临床工作人员应遵循正确的废物分类方法,将废物投放到相应的废物容器中。
2. 废物的封存:每个废物容器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盖子严密封闭,并在废物容器上标明医疗废物的类型和填写日期。
已封存的废物容器应放置在指定的临时堆放区域,确保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
3. 废物的收运:临时堆放区的废物容器应定期进行收运。
收运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防护措施,防止废物泄漏和外界污染。
废物收运车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4. 废物的处置:收运的废物应被送往指定的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四、废物处理设施管理1. 废物处理设施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
设施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废物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内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和患者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各个科室,包括但不限于门诊部、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第三条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储存、运输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科室应当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科室应当定期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按规定进行。
第六条科室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支持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七条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包括一般医疗废物、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等。
第八条一般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布、废塑料、废玻璃等,应当用黄色医疗废物袋包装,并在袋子上标明“一般医疗废物”。
第九条感染性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带有感染性物质的废弃物品,应当用红色医疗废物袋包装,并在袋子上标明“感染性医疗废物”。
第十条化学性医疗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的化学品和药品,应当用蓝色医疗废物袋包装,并在袋子上标明“化学性医疗废物”。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正确包装,包装后需进行密封并贴上标签,确保废物不会泄漏。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储存和运输第十二条科室应当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储存区域,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存放,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储存区域应当设立专门的医废收集容器,并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整洁和无异味。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应当定期清理,及时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避免废物积聚和滋生细菌。
第十五条科室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医疗废物的运输和处理,并保持有效的合作关系,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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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016年
一、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产生的医疗垃圾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绿洲公司)处置。
二、建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监督由院感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
三、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一次性医疗物品外包装、输液瓶等作生活垃圾或可回收物品处理。
四、及时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五、锐利针头和各类医用锐器应放置在锐器盒内或直接放置周转箱黄色垃圾袋内。
六、检验科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先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七、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八、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已封口的包装物外应系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院及科室名称、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运送人员交接前置于科室密闭加锁的存放点,避免流失。
十、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人员到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十一、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科室(院感科、总务科),并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
十二、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者根据《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施行行政处罚。
十三、做好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并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四、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工作的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接触医疗废物应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十五、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