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做好办文办会工作公开的通知
县政办做好精文减会工作通知
县政办做好精文减会工作通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惠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为扎实开展“效能效率提高年”、“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办文办会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精文减会工作通知如下:一、精减文件,规范公文运转减少发文数量1.凡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都必须按审批权限严格把关,尽量减少数量,提高质量。
2.凡属县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由部门自行发文或相关部门联合发文,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3.县政府各部门部署工作的文件,除涉及全局工作和重大政策的以外,原则上不予转发。
4.上级已在政务专网、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传媒公布的文件和已在电视电话视频会议上传达、公布的文件,一般不再转发、翻印。
5.领导讲话若已印发会议材料,会后不再以简报等形式印发。
6.减少会议纪要,除县政府常务会议和议定事项属重要政策外,一般不发会议纪要。
7.尽量控制发文范围,除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文件可普发外,其他文件只发相关乡镇和部门。
规范文件运转1.严格文件审签程序,所有文件均不能直接呈送县领导审签。
一般性文件审签不超过3个工作日;紧急文件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处理,按程序实行专人跟踪催办,限期办结。
2.提高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利用率,大力推行电子公文交换和无纸化办公。
请示和报告、制发公文、领导讲话材料必须通过政务专网分别发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县政府办公室办文室、县政府调研室。
3.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报送文件必须按规定格式和程序,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会议性文件,应提前一天报县政府办公室,对不合格文件将作退文处理,并定期通报退文情况。
4.凡转到乡镇或部门的领导批示件或交办件,乡镇或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回复结果,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办结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和办理进度。
二、减少会议,确保会议效果大力精减会议1.对性质相近、内容交叉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
某县办文办会制度
某县办文办会制度某县办文办会制度为保障某县办公机构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办文办会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文件管理1. 文件的起草:任何一份文件必须由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后方可起草,并注明起草人和审核人。
2. 文件的流转:文件的流转必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维护流转记录,确保文件的追踪与传递。
3. 文件的编号: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编号进行分类管理,以便查询和归档。
文件编号的规则由办公室制定,并定期更新维护。
二、会议组织1. 会议的召开:会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召开,会议召开前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参会人员,并确保会议通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会议的议程:会议必须有明确的议程,由会议组织者提前制定,并发送给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可以提出补充议程或修改议程的建议,但需要提前提交给会议组织者评估决策是否采纳。
3. 会议的记录: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结果,会议记录要详尽、准确,并及时分发给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
三、会议纪律1. 准时参会: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不得迟到或早退,确保会议正常进行。
2. 讲话秩序:会议参会人员在发言时需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插话或打断他人发言。
主持人有权对违反纪律的人进行提醒并追究责任。
3. 会议记录保密:会议记录和讨论内容属于内部机密信息,参会人员不得擅自传播或外泄。
四、决策程序1. 决策的前提: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充分研究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领导审批,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参与决策:决策的过程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可以采取会议讨论、征询专家意见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的决策结果。
3. 决策的执行:决策一经通过,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决策要求进行落实,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以上是某县办文办会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将能够保障某县办公机构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该制度还可随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关于办事办文办会的问题
关于办事办文办会的问题关于办事办文办会的问题办事、办文、办会是各级机关尤其是政治机关经常性的工作,是机关干部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功,也是各级领导常讲常抓的老问题。
我们常用快、准、细、严、实概括机关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三句话:办事要快捷,办文要精确,办会要细致。
用一般要求来讲,就是办事无遗漏,办文无错漏,办会无纰漏。
机关办事、办文、办会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请示报告工作请示报告是机关一项经常性工作。
所谓请示,是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问题,需要上级领导机关给予答复和审批,而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的请示;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所作的情况反映和汇报。
请示须在事前或工作进程中进行,待上级批准后执行;报告通常在某项工作完成和结束后进行。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前要请示,事后要报告”。
(一)请示报告主要形式和程序请示报告主要分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书面请示有两种:一种是请求批准性请示,指的是在本级对某一事项无权解决或无权做出决策而请求领导或上级给予指示或批准时提出的请示。
另一种是请求解决性请示,指的是在本级对某一事项无力解决而请求领导或上级给予具体帮助时提出的请示。
书面报告分三种:一是工作情况报告。
一项工作完成后,所向领导或上级拟写的专题报告;二是建议性报告。
指的是提出意见和方案,供上级决策参考或报请上级批转有关方面执行的报告;三是检讨性报告。
指本单位发生违纪问题、责任事故、失职行为、群众来信等,向上级做出的报告。
书面请示报告通常有呈批件和制式文书两种,其主要程序有三点:①定题和拟称。
请示或报告的问题,要由主管首长审阅确定,以哪一级名义请示报告,就要由哪一级首长同意后再行起草。
拟称时要按首长的意图表述清楚。
请示和报告的问题应当区分开来,同一份公文中,不能既有请示又有报告,要么是请示要么是报告。
②签发和邮寄。
需要呈报上一级的请示或报告,起草后,要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
以哪一级的名义请示和报告,就由哪一级主要领导签发。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大足府办发〔2022〕75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准确认定公开属性。
以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下同)名义印发的所有下行文和除议案以外的平行文,起草部门(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下同)要明确“主动公开”或者“不予公开”属性,并在文件附注位置准确标注。
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见附件1),必须认定为“主动公开”;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豁免公开情形的(见附件2),可以认定为“不予公开”;一般不得认定为“依申请公开”。
认定为“主动公开”的,起草部门要从政治、法律、政策、保密、文字、公开时机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
二、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起草部门或者重大行政决策承办部门要发布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规范制度
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通知如下:一、办文程序和规范(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1、签收、登记、拟办。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
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
2、分办、传阅。
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文秘人员呈送局有关领导阅批。
3、承办。
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查办。
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
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
对回复结果的函件,由承办科室及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
文件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消号并将完整的往来办理件送还秘书科归档。
5、立卷、归档。
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6、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1)对于上级来文,由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文秘人员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文件夹、“批阅件”文件夹,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分别装入文件夹,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传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3)除分办人标注“另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
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领导回来后补签相关手续。
(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不得耽搁,如遇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应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秘书科科长,再由秘书科科长电话联系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督办落实。
全区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相关工作的要求
全区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相关工作的要求全区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相关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改进会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执行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有关问题的意见》和《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细则的通知》(X府办发〔X〕94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办文质量(一)精简文件内容。
全区各部门起草或代拟文件要严把公文质量关,对行文理由是否充分、文种选择是否正确、文件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严谨、谋篇布局是否得当,相关材料是否齐全,都要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切实改进文风,不讲空话、套话,压缩公文篇幅,减少一般性论述,做到开门见山、直入主题、意尽文止。
(二)减少发文数量。
凡法律、法规和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
对领域相联、工作相似、内容相近的文件要加强统筹综合,能归并的尽量归并,上级印发的文件,应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得照搬照抄印发和层层转发。
文件一般不发送与其内容无关的部门和单位。
专业性较强的文件,一般不予普发。
能够通过电话、传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解决问题的,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三)控制发文规格。
上级业务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发的文件,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落实措施的,原则上由对应的区直部门单独或联合发文。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一律由部门发文,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能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区政府名义发文。
能以便函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发编文号的文件。
领导小组等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范围内的事项,一般以本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自行发文。
二、规范办文程序(一)遵守行文规则。
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越级行文。
全区各部门向区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应以部门名义报区政府,除区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单独向领导同志个人行文。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 不断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全力做好综合办公室工作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全力做好综合办公室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全力做好综合办公室工作随着公司的组建,机构的设立、人员的安排到位、职责的明确、管理工作的开展,综合办公室所担负的任务随之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办公室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也日渐显现。
它已不再仅限于单一的文件收发、材料归档、会议组织、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日常化工作,还涉及到综合协调、工作督导、信息分析、来电来访、公务接待、制度制定、流程规范、活动开展等诸多事务性工作,承担着助手参谋、决策辅佐、指导督促、事务管理、服务协调等重要职责。
如何做好综合办公室工作,带领办公室全体成员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并不断扩大服务内涵和提高服务质量,我认为要在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务求实效、不断探索中改进工作思维方式,寻求最佳科学管理方法,卓有成效地把综合办公室各项工作理顺并稳步向前迈进。
一、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增强对办公室工作的紧迫感。
在实行扁平式高效管理的条件下,给综合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
过去的管理理念和传统方法已不再适用于新的管理模式。
这就要求综合办公室人员首先必须要做到具有更加开阔的视野,敏捷的头脑、清晰的思维、系统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更加积极主动地去熟悉情况、适应环境和进入角色,有序地根据分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同时,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综合办公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机要性强。
它关系到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
综合办公室处于管理网络的中枢,对上既是领导的综合办事机构、参谋部门;对平级是沟通、联系和协调领导与部门之间、部门和部门之间、费收站所乃至与外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对下是传达指令、收集信息,汇总数据分析当前情况,解决基层问题的重要部门。
它对整个工作能否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综合办公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办公室承担着公文处理、会议组织、活动开展、中心事务等诸多任务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务等大量的日常性工作。
关于“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方案
关于“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方案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下面是本文库带来的关于"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xx〕80号)要求,将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纳入到办文办会程序,提高办文办会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务活动,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纳入办文程序"五公开"纳入公文办理。
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县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办。
二、纳入办会程序"五公开"纳入会议办理。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的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各单位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三、全面深化推进五公开(一)全面推进决策公开。
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1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全区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相关工作的要求
全区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相关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改进会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执行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有关问题的意见》和《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细则的通知》(X府办发〔X〕94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办文质量(一)精简文件内容。
全区各部门起草或代拟文件要严把公文质量关,对行文理由是否充分、文种选择是否正确、文件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严谨、谋篇布局是否得当,相关材料是否齐全,都要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切实改进文风,不讲空话、套话,压缩公文篇幅,减少一般性论述,做到开门见山、直入主题、意尽文止。
(二)减少发文数量。
凡法律、法规和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
对领域相联、工作相似、内容相近的文件要加强统筹综合,能归并的尽量归并,上级印发的文件,应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得照搬照抄印发和层层转发。
文件一般不发送与其内容无关的部门和单位。
专业性较强的文件,一般不予普发。
能够通过电话、传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解决问题的,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三)控制发文规格。
上级业务部门单独或联合制发的文件,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落实措施的,原则上由对应的区直部门单独或联合发文。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一律由部门发文,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能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区政府名义发文。
能以便函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发编文号的文件。
领导小组等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范围内的事项,一般以本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自行发文。
二、规范办文程序(一)遵守行文规则。
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越级行文。
全区各部门向区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应以部门名义报区政府,除区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单独向领导同志个人行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的通知
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工作,进一步提高效率和质量,确保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地见效,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办文相关事项规定(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
只需作一般性修改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将修改会签后的文件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须在3个工作日内印发。
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会后6个工作日内将修改会签后的文件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须在3个工作日内印发。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部门名义发文或联合发文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
只需做一般性修改的,须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印发。
发文须符合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重要敏感事项印发前,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凡与市政府决策部署总体要求不一致的不得印发。
发文需抄送市政府。
(三)部门间文件会签时限和办理要求。
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印发文件,只需作文字修改的,部门间会签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会签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会签部门未按时限会签的,视为无不同意见,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相应记录和说明。
(四)全市性重要工作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代拟完毕,市政府办公室须在3个工作日内印发。
(五)市政府领导召开的工作会议,需形成会议纪要的,牵头起草部门须在1个工作日内起草完毕,市政府办公室须在2个工作日内印发。
(六)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文件,承办单位原则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将代拟稿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须在3个工作日内印发。
(七)市政府各部门在参加省级以上会议后,应于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会议主要精神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领导。
(八)严格控制精简文件数量,凡能以部门、领导小组名义以及部门联合发文的,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办文办会办事
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办文办会办事2019年办文办会办事:如何做好办公室工作第一,办文要简实。
就是办理的文件、提供的文稿内容一定要简洁、朴实、管用,少一些空话、套话,不能照搬别人的文章和报纸上的东西。
同时,一定要注意细节,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标点符号也要注意。
讲话材料、工作报告一定要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要看起来清清爽爽,一句废话、一个多余的字也没有,要练就这样一个水平。
第二,办会要规范。
办一个会议,讲究很多。
台签怎么摆、麦克风怎么放、通知哪些对象参加、资料怎么发等等,一定要规范,方方面面的细节一定要注意。
比如,会议资料的送阅时间也要讲究规范。
主题报告、重要讲话一般要提前两天送达,主持词、表彰决定等在会议中要宣读的文件一般要提前一天送达。
第三,调研要深入。
调研一定要深入基层,要到村组、社区、企业和群众中去。
我们的干部之所以写不出东西,出不了成果,就是因为深入基层调研不够。
我在政府工作期间作出的一些决策,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基层的调研,通过与同志们的交谈,通过一些情况的了解,获得灵感,形成思路,通过琢磨,就转化成政府工作的一些决策和思路了。
我们促进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很多思路和举措,都来自于基层。
当然,也有很多好的思路和灵感来自于上级领导的讲话、兄弟市州的交流发言,但更多的是来自于基层的调研。
所以,办公室的同志一定要到基层去,沉下去搞调查研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很多好的经验、思路都出自基层。
在调研中,我们要善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形成对某些工作的见解。
这样,我们写的东西就会更鲜活一些。
第四,参谋要到位。
市委办是市委的“中枢”、是“参谋部”。
市委办的同志们要“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参谋到位,不能参而不谋,也不能谋而不参。
首先要谋而后参,要出正主意、好点子,谋在关键处,参在点子上。
谋,就是谋划、谋事、谋略、主意;参,就是进言。
谋好了还要参好,当然参也要讲究方法,谋得好,参不好,是白谋,容易出问题。
办文办会制度(县级)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办文、办会相关事项作进一步规范。
一、规范办文1.减少文件数量。
发文应以确有必要为原则进行发文办理。
上级文件已有具体政策措施的,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再另行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除党代会、县“两会”、县委全会、三级干部会等全县性大型会议,原则上不印发纸质文件通知。
属同一部门、同一类工作、同一对象的,应合并行文,不分别或连续发文。
实行文件总量控制,今后每年发文数量只减不增,按近3年发文平均数精简5%,保持文件总量适度。
2.提高文件质量。
文件内容要符合中央、省、市精神,注重与现行政策保持连贯一致,切合我县实际,力求突出主题、“开门见山”、文风简练、措施明确、重点突出。
各发文部门要加强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对不符合上级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加强文件的备案审查,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及县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禁不报、迟报、漏报和选择性报备。
3.控制文件规格。
分别属于党委、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党委、政府名义单独行文,不联合行文。
可由部门行文的,不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行文;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确需行文的,由对口部门行文。
严格执行文件印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文件印发范围和印发数量,不乱发、滥发文件。
4.严格办文程序。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细则》,按照要求行文。
未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的代拟稿,不得直接送请领导签发或直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部门工作需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名义发文的,需征求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的意见后,提前7个工作日(两办联合行文需提前14个工作日)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公文处理和精简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文件。
关于规范办会、办文、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实施意见
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办会、办文、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的实施意见(2007年4月30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会风文风、精简文件,提高行政效率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办会要求1、制定会议计划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原则上一年只开一次。
由各部门于每年5月、11月前上报会议计划,经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区领导批准后,于6月、12月底下达会议计划。
被列入计划的会议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进行整合和统筹安排。
确实需要召开的各类年度工作会、总结会、表彰会原则上合并召开。
2、提高会议效率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的议题,由分管领导先行审核协调,并由议题负责单位于会前3天送交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凡未与相关部门充分协调取得一致意见的,一律不上会。
一个议题只上一次同类型的会。
会议以决策拍板为主,不做过多的讨论和论证。
工作会议不得攀比规格和排场,不能以主要领导是否出席作为衡量会议是否重要的依据。
传达上级精神原则上只下发书面材料,重点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除区委全会、区政府全会外,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5小时;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
3、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周三“无会日”制度。
周一、周二原则上不召开有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严格限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范围、人数。
4、简化会议议程区内会议不介绍出席的区领导职务。
凡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可以自行处理的,不提请区主要领导协调或会议审议。
按照“谁分管、谁出席、谁讲话”的原则,部门性工作会议不安排区主要领导出席,只由区分管领导出席并讲话。
5、控制讲话时间领导讲话篇幅原则上实行“1-5-10”制,即除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以外,礼仪性讲话控制在1页纸以内,部门工作会议讲话控制在5页纸以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大型会议控制在10页纸以内。
部门代表发言不超过5分钟。
一般性会议不安排两位以上领导作内容重复的讲话。
办文办会制度
办文办会制度为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宜州区龙头××人民政府党政办办文办会制度》。
一、办文程序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签发、把关、编号、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一)收文1、需要领取的纸质文件,办公室专人负责按时到区委、区政府领取本××的文件材料,将文件送回办公室;从O A、机要网、邮箱下发的上级文件,办公室由专人接收文件,并及时呈主要领导批示。
2、送区委、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的文件,由相关负责人及时送达。
3、承办人员收到批办的文件后,要及时按领导批文的意见抓紧办理,对于紧急需要处理的文件可先转相关人员处理,并同时致电相关分管领导说明情况,过后补上领导批示。
承办结果要在"文件处理签"上登记办理情况,并将文件及时退回办公室存档。
4、被单位领导和负责同志外出开会领取的上级会议文件、资料,会后应送回办公室登记、保存。
5、办公室每季定期清理文件,当年的文件、材料于按区档案局要求进行登记归档。
(二)发文1、审核、签发(1)凡拟发或拟报的文稿,首页一律用《中共××委员会发文签》或《××人民政府发文签》,拟稿人、拟稿日期、文题、主题词及主送、抄送和份数要填写清楚。
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拟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相关理由种类,以列举方式标注在公文办文处理单中,方便承办部门选择。
(2)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由经办人员拟稿,交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再报主要领导签发。
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
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和规范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和机关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事、办会工作程序通知如下:一、办文程序和规范(一)收文办理程序和规范1、签收、登记、拟办。
局机关公文处理一律由局秘书科统一负责。
凡上级来文,属“三密”文件的,按保密规定办理;属平件的,由秘书科专职人员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
2、分办、传阅.秘书科科长签署拟办意见后,由专职文秘人员呈送局有关领导阅批。
3、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4、催办、查办。
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
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对回复结果的函件,由承办科室及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文件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消号并将完整的往来办理件送还秘书科归档.5、立卷、归档。
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6、来文办理的其他要求(1)对于上级来文,由秘书科科长提出拟办意见,文秘人员分别将文件装入“批办件”文件夹、“批阅件”文件夹,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分别装入文件夹,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2)传递公文按先阅办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的顺序进行。
(3)除分办人标注“另送”者外,一般应按顺序传递。
如遇领导外出,可超顺序传递,领导回来后补签相关手续。
(4)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不得耽搁,如遇领导外出等特殊情况应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秘书科科长,再由秘书科科长电话联系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指示督办落实.(5)经局领导阅批,并有明确办理意见的办理件,归口有关单位、科室处理后,应及时将办结的公文送交秘书科文件专管人员,其他传阅件按照规定要求传阅完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统一保管.(6)对未经秘书科签收、登记的上级来文,原则上局领导、秘书科科长一般不签署阅批、拟办意见。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文办会的通知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文办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江政办函[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文办会的通知(江政办函〔2007〕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采育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江华各单位:为规范政府办文办会的程序,确保办文办会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办文办会的效率,促进行政机关高效协调运转,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07]86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文办会的通知》(永政办函[2007]48号)精神,制定如下办文办会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办文1、县政府发文办理流程拟文单位代拟文稿→文秘室初审(规范性文件法制办进行法律法规审核)→分管文秘副主任审核→分管副主任审核→主任审定→分管副县长审签→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签发。
2、县政府请示性公文办理流程拟文单位代拟文稿→文秘室初审→分管副主任审核→主任审定→分管副县长签发,重要文件报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签发。
3、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办理流程拟文单位代拟文稿→文秘室初审(规范性文件法制办进行法律法规审核)→分管文秘副主任审核→分管副主任审核→主任签发,重要文件报分管副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县长签发。
4、专题会议纪要办理流程拟文单位代拟文稿→业务室初审→文秘室初审→分管副主任审核(重要的报主任审定)→主持会议的副县长签发(重要的报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签发)。
5、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办理流程综合室拟文稿→分管综合室副主任审核→常务副主任审核→主任审核→常务副县长或县长审核。
二、办会1、政府常务会议电话通知办理流程常务会议秘书或文秘室收集议题→主任审核→县长确定→值班室下达通知2、全县性重要会议电话通知办理流程文秘室拟定会议通知→分管文秘副主任或主任审定→值班室下达通知3、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业务会议电话通知办理流程业务部门拟定会议通知→分管副主任审定→业务部门下达会议通知4、协调会议电话通知办理流程业务部门拟定会议通知→分管副主任审定→业务部门或县政府办业务室下达通知二OO七年六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时效性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时效性的通知
各位同事:
近期,我们公司在处理办文办会方面的时效性问题遇到一些困难。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的效率和时效性,我们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并采取一些具体措施。
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1.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办文办会事项:大家应牢记规定的办理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特别是对一些重要的会议和文件,大家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免耽误进度。
2.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充分利用好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避免在办公室里浪费时间,以保证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 提高沟通和协作: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确保各部门之间能够高效地配合工作。
及时答复和反馈意见、建议,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4. 优化工作流程:对于一些常规性的办文办会事项,尽量制定规范的流程,减少重复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可以借助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技术手段,简化工作流程。
5. 持续学习和提升能力:大家应不断学习进取,提高业务能力和办公技巧,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认真思考并积极实施。
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相信我们能够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的时效性,
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此致
敬礼
(公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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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做好办文办会工作公开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中药材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XX〕X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现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发展方向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五公开”要求,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二、落实办文办会程序
(一)落实公文办理程序
各部门(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在部门(单位)发文笺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
政务信息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印制完成正式文件后,应主动联系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开。
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对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
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要认真填报《县人民政府发文稿纸》。
(二)落实会议办理程序。
推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即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完成现有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编、调整工作,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围绕群
众关切的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着力推进“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全面推进决策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媒体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X天。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级行政机关制定会议方案时,要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要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二)全面推进执行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做好公开,尤其是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