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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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解读培训版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培训版

二、《煤矿安全规程》的法律地位
法律规范之间冲突解决规则
1、宪法具有最高性
安全生产法
2、下位法服从上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国家、行业标准
4、后法优于前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有特别规定除外;
5、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门规章,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 做出解释或者裁决;
二、《煤矿安全规程》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71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 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 定、命令的事项。 第76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77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 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 为标准文本。
煤矿安全规程
2016版
目录
➢ 一、?煤矿平安规程?由来与开展 ➢ 二、?煤矿平安规程?的法律地位 ➢ 三、?煤矿平安规程?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 四、?煤矿平安规程?修订的原那么 ➢ 五、?煤矿平安规程?修订的主要变化 ➢ 六、?煤矿平安规程?修订的具体内容 ➢ 七、?煤矿平安规程?的宣贯
一、《煤矿安全规程》由来与发展
三、?煤矿平安规程?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体现安全发展理念。 这十几年间,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科技创新能力增 强,技术进步速度加快,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和安 全发展理念的确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意识得到坚决的贯彻 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 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安全生产形势也必须实现根本好转。煤矿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重 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得到控制,百万吨死亡率达到中等发 达国家水平是煤矿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的重要标志。

《煤矿安全规程》重点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重点解读

汇报内容
第一百四十七条 新建高瓦斯矿井
、突出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及有热
害的矿井应采用分区式通风或对角式通
风;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的只能布
置一个采区生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水平和采
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
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 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
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
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的巷道,供
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 风量除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
5年修订1次。
应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
配风量,配风量应不小于4m3/min·kW。
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 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
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 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戒。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 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 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 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汇报内容
解释1:《规程》,空气中CO最高允许浓度 0.0024%,比较人有不舒服感0.016%浓度,留 6倍安全系数,(160/6=26.7),对人体不会
带来不良反应。 解释2:轻微中毒的 1/20,480/20=24 。 解释3:国家卫生标准规定,我国空气(车间 )中CO最高容许浓度30mg/m3,即24ppm。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目录第一编总则 (4)第二编井工部门 (12)第一章开采 (12)第一节一般规定 (12)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7)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51)第四节采掘机械 (72)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80)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82)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87)第八节防止坠落 (90)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91)第一节通风 (91)第二节瓦斯防治 (158)第三节粉尘防治 (192)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209)第一节一般规定 (209)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211)第三节甲烷优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215)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224)第一节一般规定 (224)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32)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45)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53)第五章防灭火 (272)第一节一般规定 (272)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81)第三节井下火灾管理 (301)第六章防治水 (308)第一节一般规定 (308)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310)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315)第四节井下排水 (328)第五节探放水 (332)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41)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41)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64)第三节井下爆破 (372)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412)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412)第二节立井提升 (442)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54)第四节提升装置 (469)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497)第九章电气 (500)第一节一般规定 (500)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508)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515)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524)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528)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533)第十章煤矿救护 (537)第一节一般规定 (537)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542)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544)第四节抢救指挥 (548)第五节灾变处理 (550)第四编职业危险 (568)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568)第二章健康监护 (573)附则 (578)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煤矿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煤矿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煤矿生产和员工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煤矿安全规程进行解读,帮助煤矿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安全规程,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首先,煤矿安全规程对于煤矿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煤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煤矿通风、瓦斯抽放、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规程的制定是为了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其次,煤矿安全规程对于煤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

煤矿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掌握煤矿作业中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只有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煤矿作业人员才能够做到安全作业,减少事故的发生。

另外,煤矿安全规程还对煤矿作业中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提出了要求。

煤矿企业必须对煤矿作业中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案。

同时,对于煤矿作业中的瓦斯、粉尘等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煤矿作业环境的安全。

最后,煤矿安全规程还对于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旦发生煤矿事故,煤矿企业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同时,对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

总之,煤矿安全规程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煤矿企业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煤矿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希望通过本文的解读,能够帮助煤矿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安全规程,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详细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详细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详细解读1. 勘察和设计阶段:在煤矿勘察和设计阶段,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安全评估工作,确保煤矿工程的地质条件和设计方案符合安全要求。

2. 施工阶段:在煤矿施工阶段,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隐患。

3. 生产经营阶段:在煤矿生产经营阶段,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确保矿山生产活动的安全进行。

4. 设备设施管理:对于煤矿的设备设施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 安全生产标准:煤矿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包括爆破作业的安全规程、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矿井涌水灾害防治等,严格按照标准操作,预防事故发生。

6. 紧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的紧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对于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案制定和演练,确保煤矿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总之,煤矿安全规程的详细解读意在提醒煤矿有关部门和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从而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正常生产经营。

只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使煤矿生产活动顺利进行。

7. 安全检查和监督:必须定期进行煤矿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情况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8. 矿工培训和教育:对于新进入煤矿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包括煤矿安全规程、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确保新员工能够熟知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9. 瓦斯检测和管理:对于煤矿中的瓦斯情况必须进行定期检测和管理,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0. 矿井通风系统:煤矿必须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内空气清新,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

11. 矿井排水:对于矿井的排水必须进行有效管理,防止矿井涌水事故的发生。

12. 职业健康防护:对于矿工的职业健康必须进行全面的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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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解读煤矿安全规程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

它旨在遵循国家安全生产和煤炭行业颁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总结吸取近十几年来的煤矿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科学技术进步水平,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为实现煤炭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制定规程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提高保安性和可操作性:新《规程》既要充分体现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又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操作的便利性。

所有规定条款包括安全系数、气体浓度指标、设备检修频率等,既要体现科学性、求实性,又要考虑到区域地质状况和开采技术水平发展的不平衡性。

2.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划线指标要科学,符合市场经济和煤炭科技进步的客观规律。

所有规定条款需要科学、合理,并且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和煤炭科技进步的客观规律。

3.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在修订规程时,不能完全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修订后的规程需要保持一定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不能频繁变动。

4.体现科技进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不断涌现。

在制定或修订规程时,需要将这些新的科技成果纳入考虑范围,鼓励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应用,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率。

总的来说,《煤矿安全规程》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而制定的部门规章。

在制定或修订规程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提高保安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以及体现科技进步等。

通过不断完善和更新《煤矿安全规程》,可以更好地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促进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和职工健康,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
的法规。

以下是对煤矿安全规程的解读:
1.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煤矿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设备和工艺,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合格,并按时维护、维修和保养。

2.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必须制定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等,严格执行。

3.加强培训和安全教育。

煤矿必须将安全教育列为必修课程,对所有
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鉴定,并建立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制度。

4.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煤矿必须进行隐患排查与整改,对出现问题
的煤矿设施进行修缮或改进,保持设备和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5.加强监管和监测。

煤矿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管,对煤矿人员
和设备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

总之,煤矿安全规程是保障煤矿安全和职工健康的重要法规,需要煤
矿企业、民政部门等多方努力,共同推进规程的贯彻执行和全面落实。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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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穿孔机在高压线下通过时,钻架顶端与高压线的 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m;在作业和行走时,钻架 与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走行时必须保证 安全,必要时事先落好钻架。
第三节 爆

一、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销毁,永 久性包扎材料库建筑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可取的 内、外部安全距离等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 准的规定。
十、电气设备应安设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保护装 置,并灵敏可靠。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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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 员上下设备或通过。 十二、在大雾、烟尘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时,应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作业人员在超过2m的高空作业时,应佩带安全 带会设置安全网。在露天矿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时,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十四、井工开采形成的老空威胁露天煤矿安全是,应 制定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第二章



第一节 台
一、挖掘机采装的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需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 (2)需爆破的坚硬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 挖掘高度的1.1~1.2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大块。 (3)上装车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最大卸载高度与运输容器高度及 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七、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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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内不得建 筑永久性建(构)筑物。
九、机械设备的供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缆横过铁路、 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 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 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一、煤矿企业应根据本矿采用的开采工艺和设备制定作 业规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二、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设人行通路或 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
三、在露天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2)因工作需要沿铁路线和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 意前后方向来车。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3)横过铁道线路或矿上公路时,必须止步瞭望。 (4)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5)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露天矿部分
主讲人:韩万东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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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一般规定 采 剥 运输 排土 滑坡防治 防治水和防灭火 电气 设备检修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2)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应按下列计算: R=
(k/v) Q
1/a
m
式中 R – 爆破地震安全距离,m;
Q – 药量(齐发爆破取总量,延期爆破取最大一段药 量),kg; v – 安全质点振动速度,cm/s; m – 药量指数,取m=1/3; k、a – 与爆破地点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 指数。 在特殊建(构)筑物附近、爆破条件复杂和爆破震动对 边坡稳定有影响的地区进行爆破时,必须进行爆破地震效应 的监测或试验,以确定被保护物的安全性。
十、电气设备应安设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保护装 置,并灵敏可靠。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详细版)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详细版)

目录第一编总则 (3)第二编井工部门 (9)第一章开采 (9)第一节一般规定 (9)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3)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43)第四节采掘机械 (61)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68)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69)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73)第八节防止坠落 (75)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77)第一节通风 (77)第二节瓦斯防治 (138)第三节粉尘防治 (168)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183)第一节一般规定 (183)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185)第三节甲烷优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188)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196)第一节一般规定 (196)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03)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16)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23)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232)第五章防灭火 (241)第一节一般规定 (241)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49)第三节井下火灾管理 (267)第六章防治水 (273)第一节一般规定 (273)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275)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279)第四节井下排水 (290)第五节探放水 (293)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02)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02)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23)第三节井下爆破 (329)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366)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366)第二节立井提升 (392)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01)第四节提升装置 (413)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437)第九章电气 (439)第一节一般规定 (439)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445)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451)第四节井下电缆 (454)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458)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462)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466)第十章煤矿救护 (470)第一节一般规定 (470)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474)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476)第四节抢救指挥 (480)第五节灾变处理 (482)第四编职业危险 (497)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497)第二章健康监护 (501)附则 (505)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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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煤矿安全规程》
(5)删除了已经被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 设备、材料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 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等。
如吊罐式凿井法、木垛盘支护、非正规开采、采 空区垒矸石垛条带充填采煤、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 专用排瓦斯巷、使用震动爆破揭穿突出煤层、 采煤 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柱、油浸式电气设备、地面临时 火药库、硝化甘油类炸药、井下辅助通风机等。
➢ 增加了建井期间的反井钻机、伞钻、抓岩机、挖 掘机、模板台车等要求,以及机械化充填采煤、连续 采煤机采煤的安全规定; ➢ 增加了井下连续采煤机、综掘机、无轨胶轮车、 单轨吊、无极绳牵引车、卡轨车等装备的安全要求, 以及运煤车、铲车、梭车、履带式行走支架、锚杆钻 车、给料破碎机、连续运输系统或桥式转载机等掘进 机后配套设备的相关规定;
2 《煤矿安全规程》
(3)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 增加为六编,结构更趋合理。
➢ 将“煤矿救护”扩展为“应急救援”一编,增加 了安全避险一章,进一步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 力和自救逃生要求; ➢ 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提出煤矿设计、建设、生 产至闭坑全过程的地质保障,以及地质保障管理工 作制度要求
2 《煤矿安全规程》
(2)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 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 槛。
➢ 严格各类煤矿矿井采深和水平延深,限制矿井同时生 产的水平数和生产能力,严格专用回风井规定,严格机 电设备选型要求等。 ➢ 条款编写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 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规程》的可操作 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 增加了(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结果 负责、煤矿闭坑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三同 时”、突出矿井先抽后建、煤矿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措 施 ➢ 删除了对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 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放顶煤开采、三下开采审批(或备 案)的要求
2 《煤矿安全规程》
(7)规范了已应用的新技术、新装备的安 全要求。
性法规。如:《××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 ➢ 国务院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政府发布
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务院相关文件
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2 国家局的部门管理规章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2013年,总局令第58号)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2年,总局令第52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11年,总 局令第42号)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2010年,总局令第31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总局令第16号)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总局令第15号)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规定》(2003年6月20日,国家局令第3号)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7月2日,国家局令第4号)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年7月4日,国家局令第6号)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4年5月17日,国家局令第8号)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2010年9月7日,总局令第33号)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9年,总局令第13号)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7年,总局令第12号
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3 国家局的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总局令第37号)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总局令第19号) ➢《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总局令第28号) ➢《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 (2015年,总局令第82号)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2015,总局令第73号) ➢《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第二十三条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 不得进行煤矿设计。矿井建设期间,原地质资料出入 较大时,必须开展补充地质勘查
3 新《规程》解读
第二十四条 当露天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及生 产需要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 质勘查工作。
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新增)
3 新《规程》解读
第八条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 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3 新《规程》解读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 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 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煤矿必须制定本 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 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新增) 第七条 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 区域开采条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如固定 岗位的人员值守问题?);
➢ 规程的性质和作用发生变化; ➢ 煤矿生产和建设企业性质的多样性; ➢ 简化行政许可; ➢ 目标期望与现状存在差距。
2 《煤矿安全规程》
2.7 修订后的主要变化 • 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改后变为722条,
减少29条,字数由11.2万变为11.3万 • 实质性修改144条,占19.2% • 新增138条(地质保障11条、矿井建设24条、冲
➢ 修改《规程》是在吸取当时几年的事故教训,总 结一个时期以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成的
2 《煤矿安全规程》
2.2 煤矿安全规程作用与特点
➢ 强制性。煤矿安全的基本规章,具有强制性,是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 科学性。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 具有可操作性,煤矿可执行,政府部门监管监察 有可操作
严禁使用禁止使用和淘汰的工艺和产品 第十六条 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
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 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 全面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 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职业病 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击地压13条、露天煤矿14条、职业病危害防治 11条、应急救援23条,其它章节41条)
2 《煤矿安全规程》
(1)突出了《规程》在煤炭行业的主体地 位,注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标准相衔接 ➢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要求在本次修订中 都得到了贯彻; ➢ 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综合部门规章和标准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修订也与《规 程》修订同步进行,统一标准
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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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煤矿安全规程》
2.4 修订工作
➢ 开展专题调研和意见征集,累计收到3000多条建议
➢ 开展专题研究
➢ 《规程》全面修订自2013年10月启动
➢ 2014年4月,16个编写小组完成《规程》修订的起草 工作
➢ 开展《规程》统稿和审议工作
➢ 煤监局局长办公会审议
2 《煤矿安全规程》
➢ 限制溜灰管输送混凝土施工 ➢ 限制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架线电机车运输、 普通轨斜井人车的使用 ➢ 限制井下设置空气压缩设备 ➢ 使用井下煤电钻使用 ➢ 限制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 区域防突措施 ➢ 限制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
2 《煤矿安全规程》
(6)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 容,删除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 求。
2 《煤矿安全规程》
(4)突出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
➢ 班组长、瓦检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 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 提高了粉尘控制要求,提高了采掘工作面外喷雾 工作压力;明确采取通风无法达到环境温度要求时, 应采用机械制冷降温措施 ➢ 严格职业病防治管理要求,规定职业病危害如实 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等。修订后的职业病危害防治 与安监总局73号令的要求保持一致。
➢ 规范性。突出预防性,划出红线和门槛 ➢ 稳定性。在一段时间内有相对的稳定性。但也要
体现与时俱进,要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2 《煤矿安全规程》
2.3 修订的必要性
➢强化红线意识、体现安全发展观念 ➢贯彻落实依法治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做好与专业规章、标准的衔接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应用 ➢一些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在安
3 新《规程》解读
第二编 地质保障 12条全部为新增条款。 矿井建设、生产乃至闭坑提供保障要求。主要根据《煤
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建设安全规范》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
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应及时编绘反 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 作规章制度。
3 新《规程》解读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 章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 备并定期检查补充。
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 服务,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 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 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作业
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 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3 新《规程》解读
第十条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 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 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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