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旅游产业化发展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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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旅游产业化发展浅议
实现红色旅游产业化是永葆红色旅游长盛不衰,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办、国办印发的《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发展目标中提出“实现红色旅游产业化,使其成为带动革命老区发展的优势产业”。201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将“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作为红色旅游发展的基本原则,把“提升产业化水平”作为主要任务。
一、红色旅游产业化的概念和内涵分析
“产业”是指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的集合,又是国民经济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部分的总和。“产业化”即是指要使具有同一属性的企业或组织集合成社会承认的规模程度,以完成从量的集合到质的激变,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中以某一标准划分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产业化是指以旅游业为龙头,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市场化,进而形成现代旅游产业的产业集群化过程。红色旅游产业化是红色文化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是红色旅游资源向经济资源的转化,突出红色旅游作为经济工程、富民工程的属性。红色旅游产业化与旅游产业化的基本属性大体相同,基本内涵是:遵循旅游产业发展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将区域红色旅游资源、旅游环境、红色文化、旅游人才、旅游管理等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形成产业竞争力。红色旅游产业化指标包括接待人数、综合收入、直接就业人数、间接就业人数等指标。
红色旅游是以红色文化为内涵,旅游活动为载体的一种具有特殊内涵的旅游方式,具有自己的特性,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一是政治性。红色旅游首先是一项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的政治工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发展红色旅游,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二是历史性。红色旅游必须尊重革命历史事实,具有真实性、唯一性,不容纂改和编撰。三是教育性。发展红色旅游有利于加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红色旅游教育功能。四是整合性。红色旅游发展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加强区域合作,实行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五是文化性。红色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时代主流核心价值观。六是主导性。红色旅游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主导,需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需要有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七是高端性。红色旅游是革命历史文化旅游,需要挖掘
、整理、解读和演绎,因此
需要一批善于策划、开发、经营、管理、宣传、讲解等的高素质人才。
二、红色旅游产业化的表现形式
红色旅游产业化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我们认为主要包括红色旅游景区及其衍生产品,以及由此形成的红色旅游产业链条。
(一)红色旅游景区。红色旅游景区是红色旅游的核心吸引物。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等14个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单位联合公布了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一、二批名录共249处景区,各地也公布了一批地方重点红色旅游景区。围绕建设红色旅游精品景区,一期规划期间(2004年至2010年),国家共安排红色旅游专项建设资金约80亿元,在国家专项资金的引导下,各地积极筹措资金,民间积极参与,加快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改善景区交通条件,完善配套设施,创新展陈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和接待能力。全国共创建3A级以上景区174家,并涌现出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深受游客欢迎的红色旅游目的地。据不完全统计,7年来全国红色旅游共接待游客18.9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7450亿元以上。
(二)红色旅游企业。红色旅游企业是红色旅游市场主体。近年来,培育了一批以红色旅游为主营业务的旅游企业,旅行社、酒店集团、运输公司等积极拓展与红色旅游相关的经营业务,涌现了遵义红色旅游集团、湘潭韶山红色文化旅游集团等红色旅游企业,构建了红色旅游资源的整合平台、产业融资平台和投资平台。如遵义市依托遵义会议纪念馆成立的遵义红色旅游集团,下设红军街经营管理、纪念品经营管理、后勤服务、宣教服务、会展服务、酒业、旅行社、宾馆等分公司,成功运作了红军街、红军烈士陵园等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三)红色文化产品。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各地结合红色旅游发展实践,深入挖掘红色旅游文化内涵,组织创作了一批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喜闻乐见的红色影视、剧目以及红色歌曲、出版物等文化精品,成为具有良好市场反响的红色旅游新业态。近年来,拍摄了大型系列电视专题片《爱我中华》、《永远的丰碑》、《沿着辉煌的足迹》和电影《共和国摇篮》、《恰同学少年》等作品,编排了大型情景歌舞剧《井冈山》、实景演出《延安保卫战》、《日出韶山》、红色动漫《红军长征的故事》、舞台剧《延安保育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红色旅游商品。红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是扩大旅游消费、增加旅游收入的重要环节。在旅游业发达国家旅
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消费60—70%以上,在国内旅游业发
达地区也达30%以上。尤其是红色旅游在大多数景区免费开放的前提下,红色旅游商品成为拉长产业链条、扩大收入的关键环节。湘潭、遵义、延安等重点红色旅游城市,开发了一批像章、“拥军鞋”、“遗址模型”、文化衫、邮票、纪念徽章等特色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山东临沂市把红色旅游商品开发与当地优势产业结合,打造“红色”品牌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达70多种,有500个专业村、10多万人从事“红色”品牌商品生产,“红嫂”系列食品、“沂蒙拥军鞋”等已成为当地主打商品品牌。韶山农民田卫国1997年在韶山投资旅游纪念品销售,到2011年资产达到300多万元,年上缴利税32万元。
(五)红色“农家乐”旅游。红色旅游与自驾游、城郊游、乡村游相结合,提供红色旅游餐饮、住宿等经营服务,带动了农民脱贫致富。湘潭韶山人家农家乐,带动了附近一个村民组35户农户从事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农产品销售由韶山人家负责,销售价格比市场价格高2成以上。遵义市娄山村,以凉爽清新宜人的气候为旅游资源,以红色文化为品牌,结合“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家乐”,吸引就近的大城市游客来学习参观、游览、避暑,农民人均收入由2004年的2800元增长到2009年的9160元。
(六)红色旅游节庆、会展、拓展活动。结合建党、建军、建国等重大纪念活动、其他重要节假日、重要革命历史人物纪念日,组织开展红色旅游节庆、会展等宣传推广活动,形成了红色旅游节庆经济、会展经济。如湖南每年结合不同主题在不同地方举办红色旅游文化节,江西每年举办“红博会”和“红歌会”,贵州定期举办红军文化节,山东建立全国第一个红色运动基地并举办了全国首届红色旅游运动会。在每年举办的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上都设置了红色旅游展台。井冈山、韶山、大别山等红色旅游景区利用战争遗迹进行战争场景再现,策划推出穿越、探险、竞赛等参与性强、经济效益好的旅游项目,有些景区还推出了红色旅游拓展训练,创新了红色旅游业态。
(七)革命文物征集、展示活动。革命文物包括各类与革命运动、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英烈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对其调查、登记、评估和建档,对可移动革命文物的征集、鉴定、建档和保管等工作,新建、扩建和改建革命纪念设施,组织革命文物陈列布展,
不仅可以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而且可通过扩大投资、促进消费,形成一个产
业链条。
三、红色旅游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思路
红色旅游发展要按照二期规划的要求,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红色旅游产业体系。
(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发展红色旅游,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巩固党执政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文化基础的战略高度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党政和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到政治性是红色旅游的根本属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是红色旅游的发展方向。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的原则,以红色精神感召人、教育人的主旋律,只有这样,才会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才会有不竭的动力,受到方方面面的重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红色旅游是红色精神与旅游方式的结合,是一种具有特殊内涵的旅游方式。红色旅游也是旅游,应该遵循旅游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只有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红色旅游才能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红色旅游产业化发展要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为发展战略,以“开发大市场、发展大旅游、构建大产业”为指导方针,以提高产业素质为手段,以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市场化为根本,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发展质量。
(三)实施旅游精品战略。要以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重点,通过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红色旅游精品体系。要深入挖掘红色旅游的文化内涵,不断改进创新红色旅游宣讲和展陈方式,以红色文化感召人、教育人、凝聚人。要大力推进红色旅游与传统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都市旅游等其他旅游产品的紧密结合,打造以红色为主题、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和线路,增强红色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要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手段,建设一批智慧型红色旅游景区。要抓紧制定全国红色旅游示范景区标准,对照标准评定挂牌,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
(四)加强市场宣传推广。结合建党、建军、建国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纪念活动,组织开展红色旅游主题宣传推广活动。积极策划、协调、指导全国性红色旅游节庆活动,打造知名的红色旅游节会品牌。组织举办以红色旅游为主题的摄影、书画展览和巡展,出版红色旅游系列丛书,彰显红色文化的独特魅力。加强红色旅游网络建设,建立完善红色旅游网上展馆,建设红色旅游综合信息系统
和数据库。充分利用各类旅游交易会平台,组织红色旅游专题展览展示活动。
(五)注重行业综合管
理。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行业标准等手段,完善红色旅游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红色旅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游客满意度。要通过实施国家旅游质量等级标准和制定出台红色旅游示范景区标准,完善红色旅游景区功能,提高配套服务质量。要组织编写红色旅游培训教材,加强对博物馆、纪念馆解说词、导游词的审核把关。要加强红色旅游市场监管,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手段,规范红色旅游发展秩序。要大力净化景区旅游服务环境,整顿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严厉打击欺客宰客行为,努力实现红色旅游安全、质量、秩序和效益的统一。
(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实施全国红色旅游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创新培训形式和内容,提升培训效果。加强对导游员、讲解员的培训,提高宣传讲解的生动性、真实性、权威性,杜绝封建迷信和虚构杜撰,防止低俗化、庸俗化。大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地区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开设与红色旅游相关的课程和专题班。建立有利于红色旅游人才成长的长效机制,吸收和培养一批红色旅游研究、策划、开发、经营、管理、宣传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建立红色旅游专家库。
(七)坚持多方参与协作。发展红色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政府主要履行红色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经营性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红色旅游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银行贷款、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等渠道筹措资金。要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旅游业发展和红色旅游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本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部队等与红色旅游地区开展结对帮扶,开展共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