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检测检验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加强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工程施工检测检验的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进货检验制度(1)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应包括资料核对、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内容,并填写相关记录。
(2)现场材料员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质量及数量的验收。
(3)材料接收后由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材料进行复验;凡需复检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由实验员进行抽查、复验,证明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填写相关记录。
(4)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
物资入库单上验证人员未签字视为该批材料尚属待检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5)质检员对验收合格的材料,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向工程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
(6)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若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将追究采购者及验收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 施工现场质量检测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与具备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委托合同,委托的检测项目、参数和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文件要求。
(2)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施工现场质量检测应从检测委托管理、施工现场检测行为管理、检测报告审核确认、不合格报告处置等环节开展全过程管理。
(4)重点强化检测报告审核确认环节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
3. 施工检测试验计划管理规定(1)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在工程施工前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并应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监督实施。
(2)根据施工检测试验计划,应制订相应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质量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科学、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二、各岗位职责1. 操作员: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件进行100%自检,并作检验记录。
2. 班组长:对每个工件复检,并作检验记录。
3. 项目部委派质检员:对每个工序、每个工件进行第三次检验,并作检验记录。
三、工程质量检验的条件1. 要有经批准的符合标准的技术文件,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交底资料、施工图纸等。
2. 施工材料要符合工程质量、设计图纸的要求。
3. 工地使用的设备和工、夹、模、量具要符合工艺要求,有合格结论且在检定期内,完好无损。
4. 检验记录要填写完整、正确。
5. 现场文明生产、定置管理符合规定。
四、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1. 首件三检:a. 每道工序、每个工件的首道/件必须进行三检,即由操作者自检、班长复检、质检员三检,以免出现连环性质量问题。
b. 三检合格后,质检员填好相关的检验记录,方可继续施工。
c. 三检不合格,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重新试作直至合格,否则不得继续施工。
d. 经过三检的工序、工件,若变更图纸、工艺、设备或操作者,必须重新履行三检手续。
2. 施工中的抽检:a. 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对加工的工序、工件必须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b. 抽检频率和方式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c. 抽检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及时整改,并重新检验。
3. 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的验收:a. 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b. 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c.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质量问题处理1. 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
2. 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3. 对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原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
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预防和控制质量问题,提高工程质量而制定的一项质量管理制度。
它包括自检、互检、专检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
本文将从三检制度的定义、内容、实施要求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的定义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工件进行三次质量检验,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次检验分别由操作员、班组长和项目部委派的质检员进行,分别称为自检、互检、专检。
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的内容1. 自检:操作员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件进行自我检查,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自检主要包括对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材料使用等方面的检查,操作员需对自检结果进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整改和复查。
2. 互检:班组长对每个工件进行复检,与操作员的检查结果进行比对,确保质量的一致性。
互检主要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班组长需对互检结果进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整改和复查。
3. 专检:项目部委派的质检员对每个工序、每个工件进行第三次检验,对自检和互检的结果进行复核。
专检主要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进行检查,质检员需对专检结果进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整改和复查。
三、工程质量三检制度的实施要求1. 各岗位职责明确:操作员、班组长、质检员各自负责自检、互检、专检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形成质量管理体系。
2. 检验条件合格: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设备、工具有合格证明,并在检定期内;检验记录要填写完整、正确;现场文明生产、定置管理符合规定。
3. 检验内容全面:包括对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材料使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检查。
4. 检验结果处理:三检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重新试作直至合格;变更图纸、工艺、设备或操作者,必须重新履行三检手续。
四、工程质量三检制度的意义1.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三次检验,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排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一、进货检验制度1、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应包括资料核对、其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内容,并填写相关记录.2、现场材料员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质量及数量的验收.3、材料接收后由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材料进行复验;凡需复检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由实验员进行抽查、复验,证明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填写相关记录4、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物资入库单”上验证人员未签字视为该批材料尚属待检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5、质检员对验收合格的材料,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向工程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6、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若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将追究采购者及验收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7、凡用于施工的原材料、材料、构配件和零配件和设备等物资,均需要有出场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无证不得验收使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8、砼构件、木构件等运到施工现场后,应逐件检查外观,并按规定进行结果性能抽检.如果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必要时还应邀请设计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研究.9、对变压器、电机、避雷针、高压绝缘材料、加热器、暖卫、电气材料等,无论有无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否则不得敷设和安装.二、施工试验制度1、施工试验室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实施时要注意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及第三方见证等规定,并保证其统一性和公正性.2、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试验、检验机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仪器设备.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定期校准或送检,其安置也应符合规定.3、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4、凡用于施工的建筑材料及物资,必须由供应部门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无出场合格证明文件和没有按规定复试的原材料,一律不准使用.5、试验人员应遵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试验工作,对使用材料和构件不合格或与原试验品种不符合或有疑虑的,均应拒绝使用或提出复试要求.6、为了确保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质量,要求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准养护室或标养设备.7、凡是在现场配置的各种材料,如:混凝土、砂浆等,必须按试验机构确定的配合比和操作方法进行配制和施工,并保证计量准确、可靠.8、初次采用的新材料或特殊材料、代用材料必须经过试验、试制和鉴定,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使用.9、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贴封或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共同送检以保证送样真实有效.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10、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实验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11、试验和检验报告填写项目应齐全,数据应可靠,不得有不清或涂改.12、进场材料、构件的试验和检验状态必须要求按规定进行标识.13、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样品所代表的批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14、各种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应贴封或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共同送检,以保证送样的真实性.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三、工程隐蔽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质量检查员应先依据施工图和技术规程、规范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向工程监理单位申报工程隐蔽验收.2、对于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潮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埋地管线及接地装置等工程隐蔽前必须先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3、监理工程师对资料及现场施工质量检查核实后,必须在报验申请表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才准予将工程隐蔽、覆盖并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4、另外,凡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隐蔽项目在施工工程中,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通知公司质量检查科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其工程质量进行复查,复查次数或数量不应少于该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总数的15%.四、工程“三检制”1、自检是一种“自我把关”,操作人员对自己施工的工序或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作用,实施“自控”,及时消除异常因素,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2、互检是操作人员之间对所完成的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相互检验,起到相互监督、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的作业、互检的形式可以是同组操作人员之间的相互检验和班组之间工作人员的抽检有时也可是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交接检验.3、工序交接检是指前后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工序完成后清理现场及成品保护等各项内容.工序交接检应由专业技术员组织,前后两道工序的施工班组长参加,必要时请质量检查员及项目主管工程师参加交接.4、实行“三检制”,要合理地确定专检、自检和互检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以材料员、实验员、质检员等专职管理人员为主,生产过程各工序的检验则以施工现场专业技术员及操作工人的自检、互检为主,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巡回抽检为辅,成品的质量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查验收.5、工程项目必须有配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应具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其配备数量应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五、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各班组首先应进行自检,在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质量检查员组织检查评定,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检验批的验收.2、公司职能部门到工地进行质量检查时,为了确保质量检查的结果和有关信息能及时、准确得到落实和反馈,项目主管工程师和项目质量检查员应陪同一起检查并做好质量记录.3、工程验收必须做好企业自评工作,如企业自评不符合要求,工程一律不得报验.企业自评应包括工程资料审核与工程实体检验两部分.4、对工程检查、验收中所提出的质量问题由工程项目主管工程师负责监督完成处置,项目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证;经项目奖励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回执.5、重要的工程回执尚需公司质量检查科到现场进行再确认,符合要求了方可盖章报送.6、必须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有效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合格已完的分部分项工程,质检人员有权拒绝签证并责令整改.7、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性检验相结合,广泛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8、坚持质量检验制度与技术复核制度、材料检验制度等相结合.9、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检验批的验收是确定工程质量的基础,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理应严格要求.10、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11、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2、凡由承包商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或构配件,应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按规定提交理化试验单如:预应力钢筋的硫磷含量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13、对于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采购订货,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安排的需要.14、大宗的器材、设备或材料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通过考查优选合格的供货厂家是保证采购、订货质量的前提;所以对材料的检验不仅应包括对供货厂家资格审查以及对订货合同、交货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等资料的核对;还应包括对合格供方的评价以及对订货合同的评审.15、工程项目的采购产品及顾客产品的检验,均应由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项目质检员、实验员、材料员以及其它有关人员共同实施.16、工程总包及分包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明确规定质量控制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放行准则、签认制度以及岗位职责,以此适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17、各种施工过程产品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结果应从项目部开始逐级验证再上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必须做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18、分部工程由该工程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员、资料员等人员进行检查自评,评定合格后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建筑屋面等分部工程必须由分公司经理、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和质检员等人员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签字齐全再上报公司质量检查科申请工程预验;只有公司质量检查科预验合格后,才能申报参建各方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否则,按违规处理.19、单位子单位工程先由分公司项目部经理或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员、资料员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自评,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签字齐全再上报公司质量检查科进行核查.公司质量检查科预验合格后,才能填报工程竣工报告,并正式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否则,按违规处理.20、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具体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检查和验收记录表中所认定的要求执行. 21、工程及进场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一律不得放行;内情况紧急确需放行时应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外,还需经顾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记录中标注清楚;有违规放行者由责任人及各级的主管领导承担相应责任.22、对不合格纠正后的检验,必须通过工程项目经理级项目专职质检员的验收;重大不合格品的处置尚需公司质量检查科进行验证.23、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以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为中心的质量检验制度,并使之与技术复核制度、材料检验和试验制度等管理规定相结合.24、应强化执行“样板制”和“三检制”,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杜绝隐瞒不报或有意误报.25、加强“过程控制”落实质检人员“三权制”和质量管理“三负责”等管理制度.坚持质量否决权制度,实行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不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置.。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三检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三检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固及性能,根据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检查人员1. 检查人员由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技术员等负责组成,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 检查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工程技术水平和检查经验,能熟练使用相关检测设备,全面了解工程项目相关规范标准。
3. 检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纪律,对施工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检查内容1. 一次验收:在工程各阶段完成后,由检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验收,检查工程项目的构造、安全、审美等方面。
2. 二次验收: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各项关键工程节点进行二次验收,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达标。
3. 三次验收:在竣工验收前,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三次全面验收,核查工程质量标准是否达到要求。
四、检查程序1. 一次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检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2. 二次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各相关工程节点完成后由检查人员进行二次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并保存。
3. 三次验收:在竣工验收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检查人员进行三次全面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五、检查要求1. 认真查验工程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标准。
2. 对工程项目的结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计划。
4. 对施工材料的选用、使用、保管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六、检查记录1. 检查人员应对每次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填写检查报告,保存至项目档案中。
2. 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内容、结果、整改情况等相关信息,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 检查记录为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可作为日后工程质量追溯和质量管理的参考。
七、检查效果1. 检查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9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人员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办理。
1.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同时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4.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5.监理人员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并限期改正。
6.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业主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7.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严格按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包括勘察现场、调查访问、资质部门技术鉴定)、认定原因、总结教训。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
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业主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决定做出处罚。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包括承包商、施工队和自建队等,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工作。
三、质量检验组织1、设立质量检验组织,由工程质量部门负责人指定专职质量检验员,并根据工程规模、施工进度等情况确定检验人员的数量和资质要求。
2、质量检验组织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质量检验组织应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检验能力,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质量检验内容1、质量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质量、工艺标准的执行、施工工序的符合性、施工现场的安全等方面。
2、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确定质量检验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3、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及时做出整改措施,并追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五、质量检验程序1、质量检验程序分为预验收、实验和复验三个环节。
2、预验收阶段,对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确保材料符合要求,并做好质量档案记录。
3、实验阶段,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技术参数进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稳定。
4、复验阶段,对所有施工工序及相关材料进行综合检验,确保施工质量达标,并做好质量验收手续。
六、质量检验标准1、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2、质量检验标准应具体明确,便于工程施工单位和检验人员理解和执行,确保实施规范。
3、对于未能准确评定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复核确认,并尽快做出处理措施。
七、质量检验记录1、质量检验记录应详细、准确、完整,包括检验时间、地点、检验人员、检验内容、检验结果等信息。
2、质量检验记录应保存备查,设定有效期限,并建立质量档案,以备日后查证。
3、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概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指为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检验、评定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1. 进货检验制度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资料核对、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
现场材料员负责验收,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复验。
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2. 施工过程检验制度施工过程检验制度主要包括工序检验、分项工程检验和分部工程检验。
工序检验是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进行检验,确保工序质量;分项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部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部工程质量。
3.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隐蔽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不易检查的部位,如地下管线、电缆沟等。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
4.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即自检、互检和专检。
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
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5.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
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局部工程暂停指令》。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六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____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____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____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____年中考冲刺综合复习指导____地区试题____地区试题____地区试题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矿每月底进行一次工程质量施工情况的验收和结算,将结果公布或反馈到各施工单位,存档在案。
2、各级检查验收员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时,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禁弄虚作假。
3、各工程质量监督员在日常的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预检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填写整改意见书,分别送施工单位、生产科、劳资科各一份。
4、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施工,凡不按规定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矿将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并处以200~____元罚款,严重的必须立即停工。
5、施工工程项目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制定工程质量标准,无工程质量标准,不验收结算。
6、当月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有验收数据,并报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组长及安监站签阅后,方可生效,进行结算。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2)是指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符合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管理机构和责任:明确质量检查验收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指导和管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2. 检查和验收标准:明确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工艺、材料使用、施工过程、工程质量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3. 检查和验收内容:明确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工程验收、质量抽查、不合格整改等环节。
4. 检查和验收流程:规定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具体流程,包括申报、审批、检查、整改、验收等环节。
5. 检查和验收方法:明确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方法和手段,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验、实验室分析、技术评估等方法。
6. 检查和验收记录:规定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要求,包括检查和验收结果记录、整改情况记录、验收证明文件等记录。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有效防控工程质量风险,保障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供一个良好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人员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办理。
1.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同时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4.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5.监理人员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并限期改正。
6.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业主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7.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严格按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包括勘察现场、调查访问、资质部门技术鉴定)、认定原因、总结教训。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
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业主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决定做出处罚。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三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工程质量检查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开工前检验制度开工前检验的内容及要求。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____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
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工程队每周____一次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质检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检查程序自检→互检→班组长检查→队内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项目部工长检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施工队提前两小时申报,同时要说明申报部位和施工队自检情况,然后向专业队长报验,合格后向安质部申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申报监理。
5、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
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
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3篇范文)
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3篇范文)第1篇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施工单位必需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为了加强施工质量检验,贯彻“验评分别、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掌控”的引导思想,保证工程质量,订立“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
第一条总包单位项目部应依照公司“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设专、兼职质量检查员。
第二条做好隐匿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匿工程在隐匿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凡全部隐匿工程必需按公司“隐匿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执行。
第三条严格工序管理,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掌控,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坚持质量“三检”制度,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严格把好最终的专检关,检验不合格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各类检验应有文字记录。
第四条坚持执行公司规定的“样板制度”,样板开路,带动整体,确保施工质量。
第五条料子采购、检验、保管是搞质量的关键,因此应严格执行公司“料子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建筑工程采用的紧要料子、半产品、产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第六条质量等级的评定、核定是一个关系到建筑产品优劣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必需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规定的检验程序。
第七条质量检查、检验掌控的紧要内容1、操作前的准备检查,检查料子、用具、机械的搭配,原材料子子的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按技术质量交底要求操作,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赶忙停止;3、收工前的产品检验,检查当天完成的产品,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边检查边提出矫正改进措施,使产品能符合要求;4、有关专项检查:依据施工形象进度、环境、气候更改等不同情况,必需时应采取特定的专项检查,采取必需的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的提高;5、产品(产品)的技术检查,单位工程的紧要技术检查工作。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质量检查1.检查的目的工程质量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保障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2.检查的内容(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到位;(2)施工工艺和工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4)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操作;(5)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方面。
3.检查的方式(1)定期检查: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异常情况。
(2)临时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情况下,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质量问题不会蔓延。
4.检查的程序(1)组织检查:由工程质量部门负责组织检查,确定检查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人员。
(2)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逐项进行检查,记录发现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3)整改反馈:负责检查的部门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要求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监督检查:负责检查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工程质量验收1.验收的目的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是否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
2.验收的内容(1)施工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2)施工工程的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3)验收的交付清单、文件资料是否齐全;(4)验收的其他事项。
3.验收的方式(1)总体验收: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确认整个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分项验收:对工程项目的各个分项进行验收,确认各个分项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验收的程序(1)准备工作:确认验收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将验收相关的资料准备齐全。
(2)实施验收:验收委员会和相关责任人按照验收程序进行实施,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3)验收结论:验收委员会形成验收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或者通过验收。
工程建筑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建筑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筑质量达标,特制定本检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检验制度适用于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质量检验、施工工序的质量检验、竣工验收的质量检验等。
三、目的与意义1.明确施工质量检验的程序和标准,规范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2.提高施工质量检验的水平,确保工程建筑质量稳定。
3.强化施工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四、施工质量检验的内容1.施工材料的质量检验:包括材料的合格证明、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
2.施工工序的质量检验:包括工序的合格证明、工序的检测记录等。
3.竣工验收的质量检验: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五、施工质量检验的流程1.施工材料的质量检验1.1根据《材料验收标准》的要求,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
1.2检查材料的合格证明,确保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1.3进行材料的外观检查,确保材料无损坏、无变形等。
1.4进行材料的性能测试,确保材料的性能达标。
1.5对验收合格的材料进行入库管理。
2.施工工序的质量检验2.1根据《工序验收标准》的要求,对施工工序进行验收。
2.2检查工序的合格证明,确保工序符合标准要求。
2.3进行工序的检测记录,确保工序的质量达标。
2.4对验收合格的工序进行进度控制。
3.竣工验收的质量检验3.1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对工程建筑进行验收。
3.2检查工程建筑的合格证明,确保工程建筑符合标准要求。
3.3进行建筑的检测记录,确保建筑的质量达标。
3.4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建筑进行竣工验收。
六、施工质量检验的责任1.施工方要负责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及其职责。
2.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质量检验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3.业主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质量检验的审核,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检验单位要严格按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七、施工质量检验的管理1.对施工质量检验的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并及时报告相关单位。
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
施工质量检查检验制度一、施工质量检查制度1.施工质量检查组织(1)建立施工质量检查组织,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数量,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2)成立专门的施工质量检查队伍,其中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规模确定人员数量和专业分工。
(3)明确施工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应的工作指导和文件。
2.施工质量检查内容(1)按照合同规定、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对施工工程的各个阶段和工序进行质量检查。
(2)对施工材料的采购、进场、贮存和使用进行检查,保证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法、质量控制点和重要节点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施工规范和相关要求。
(4)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整洁和有序。
3.施工质量检查程序(1)制定施工质量检查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和工程特点确定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及时调整和完善计划。
(2)质量检查按照预定计划进行,检查人员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检查,认真记录施工质量问题和整改情况。
(3)对于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记录整改情况。
(4)及时总结和评估施工质量检查的结果,起草检查报告,并及时提交给质量监督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
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1.施工质量验收组织(1)明确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数量,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2)成立专门的施工质量验收队伍,其中包括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确定人员数量和专业分工。
(3)明确施工质量验收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应的工作指导和文件。
2.施工质量验收内容(1)根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对施工工程的各个阶段和工序进行质量验收。
(2)对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验收,确保整改的质量和效果符合要求。
(3)对施工工程的主要质量指标进行全面验收,包括结构安全性、外观质量、水、电、暖、通风等设备的安装验收等。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三检制度一、工程质量三检制度的内容工程质量三检制度包括质量计划检查、工程验收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检查三个环节。
其中,质量计划检查主要是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计划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质量计划的要求开展工程施工;工程验收检查主要是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的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检查主要是对工程竣工后进行最终验收,确保工程的整体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可以投入使用。
二、质量计划检查1.制定质量计划在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计划,明确工程施工的质量目标、质量要求、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
2.质量计划审核质量计划一经制定,需要提交给监理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不得擅自修改。
审核过程主要是对质量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估,确保质量计划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质量计划执行审核通过的质量计划需要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要按照计划中的要求和措施进行施工,确保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和工程的质量稳定。
三、工程验收检查1.施工过程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稳定。
2.工程验收标准工程验收标准是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最终检查依据,主要包括工程质量主要指标、验收标准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节点等内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评定。
3.验收报告工程验收完成后,需要编制验收报告,并由监理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真实性和科学性,为工程的最终验收打下基础。
四、工程竣工验收检查1.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之后,需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报告主要包括工程的竣工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等内容,为最终验收提供依据。
2.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标准是对工程整体质量的最终检查依据,监理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需要依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查验和评定,确保工程的整体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计划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质量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施工质量检验程序第五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前检验:确定施工前的基础情况,检查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保证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完善。
(二)施工过程检验: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施工后检验:工程竣工后进行整体检验,验证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六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一)材料质量:检查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相应的检验报告。
(二)施工方法: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规范进行,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三)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第七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应制定详细的检验方案和检验标准,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施工质量检验人员第八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检验工作。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施工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十条施工质量检验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保持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四章施工质量检验记录第十一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检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检验记录表等。
第十二条检验记录应真实可靠,包括施工的具体情况、检验结果、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等信息。
第五章施工质量检验结果处理第十三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四条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检验结果处理应建立完善的追踪机制,跟踪整改情况并进行评估。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在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的一系列检查、监督、控制和保证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本文从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重要性、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检验制度的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构件、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进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2. 提高工程投资效益:通过严格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运行,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3. 促进施工企业管理: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从而促进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4. 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国家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施工质量的检验,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1. 材料检验:对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构件、设备等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2. 施工工艺检验: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工艺、方法等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技术标准。
3. 施工过程检验: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包括工序质量、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技术标准。
4. 工程实体检验:对已完成的工程实体进行检验,包括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等,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技术标准。
5. 施工环境检验:对施工现场的卫生、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验,确保施工环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三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质量要求得以履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三、检验项目和标准1.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 结构构件安装质量: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结构构件安装工作符合要求。
- 建筑物外立面质量: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 水电安装质量: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 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消防设施安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 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安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机电设备质量检验项目:- 设备安装质量: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 设备性能测试: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设备性能达到要求。
- 设备运行稳定性测试: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设备运行稳定性符合要求。
- 设备运维要求检验: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设备运维要求得以履行。
3. 材料质量检验项目:- 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 机电设备材料质量检验:按照相关规范检验,确保机电设备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四、检验责任和流程1. 检验责任:-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检验。
- 质量检验员:负责具体的质量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检验流程:- 项目负责人确定检验项目和标准。
- 质量检验员收集必要的检验数据,进行质量检验。
- 检验结果经项目负责人审查确认,形成检验报告。
- 检验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进行必要的整改措施。
五、不合格处理如果质量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项,需及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立即停止不合格工程施工。
- 形成整改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 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复查,确保质量达标。
- 不合格情况记录,作为工程项目的经验教训。
六、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各项质量检验工作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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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一、进货检验制度1、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应包括资料核对、其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内容,并填写相关记录。
2、现场材料员应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质量及数量的验收。
3、材料接收后由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材料进行复验;凡需复检的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由实验员进行抽查、复验,证明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填写相关记录4、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
“物资入库单”上验证人员未签字视为该批材料尚属待检状态,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5、质检员对验收合格的材料,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向工程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
6、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若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将追究采购者及验收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凡用于施工的原材料、材料、构配件和零配件和设备等物资,均需要有出场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无证不得验收使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8、砼构件、木构件等运到施工现场后,应逐件检查外观,并按规定进行结果性能抽检。
如果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必要时还应邀请设计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研究。
9、对变压器、电机、避雷针、高压绝缘材料、加热器、暖卫、电气材料等,无论有无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否则不得敷设和安装。
二、施工试验制度1、施工试验室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实施时要注意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及第三方见证等规定,并保证其统一性和公正性。
2、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试验、检验机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仪器设备。
现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定期校准或送检,其安置也应符合规定。
3、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而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4、凡用于施工的建筑材料及物资,必须由供应部门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无出场合格证明文件和没有按规定复试的原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5、试验人员应遵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试验工作,对使用材料和构件不合格或与原试验品种不符合或有疑虑的,均应拒绝使用或提出复试要求。
6、为了确保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质量,要求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准养护室或标养设备。
7、凡是在现场配置的各种材料,如:混凝土、砂浆等,必须按试验机构确定的配合比和操作方法进行配制和施工,并保证计量准确、可靠。
8、初次采用的新材料或特殊材料、代用材料必须经过试验、试制和鉴定,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使用。
9、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贴封或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共同送检以保证送样真实有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10、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应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实验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
11、试验和检验报告填写项目应齐全,数据应可靠,不得有不清或涂改。
12、进场材料、构件的试验和检验状态必须要求按规定进行标识。
13、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样品所代表的批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14、各种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应贴封或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共同送检,以保证送样的真实性。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工程隐蔽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质量检查员应先依据施工图和技术规程、规范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向工程监理单位申报工程隐蔽验收。
2、对于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潮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埋地管线及接地装置等工程隐蔽前必须先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3、监理工程师对资料及现场施工质量检查核实后,必须在《报验申请表》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才准予将工程隐蔽、覆盖并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另外,凡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隐蔽项目在施工工程中,应由工程技术负责人通知公司质量检查科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其工程质量进行复查,复查次数或数量不应少于该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总数的15%。
四、工程“三检制”1、自检是一种“自我把关”,操作人员对自己施工的工序或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作用,实施“自控”,及时消除异常因素,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2、互检是操作人员之间对所完成的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相互检验,起到相互监督、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的作业、互检的形式可以是同组操作人员之间的相互检验和班组之间工作人员的抽检(有时也可是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交接检验)。
3、工序交接检是指前后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工序完成后清理现场及成品保护等各项内容。
工序交接检应由专业技术员组织,前后两道工序的施工班组长参加,必要时请质量检查员及项目主管工程师参加交接。
4、实行“三检制”,要合理地确定专检、自检和互检的范围。
一般情况下,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以材料员、实验员、质检员等专职管理人员为主,生产过程各工序的检验则以施工现场专业技术员及操作工人的自检、互检为主,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巡回抽检为辅,成品的质量必须进行相应的检查验收。
5、工程项目必须有配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应具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其配备数量应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
五、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各班组首先应进行自检,在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质量检查员组织检查评定,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检验批的验收。
2、公司职能部门到工地进行质量检查时,为了确保质量检查的结果和有关信息能及时、准确得到落实和反馈,项目主管工程师和项目质量检查员应陪同一起检查并做好质量记录。
3、工程验收必须做好企业自评工作,如企业自评不符合要求,工程一律不得报验。
企业自评应包括工程资料审核与工程实体检验两部分。
4、对工程检查、验收中所提出的质量问题由工程项目主管工程师负责监督完成处置,项目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证;经项目奖励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回执。
5、重要的工程回执尚需公司质量检查科到现场进行再确认,符合要求了方可盖章报送。
6、必须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有效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合格已完的分部分项工程,质检人员有权拒绝签证并责令整改。
7、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性检验相结合,广泛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8、坚持质量检验制度与技术复核制度、材料检验制度等相结合。
9、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检验批的验收是确定工程质量的基础,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理应严格要求。
10、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
11、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2、凡由承包商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或构配件,应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按规定提交理化试验单(如:预应力钢筋的硫磷含量等)。
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13、对于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采购订货,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期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安排的需要。
14、大宗的器材、设备或材料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
通过考查优选合格的供货厂家是保证采购、订货质量的前提;所以对材料的检验不仅应包括对供货厂家资格审查以及对订货合同、交货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等资料的核对;还应包括对合格供方的评价以及对订货合同的评审。
15、工程项目的采购产品及顾客产品的检验,均应由项目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项目质检员、实验员、材料员以及其它有关人员共同实施。
16、工程总包及分包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明确规定质量控制标准、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放行准则、签认制度以及岗位职责,以此适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7、各种施工过程产品(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结果应从项目部开始逐级验证再上报。
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必须做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18、分部工程由该工程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员、资料员等人员进行检查自评,评定合格后填写质量验收记录。
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建筑屋面等分部工程必须由分公司经理、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料员和质检员等人员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签字齐全再上报公司质量检查科申请工程预验;只有公司质量检查科预验合格后,才能申报参建各方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否则,按违规处理。
19、单位(子单位)工程先由分公司(项目部)经理或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员、资料员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自评,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签字齐全再上报公司质量检查科进行核查。
公司质量检查科预验合格后,才能填报《工程竣工报告》,并正式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否则,按违规处理。
20、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具体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检查和验收记录表中所认定的要求执行。
21、工程及进场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一律不得放行;内情况紧急确需放行时应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外,还需经顾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记录中标注清楚;有违规放行者由责任人及各级的主管领导承担相应责任。
22、对不合格纠正后的检验,必须通过工程项目经理级项目专职质检员的验收;重大不合格品的处置尚需公司质量检查科进行验证。
23、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以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为中心的质量检验制度,并使之与技术复核制度、材料检验和试验制度等管理规定相结合。
24、应强化执行“样板制”和“三检制”,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杜绝隐瞒不报或有意误报。
25、加强“过程控制”落实质检人员“三权制”和质量管理“三负责”等管理制度。
坚持质量否决权制度,实行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不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