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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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生产质量管理总目标
工程合格率100%,一年内无严重质量缺陷,十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售后
质量投诉率小于5%。
第一条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质保资料;
第二条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清单的要求,装饰材料必须与设计提供的样板相符;
第三条主要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砼、砂浆必须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第四条第一批主要材料进场,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参加验收;
第五条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工程(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第六条砼、砂浆、钢筋焊接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试件,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
第七条所有分项工程、工序(包括主体结构、装饰、景观、市政管线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第八条施工样板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督,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工艺标准》对施工工艺过程进行验收;
第九条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大面积施工;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大面积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楼层内不同户型做有厅、室、厨房、卫生间的单元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通过
施工样板间确定土建与水、电的工艺流程和整体综合标准,认真解决墙面和管线的渗漏现象;
第十一条项目设计代表、项目装饰设计师必须参加施工样板间的验收;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第十五条重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地区工程设计中心必须参加;
第十六条分项(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建筑施工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各项目的工程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定地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验收资格;
第十九条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隐瞒不报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完成,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
第二十一条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要按公司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一)施工过程的控制管理
1、质量控制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进场验收
A、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砼、砂浆、焊接试件(以下简称原材料)应
具备材料合格证和试验证明,经项目部专业工程主管和质量小组进行质
量检验认证后,方准使用,对于第一批进场主要材料、设备,还需工程
部专业工程师参加检验签证。
B、经审核验收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须达到如下要求:a、质量保证资
料整全、有效,有关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b、现场实物标志与
材料相符。
C、主要设备进场应有技术说明书,进口设备还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
技术说明书。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设备进场报验单》报
项目部,项目部应及时会同工程部、技术部、施工单位开箱检验,符合
要求者共同签证,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退货处理。
D、主要装饰材料样板(包括外墙材料、装修、园建、饰面材料等)原则
上由装饰工程设计单位(部门)提供,按照选板初定样板施工综
合选定封板施工的流程进行,紧急情况下可由项目公司、装饰工
程设计单位(部门)、营销部门、地区公司主管领导会同施工单位选定。
E、原材料进场检验应实行试验见证人制度:
a、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材料试验,项目部派人监督取样、送检,试验报
告上需有项目部现场见证人签证方为有效;
b、试验必须到工地所在的区、市建筑工程质检站试验室和工程部指定有备
案资质的试验室,否则无效。
F、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部通
知限期退出现场。
(2)施工过程质量检查
A、巡视检查与旁站监督
a、项目部质量小组、工程主管和监理,必须每天巡视所管现场二次以上,
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b、下列部位施工全过程必须旁站监督:①桩基础工程的砼浇筑及打压桩工程;
②地下室底板、顶板、侧墙浇筑砼及防水处理;③钢结构安装;④天面防
水施工;⑤水暖系统的压力试验及通、灌、闭水试验;⑥主体结构砼的
浇筑。
B、检查与抽查
a、工程部、项目部应组织现场巡视和检查,每月应对各分项工程实行抽查,
抽查率不小于10%。
b、检查内容:施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施工工艺、工人操作是
否按规范、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执行。
(3)中间验收
A、施工样板、样板房(间)的验收
a、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大堂、电梯前室饰面、吊天花等)、外墙外保
温、橱柜安装、厨、厕、卫生洁具安装、给排水管道安装、玻璃幕墙、
干挂石、园建、绿化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施工样板”且须有
小样或排版图,施工样板须经项目部及工程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铺
开施工;
b、单位工程在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要求后,应在指定的楼层内不同户型
做施工样板间(交楼标准),确定各专业工艺流程、综合质量验收及装修
标准。施工样板间墙体砌筑完成后,由项目部组织技术部、工程部、规
划部门、营销部门对房间间隔进行功能确认,并办理会签。样板间完工
后,由项目部会同工程部、技术部、规划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营销部门联合验收、签证;
c、楼盘销售前,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做样板房(示范单位),
样板房(示范单位)要反映出建筑效果。样板房完成后,项目部会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