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标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定标准
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级资质: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2.0亿元以上,并承担过至少1项3000万元以上或至少4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60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4、企业总经理或负责系统集成工作的副总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企业具有已获得信息技术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不少于5年的技术负责人;企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财务负责人。
5、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有先进、完整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和设备,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6、企业已按ISO 9000或软件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实施。
7、企业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
8、企业具有系统的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
9、企业没有出现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10、企业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二级资质:1、企业近3年完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总值1.0亿元以上,并且承担过至少1项1500万以上或至少3项800万以上的项目;所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应具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费、软件开发费、系统集成费和技术服务费)应占工程项目总值的30%以上(即不低于30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80%。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条件
系统集成申请条件一级:1,基本条件:注册实收资本5000年,二级资质必须满2年,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2,财务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不能有亏损,有合法的审计报告。
3,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
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
(2.)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2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6500万元。
4,管理能力ISO9000必须一年以上,覆盖IT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覆盖人数必须220人以上。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5,技术实力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是指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根据企业的能力和资质水平,评定其相应的等级,并依据不同等级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支持。
一、评定条件1.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根据不同等级,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以确保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和资金实力。
2.企业技术人员要求。
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和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包括高级工程师和研发人员等,以保证企业的技术实力。
3.企业资质证书要求。
评定等级需要企业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格证书、系统集成项目资质证书等,以证明企业的从业经验和实际能力。
4.企业实施能力要求。
评定等级需要考察企业的项目管理能力、技术实施能力和服务支持能力等,以确保企业具备成功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能力。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1认证等,以确保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6.企业业绩要求。
评定等级需要考察企业的业绩情况,包括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数量、项目规模、客户满意度等指标,以证明企业在该领域具备一定的经验和实力。
二、等级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根据企业的能力和资质水平,划分为多个等级,通常包括A级、B级、C级等不同等级。
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政策和支持,如资质等级越高,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竞争优势越明显。
三、政策支持对于不同等级的企业,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包括:1.优先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单位在采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时,优先考虑高等级资质企业的报价和投标。
2.财政补贴政策。
政府可以对高等级资质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以支持企业的项目实施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投入。
3.政府合作支持。
政府可以与高等级资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资源共享等。
总结: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是对企业在该领域的能力和资质进行评估,评定等级的高低与企业的项目实施能力、技术实力、质量管理能力等密切相关。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条件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条件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条件指的是为了确保各类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
商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资质认证。
以下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的一些基本条件:
1. 技术实力与经验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
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开发人员等,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服务的质量。
2. 组织和管理要求:供应商应拥有相应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
和服务管理的有效性。
例如,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计划、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
同时,要有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3. 资金实力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以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稳
定性。
包括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和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报告等。
4. 服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包括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例如,要有相关的技术支持人员,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并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5. 法律合规要求: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从事任何非法
活动。
同时,应具备一定的诚信度和商业道德,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管
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服务的质量。
同时,还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和遵守法律合规的能力。
这些条件的达成将有助于保证供应商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力。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二三四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 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 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 2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 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 3亿元以上, 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 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 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 6500万元, 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 (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 30%以上(至少不低于 9000万元 ,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 50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 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 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 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 300万元以上。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条件
系统集成申请条件一级:1,基本条件:注册实收资本5000年,二级资质必须满2年,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2,财务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不能有亏损,有合法的审计报告。
3,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
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
(2.)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2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6500万元。
4,管理能力ISO9000必须一年以上,覆盖IT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覆盖人数必须220人以上。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5,技术实力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标准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三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3.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200万元。
(二)财务状况1. 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三)信誉1.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 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业绩1.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
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800万元。
(五)管理能力1.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一级资质(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四)技术实力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系统集成各级资质详细条件要求
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并能有效实施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 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 质的人数≥6名,其中 训与考核制度,并能有效 高级项目经理的人数 实施 ≥1名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 质的人数≥2名
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 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 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 实施与考核
人事行政部 暂不关注 人力资源建设
具有项目管理人员 资质的人数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 质的人数≥30名,其 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 ≥10名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已建立完备的人力资源管 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 质的人数≥18名,其 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 ≥4名
暂不关注
人员资质,安排培训考证
技术能力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 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 开发平台。经过登记的自 主开发的软件产品≥20 个,其中近三年登记的软 件产品≥10个,且部分软 件产品应在已完成的项目 中得到应用 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 件产品≥10个,其中近三 年登记的软件产品≥5个, 且部分软件产品应在已完 成的项目中得到应用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 作的人员≥50人,其中大学本科 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60%
无
具有相应的软件及系统开 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 无 开发能力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 作的人员≥15人,其中大学本科 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60%
质量管理部 办理软件产品登记
产品体系 软件体系 加强技术实力
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度没 有出现亏损; 细则:最近两年度主业和净 利润均没有出现亏损。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年度没 有出现亏损; 细则:最近年度主业和净利 润没有出现亏损。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一项标准,其目的是为了能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进行科学、全面和客观地评定和分类,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消费者提供选择合格合适的集成服务商的依据。
本文将从综合实力、管理制度、技术能力、项目业绩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综合实力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综合实力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研发能力、企业规模等。
企业的注册资本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固定资产应符合相关要求。
此外,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团队也是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强大的技术团队,拥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人员和工程师,并且具备相关的研发设备和设施。
企业的规模也是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的员工和分支机构,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管理制度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企业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
企业应具备健全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岗位职责,人事管理应科学、公正、合理,财务管理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合同管理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此外,企业还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技术能力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核心指标之一、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先进的技术装备。
技术能力包括企业的技术人员素质、技术研发实力、技术装备等。
企业应拥有一支由高级职称人员和工程师组成的技术团队,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技术能力。
同时,企业还应具备先进的技术装备,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项目业绩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企业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成功的项目案例。
在评定过程中,将对企业过去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技术难度、项目进度和质量等。
信息系统集成专业承包资质要求
信息系统集成专业承包资质要求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在信息技术领域中,将不同的软硬件系统进行整合,实现系统间互联互通,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信息处理能力。
在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中,承包商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
以下是信息系统集成专业承包资质的要求。
一、企业注册资质要求1. 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要在国内;2. 公司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 公司应具有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4. 公司应具备相应的纳税资质,如税务登记证等。
二、专业技术资质要求1. 具备相关的技术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等;2. 技术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工作经验;3. 公司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设备和实验室条件,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4. 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
三、项目管理能力要求1. 公司需要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2. 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能够及时应对项目中的风险和问题;3. 公司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客户和合作伙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4. 公司需要具备质量管理能力,能够保证项目交付的质量符合要求。
四、信誉和财务状况要求1. 公司需要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承担项目的费用和风险;3. 公司需要具备合规的财务状况,如没有重大财务问题。
五、资质认定和证书要求1. 公司需要申请相关的资质认定,如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等;2. 公司需要具备相关的证书和执照,如信息系统集成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等;3. 公司需要定期进行资质的复审和更新,保持合规状态。
六、其他要求1. 公司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信息安全相关法规;2. 公司需要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保护客户的利益和保密信息;3. 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条件
系统集成申请条件一级:1,基本条件:注册实收资本5000年,二级资质必须满2年,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2,财务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不能有亏损,有合法的审计报告。
3,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
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
(2.)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2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6500万元。
4,管理能力ISO9000必须一年以上,覆盖IT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覆盖人数必须220人以上。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5,技术实力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是指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维护及服务能力的企业。
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这类企业在我国快速发展。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用户权益,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1.企业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企业合法注册并已获得营业执照;3.企业有独立法人资格;4.企业具有独立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企业有稳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6.企业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7.企业有必要的设备、工具和仪器;8.企业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度,能够保证合同的履行;9.企业有在业务领域内进行商业活动的资格。
二、技术条件1.拥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的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2.具备组织、管理和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3.具有通信、计算机、控制等相关工程领域的先进技术、技能和装备;4.具有从事先进技术开发能力;5.能够设计、安装、调试、集成、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
三、行业条件1.企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内拥有较高的声誉;2.企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内长期从事有成效的管理和技术研究;3.企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内无重大违法和不良经营记录;4.企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内曾获得过多项荣誉和奖项。
以上条件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基础。
评定结果将依据企业技术条件、规模、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综合评定,将企业分为三个等级:甲级、乙级、丙级。
甲级是最高等级,乙级次之,丙级为最低等级。
不同等级的企业可以开展不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业务。
甲级企业可以开展所有类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业务,而丙级企业只能开展较为简单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业务。
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而言,取得高等级资质是其发展和壮大的重要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资质认证可以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资质认证可以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资质认证可以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增加客户信任度,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资质认证可以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资质认证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例如参与大型项目、与知名企业合作等,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资质认证可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促进行业发展。
资质认证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水平的体现,有助于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资质认证可以规范市场秩序,减少不良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资质认证可以为企业提供信任背书,增强客户信任度,扩大市场份额。
资质成为企业间合作的前提条件,促进企业间的互信与合作。
资质认证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资质认证可以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专业水平,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度。
通过资质认证,企业可以更好地展示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和业务机会。
资质认证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资质认证可以激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资质的获取有助于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信誉度,吸引更多合作伙伴。
资质成为企业间交流的共同语言,促进企业间的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
资质的认证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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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资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建立完善的资质认证体系,提高企业资质标准
推动资质制度与国际接轨,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资质认证可以促使企业不断改进技术、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doc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一、最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概况: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标准范围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级企业资质标准:1、建筑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亿元;2、建筑企业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企业资质(以下称一级资质),且取得一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3年;3、建筑单位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的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净值不少于1000万元;4、建筑施工企业近三年系统集成年收入均不少于5亿元;5、建设单位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6、申报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7、建筑施工单位近三年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工商、质检、审计、海关等监管部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企业资质标准相比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级企业资质标准而言,一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企业资质标准相比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企业资质标准而言,二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标准相比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企业资质标准而言,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都做一定的要求。
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企业资质标准相比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而言,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企业资金、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都做一定的要求。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的发展,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评定条件。
第二条本评定条件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评定。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以评定结果和资质等级为主要依据,评定结果包括基本情况评定、项目评定、专业技术评定和质量管理评定等。
第二章基本情况评定第四条基本情况评定主要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数量、企业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评定。
第五条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的,评定为A级;在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评定为B级;在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评定为C级;在100万以下的,评定为D级。
第六条企业固定资产总额在5000万以上的,评定为A级;在2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评定为B级;在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评定为C级;在1000万以下的,评定为D级。
第七条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在500人以上的,评定为A级;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评定为B级;在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评定为C 级;在100人以下的,评定为D级。
第八条企业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的,评定为A级;组织机构较为完善、管理制度较为规范的,评定为B级;组织机构偏简单、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的,评定为C级;组织机构简单、管理制度混乱的,评定为D 级。
第三章项目评定第九条项目评定主要根据企业参与的项目规模、技术难度、项目完成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定。
第十条企业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的,评定为A级;参与省级重点项目的,评定为B级;参与市级重点项目的,评定为C级;参与县级及以下的项目的,评定为D级。
第十一条企业承担的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的,评定为A级;承担的技术难度一般的项目的,评定为B级;承担的技术难度较低的项目的,评定为C级;未承担技术难度较高项目的,评定为D级。
第十二条企业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达到或超出项目要求的,评定为A 级;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基本达到项目要求的,评定为B级;项目完成情况较差,未达到项目要求的,评定为C级;项目完成情况差,严重不符合项目要求的,评定为D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二三四级
近三年承建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至少有两个软件开发项目通过软件评测。
近三年承建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至少有两个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励。
人才队伍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 质的人数不少于18人。
外籍高级专家、留学人员和海外专家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的数量。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 评定条件定条件 三级资质评定条件 四级资质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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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资质评定条件
综合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 于200万元人民 币
近3年完成项目个 数:不少于2项
技术人员:不少 于10人,其中高 级职称不少于2人
管理体系:通过 ISO9001认证
最近三年内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 的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 员不少于10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 人。
具备相应等级项目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专职 人员,其中财务、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 应能力。
三级资质评定条件
综合条件
财务状况: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经营状况:企业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技术实力: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技术开发和系统设计能力 人员资质: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具备独立承担项目的技术能力,能提供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和系统设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能提供及时的技术服务和系统维护。 拥有完善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体系,能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经营业绩
近三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至少完成10个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 近三年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有5个获得用户单位好评。 近三年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有3个获得用户单位高度好评。 近三年完成的合同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至少有2个获得用户单位特别好评。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条件
系统集成申请条件一级:1,基本条件:注册实收资本5000年,二级资质必须满2年,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2,财务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不能有亏损,有合法的审计报告。
3,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
这些项目至少涉及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已通过验收。
(2.)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2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6500万元。
4,管理能力ISO9000必须一年以上,覆盖IT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覆盖人数必须220人以上。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5,技术实力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乙级评分标准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乙级评分标准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乙级的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 近3年的屏蔽室建设和屏蔽产品销售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从事屏蔽室建设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20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名。
4.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电磁场与微波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
5.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6. 具备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
乙级资质的评分满分为100分,达到80分(含)以上为通过现场审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评分标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可以访问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官网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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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 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 2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 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 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 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2 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 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相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 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 。
(七) 人才实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 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20人。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0名,其 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 名。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 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15名,其 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 名。
近三年至少完成3个合同额不 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 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 6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 不少于3000万元,或所完成合 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纯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 于15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 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 软件产品。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 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 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 于60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 额不少于3000万元。 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 构认证,且连续有效。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 质服务。 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 统并能有效运行。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三级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 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 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 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 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 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时间 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 不少于一年。 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级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 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 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或 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 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 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7.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 比例不低于50%。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 少于20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 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 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 总额不少于2.5亿元,或不少 于2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 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 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 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 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 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 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 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 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 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 150万元。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 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 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 于15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 额不少于800万元。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 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 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 效实施。 证,并能有效运行。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已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有 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 专门人员。 务。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 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 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 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 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五) 管理能 力
近三年至少完成4个合同额不 少于15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 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 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 不少于6000万元,或所完成合 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纯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 于30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 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 软件产品。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 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 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 于1.2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 额不少于6500万元。 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 构认证,且连续有效运行时间 不少于一年。 已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体系, 使用管理工具进行项目管理, 并能有效实施。 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 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 质服务。 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 统并能有效运行。
资质标 (一) 综合条 件
一级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 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 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时间 不少于两年。 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及服 务(以下称系统集成),近三 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 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 或近三年系统集成收入不少于 15亿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 例不低于50%。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 少于50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 合计不少于5000万元。 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 额不少于5亿元,或不少于4亿 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 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企业拥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 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 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 规的行为。 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 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 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 的行为。 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 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 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 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 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 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 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 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80万元的 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40万元 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总额不少于2亿元,或不少于 1.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 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 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四级 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 确。
(二) 财务状 况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 具有与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相适 不少于200万元, 或所有者权 应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益合计不少于200万元。 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 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 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 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 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 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六) 技术力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 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 3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 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 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 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 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项目技术 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项目具有 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 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较高技术水平。 术实力。 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 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 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 程,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 的开发平台。经过第三方评测 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 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 鉴定或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 用认可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产品不少于10个,其中近三年 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 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 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户使用认 中近三年第三方评测鉴定或用 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 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5个,且 户使用认可的软件产品不少于 了应用。 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 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 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 术开发的技术带头人,已建立 术开发的技术带头人,已建立 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已建立基 完备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完备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研 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 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 发及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300 1500平米。 1000平米。 平米。 具有研发管理制度。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 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 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 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 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 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 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 称。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 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 于4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 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 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 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 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4年,财 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 及以上职称。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 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5名,其 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 名。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 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人 数不少于2名。
具有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 已建立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 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 已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培训与 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 系并能有效实施。 有效实施。 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三) 信誉
(四) 业绩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 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 规的行为。 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 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 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 的行为。 企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 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 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 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 企业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 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 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 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 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 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项目总额不少于4亿元,或不 少于3.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 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 低于80%。这些项目至少涉及 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并已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