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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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专科会员条例(讨论稿)
根据《中华医学会章程》第三章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科协《关于规范全国性学会个人会员登记号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条件
1.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技术职称,从事本专科工作五年以上。
2. 具有良好医德医风,热爱和支持本会和专科分会工作,履行专科会员义务。
二、权利
1. 享有本会和相应专科分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入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应专科分会委员会和专业学组的优先权。
2. 享有对本会和本专科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享有入选本会专家咨询、评审及各专项工作委员会的优先权。
4.享有参加本会及本专科分会组织举办的国内、国际有关学术活动及被选派出国进修学习及出席有关国际学术会议的优先权。
5.享有在本会相应专科期刊上发表论文及免费取得本会相应专科分会编印的有关学术资料及相关杂志的优先权。
6. 享有本会和相应专科分会奖励的权利。
7.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执行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的决议、决定,完成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委托的工作。
3. 参加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组织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
4. 按期缴纳专科会员会费。
5. 为发展本会事业自愿捐款及募集资金。
四、入会手续
由本人自愿填写入会申请表格经两名专科会员介绍,经所在单位同意,本专科分会常委会审核,中华医学会批准后颁发专科会员证书。
五、管理
1. 专科会员由中华医学会统一管理。
2. 各专科分会应指定一名副主任委员或常委专门负责专科会员发展工作。
3. 专科会员档案由专科分会与学会共同管理。
六、会费收缴使用
1. 所收会费用于开展学术活动。
2. 奖励有学术成就的专科会员和优秀论文作者。
3. 免费获得本专科杂志。
4. 缴纳国际学术组织会费等。
5. 会费标准为260~360元/年。
6. 专科会员的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