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条例
中华医学会管理规定
中华医学会管理规定中华医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中华医学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CMA。
第二条中华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宗旨,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
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会办会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开展工作。
树立依靠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的思想。
提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患者和受试者,倡导“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
发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优良传统。
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卫生部的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本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2号,邮政编码:100710。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业务范围(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中华医学会专科会员条例
医学信息学分会专科会员制的通告为了繁荣我国的医学信息学事业,促进医学信息学分会XX项活动的开展,经批准,医学信息学分会拟实施专科会员制.根据《章程》第三章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专科会员条例》以及我国医学信息事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医学信息学分会专科会员制XX办法,现XX如下。
一、会员条件1.承认本专科会员制的章程,履行本专科会员的义务,执行本分会的决议和决定;2。
凡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或相应技术职称,从事本专科工作五年以上;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和支持本会和专科分会工作;4.按期交纳会员费。
二、会员的权利1。
享有医学信息学分会的XX权和被XX权,享有入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应专科分会XX和专业学组的优先权;2.享有对医学信息学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3。
享有入选本会专家咨询、评审及XX专项工作XX的优先权;4。
享有参加医学信息学分会组织举办的国内、国际有关学术活动及被选派出国进修学习及出席有关国际学术会议的优先权;5。
享有被推荐在《XX医学图书XXXX》等XX上发表XX的优先权和免费取得《XX医学图书XXXX》及本会XX的有关学术资料的权利;6.享有本会和相应专科分会奖励的权利;7.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的义务1.遵守章程;2. 执行医学信息学分会的决议、决定,完成医学信息学分会委托的工作;3。
参加医学信息学分会组织的有关XX公益活动;4.按期缴纳专科会员会费;5. 为本会事业自愿捐款及募集XX。
四、入会手续1.由本人自愿填写入会申请表格,经所在单位同意,医学信息学分会**审核,批准后,才能成为医学信息学分会专科会员。
2. 申请者接到批准成为医学信息学分会专科会员XX后,需于3个月内交纳第一年会费并寄本人半年内一寸彩色照片2张,收到会费和照片后,发给专科会员证享受专科会员权利.五、会员的管理1。
专科会员在指导下,由医学信息学分会管理;2.医学信息学分会选派一名**专门负责专科会员工作;3. 专科会员档案由专科分会与学会共同管理.六、会费收缴及使用1。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
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试行)(2001年3月24日中华医学会第22届理事会第5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推荐、评审和授予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医学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充分调动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医学会设立中华医学科技奖。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等奖励内容。
第三条中华医学科技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四条中华医学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
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中华医学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中华医学科技奖自然科学类授予在医学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发现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
第七条中华医学科技奖技术发明类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医学技术发明的发明者。
第八条中华医学科技奖科学技术进步类授予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疾病防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
第九条中华医学科技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授予对中国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第十条卫生部、中华医学会从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中,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
第三章推荐、评审和授予第十一条中华医学科技奖接受以下单位和科学家推荐:(一)高等学校;(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厅(局)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杂志社学术及咨询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学术及咨询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条!性质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学术及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杂志社为研究期刊发展、加强期刊学术指导和质量管理而设立的参谋咨询机构,由杂志社社长直接领导。
第二条!任务!"从学术上探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期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杂志社的改革提供参考意见。
#"研究贯彻落实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办刊方针的具体措施,对改进办刊方法、提高期刊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承担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的审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协助起草或修订相关编辑出版工作常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需要时对杂志社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行考评,并提出意见。
&"承担杂志社人员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编辑业务学习和有关讲义、教材的编写工作。
’"对开展国内外学术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需要时积极参与筹备和组织工作。
("讨论杂志社领导交议的其他问题。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原则!"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方式:学术委员会由杂志社聘请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名,常务副主任委员!名,副主任委员#)$名,委员!&)#*名,秘书!名(杂志社办公室秘书兼)。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社长提名,委员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提名,经杂志社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社长聘任。
#"学术委员的条件(!)有较高的编辑学学术水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热爱本职工作,关心杂志社的建设和发展,能够履行学术委员的职责。
$"学术委员的职责(!)按时参加学术委员会的会议和活动,完成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开展编辑学的研究,指导、支持并参与学术委员会专题研究组的工作。
($)及时发现和反映办刊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建议。
%"学术委员会的任期每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年。
中华医学会管理规定
目 录第一部分:会章、会费标准中华医学会章程中华医学会各类会员会费标准第二部分:议事规则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中华医学会理事会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部分:组织管理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专业学组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管理办法第四部分:业务活动学术交流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继续教育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财务管理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网络信息服务中华医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试行)中华医学会网络支付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编辑出版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评估体系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中华医学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华医学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CMA。
第二条 中华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宗旨,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
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会办会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开展工作。
中华医学会入会条件
中华医学会是中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医学界社会团体之一,拥有广泛的学科领域
和会员基础。
要成为中华医学会的会员,需要符合以下入会条件:
1. 具有医学、卫生、生物、药学或其他医学相关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成为
国家认证的合法医疗机构的医师。
2. 持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医疗技术、专
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3. 在相关医学领域或临床医疗领域从事科研、教育、临床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
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成绩,并在相关领域内拥有一定影响力。
4. 具有一定的医德医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愿意为行业发展和医学进步做出贡献。
同时,申请加入中华医学会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 提交申请表和个人简历,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 接受会员审批机构的考核,并缴纳相应的会费和管理费用。
3. 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专业考试合格,或拥有相应的学术头衔、学位或荣誉称号的
候选会员可直接申请成为正式会员。
在申请成为中华医学会的会员之后,可以享受到中华医学会提供的各种专业课程、培训机会、学术交流、行业资讯和学术研究支持等多种服务和帮助,进一步提升自身
的医学能力、软实力和影响力。
中华医学会会员入会最低标准
中华医学会会员入会最低标准中华医学会是中国医学领域的权威机构,作为该行业的从业人员,加入中华医学会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
为了保证会员的质量和水平,中华医学会对会员的入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华医学会会员入会的最低标准。
首先,申请人必须具备医学相关专业的学历。
中华医学会会员入会的第一步就是要求申请人具备相关的医学专业学历,这是基本的要求。
只有具备相关专业学历的人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中华医学会的规章制度,更好地为医学事业做出贡献。
其次,申请人需要有一定的医学工作经验。
医学工作经验是衡量一个医生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中华医学会会员入会的必备条件。
只有具备一定医学工作经验的人才能更好地参与中华医学会的学术交流和活动,也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另外,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
中华医学会会员入会的申请人需要在医学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这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这些学术成果能够反映申请人在医学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也是成为中华医学会会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最后,申请人需要遵守中华医学会的章程和规定。
作为中华医学会会员,申请人需要遵守中华医学会的章程和规定,尊重学术道德,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只有遵守相关规定并且表现良好的医生才能够成为中华医学会的一员。
总的来说,中华医学会会员入会的最低标准是申请人需要具备医学相关专业的学历,有一定的医学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并且遵守中华医学会的章程和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保证会员的质量和水平,也是对医学从业人员的一种要求和激励。
希望更多的医学从业人员能够符合这些标准,积极申请成为中华医学会的会员,共同推动中国医学事业的发展。
杂志通讯编委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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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第五次杂志工作会议资料汇编! "##$ 年 % 月
( 二) 通条! 本条例由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条例自 "##$ 年 % 月 % 日起执行。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 "##& 年 %" 月修订
中华医学会第五次杂志工作会议资料汇编! $’’( 年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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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通讯编委工作条例
! !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广大中青年专家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办刊工作中的积极作 用, 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通讯编委是编委力量的重要补充, 是编委会的后备力量。通讯编委由中华医学 通讯编委的聘任与编委会换届同步进行。 会杂志社聘任, 聘期 " 年。原则上, 第三条! 通讯编委的基本条件: (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 二) 思想品德优良, 作风正派, 学风严谨。 ( 三) 工作在临床或科研第一线, 有较高学术水平, 在本学科 ( 专业) 领域取得较大成绩, 有 一定的行业知名度。 ( 四) 热心期刊工作, 有一定的编审能力。 ( 五) 近 # 年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过至少 $ 篇论著类文 稿, 或者在拟受聘期刊发表过 % 篇论著类文稿。 ( 六) 具有副高级 ( 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不超过 ## 岁, 身体健康。 ( 七)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四条! 通讯编委的聘任程序 ( 一) 通讯编委的提名及遴选工作由期刊编辑部具体负责。 ( 二) 期刊编辑部根据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和工作需要, 在对符合条件、 进入遴选范围的 候选通讯编委进行必要审核并与编委会会商后, 提出拟聘通讯编委名单, 上报中华医学会杂志 社审批。 ( 三) 经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批复同意后, 由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向通讯编委颁发聘书。 第五条 ! 通讯编委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 一) 执行编委会的决定, 配合编辑部的工作, 积极参加编委会和编辑部组织的活动。 ( 二) 根据学科发展动向, 及时向编委会和编辑部反映读者需求, 对期刊总体设计、 学术导 向、 整体质量、 报道重点等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 三) 承担一定的审稿工作, 及时、 认真地完成审稿任务。 ( 四) 积极组织、 推荐和撰写高质量的稿件。 ( 五) 积极促进期刊的国内外联系, 扩大期刊的影响力。 ( 六) 协助期刊编辑部进行期刊的经营和发行工作。 第六条 ! 通讯编委的人员规模及其他 ( 一) 通讯编委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届编委总人数的 $ 倍。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1月25日中华医学会第25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以下简称“专科分会”)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保障各项业务活动的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财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医学会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专科分会是在中华医学会理事会领导下的学术分支机构,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业务活动。
专科分会是中华医学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法律责任由中华医学会承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专科分会(含其下设专业学组及青年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财务管理。
第四条 专科分会财务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中华医学会对专科分会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和会计核算制度。
专科分会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收入和支出合同应当由中华医学会统一签署并加盖《中华医学会合同专用章》,其全部收支应当纳入中华医学会账簿统一管理,不得进入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
中华医学会财务处按照各专科分会分别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专科分会报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其财务收支全部纳入中华医学会年度预决算管理。
(二)放管结合、分级负责。
专科分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应当符合中华医学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专科分会现任主任委员是专科分会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分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对本分会的各项财务支出和预算进行审批。
(三)勤俭办事、预算管理。
专科分会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应当遵循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原则。
同一事项年度累计金额达到1万元(含)以上的支出应当遵循先报批预算后支出的原则。
专科分会因经费不足,开展必要的业务活动有困难,可以向中华医学会提出经费申请,经批准后中华医学会提供经费支持,保障专科分会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
医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规定根据《中华医学会章程》和《武汉市医学会章程》规定,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武汉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是在武汉市医学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学术活动的非独立法人二级分支机构;是武汉市医学会会员中为促进和提高专科医学学术水平,自愿组织和参加的学术性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坚持学会宗旨,根据市医学会总体学术活动计划,制定本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计划;组织本专业学科的各类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本专业学科领域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评议、审定与推荐本专业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科普作品、医药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发现和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发展新会员;联系本专业科技人员,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组建专业委员会的条件和办法 1、组建新专业委员会的条件:(1)本学科已形成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建立专业委员会后,其学科领域及工作任务与其它专业委员会不交叉重复;(2)已拥有一定的会员队伍,并具有本专业领域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热心学会工作,有一定学术威望的骨干力量。
(3)具备独立开展本专科国内外学术活动的能力。
2、组建新专业委员会的办法:(1)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由该学科学术带头人1人提议,5―7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武汉市医学会会员作为发起人,向市医学会提出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申请,说明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目的、任务、活动范围、活动内容,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及现有专业队伍情况,填写新建专业委员会申请表报医学会。
(2)武汉市医学会受理新建专业委员会申请后,经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提交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批。
(3)自常务理事会批准成立专业委员会之日起,应在半年内完成组建工作,否则即自动取消成立资格。
(4)专业委员会成立后,市医学会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武汉市科协审查备案,同时向武汉市民政局社团处办理登记手续。
三、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和委员任期1、专业委员会实行委员制,委员总数以30~40人为宜,少数专业队伍庞大,学科范围较宽的专业委员会可酌情增加人数。
中华医学会规章制度
中华医学会规章制度中华医学会规章制度一、总则中华医学会(简称中华会)是由全国各地医学工作者组成的非营利性学术组织,是我国医学界最具代表性的学术组织之一。
为规范中华会的组织、活动、管理等事项,特制定本规章。
二、组织机构1.代表大会:中华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代表大会由中华会会员推选代表组成。
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选举中华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和决定重要问题和事项。
2.理事会:中华会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为决定中华会的方针政策、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
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批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
3.专业委员会:中华会下设多个专业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组织各专业领域的学术交流、研究等活动,提供学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4.秘书处:中华会设立秘书处,承担中华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和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印信、会刊、会员管理和会务等工作。
三、会员管理1.会籍:凡身在中国并受聘于医疗机构或有医学专业背景的人士均可申请加入中华会,经审查通过后得到会籍。
2.会费:中华会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用途以支持中华会的科研、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学术出版、奖励评选等工作为主。
3.会员权益:中华会会员享有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的权利,可提出提案、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表决,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四、学术交流1.学术活动:中华会定期组织、参与和支持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论文慕名、研讨会、会议和培训班等。
2.学术出版:中华会主办《中华医学杂志》、《中华医学影像学杂志》、《中华实验外科杂志》等多种学术刊物,定期出版学术论文、学术研究成果等。
3.学术奖励:中华会根据学术贡献和成就,设立多个学术奖项,如中华医学奖、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医学教育奖等,以鼓励医学界人才创新、贡献。
五、纪律管理1.会员违纪:中华会会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和有关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应当接受监督、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则予以纪律处分。
中华医学会规章制度
中华医学会规章制度中华医学会是中国医学界重要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之一,其宗旨是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医学技术的水平,促进全民健康。
为了保障医学会的正常运行,中华医学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对于会员的权益和社会的利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着力推动全国医学科学工作者的联系与合作,提高我国的医学科学与技术水平,并发挥医学科学对国民健康的重大贡献,根据《社团法》、《会费条例》等法规及中华医学会章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医学会各级组织及其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中华医学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特邀会员、荣誉会员。
第四条申请加入中华医学会的个人,必须接受中华医学会的审核,并签署相关的承诺书。
申请加入中华医学会的机构或单位,应由申请人代表机构或单位提交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会员必须遵守《中华医学会章程》及本规程,并认真履行自己在组织中的义务。
第六条中华医学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中华医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医学会的章程和决定;2.选举和罢免中华医学会的领导机构或者管理人员;3.进行工作报告并审议决定;4.制定规章制度并审议通过。
第四章科学委员会第九条中华医学会设科学委员会,是由医学界著名专家组成的专业委员会。
其职能是组织和开展学术交流、学术评价、学术推广、学术课程设计和医学考核等学术工作。
第十条科学委员会的职权如下:1.立项并筹措科学研究项目,准确判断和评估研究成果,进行学术评估和科技评价工作。
2.定义医学界的重大科学研究方向和科学研究领域。
第十一条中华医学会在会员中收取会费用于支持医学学术事业的发展,维护医学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中华医学会的会费由普通会员、特邀会员和荣誉会员分别缴纳。
第十三条会员辞去会员资格或者被解除会员资格前已交的会费,不予返还。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
中华医学会章程
中华医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为中华医学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发展同国内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和合作。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使全国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团结起来,充分发挥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作用,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与经济、社会的结合,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会员与会籍第三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分为会员、资深会员、会士。
单位会员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军队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学术性群众团体,和本会认可的其他有关医学学术团体。
第四条:会员条件及入会程序等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会设理事会作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设若干界别。
理事会的职权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八条:本会设立名誉会长和顾问等荣誉职务。
第九条:本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其职责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本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本会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宗旨与任务第十二条:本会的宗旨是推动中国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中华医学会管理规定
目录第一部分:会章、会费标准中华医学会章程中华医学会各类会员会费标准第二部分:议事规则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中华医学会理事会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部分:组织管理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专业学组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管理办法第四部分:业务活动学术交流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继续教育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中华医学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财务管理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网络信息服务中华医学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试行) 中华医学会网络支付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编辑出版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评估体系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管理办法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编辑委员会通则中华医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中华医学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Medical Association,缩写为CMA。
第二条中华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宗旨,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
坚持民主办会原则,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会办会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围绕国家各个时期的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开展工作。
中华医学会财务报销制度
劳务费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即
学会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劳务报酬,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序号
劳务内容
支出标准
大会主席/院士/知名专家:≤5000 元/次
1
专家讲课费
特邀大会报告:≤3000 元/次
专题报告:≤2000 元/次
2
专家主持费
≤1500 元/次
3
现场手术示教 ≤3000 元/台
飞机经济舱 火车硬席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 座、全列软席列 车二等软座 轮船三等舱 汽车凭据报销
不含旅游 船和包车
按照《中华医学会国内差旅费报销的补充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现行国内差旅住宿标准执行,原则上超标部
分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予
以报销。
(四)公务出国费
(三)专科分会经费审批权限:专科分会 10 万元以下费用报销 由分会主任委员审批,10 万元(含)~50 万元费用报销由分管领 导(分管专科分会的中华医学会领导)审批,50 万元(含)以上 由中华医学会秘书长(或授权人)审批。
第十三条 各级审批人应在规定的权限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审批。
(一)学会日常公用经费审批程序: 经办人填写支出证明单 部门负责人审批 财务处审核 分管领导审批 秘书长(或授权人)审批 出纳付款 (二)学会项目经费(含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受托项目等) 审批程序: 经办人填写支出证明单 部门负责人审批 项目负责人 审核 财务处审核 分管领导审批 秘书长(或授权人)审 批 出纳付款 (三)专科分会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和审批程序: 专科分会日常公用经费、常委会、委员会的费用报销归口管理 部门为学术会务部;换届会的费用报销归口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部; 项目类费用报销由相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审批程序为: 经办人填写支出证明单 专科分会主委审批 归口管理
中华医学会招牌制度
中华医学会招牌制度
招牌是医疗机构和医生在门诊、诊所或医院外部悬挂的标识,
用于宣传医疗机构的名称、特色、资质等信息,以便患者能够识别
和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
中华医学会招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管理,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华医学会
进行注册,获得合法的招牌使用权。
注册过程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医生的执业证书等。
2. 招牌规范,中华医学会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招牌内容、形式、尺寸等进行规范,以确保信息准确、明确,不误导患者。
招牌上通
常包括医疗机构或医生的名称、专科领域、资质认证等重要信息。
3. 审核监管,中华医学会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招牌进行审核和
监管,确保招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宣传的招牌,不得涉及
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
4.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招牌制度的医疗机构和医生,中华医学
会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警告、罚款、暂停招牌使用权等,以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和患者的权益。
中华医学会招牌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医疗市场,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为患者提供更可靠的医疗选择。
同时,该制度也促进了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自律和规范发展,增强了医疗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中华医学会文献阅读保护权限
中华医学会文献阅读保护权限
当前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信息流通变得极为迅速,生活中人们不用出门就可以通过
互联网获取巨量的有价值材料,大大便利了当代社会的文化学习和科研进步。
但同时,也
出现了诸多侵犯他人版权的情况。
中华医学会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机构,为了保护其会员和
学者获取文献的权益,特别对网络文献阅读保护进行了管理,保护学者的研究成果,维护
他们的学术的版权。
一方面,中华医学会设立了会员专用的电子期刊平台,会员可以直接利用这个平台查阅期刊,获取文献信息,同时保证版权方不受侵害。
再者,中华医学会采取了禁止会员和学者
利用网络平台下载文献的措施,尤其是根据版权保护条例,对下载文献的人士实行了惩戒,保护和支持合法的文献阅读。
最后,中华医学会还加强了文献信息共享技术的应用,确保
政府投资的文献能够合理共享,并以有效的方式向社会提供最新的资讯。
中华医学会的文献阅读保护权限对于社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防止了作者的知识
产权遭到侵害,还充分支持了各学会和行业的进步,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文化繁荣和科学
发展。
倘若没有文献阅读保护权限的规定,将会使得大量的付费文献在网络中免费的流通,从而损害了文献的价值,影响了作者本人的利益,也将影响行业的发展。
总而言之,中华
医学会的文献阅读保护权限能够有效地抑制文献盗版,促进正常的文献流通,为业内人士
提供福利,有利于减少版权矛盾,也有利于保持行业的发展,值得文献行业发展者努力去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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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专科会员条例(讨论稿)
根据《中华医学会章程》第三章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科协《关于规范全国性学会个人会员登记号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条件
1.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技术职称,从事本专科工作五年以上。
2. 具有良好医德医风,热爱和支持本会和专科分会工作,履行专科会员义务。
二、权利
1. 享有本会和相应专科分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入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应专科分会委员会和专业学组的优先权。
2. 享有对本会和本专科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享有入选本会专家咨询、评审及各专项工作委员会的优先权。
4.享有参加本会及本专科分会组织举办的国内、国际有关学术活动及被选派出国进修学习及出席有关国际学术会议的优先权。
5.享有在本会相应专科期刊上发表论文及免费取得本会相应专科分会编印的有关学术资料及相关杂志的优先权。
6. 享有本会和相应专科分会奖励的权利。
7.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执行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的决议、决定,完成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委托的工作。
3. 参加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组织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
4. 按期缴纳专科会员会费。
5. 为发展本会事业自愿捐款及募集资金。
四、入会手续
由本人自愿填写入会申请表格经两名专科会员介绍,经所在单位同意,本专科分会常委会审核,中华医学会批准后颁发专科会员证书。
五、管理
1. 专科会员由中华医学会统一管理。
2. 各专科分会应指定一名副主任委员或常委专门负责专科会员发展工作。
3. 专科会员档案由专科分会与学会共同管理。
六、会费收缴使用
1. 所收会费用于开展学术活动。
2. 奖励有学术成就的专科会员和优秀论文作者。
3. 免费获得本专科杂志。
4. 缴纳国际学术组织会费等。
5. 会费标准为260~360元/年。
6. 专科会员的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