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区位图制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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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区位图制作合同

合同名称:电子区位图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晋江宝业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耀先模型制作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4年月日

电子区位图制作合同

甲方:晋江宝业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耀先模型制作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宝业大厦项目电子区位图事宜,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设计制作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宝业大厦周边电子区位图一套。

1.2 双方协商后,同意按照以下比例、尺寸、价格执行本合同内电子区位图制作的费用:

名称比例尺寸(mm) 合同总价(元) 备注

整体尺寸:4100*2700

电子区位图

¥30000.00元

区位图尺寸:3900*2000

1.3 合同总价含(税金、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往返晋江的差旅等)一切费用。

1.4 制作要求

1.4.1 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效果图制作,选用进口亚克力,地块表面喷漆、白色有机灯箱板

做面层,背面采用铝合金结构,中间用亚克力板做支撑;

1.4.2 模型灯光全部采用LED灯条及灯珠来制作。本壁挂模型用镜面不锈钢本色包边,体现

项目区域道路、地块、水面、区域商圈等,主要区域,道路配有文字标识。地点标识、道路轮廓、水面、文字底部都透光;周边绿化,点缀抽象的植物标识(底部发光)。

1.4.3 项目地块中心位置用环绕灯光表示,以示突出重点,其他的商业中心圈用红色跑灯

来表示。

第二条设计制作期限

2.1 在甲方提供全部完整资料后,18日内完成模型制作安装并交付使用。模型制作完成后,

甲方到乙方模型制作现场对模型制作质量进行初步验收,由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在整体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

第三条设计制作费及付款方式

3.1 设计制作费:电子区位图设计制作一套,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

万元整)。

3.2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即人

民币¥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3.3 在安装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作为验收款,即人民

币¥ 19500.00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3.4 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安装

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3.5 以上款项由甲方直接以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与当次

付款金额等额税务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或延迟付款,甲方无责;但当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前时,乙方应按剩余合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或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3.6 在制作过程中增加的洽商金额同样执行此付款方式。

第四条双方义务

4.1 甲方义务

4.1.1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图纸资料,并对图纸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1.2 甲方设计方案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造成的损失增付制作费用,增付制作费用可按制作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及材料百分比计算,同时模型交付时间相应顺延;

4.1.3 乙方在设计制作过程中发现图纸不详或有疑问时,甲方应及时进行解释和确认。

4.2 乙方义务

4.2.1 乙方应及时签收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并对乙方受托设计制作过程中涉及的图纸资

料等所有甲方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乙方未及时签收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或通知,甲方按照本合同记载的乙方联系地址,以信件、邮件将资料发送给乙方。

4.2.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补充说明设计制作,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

4.2.3 乙方发现图纸资料有疑问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停止制作,待甲方确认后再行制作。

4.2.4 乙方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设计制作工作。

4.2.5模型在制作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后需修改模型,乙方应满足要求,收取相应修改所需成本费用;

4.2.6乙方不得将模型外包给第三方。

第五条合同修改与解除

5.1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可以修改。合同修改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5.2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有关图纸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及时进行设计制作,乙方可根据

甲方拖延时间同等顺延交付日期。

6.2 由于乙方的原因,制作出现偏差,未能合理体现区域整体效果,或规格不符合本合同

的约定,或制作工艺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的约定,或使用的材料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的约定,乙方应负责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若乙方未及时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定金,并向乙方收取双倍定金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6.3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如期将电子区位图交付给甲方使用,每逾期1个日历天,乙方每天

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伍佰元人民币;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定金,并向乙方收取双倍定金的违约金。

第七条保修责任

7.1 乙方负责电子区位图的设计制作、运输、现场安装调试。

7.2 电子区位图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1年期内的保修工作(保修期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每两个月不定期检查检修一次以上,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完成相应的维护、维修工作。

7.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长年售后服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仅收取成本费用。第八条合同附件

8.1 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8.1.1 电子区位图制作材料详细清单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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