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产权专业化运营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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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产权专业化运营管理方案

集团公司已实施了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立的跨产权专业化运营管理,由于目前专业化运营平台的人员管理、经营管理、费用归属、对外合同等管理方式尚不明确,导致出现了较多的矛盾和问题。为理顺跨产权的运营管理关系,现将有关事宜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一、专业化运营方式确定基本原则

(一)交易费用最小化原则。资产或业务跨产权实施专业化运营,应通过运营模式和业务往来关系的设计,既要专业化运营规范管理,又要把双方业务往来的交易税费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管理便捷化原则。在具体专业化运营管理模式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有利于提高专业化水平、有利于管理主体明确的要求,简化专业化运营单位和资产权属单位的管理关系,保障专业化运营高效顺畅。

(三)按资产权属和服务对象分担费用原则。专业化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对应的资产权属单位或被服务对象承担。

二、专业化运营方式

根据集团公司公辅系统的专业化分工,运营管理模式可虚拟为集团内部的委托管理、业务外包和租赁经营三种方式。

(一)委托管理方式。按照集团公司专业化管理要求,资产权属单位将需专业运营资产的经营权委托给专业化运营单位。委托方提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各类资源,包括人、财、物资源,享有资产经营的所有收益,承担经营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失,但不承担资产经营的过失责任;受托方根据集团公司赋予的责权,经营受托资产,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营计划,对受托经营的资产和业务的过失承担全部责任。集团内部的委托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资产和经营规模大、运营投入产出较高、所需员工数量较多的专业化运营事项。委托管理具体运作规范如下:

1.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化运营单位对受托业务的所有员工统一管理,包括员工的培养、使用、所辖业务范围内的调动等,员工按所在岗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与资产权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处分与解聘等由专业化运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资产权属单位实施;员工工资保险福利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由专业化运营单位管理,同类业务执行统一的工资结构和标准、保险福利待遇,工资性费用由资产权属单位承担。

2. 经营预算管理:集团公司向专业化运营单位下达委托管理资产的经营计划和经营预算,对委托方下达的经营计划和经营预算中不包

括该部分资产的经营计划和经营预算;专业化运营单位对经营结果负责,资产权属单位对经营结果不承担管理责任。

3. 费用管理:专业化运营单位经营不同法人资产发生的经营费用按资产权属归集,对不能直接归集的按资源占用比例分摊,差旅费按员工劳动关系归集。集团公司直接给专业化运营单位下达费用预算,专业化运营单位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集团公司不对资产权属单位下达委托管理资产的费用预算,其对预算执行结果不承担责任。

4. 运行管理:专业化运营单位对经营的所有资产采用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实施管理,对被委托资产及运营中的安全、生产、质量、环保、检修等各项运行工作承担全部责任

5. 采购管理:专业化运营单位以委托方名义向集团公司采购部门提报委托管理资产的采购需求计划和技术质量标准,组织对供货质量评价;集团公司采购部门直接以资产权属单位的名义组织采购,除非需要,一般不与资产权属单位

发生关联交易。

6. 对外合同签署:资产权属单位授权专业化运营单位,负责与受托资产有关的业务外包、检修等各种生产经营及对外合作合同的订立,合同签署的主体为资产权属单位。

7. 固定资产投资:受托经营业务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报、建设和运营的责任主体为专业化运营单位,项目出资单位为资产权属单位。

8. 财务和统计报表:专业化运营单位按经营资产编制内部管理性

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委托资产的对外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纳入资产权属单位,由其统一编制和报出,专业化运营单位给予协助;集团公司在业务上进行规范与指导。

9. 绩效管理:集团公司按专业化经营管理口径对专业化运营单位及其领导班子下达绩效评价指标并实施考核。专业化运营单位按经营管理权属对内实施群体绩效考核。

(二)业务外包方式。按照集团公司专业化管理要求,各子公司将需要按专业化运营的业务发包给集团公司内部的专业化运营单位,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业务外包的有关事宜。专业化运营单位按约定向发包方提供产品和服务,发包方按约定履行权力和义务,集团公司对业务外包事宜进行协调和监管。集团内部的业务外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投入不大、所需员工数量较少、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的非核心业务。业务外包具体运作规范如下:

1.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业务涉及的人员管理由专业化运营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开展,与发包单位无直接关系。

2. 经营预算管理:集团公司向发包单位下达外包业务的经营计划和经营预算,发包单位对该业务经营结果负责。

3. 费用管理:集团公司向发包单位下达业务费用预算,指导其与专业化运营单位协商确定业务外包的价格与标准,并签订协议;专业化运营单位按标准运营或提供服务,按约定承担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发包单位对外包业务完成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并按约定按期向专业化运营单位支付业务外包费用。

4. 运行管理:专业化运营单位按发包单位的要求与标准,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对承包业务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与质量负责。

5. 采购管理:按约定双方对各自承担的物资向集团公司采购部门提报采购需求计划和技术质量标准,并组织对供货质量评价;集团公司采购部门分别以发包方、承包方的名义组织采购,除非需要,一般不与双方发生关联交易。

6. 固定资产投资:外包业务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报和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发包方,承包方协助可研论证与设计提资。

(三)租赁经营方式。根据集团公司专业化管理要求,资产权属单位将其非主业资产租赁给集团公司专业化运营单位经营,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确定双方责任义务。租赁方承担资产经营所有投入要素,承担经营发生的所有费用,获取资产经营的所有成果,按期向出租方支付资产租赁费用。

租赁经营管理关系相对简单,但主要适用于面向社会提

供产品或服务的资产。

三、产业园区相关问题解决建议

2013年8月1日起全国范围施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集团公司内部委托管理方式基本不发生税费,按集团内部法

人之间交易费用最小化原则,集团公司内部专业化运营事项应尽可能选择委托管理方式;对部分资产规模较小、运行维护或服务费用不高、所需员工数量较少的事项,为简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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