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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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1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1000kV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并联电容器装置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一、总体说明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项目单位物资部门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①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②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③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9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二、具体使用说明1、本并联电容器装置采购规范的使用范围适用于1000kV变电站110kV并联电容器装置,其单套输出容量为210Mvar,物资采购通用及专用技术规范共3本(通用技术规范1本和专用技术规范2本)。

2、项目单位在选择采购标准技术规范时,应在上述2本物资采购标准专用技术规范中进行选择,并按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编写项目招标文件。

3、物资采购标准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和参数与2个专用技术规范中配套使用,不应随意修改变动。

4、专用技术规范标准技术参数中,有两种可供选择的设备型号或技术参数时,相关单位应根据需要选择其中的一种填入相应栏目内。

并联电容器设计要求规范

并联电容器设计要求规范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2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电所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第1.0.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补偿要求、环境状况、运行检修要求和实践经验,确定补偿容量、选择接线、保护与控制、布置及安装方式.第1.0.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的规定.第1.0.5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1 术语1.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高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设备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2.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tion of low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低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元件组成, 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3.并联电容器的成套装置(complete set of installation for shunt capacitors):由制造厂设计组装设备向用户供货的整套并联电容器装置.4.单台电容器(capacitor unit):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引出端子的组装体.5.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群单台电容器.6.电抗率(reactance ratio):串联电抗器的感抗与并联电容器组的容抗之比,以百分数表示.7.放电器、放电元件(discharge device、discharge component):装在电容器内部或外部的, 当电容器从电源脱开后能将电容器端子间的电压在规定时间内降低到规定值的设备或元件.8.串联段(series section):在多台电容器连接组合中,相互并联的单台电容器群.9.剩余电压(residual voltage):单台电容器或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电容器端子间或电容器组端子间残存的电压.10.涌流(inrush transient current):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过渡过电流.11.外熔丝(ex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外部并与其串联连接, 当电容器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电容器的熔丝.12.内熔丝(in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内部与元件或元件组串联连接, 当元件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该元件或元件组的熔丝.13.放电容量(discharging capacity):放电器允许连接的电容器组的容量.14.不平衡保护(unbalance protection):利用电容器组内两个相关部分之间的电容量之差形成的电流差或电压差构成的保护.第二章-2 符号1.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2.Sd: 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3.n: 谐波次数.4.K: 电抗率.5.I*ym:涌流峰值的标么值.6.β: 涌流计算中计及的电源影响系数.7.Q: 电容器组容量.8.Uc: 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 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10.S: 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二章-3 代号1.C: 电容器组.2.IC、2C、3C: 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编号.3.C1、C2、Cn: 单台电容器编号.4.L: 串联电抗器或限流线圈.5.QS: 隔离开关或刀开关.6.QF: 断路器.7.QG: 接地开关.8.TA: 电流互感器.: 放电器、放电元件.10.FV: 避雷器.11.FU: 熔断器.12.KM: 交流接触器.13.KA: 热继电器.14.HL: 指示灯.15.Uo: 开口三角电压.16.△U:相不平衡电压.17.△I:桥差电流.18.Io: 中性点不平衡电流.第三章接入电网基本要求第3.0.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第3.0.2条变电所里的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无功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压技术导则》和《全国供用电规划》的规定计算后确定.当不具备设计计算条件时,电容器安装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10%-30%确定.第3.0.3条电容器分组容量,应根据加大单组容量、减少组数的原则确定.当分组电容器按各种容量组合运行时,不得发生谐振,且变压器各侧母线的任何一次谐波电压含量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谐振电容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Qcx=Sd[(1/n^2)-K] (3.0.3)式中:Qcx为发生n次谐波谐振电容器容量(Mvar);Sd为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n为谐波次数,即谐波频率与电网基波频率之比;K为电抗率.第3.0.4条高压并联电容装置应装设在变压器的主要负荷侧.当不具备条件时,可装设在三绕组变压器的低压侧.第3.0.5条当配电所中无高压负荷时,不得在高压侧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第3.0.6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安全地点和装设容量,应根据分散补偿和降低线损的原则设置. 补偿后功率因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第四章电气接线第一节接线方式第4.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在同级电压母线上无供电线路和有供电线路时, 可采用各分组回路直接接入母线,并经总回路接入变压器的接线方式.当同级电压母线上有供电线路,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设置电容器专用母线的接线方式.第4.1.2条高压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容器组宜采用单星形接线或双星形接线.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网中,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不应接地.二、电容器组的每相或每个桥臂,由多台电容器串联组合时, 应采用先并联后串联的接线方式.第4.1.3条低压电容器或电容器组,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方式.第二节配套设备及其连接第4.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 可采用高压电容器组与配套设备连接的方式,并装设下列配套设备:1.隔离开关、断路器或跌落式熔断器等设备.2.串联电抗器.3.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4.单台电容器保护用熔断器.5.放电器和接地开关.6.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和电测量用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第4.2.2条低压联联电容器装置接线宜装设下列配套元件;当采用的交流接触器具的限制涌流功能和电容器柜有谐波超值保护时,可不装设相应的限流线圈和热继电器.1.总回路刀开关和分回路交流接触器或功能相同的其他元件.2.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3.短路保护用熔断器.4.过载保护用热继电器.5.限制涌流的限流线圈.6.放电器件.7.谐波含量超限保护、自动投切控制器、保护元件、信号和测量表计等配套器件.第4.2.3条串联电抗器宜装设于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侧. 当装设于电容器组的电源侧时,应校验动稳定电流和热稳定电流.第4.2.4条当电容器配置熔断器时, 应每台电容器配一只喷式熔断器; 严禁多台电容器共用一只喷逐式熔断器.第4.2.5条当电容器的外壳直接接地时, 熔断器应接在电容器的两侧.当电容器装设于绝缘框(台)架上且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时,至少应有一个串联段的熔断器接在电容器的电源侧.第4.2.6条电容器组应装设放电器或放电元件.第4.2.7条放电器宜采用与电容器组直接并联的接线方式. 当放电器采用星形接线时,中性点不应接地.第4.2.8条低压电容器组装设的外部放电器件, 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不接地的星形接线,并直接与电容器连接.第4.2.9条高压电容器组的电源侧和中性点侧.宜设置检修接地开关.第4.2.10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操作过电压保护和避雷器接线方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宜设置操作过电压保护.二、当断路器公发生单相重击穿时,可采用中性点避雷器接线方式,或采用相对地避雷器接线方式.三、断路器出现两相重击穿的概率极低时,可不设置两重击穿故障保护. 当需要限制电容器极间和电源侧对地地电压时, 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抗率为12%及以上时,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2.电抗率不大于1%时, 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3.电抗率为4.5%-6%时,避雷器接线方式宜经模拟计算研究确定.第五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1.1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2.电网谐波水平.3.母线短路电流.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地、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7.布置与安装方式.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第5.1.2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第5.1.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路和导体的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第5.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外绝缘配合, 应与变电所、配电所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一致.第5.1.5条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第二节电容器第5.2.1条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可选用单台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和单台容量在500Kvar及以上的电容器且成电容器组.二、设置在严寒、高海拔、湿热带等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环境中的电容器,均应满足特殊要求.三、装设于屋内的电容器,宜选用难燃介质的电容器.四、装设在同一绝缘框(台)架上串联段数为二段的电容器组,宜选用单套电容器.第5.2.2条电容器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计入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运行电压.二、电容器运行中承受的长期工频过电压,应不大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三、应计入接入串联电抗器引起的电容器运行电压升高,其电压升高值按下式计算:Uc = {Us/[(√3)S]}.1/(1-K) (5.2.2)式中:1.Uc为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KV);为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KV);3.S为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第5.2.3条电容器的绝缘水平,应按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要求选取.第5.2.4条电容器的过电压值和过电流值, 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第5.2.5条单台电容器额定容量的选择, 应根据电容器组设计容量和每相电容器串联、并联的台数确定,并宜在电容器产品额定容量系列的优先值中选取.第5.2.6条低压电容器宜采用自愈式电容器.第三节断路器第5.3.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断路器的选择, 除应符合断路器有关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并合时,触头弹跳时间不应大于2ms,并不应有过长的预击穿; 10KV 少油断路器的关合预击穿时间不得超过3.5ms.二、开断时不应重击穿.三、应能承受关合涌流,以及工频短路电流和电容器高频涌流的联合作用.四、每天投切超过三次的断路器,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5.3.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中的断路器, 应具有切除所连接的全部电容器组和开断总回路短路电流的能力. 条件允许时,分组回路的断路器可采用不承担开断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第5.3.3条投切低压电容器的开关,其接通、分断能力和短路强度,应符合装设点的使用条件.当切除电容器时,不应发生重击穿,并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第四节熔断器第5.4.1条电容器保护使用的熔断器,宜采用喷逐式熔断器.第5.4.2条熔断器的时间-电流特性曲线,应选择在被保护的电容器外壳的10%爆裂概率曲经的左侧. 时间-电流特性曲线的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第5.4.3条熔断器的熔丝额定电流选择, 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 ,并不宜大于额定电流的1.55倍.第5.4.4条设计选用的熔断器的额定电压、耐受电压、开断性能、熔断特性、抗涌流能力、机械性能和电气寿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第五节串联电抗器第5.5.1条串联电抗器的选型, 宜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或油浸式铁心电抗器,并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第5.5.2条串联电抗器的电抗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仅用于限制涌流时,电抗率宜取0.1%-1%.二、用于抑制谐波,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5次及以上时,宜取4.5%-6%;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3次及以上时,宜取12%;亦可采用4.5%-6%与12%两种电抗率.第5.5.3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合闸涌流限值, 宜取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20倍;当超过时,应采用装设串联电抗器予以限制.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第5.5.4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 应符合接入处电网电压和安装方式要求.第5.5.5条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连接的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其允许过电流值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最大过电流值.第5.5.6条变压器回路装设限流电抗器时, 应计入其对电容器分组回路的影响和抬高母线电压的作用.第六节放电器第5.6.1条当采用电压互感器作放电器时,宜采用全绝缘产品,其技术特性应符合放电器的规定.第5.6.2条放电器的绝缘水平应与接入处电网绝缘水平一致. 放电器的额定端电压应与所并联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相配合.第5.6.3条放电器的放电性能应满足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 在5S内将电容器组上的剩余电奢降至50V及以下.第5.6.4条当放电器带有二次线圈并用于保护和测量时, 应满足二次负荷和电压变比误差的要求.第七节避雷器第5.7.1条避雷器用于限制并联电容器装置操作过电压保护时, 应选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第5.7.2条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的避雷器、与串联电抗器并联连接的避雷器和中性点避雷器参数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条件进行模拟计算确定.第八节导体及其他第5.8.1条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采用软导线, 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第5.8.2条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和均压线的导线截面应与分组回路的导体截面一致.第5.8.3条双星形电容器组的中性点连接线和桥形接线电容器组的桥连接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第5.8.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 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第5.8.5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支柱绝缘子, 应按电压等级、泄漏距离、机械荷载等技术条件选择和校验.第5.8.6条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流互感器, 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额定电压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最大稳态不平衡电流.三、应能耐受故障状态一的短路电流和高频涌放电流. 并应采取装设间隙或装设避雷器等保护措施.四、准确等级可按继电保护要求确定.第5.8.7条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绝缘水平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二、一次额[下电压不得低于最大不平衡电压.三、一次线圈作电容器的放电回路时,应满足放电容量要求.四、准确等级可按电压测量要求确定.第六章保护装置和投切装置第一节保护装置第6.1.1条电容器故障保护方式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配置.第6.1.2条电容组应装设不平衡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线岢采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二、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岢打用电压差动保护.三、每相能接成四个桥臂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桥式差电流保护.四、以星形接线电容器组,可采用中性点不平等电流保护.采用外熔丝保护和电容器组,其不平衡保护应按单台电容器过电压允许值整定. 采用内熔丝保护和无熔丝保护的电容器且,其不平衡保护应按电容器内部元件过电压允许值整定.第6.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可装设带有短延时的速断保护和过流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值,在最小运行方式下, 电容顺组端部引线发生两相短路时,保护的灵敏系数应符合要求; 动作时限应大于电容器组合闸涌流时间.第6.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宜装设过负荷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5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过电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第6.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失压保护, 带时限动作于跳闸.第6.1.7条容量为0.18MVA 及以上的油浸式铁心串联电抗器装设瓦斯保护.轻瓦斯动作于信号,重瓦斯动作于跳闸.第6.1.8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有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失压保护,并宜有过负荷保护或谐波超值保护.第二节投切装置第6.2.1条高夺并联电容器装置可根据其在电网中的作用、设备情况和运行经验选择自动投切或手动投投切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兼负电网调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及时间等组合条件的自动投切.二、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具有载调压装置时,可采用对电容器组与变压器分接头进行综合调节的自动投切.三、除上述之外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分别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电流)、功率因数或时间为控制量的自动投切.四、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当日投切不超过三次时,宜采用手动投切.第6.2.2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采用自动投切. 自动投切的控制量可选用无功功率、电压、时间、功率因数.第6.2.3条自动投切装置应具有防止保护跳闸时误合电容器组的闭锁功能,并根据运行需要应具有的控制、调节、闭锁、联络和保护功能; 应设改变投切方式的选择开关.第6.2.4条并联电容器装置,严禁设置自动重合闸.第七章控制回路、信号回路和测量仪表第一节控制回路和信号回路第7.1.1条 220KV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 宜在主控制室内控制, 其他变电所和配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就地控制.第7.1.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 宜采用一对一的控制方式,其控制回路,应具的防止投切设备跳跃的闭锁功能.第7.1.3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与相应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之间,应设置闭锁装置.第7.1.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设置断路器的位置信号、运行异常的预告信号和事故跳闸的信号.第7.1.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具有电容器投入和切除的信号.第二节测量仪表第7.2.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所连接的母线, 应有一只切换测量线电压的电压表.第7.2.2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 应装设无功功率表、无功电度表及每相一只电流表.第7.2.3条当总回路下面连接有燕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时, 总回路应装设双方向的无功率表,并应装设分别计量容性和感性的无功电度表.第7.2.4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 可仅设一只电流表. 当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同接一条母线时,宜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装设无功电度表.第7.2.5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 应具有电流表、电压表及功率因数表.第八章布置和安装设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8.1.1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设计, 应利于分期扩建、通风散热、运行巡视、便于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第8.1.2条高压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环境条件、设备性能和当地实距经验, 选择屋外布置和屋内布置.一般地区宜采用屋外布置;严寒、湿热、风沙等特殊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宜采用屋内布置.屋内布置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防设置防止凝露引起的污闪事故的措施.第8.1.3条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 应根据设备适用于的环境条件确定采用屋内布置或屋布置.第8.1.4条屋内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的开关柜, 不宜同室布置.第8.1.5条低压电容器柜和低压配电屏可同室布置, 但宜将电容器柜布置在同列屏柜的端部.第8.1.6条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的铜、铝导体连接, 应采取装设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第8.1.7条电容器组的框(台)架、柜体结构件、串联电抗器的支(台)架等钢结构构件,应采用镀锌或其他的有效的防腐措施.第8.1.8条高压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和周围地面的处理, 宜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屋外电容器组外廓1m范围内的地面上,宜铺设卵石层或碎石层,其厚度应为100mm,并海里高于周围地坪.二、屋内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应有防止液体溢流措施. 屋内其他部分可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沙浆抹面并压光.第8.1.9条低压电容器室地面,宜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少浆抹面并压光.第8.1.10条电容器的屋面防水标准,不得低于屋内配电装置室.第二节高压电容器组的布置和安装设计第8.2.1条电容器组的布置,宜分相设置独立的框(台)架.当电容器台数较少或受到地限制时,可设置三相共用的框架.第8.2.2条分层布置的电容器组框(台)架,不宜超过三层,每层不应超过两排,四周和层间不得设置隔板.第8.2.3条电容器组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应符合表8.2.3的规定:电容器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mm) 表8.2.3━━━━━━━━━━━━━━━━━━━━━━━━━━━━━━名称最小尺寸──────────────────────────────电容器(屋内、屋外):间距 100排间距离 200电容底部距地面:屋外 300屋内 200框(台)架顶部至顶棚净距: 1000━━━━━━━━━━━━━━━━━━━━━━━━━━━━━━第8.2.4条屋内外布置的电容器组, 在其四周或一侧应设置维护通道,其宽度洞庭湖小于1.2m. 当电容器双排布置时,框(台)架和墙之间或框(台)架相互间可设置检修走道,其宽度不宜小于1m.注:1.维护通道系指正常运行时巡视、停电后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的通道.2.检修走道系指停电后维护检修工作使用的走道.第8.2.5条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绝缘水平相配合.当电容器与电网绝缘水平一致时,应将电容器外壳和框(台)架可靠接地; 当电容器的绝缘水平低于电网时,应将电容器安装在与电网绝缘水平相一致。

电容器组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

电容器组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

广电集团深圳供电分公司10kV油浸式电容器组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工程名称:110千伏香蜜湖变电站建设单位:广电集团深圳供电分公司设计单位:珠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供货商:签定日期:2004年11月30日1. 总则2. 技术要求3. 供货范围4. 技术服务5.工作安排6.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7.质量保证和试验8.铭牌、包装、运输和贮存9.技术参数差异表1.1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适用于10kV油浸式电容器组成套装置,协议书中着重论述了10kV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技术规范要求以及供货范围、培训等有关事项的内容。

本成套装置含电容器、避雷器、串联电抗器、放电线圈、中性点接地刀及配套的瓷瓶等。

1.2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应填写《技术参数差异表》。

1.4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 技术要求2.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规范、标准GB311.2~311.6-89《高电压试验技术》GB763-90《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GB2706-89《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SD205-87《高压并联电容器技术条件》GB3983.2-89《高电压并联电容器》GB11032-89《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GB11024-89《高电压并联电容器耐久性试验》GB50060-9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11025-89《并联电容器用内部熔丝和内部过压力隔离器》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IEC 289 Second edition 1988 《Reactor》GB7328-87《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ZBK48003-87《并联电容器电气试验规范》(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2.2 环境条件2.2.1 周围空气温度最高温度:45℃最低温度:-10℃最大日温差:25K日照强度:0.1w/cm2(风速0.5m/s)2.2.2 海拔高度:≤1000米(黄海高程)2.2.3 最大风速:36.2m/s2.2.4 平均相对湿度:≤78%2.2.5 地震烈度:7度水平加速度:0.25g垂直加速度:0.15g2.2.6 污秽等级:爬电比距为2.5cm/kV2.2.7 防护等级:IP4X(此条仅适用于网门)2.3 工程条件2.3.1 系统概况2.3.1.1 系统最高电压:12kV2.3.1.2 系统额定频率:50Hz2.3.1.3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不直接接地2.3.2 安装地点:户内2.3.3 安装方式:新建2.4 成套装置技术参数2.4.1 并联电容器的基本技术参数及要求(1) 额定频率:50Hz。

10kV并联电容器组技术规范书(通用技术规范)

10kV并联电容器组技术规范书(通用技术规范)

山东陵城区恒盛35kV 变电站新建工程10kV 并联电容器组成套装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通用部分)2016 年 07 月济南目录1总则2使用条件3技术参数和要求4试验5供货范围6供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7技术资料和图纸交付进度8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9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1总则1.1 本规范书适用于10kV 并联电容器组成套装置,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本规范书的条款,除了用“宜”字表述的条款外,一律不接受低于本技术规范条款的差异。

不允许直接修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款而作为供方对本技术规范书的应答。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和供方在投标时提出的“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表)”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 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如下: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1984-2003高压交流断路器GB 2706-1999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GB/T 11024.1-2001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GB/T 11024.2-2001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2部分:耐久性试验GB/T 11024.4-2001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第4部分 :内部熔丝GB/T 11022-1999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T5582-1993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 50060-1992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15116.5-1994交流高压熔断器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GB 50227-199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T 6916-1997湿热带电力电容器GB/T 16927.2 ~ GB/T 16927.6-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GB.311.1—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 402-2007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DL 442-1991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DL 462-1992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DL 5014-1992 330 ~ 50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 604-1996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DL/T 653-1998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订货技术条件DL/T 804-2002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DL/T 840-2003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JB 5346-1998串联电抗器ZBK48003-1987并联电容器电气试验规范GB 8923-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ISO 12944-1998色漆和清漆-防护涂料体系对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Q/GXD 126.01-2006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广西电网公司企业标准)上述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文。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1 总则为使电力工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制订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2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电所中无功补偿用三相交流高压,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电网条件,补偿要求,环境状况,运行检修要求和实践经验,确定补偿容量,选择接线,保护与控制,布置及安装方式.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的规定.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术语,符号,代号2.1 术语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ation of high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高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设备组成,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installation of low voltage shunt capacitors由低压并联电容器和相应的一次及二次配套元件组成,可独立运行或并联运行的装置.并联电容器的成套装置complete set of installation for shunt capacitors由制造厂设计组装设备向用户供货的整套并联电容器装置.单台电容器capacitor unit由一个或多个电容器元件组装于单个外壳中并有引出端子的组装体.电容器组capacitor bank电气上连接在一起的一群单台电容器.电抗率reactance ratio串联电抗器的感抗与并联电容器组的容抗之比,以百分数表示.放电器,放电元件discharge device,discharge component装在电容器内部或外部的,当电容器从电源脱开后能将电容器端子间的电压在规定时间内降低到规定值的设备或元件.串联段series section在多台电容器连接组合中,相互并联的单台电容器群.剩余电压residual voltage单台电容器或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电容器端子间或电容器组端子间残存的电压.涌流inrush transient current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过渡过电流.外熔丝ex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外部并与其串联连接,当电容器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该电容器的熔丝.内熔丝internal fuses装于单台电容器内部与元件或元件组串联连接,当元件发生故障时用以切除该元件或元件组的熔丝.放电容量discharging capacity放电器允许连接的电容器组的容量.不平衡保护unbalance protection利用电容器组内两个相关部分之间的电容量之差形成的电流差或电压差构成的保护.2.2 符号序号符号含义2.2.1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2.2.2Sd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2.2.3N谐波次数2.2.4K电抗率2.2.5I*ym涌流峰值的标么值2.2.6β涌流计算中计及的电源影响系数2.2.7Q电容器组容量2.2.8Uc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2.2.9Us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2.2.10S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代号序号代号含义2.3.1C电容器组2.3.21C,2C,3C并联电容器装置分组回路编号2.3.3C1,C2,Cn单台电容器编号2.3.4L串联电抗器或限流线圈2.3.5QS隔离开关或刀开关2.3.6QF断路器2.3.7QG接地开关2.3.8TA电流互感器2.3.9TV放电器,放电元件2.3.10FV避雷器2.3.11FU熔断器2.3.12KM交流接触器2.3.13KA热继电器2.3.14HL指示灯2.3.15Uo开口三角电压2.3.16ΔU相不平衡电压2.3.17ΔI桥差电流2.3.18Io中性点不平衡电流3 接入电网基本要求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的设计,应按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确定最优补偿容量和分布方式.变电所里的电容器安装容量,应根据本地区电网无功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标准《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和《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计算后确定.当不具备设计计算条件时,电容器安装容量可按变压器容量的10%~30%确定.电容器分组容量,应根据加大单组容量,减少组数的原则确定.当分组电容器按各种容量组合运行时,不得发生谐振,且变压器各侧母线的任何一次谐波电压含量不应超过现行的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有关规定.谐振电容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3.0.3)式中Qcx——发生n次谐波谐振的电容器容量(Mvar);Sd——并联电容器装置安装处的母线短路容量(MVA);n——谐波次数,即谐波频率与电网基波频率之比;K——电抗率.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在变压器的主要负荷侧.当不具备条件时,可装设在三绕组变压器的低压侧.当配电所中无高压负荷时,不得在高压侧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安装地点和装设容量,应根据分散补偿和降低线损的原则设置.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4 电气接线4.1 接线方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在同级电压母线上无供电线路和有供电线路时,可采用各分组回路直接接入母线,并经总回路接入变压器的接线方式(图A.0.1-1和图A.0.1-2).当同级电压母线上有供电线路,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设置电容器专用母线的接线方式(图A.0.1-3).高压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4.1.2.1 电容器组宜采用单星形接线或双星形接线.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电网中,星形接线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不应接地.4.1.2.2 电容器组的每相或每个桥臂,由多台电容器串联组合时,应采用先并联后串联的接线方式.低压电容器或电容器组,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接线方式.4.2 配套设备及其连接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可采用高压电容器组与配套设备连接的方式(图A.0.2),并装设下列配套设备:(1)隔离开关,断路器或跌落式熔断器等设备.(2)串联电抗器.(3)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4)单台电容器保护用熔断器.(5)放电器和接地开关.(6)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和电测量用一次设备及二次设备.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接线(图 A.0.3)宜装设下列配套元件;当采用的交流接触器具有限制涌流功能和电容器柜有谐波超值保护时,可不装设相应的限流线圈和热继电器.(1)总回路刀开关和分回路交流接触器或功能相同的其他元件.(2)操作过电压保护用避雷器.(3)短路保护用熔断器.(4)过载保护用热继电器.(5)限制涌流的限流线圈.(6)放电器件.(7)谐波含量超限保护,自动投切控制器,保护元件,信号和测量表计等配套器件.串联电抗器宜装设于电容器组的中性点侧.当装设于电容器组的电源侧时,应校验动稳定电流和热稳定电流.当电容器配置熔断器时,应每台电容器配一只喷逐式熔断器;严禁多台电容器共用一只喷逐式熔断器.当电容器的外壳直接接地时,熔断器应接在电容器的电源侧.当电容器装设于绝缘框(台)架上且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时,至少应有一个串联段的熔断器接在电容器的电源侧.电容器组应装设放电器或放电元件.放电器宜采用与电容器组直接并联的接线方式.当放电器采用星形接线时,中性点不应接地. 低压电容器组装设的外部放电器件,可采用三角形接线或不接地的星形接线,并直接与电容器连接.高压电容器组的电源侧和中性点侧,宜设置检修接地开关.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操作过电压保护和避雷器接线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4.2.10.1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宜设置操作过电压保护.4.2.10.2 当断路器仅发生单相重击穿时,可采用中性点避雷器接线方式(图A.0.4-1),或采用相对地避雷器接线方式(图A.0.4-2).4.2.10.3 断路器出现两相重击穿的概率极低时,可不设置两相重击穿故障保护.当需要限制电容器极间和电源侧对地过电压时,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抗率为12%及以上时,可采用避雷器与电抗器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图A.0.4-3).(2)电抗率不大于1%,可采用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和中性点避雷器接线的方式(图A.0.4-4).(3)电抗率为4.5%~6%时,避雷器接线方式宜经模拟计算研究确定.5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5.1 一般规定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根据下列条件选择:(1)电网电压,电容器运行工况.(2)电网谐波水平.(3)母线短路电流.(4)电容器对短路电流的助增效应.(5)补偿容量及扩建规划,接线,保护和电容器组投切方式.(6)海拔高度,气温,湿度,污秽和地震烈度等环境条件.(7)布置与安装方式.(8)产品技术条件和产品标准.并联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选择,应满足在当地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过电压状态和短路故障的要求.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和分组回路的电器和导体的稳态过电流,应为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5倍.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外绝缘配合,应与变电所,配电所中同级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一致.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的组合结构,应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5.2 电容器电容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5.2.1.1 可选用单台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和单台容量在500kvar及以上的电容器组成电容器组.5.2.1.2 设置在严寒,高海拔,湿热带等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环境中的电容器,均应满足特殊要求.5.2.1.3 装设于屋内的电容器,宜选用难燃介质的电容器.5.2.1.4 装设在同一绝缘框(台)架上串联段数为二段的电容器组,宜选用单套管电容器.电容器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5.2.2.1 应计入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运行电压.5.2.2.2 电容器运行中承受的长期工频过电压,应不大于电容器额定电压的1.1倍.5.2.2.3 应计入接入串联电抗器引起的电容器运行电压升高,其电压升高值按下式计算: (5.2.2)式中Uc——电容器端子运行电压(KV);Us——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母线电压(KV);S——电容器组每相的串联段数.5.2.2.4 应充分利用电容器的容量,并确保安全.电容器的绝缘水平,应按电容器接入电网处的要求选取.电容器的过电压值和过电流值,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单台电容器额定容量的选择,应根据电容器组设计容量和每相电容器串联,并联的台数确定,并宜在电容器产品额定容量系列的优先值中选取.低压电容器宜采用自愈式电容器.5.3 断路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断路器的选择,除应符合断路器有关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5.3.1.1 关合时,触头弹跳时间不应大于2ms,并不应有过长的预击穿;10KV少油断路器的关合预击穿时间不得超过3.5ms.5.3.1.2 开断时不应重击穿.5.3.1.3 应能承受关合涌流,以及工频短路电流和电容器高频涌流的联合作用.5.3.1.4 每天投切超过三次的断路器,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总回路中的断路器,应具有切除所连接的全部电容器组和开断总回路短路电流的能力.条件允许时,分组回路的断路器可采用不承担开断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投切低压电容器的开关,其接通,分断能力和短路强度,应符合装设点的使用条件.当切除电容器时,不应发生重击穿,并应具备频繁操作的性能.5.4 熔断器电容器保护使用的熔断器,宜采用喷逐式熔断器.熔断器的时间-电流特性曲线,应选择在被保护的电容器外壳的10%爆裂概率曲线的左侧.时间-电流特性曲线的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熔断器的熔丝额定电流选择,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43倍,并不宜大于额定电流的1.55倍.设计选用的熔断器的额定电压,耐受电压,开断性能,熔断特性,抗涌流能力,机械性能和电气寿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的规定.5.5 串联电抗器串联电抗器的选型,宜采用干式空心电抗器或油浸式铁心电抗器,并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串联电抗器的电抗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5.5.2.1 仅用于限制涌流时,电抗率宜取0.1%~1%.5.5.2.2 用于抑制谐波,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5次及以上时,宜取4.4%~6%;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接入电网处的背景谐波为3次及以上时,宜取12%;亦可采用4.5%~6%与12%两种电抗率.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合闸涌流限值,宜取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20倍;当超过时,应采用装设串联电抗器予以限制.电容器组投入电网时的涌流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压和绝缘水平,应符合接入处电网电压和安装方式要求.串联电抗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连接的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其允许过电流值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最大过电流值.变压器回路装设限流电抗器时,应计入其对电容器分组回路的影响和抬高母线电压的作用. 5.6 放电器当采用电压互感器作放电器时,宜采用全绝缘产品,其技术特性应符合放电器的规定.放电器的绝缘水平应与接入处电网绝缘水平一致.放电器的额定端电压应与所并联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相配合.放电器的放电性能应能满足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在5s内将电容器组上的剩余电压降至50V 及以下.当放电器带有二次线圈并用于保护和测量时,应满足二次负荷和电压变比误差的要求.5.7 避雷器避雷器用于限制并联电容器装置操作过电压保护时,应选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与电容器组并联连接的避雷器,与串联电抗器并联连接的避雷器和中性点避雷器的参数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条件进行模拟计算确定.5.8 导体及其他单台电容器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采用软导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单台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和均压线的导线截面应与分组回路的导体截面一致.双星形电容器组的中性点连接线和桥形接线电容器组的桥连接线,其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的额定电流.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应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用于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支柱绝缘子,应按电压等级,泄漏距离,机械荷载等技术条件选择和校验.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5.8.6.1 额定电压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5.8.6.2 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最大稳态不平衡电流.5.8.6.3 应能耐受故障状态下的短路电流和高频涌放电流.并应采取装设间隙或装设避雷器等保护措施.5.8.6.4 准确等级可按继电保护要求确定.用于高压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应符合下列要求:5.8.7.1 绝缘水平应按接入处电网电压选择.5.8.7.2 一次额定电压不得低于最大不平衡电压.5.8.7.3 一次线圈作电容器的放电回路时,应满足放电容量要求.5.8.7.4 准确等级可按电压测量要求确定.6 保护装置和投切装置6.1 保护装置电容器故障保护方式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配置.电容器组应装设不平衡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 单星形接线的电容器组,可采用开口三角电压保护(图A.0.5-1).6.1.2.2 串联段数为二段及以上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电压差动保护(图A.0.5-2).6.1.2.3 每相能接成四个桥臂的单星形电容器组,可采用桥式差电流保护(图A.0.5-3).6.1.2.4 双星形接线电容器组,可采用中性点不平衡电流保护(图A.0.5-4).采用外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组,其不平衡保护应按单台电容器过电压允许值整定.采用内熔丝保护和无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组,其不平衡保护应按电容器内部元件过电压允许值整定.6.1.3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可装设带有短延时的速断保护和过流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值,在最小运行方式下,电容器组端部引线发生两相短路时,保护的灵敏系数应符合要求;动作时限应大于电容器组合闸涌流时间.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应按大于电容器组允许的长期最大过电流整定.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宜装设过负荷保护,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过电压保护,带时限动作于信号或跳闸.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装设母线失压保护,带时限动作于跳闸.容量为0.18MVA及以上的油浸式铁心串联电抗器宜装设瓦斯保护.轻瓦斯动作于信号,重瓦斯动作于跳闸.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有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失压保护.并宜有过负荷保护或谐波超值保护.6.2 投切装置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可根据其在电网中的作用,设备情况和运行经验选择自动投切或手动投切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2.1.1 兼负电网调压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及时间等组合条件的自动投切.6.2.1.2 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具有有载调压装置时,可采用对电容器组与变压器分接头进行综合调节的自动投切.6.2.1.3 除上述之外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分别采用按电压,无功功率(电流),功率因数或时间为控制量的自动投切.6.2.1.4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当日投切不超过三次时,宜采用手动投切.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采用自动投切.自动投切的控制量可选用无功功率,电压,时间,功率因数.自动投切装置应具有防止保护跳闸时误合电容器组的闭锁功能,并根据运行需要应具有的控制,调节,闭锁,联络和保护功能;应设改变投切方式的选择开关.并联电容器装置,严禁设置自动重合闸.7 控制回路,信号回路和测量仪表7.1 控制回路和信号回路220KV变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宜在主控制室内控制,其他变电所和配电所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可就地控制.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宜采用一对一的控制方式,其控制回路,应具有防止投切设备跳跃的闭锁功能.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断路器与相应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之间,应设置闭锁装置.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设置断路器的位置信号,运行异常的预告信号和事故跳闸的信号.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具有电容器投入和切除的信号.7.2 测量仪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所连接的母线,应有一只切换测量线电压的电压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总回路,应装设无功功率表,无功电度表及每相一只电流表.当总回路下面连接有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时,总回路应装设双方向的无功功率表,并应装设分别计量容性和感性的无功电度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可仅设一只电流表.当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同接一条母线时,宜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分组回路中装设无功电度表.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应具有电流表,电压表及功率因数表.8 布置和安装设计8.1 一般规定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和安装设计,应利于分期扩建,通风散热,运行巡视,便于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应根据安装地点的环境条件,设备性能和当地实践经验,选择屋外布置或屋内布置.一般地区宜采用屋外布置;严寒,湿热,风沙等特殊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宜采用屋内布置.采用屋外布置;严寒,湿热,风沙等特殊地区和污秽,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宜采用屋内布置.屋内布置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应设置防止凝露引起污闪事故的措施.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布置型式,应根据设备适用的环境条件确定采用屋内布置或屋外布置. 屋内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和供电线路的开关柜,不宜同室布置.低压电容器柜和低压配电屏可同室布置,但宜将电容器柜布置在同列屏柜的端部.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中的铜,铝导体连接,应采取装设铜铝过渡接头等措施.电容器组的框(台)架,柜体结构件,串联电抗器的支(台)架等钢结构构件,应采取镀锌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高压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和周围地面的处理,宜符合下列规定:8.1.8.1 在屋外电容器组外廓1m范围内的地面上,宜铺设卵石层或碎石层,其厚度应为100mm,并不得高于周围地坪.8.1.8.2 屋内电容器组下部地面,应有防止液体溢流措施.屋内其他部分可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沙浆抹面并压光.低压电容器室地面,宜采用混凝土地面;面层宜采用水泥沙浆抹面并压光.电容器的屋面防水标准,不得低于屋内配电装置室.8.2 高压电容器组的布置和安装设计电容器组的布置,宜分相设置独立的框(台)架.当电容器台数较少或受到场地限制时,可设置三相共用的框架.分层布置的电容器组框(台)架,不宜超过三层,每层不应超过两排,四周和层间不得设置隔板.电容器组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应符合表8.2.3的规定.表8.2.3 电容器组安装设计最小尺寸(mm)名称电容器(屋外,屋内)电容器底部距地面框(台)架顶部至顶棚净距间距排间距离屋外屋内最小尺寸1002003002001000屋内外布置的电容器组,在其四周或一侧应设置维护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1.2m.当电容器双排布置时,框(台)架和墙之间或框(台)架相互之间可设置检修走道,其宽度不宜小于1m.注:①维护通道系指正常运行时巡视,停电后进行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的通道.②检修走道系指停电后维护检修工作使用的走道.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绝缘水平相配合.当电容器与电网绝缘水平一致时,应将电容器外壳和框(台)架可靠接地;当电容器的绝缘水平低于电网时,应将电容器安装在与电网绝缘水平相一致的绝缘框(台)架上,电容器的外壳应与框(台)架可靠连接.电容器套管相互之间和电容器套管至母线或熔断器的连接线,应有一定的松弛度.严禁直接利用电容器套管连接或支承硬母线.单套管电容器组的接壳导线,应采用软导线由接壳端子上引接.电容器组三相的任何两个线路端子之间的最大与最小电容之比和电容器组每组各串联段之间的最大与最小电容之比,均不宜超过1.02.当并联电容器装置未设置接地开关时,应设置挂接地线的母线接触面和地线连接端子.电容器组的汇流母线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防止引起熔断器至母线的连接线松弛.熔断器的装设位置和角度,应符合下列要求:8.2.10.1 应装设在有通道一侧.8.2.10.2 严禁垂直装设.装设角度和弹簧拉紧位置,应符合制造厂的产品技术要求.8.2.10.3 熔丝熔断后,尾线不应搭在电容器外壳上.并联电容器装置,可根据周围环境中鸟类,鼠,蛇类等小动物活动的情况,设置防侵袭的封堵,围栏和网栏等设施.8.3 串联电抗器的布置和安装设计油浸式铁心串联电抗器,宜布置在屋外;当污秽较重的工矿企业区采用普通设备时,应布置在屋内.屋内安装的油浸式铁心串联电抗器,其油量超过100kg时,应单独设置防爆间隔和贮油设施.干式空心串联电抗器,宜采用屋外分相布置的水平排列或三角形排列.三相叠装时的安装设计顺序,应符合制造厂规定.串联电抗器的对地绝缘水平低于电网时,应将其安装在与电网绝缘水平一致的绝缘台上.干式空心串联电抗器对其四周,上部,下部和基础中的金属构件的距离,以及形成闭合回路的。

3~110kV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说明书(2010版)

3~110kV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说明书(2010版)

3~110kV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010年8月说明本说明书的内容符合GB 50227-2008《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和国家及行业其它标准的要求。

目录一、概述 (1)二、使用环境 (1)三、结构简介 (2)四、技术参数和性能 (3)五、装置的保护 (6)六、包装、运输和储存 (7)七、安装 (7)八、运行前的调整和试验 (8)九、运行、巡视和检修 (9)十、安全规程 (9)十一、备品备件和资料 (10)十二、订货须知 (10)十三、典型电容器装置接线保护方式一次原理图 (10)一、概述1.用途:TBB型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主要用于3~ 110kV,频率为50Hz的三相交流电力系统中,用以提高功率因数,调整网络电压,降低线路损耗,改善供电质量,提高供配电设备的使用效率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

2.装置的型号及其意义:保护方式:K 开口三角零序电压保护L 中性点不平衡电流保护C 电压差动保护Q 桥式不平衡电流保护接线方式:A 单星型接线B 双星型接线kvar)kvar)kV)S手动D电动Z自动(固定式不标)并联补偿成套装置装置的保护方式通常与电容器组的接线方式有关系,一般的有AK、AC、AQ和BC、BL之分。

3.执行标准GB 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T 11024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GB 10229 电抗器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50060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JB/T 7111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JB/T 5346 串联电抗器DL/T 604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DL/T 840 高压并联电容器使用技术条件其它现行国家标准。

二、使用环境1.装置用于户内或户外;2.安装运行地区的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特殊地域或地区可商定);3.周围空气温度为-40℃~+45℃(特殊环境可商定);4.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20℃时);5.无有害气体及蒸汽,无导电性或爆炸性尘埃等;6.安装场所应无剧烈的机械振动和颠簸;7.抗震设防烈度8度。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_(条文说明)GB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_(条文说明)GB50227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 50227—95条文说明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西南电力设计院1 总则1.0.1 本条为制订本规范的目的。

本条强调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要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体现我国的技术经济政策,技术上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在设计的技术经济综合指标上要体现技术先进,同时要为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的重点是对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技术要求作规定。

用户的低压无功补偿,基本上是选用制造厂生产的低压电容器柜而极少作装置的整体设计,因此,对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仅在电容器柜设备选型和安装设计方面作了必要的技术规定供遵循。

1.0.3 本条为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原则的共性要求。

工程设计要考虑各自的具体情况和当地实践经验,不能一概而论。

本规范的一些条文规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要正确理解,合理运用。

1.0.4 为使并联电容器装置的设备选型正确,达到运行可靠,本条强调设备选型要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

这些标准有《低电压并联电容器》、《高电压并联电容器》、《串联电抗器》、《集合式并联电容器》、《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以及《高压并联电容器技术条件》、《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等行业标准。

1.0.5 本条明确了本规范与相关规范之间的关系。

本规范为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和低压电容器柜选型与安装设计的统一专业技术标准。

除个别内容在本规范中强调而外,凡在国家现行的标准中已有规定的内容,本规范不再重复。

2 术语、符号、代号本规范为新编国家标准,为执行条文规定时正确理解特定的名词术语的含义,列入了一些术语,以便查阅。

同时,将条文和附录中计算公式采用的符号和图例中的代号纳入本章集中列出。

条文和附录中计算公式的符号按本专业的特点和通用性制订。

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书

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规范书

山西通才工贸公司新建钢材库工程(12.5+12.5T门式起重机)电磁铁技术条件书山西通才工贸公司二期炼钢项目部2010年4月8日1.总则:1.1本技术条件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新建钢材库工程,门式起重机电磁铁系统设备招标采购。

它包括电磁铁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条件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要求。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技术条件书的优质产品。

1.3本技术条件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招标方有权在考察或技术交流后对本技术条件书进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2.执行标准2.1 起重电磁铁执行标准: Q/JAVH001-20022.2 电控设备执行标准:Q/JAZM002-20022.3 电筒卷筒执行标准: DB/4300J802-883. 使用条件:3.1、挂梁形式:12.5+12.5t电磁挂梁门式起重机,挂梁下旋转。

3.2、被吸物参数:捆扎棒材,棒材直径φ8~φ50mm,长度6~12米。

每捆直径φ310~φ360mm,单捆最大重量3t,温度小于100℃。

3.3、吊运方式:4台起重电磁铁联吊,每次吊运单层3捆棒材。

4. 供货范围(两台12.5+12.5t电磁挂梁门式起重机)4.1、起重电磁铁: MW12-14090L/1 8台4.2、整流控制设备: SPWL-38E-C 2台4.3、电缆卷筒: JTA200-20-2 2台4.4、电缆连接器: DL-202 8个5. 技术参数5.1 起重电磁铁:MW12-14090L电压:DC 220V电流(20℃):43A功率(20℃):9.5kw自重:≤1700Kg通电持续率:50%5.2 整流控制设备: SPWL-38E-C自重:150kg输入电压:3相 380V 50HZ输出直流电压: 220V输出功率: 38KW5.3电缆卷筒: JTA200-20-2电压:DC-220V电流(20℃):200A电缆卷取长度:20m自重:80kg6. 技术要求6.1 起重电磁铁电磁铁外壳采用全密封钢板焊接,并严格进行气密性试验,出线盒采用防水保护装置,并有防撞保护板。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技术监督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引用标准 (1)第三章设计选型审查 (2)第四章设备监造 (3)第五章设备安装及投产验收 (3)第六章运行监督项目、手段及要求 (5)第七章检修监督项目、手段及要求 (6)第八章技术改造监督项目、手段及要求 (6)第九章技术监督分析评估 (7)第十章技术监督告警制度 (7)第十一章技术资料档案 (8)第十二章其它 (9)附录:编制说明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并联电容器的技术监督工作,进一步拓宽技术监督工作的范围,延伸技术监督工作的内涵,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技术监督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并联电容器设备选型、订货、监造、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现场验收、运行和检修的全过程技术监督内容。

对设备的缺陷检测、评估、分析、告警和整改的过程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6kV 110 kV电压等级并联电容器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第六条以下列出了本规定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 11032-200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GB 15116.5-1994 交流高压熔断器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GB 311.2~GB311.6-1983 高电压试验技术GB 6915-1986 高原电力电容器GB/T 4787-1996 断路器电容器GB/T 6919-1997 湿热带电力电容器JB/T 8958-1999 自愈式高电压并联电容器SD 205-1987 高压并联电容器技术条件DL 442-1991 高压并联电容器单台保护用熔断器订货技术条件DL 462-1992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串联电抗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536-1993 耦合电容器和电容分压器定货技术条件DL/T 604-1996 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订货技术条件DL/T 628-1997 集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订货技术条件DL/T 653-1998 高压并联电容器用放电线圈订货技术条件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电网生[2003]387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运行规范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检修规范第三章设计选型审查第七条设备进行选型时,设备技术条件按国标、行标和各级电网企业制定的标准取上限。

变压器110kV220kV中性点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变压器110kV220kV中性点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变压器110kV/220kV中性点成套装置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1. 本物资采购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 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1)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2)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范围;3)根据实际使用条件,需要变更污秽等级、海拔高度、耐受地震能力、压力释放能力、环境温度等要求。

经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表7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 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 技术规范范本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 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本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还应对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给出的参数进行响应。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证明参数优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试验报告。

7. 中性点成套装置中带避雷器时无支柱绝缘子。

目次变压器110kV/220kV中性点成套装置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3)1总则 (5)1.1一般规定 (5)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5)1.3适用范围 (5)1.4对设计图样、试验报告和说明书的要求 (5)1.5标准和规范 (6)1.6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7)1.7备品备件 (7)1.8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8)1.9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8)2结构及其他要求 (8)2.1隔离开关 (8)2.2零序电流互感器 (9)2.3支柱绝缘子(若有) (10)2.4放电间隙 (10)2.5避雷器绝缘性能(若有) (10)2.6钢支架 (11)2.7铭牌 (11)2.8镀锌件 (11)3试验 (11)3.1型式试验 (11)3.2出厂试验 (12)3.3现场交接试验 (12)4技术服务、工厂检验 (12)4.1技术服务 (12)4.2工厂检验 (13)5一、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13)5.1电气一次接口 (13)5.2电气二次接口 (13)5.3土建接口 (13)1总则1.1一般规定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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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kV变电站用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通用技术规范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并联电容器装置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一、总体说明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项目单位物资部门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①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②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③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表8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项目单位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9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二、具体使用说明1、本并联电容器装置采购规范的使用范围适用于1000kV变电站110kV并联电容器装置,其单套输出容量为210Mvar,物资采购通用及专用技术规范共3本(通用技术规范1本和专用技术规范2本)。

2、项目单位在选择采购标准技术规范时,应在上述2本物资采购标准专用技术规范中进行选择,并按通用和专用技术规范编写项目招标文件。

3、物资采购标准通用技术规范条款和参数与2个专用技术规范中配套使用,不应随意修改变动。

4、专用技术规范标准技术参数中,有两种可供选择的设备型号或技术参数时,相关单位应根据需要选择其中的一种填入相应栏目内。

5、投标人应严格控制单台电容器和电容器组电容值的偏差,以避免电容器组初始不平衡电流或电压值过大,从而影响继电保护动作定值的整定。

如任意提高保护动作整定值,会降低保护的动作灵敏度,甚至形成保护无灵敏度状态。

此时,一旦出现一只电容器故障时,会波及完好电容器的安全,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众多的电容器损坏,甚至会出现电容器壳体爆裂、喷油起火事故发生。

为此,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初始不平衡电流值和保护动作定值的参数值。

目录1 总则 (1)1.1一般规定 (1)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1)1.3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1.4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3)1.5备品备件 (3)1.6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3)1.7现场检验 (3)1.8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3)1.9标准 (3)2 结构及其他要求 (4)2.1结构要求 (4)2.2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4)3 试验 (5)3.1电容器装置试验 (5)3.2电容器试验 (5)3.3放电线圈试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试验 (6)3.5支柱绝缘子试验 (7)3.6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试验 (7)3.7不平衡保护用电流互感器 (7)3.8熔断器试验(对采用熔断器的装置,应进行本试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9集合式电容器试验(对集合式电容器装置,应进行本试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设备监造 (8)4.1技术服务 (8)4.2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9)5 设备通用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9)5.1电容器装置通用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11)5.2单台电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12)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电容器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电容器装置及其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本招标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第一卷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至少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1.2.1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最近年内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拥有的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生产设备及能完成出厂试验的试验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4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5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提供的同类设备按国标和电力行业标准进行的、有效的(五年内)型式试验报告和近期的例行试验报告。

1.2.6投标人和供货厂(商)应提供装置所使用的电容器的鉴定证书。

1.3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1.3.1技术文件的发送供货商在合同签订后须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表1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①除表中提供的技术文件外,供货商应提供在AutoCAD R14.0版本下的所有最终图的CAD磁盘(.DWG格式文件)。

(b)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寄送的时间。

表2 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寄送的时间注 1. 每台电容器装置应提供一份说明书,随设备一起发运。

2. 主要部件试验报告。

1.3.2所有技术文件均应用中文书写,并采用SI公制国际单位制。

1.3.3项目单位有权对供货商的供货设备图纸的不当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对此项目单位不承担附加费用。

供货商应将项目单位的修改意见在图纸上进行修改,供货的设备必须符合最终审定认可后的正式图纸。

1.3.4在收到项目单位对图纸的最终认可之前,供货商提前采购材料或加工制造而发生的任何风险和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1.3.5图纸经项目单位认可后,并不能排除供货商对其图纸的完整性及正确性应负的责任。

1.4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4.1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书中列举的技术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能保证装置安全运行的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项目单位的同意。

1.4.2投标人的产品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4.3当项目单位在设计继电保护、控制操作及与其他设备配合,而需要相关文件和技术数据时,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和数据。

1.5 备品备件1.5.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5.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5.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5.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5.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1.6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1.6.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如不拆线测量电容量的电桥),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6.2项目单位根据需要提出附录中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卖方应在商务标书中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

1.6.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应在商务标书中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项目单位选购。

1.6.4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1.6.5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7 现场检验1.7.1开箱最后检验将在现场进行,设备数量、规格和性能将逐项验收。

如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与合同不符,项目单位有权按照商务合同条款向投标人(供货商)提出相应要求。

1.7.2在检验中,如发现明显的或潜在损坏,和产品性能不符合合同要求,应立即通知投标人(供货商)。

投标人(供货商)应自费负责补救、更换损坏的部件或设备。

1.8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1.8.1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8.2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招标书的要求、规定进行。

1.8.3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4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的三个月内,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168h后,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5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投标人(供货商)方面的原因,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1.9 标准按本招标书供货的设备,包括供货方由其他厂家外购的设备和附件都应符合下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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