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代扣代缴汇总表

合集下载

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代扣代缴吗

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代扣代缴吗

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代扣代缴吗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

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在购房时减轻经济压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

然而,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是否可以代扣代缴,可能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

今天,咱们就来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咱们得明确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

简单来说,住房公积金缴存就是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的比例,将一部分工资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备将来用于住房相关的支出,比如购房、租房、装修等等。

那么,住房公积金缴存可以代扣代缴吗?答案是肯定的。

代扣代缴这种方式,其实给单位和职工都带来了不少便利。

对于单位来说,通过代扣代缴,可以更加规范和高效地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

不用再担心职工忘记缴存或者缴存金额不准确等问题,大大减轻了单位的管理负担。

而且,代扣代缴能够保证缴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为人为疏忽而导致的缴存延误或者错误。

对于职工个人而言,代扣代缴也有很多好处。

一方面,省去了自己每月去缴存的麻烦,不用专门抽时间去办理相关手续,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另一方面,代扣代缴能够确保缴存金额的稳定和准确,避免因为自己计算错误或者忘记缴存而影响到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那具体是怎么个代扣代缴法呢?通常情况下,单位会在发放职工工资之前,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计算出每个职工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并从职工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然后,单位再将扣除的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一起汇总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在这个过程中,单位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操作。

比如,缴存比例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不能擅自提高或者降低。

同时,单位还需要按时足额缴存,不能出现少缴、漏缴的情况。

可能有人会问了,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代扣代缴,或者代扣代缴的金额不正确,那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职工有权要求单位进行纠正。

如果单位拒绝纠正,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依法进行处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追缴公司公积金各种表格填写明细

追缴公司公积金各种表格填写明细

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投诉登记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相关规定第六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事项;(三)申请的事实及理由;(四)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时间。

申请人书写确有困难的,没有必要以书面形式申请的,或者紧急情况的,可以口头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经申请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确认内容无误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权须知您在投诉前,请确认您已经取得如下证明材料:1、能证明您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材料(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等)、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

2、被投诉单位支付您工资的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凭条、工资卡(折)明细、缴交社保费工资基数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工资的材料)。

3、身份证明:投诉职工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公积金帐号:

序 号
姓名

(单位开户用)
年度: 身份证号
缴纳公积金 工资基数 (保留到元
位)
第 页共 月应缴额
单位+个人
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本页小计 合计
主 管 :
月汇缴总额 复核:
制 表: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公积金帐号:

序 号
姓名

1
(单位开户用)
年度:
第 页共 页
缴纳公积金 月应缴额
身份证号
工资基数 (保留到元
单位+个人 备注
位) 注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本 页 小计 合计
月汇缴总额




复核:
表:
济南市住房公积汇缴清册
单位名称(公章)
公积金帐号:性Fra bibliotek序 号
姓名

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为了实现自身的住房梦想,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我特此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

以下是我的个人情况和申请理由。

一、个人基本信息我叫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目前在_____(单位名称)工作,工作岗位是_____,入职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我的月工资收入为_____元。

二、申请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1、购房计划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家庭的组建,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温馨住房成为了我的迫切需求。

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为我提供购房的资金支持,帮助我实现购房梦想,减轻购房压力。

2、住房保障住房是生活的基本保障,公积金制度能够为我在住房方面提供一定的稳定性和安全感。

无论是购买、建造、翻新还是租赁住房,公积金都能发挥重要作用。

3、财务规划缴纳住房公积金也是一种良好的财务规划方式。

通过定期缴存,可以积累一笔可观的住房资金,同时还能享受公积金的利息收益。

4、政策优惠住房公积金贷款通常具有较低的利率,相比商业贷款能够节省不少利息支出。

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优惠政策,可以降低购房成本。

三、对住房公积金的了解1、缴存比例我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一般不低于工资的_____%,不高于_____%。

我愿意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方式单位会从我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应缴存的部分,连同单位缴存的部分一并缴存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3、使用规定我清楚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主要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在使用时,我会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

4、提取条件我也了解到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如退休、离职、购房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我会遵守相关的提取规定和程序。

四、承诺与保证我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

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
No.1-7济南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
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补缴类型
定额补缴()差额补缴()不定额补缴()外地转入()
序号
姓名身份证号个人公积金号补缴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补缴金额
补缴起止年月
补缴总金额
合计
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章:
1、此表一式三份,用于单位及个人补缴。一份单位留存,一份管理中心留存,一份银行留存
2、定额补缴是对未及时缴交月份按照当前个人账户月缴额进行足额的缴交,缴存人数及缴存金额均未发生变化。
差额补缴是对已缴交月份补缴其差额部分。
不定额补缴是指缴交金额、缴交月份均不固定的缴交。

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

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
3、单位经办部门栏填单位办理公积金汇缴业务的职能部门;
4、此表一式三份,汇缴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受托银行各一份。
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
附:汇缴统计表共页
单位名称
编号
单位代码
法人代表
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A国有企业B行政机关C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a中央属b省属c市属d县(区)属
发薪开户银行与网点
发薪帐号
发薪日
汇缴人数
工资总额
单位缴交率
单位缴交基数
总基数
个人缴交率
个人缴交基数
单位经办部门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汇缴开户银行与网点
பைடு நூலகம்联系人
电话
公积金管理部门专户
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
单位计
算机配
套情况
计算机有□无□
计算机型号
计算机类型
打印机型号
操作系统及数据库
软驱类型
汇缴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受托银行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由具有法人资格、且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填写;
2、本表中单位性质一栏可同时在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顺序号中选择;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代扣代缴汇总表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代扣代缴汇总表
个人缴存
上月实际缴存
本月增加缴存
本月减少缴存
本月实际缴存
本次汇缴从到,共月,金额合计(大写):小写:
缴款方式
现金()支票()预缴转入()其它()
汇缴种类
有变化()无变化()
汇缴类型
财政()自筹()自筹+财政()
增(减)人员姓名
增:填身份证号码减:填个人账号
增(减)事由
缴存工资基数
缴存金额
缴存
比例
启用时间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代扣代缴汇总表代扣代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增值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业务内容代扣代缴营业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代扣代缴税额代扣代缴社保分录
昆明市住章):单位编号:
项目
缴存情况
缴存人数(人)
工资总额
缴存公积金数额(元)
合计
单位缴存
首次参加
工作时间
备注
单位填写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
单位经办人:审核人员:

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统计表--NS(蓝旭光)

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统计表--NS(蓝旭光)

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统计表
备注:1、每年的缴存年份从当年的7月开始到第二年6月终止。

例如,2010年7月到2011年6月作为一个缴费年度。

2、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数据没有异议,且承认以上所填数据真实、可靠的,请在下面盖章、签名确认。

对数据存在异议的,请制作一份同样的应
缴公积金明细表,盖章、签名确认后邮寄或送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单位欠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支付;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由个人支付。

4、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欠缴部分小计、个人欠缴部分小计四舍五入至元。

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该栏填写实际入职或参加工作对应的缴存
基数。

不足一个月的单独列。

5、本表一式两份,请用正楷认真写。

本表格涂改无效。

单位确认以上数据(盖章): 投诉人确认以上数据(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联系人:李传贵 职工电话:
单位联系电话:136******** 职工联系地址:。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1)

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办理指南(1)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办理程序:一汇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

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公积金如何缴纳

公积金如何缴纳

公积金如何缴纳公积金是指用于职工住房的一种储蓄制度。

为了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我国推行了公积金制度,并要求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按规定进行缴纳。

公积金的缴纳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

用人单位指职工所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根据所在地的规定进行缴纳。

职工个人指从事员工或个体经营者的人,根据自身工资或经营所得进行缴纳。

具体的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种:1. 比例缴纳: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职工个人也按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

通常情况下,比例在10%左右,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2. 固定金额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固定金额进行缴纳。

固定金额根据所在地的规定而定,一般为月薪的一定比例。

3. 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承担一部分,共同向公积金账户缴纳。

具体的缴纳比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协商决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承担大部分,职工个人承担一小部分。

公积金的缴纳由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即在职工工资发放时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并缴纳到公积金账户中。

职工个人也需要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公积金,通常是在发放工资时自行缴纳,也可以选择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职工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具体操作方式有以下几种:1. 网上缴纳: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指定的缴纳平台进行缴纳,需要提供个人的公积金账号和密码。

2. 银行汇款:可以到指定银行柜台或使用网银进行汇款,需要提供个人的公积金账号和缴费金额。

3. 现金缴纳:可以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指定的缴纳点进行现金缴纳,需要填写相应的缴费表格并交纳现金。

无论采取哪种缴纳方式,都需要及时缴纳,并保存好相关的缴纳证明。

定期查询和核对个人公积金账户的缴纳情况,确保公积金的正常缴纳和使用。

公积金的缴纳是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合理的缴纳方式和及时的监管,能够有效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

同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应该积极履行缴纳义务,共同支持和维护公积金制度的运行。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指南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指南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 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
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单位留存,一 份报管理部。
2、《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中的“收款信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为所属 管理部指定,单位不填。
二 补缴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
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bszn/gjjbszn/200803/t20080319_1540.html
2011/11/4
w
页码,5/7(W)
(一)补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以下简称《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一式两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如何填写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样式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年 月份
单位全称(盖章):
单位登记号:

页共页
本月增加汇缴 (新增职工开户)
本月减少汇缴 (职工调出、封存、销户)
序 职 职 证 证 缴 住房公积金月缴 序
号 工 工 件 件 存 存额(元)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在职职工,按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和离岗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工作;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根据省中心委托负责省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设立和住房公积金的专储。

第四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简称缴存职工)一个人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章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变更第五条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验证原件),职工工资表等相关资料到省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

缴存单位持省中心的审核文件,20日内到确定的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变更申请、批准变更文件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材料复印件(验证原件)到省中心和受托银行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含姓名、身份证号码不符的),职工本人或者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证明、职工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验证原件)到省中心和受托银行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在注销登记前,应向省中心提交申请及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按以下要求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后,再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注销:(一)按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和〔2006〕5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清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二)由单位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造册登记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三)单位持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清册报省中心做封存、转移、托管或者提取销户处理;(四)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处理完毕后,单位或者清算机构30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中心办理注销登记:1.被撤销的单位,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2.破产的单位,提供法院的裁定文件;3.解散的单位,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公积金表格

公积金表格

单位登记表单位名称(公章):单位登记号: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复核:制表:制表日期:年月日一式三联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登记号:资金来源:☐财政统发☐非财政统发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年月个人缴存额调整清册年月日单位登记号:资金来源:□财政统发□非财政统发单位缴存比例: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复核:制表:一式三联联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单位登记号:单位名称(公章):□转出□转入(分类勾选)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复核:制表:制表日期:年月日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年月日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登记号: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范围:%-%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元共页第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单位经办人签名:制表:制表日期:年月日注:补缴跨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的,须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分开填写。

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年月日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复核:制单: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年月日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复核:制单: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网点):本人证件号(兹委托:证件号)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事宜。

变更前(□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为,变更后(□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为。

单位登记号:个人公积金账号:单位已核对无误。

单位盖章:变更申请人签名:单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注:(1)本申请书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凭证,职工本人申请办理时无需填写括号内受托内容(2)变更需提交公安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单位名称(公章):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复核:制表:制表日期:年月日注:申请注销登记资料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名称(公章):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复核:制表:制表日期:年月日注:带“*”对应项目有变更时,需提交变更后相对应的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开户申请表单位名称(公章):单位登记号:单位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复核:制表:制表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我单位授权(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及我单位所属职工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具体权限为登记、开户、变更单位或职工信息、汇(补)缴、提取、封存、转移、销户等事宜。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3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1)二、表式 (2)三、指标解释 (3)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为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监管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部级监管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

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或地方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设区城市(地、州、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本报表制度为月报制度,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

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五、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部门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月后15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

报送方式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信息上报系统和以电子邮件同时报送。

六、本报表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表式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表(月报)表号:住房公积金表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20 年月批准文号:国统制 [2013]129号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说明:1.本表由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在职职工,按本细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和离岗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云南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工作;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根据省中心委托负责省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设立和住房公积金的专储。

第四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简称缴存职工)一个人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章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变更第五条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验证原件),职工工资表等相关资料到省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

缴存单位持省中心的审核文件,20日内到确定的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变更申请、批准变更文件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材料复印件(验证原件)到省中心和受托银行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含姓名、身份证号码不符的),职工本人或者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证明、职工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验证原件)到省中心和受托银行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在注销登记前,应向省中心提交申请及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按以下要求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清理后,再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注销:(一)按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和〔2006〕5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清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二)由单位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造册登记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三)单位持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清册报省中心做封存、转移、托管或者提取销户处理;(四)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处理完毕后,单位或者清算机构30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中心办理注销登记:1.被撤销的单位,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2.破产的单位,提供法院的裁定文件;3.解散的单位,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住房公积金每年每月个人账户汇缴变更表

住房公积金每年每月个人账户汇缴变更表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计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计
1
2
3
45Leabharlann 678本页小计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计
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合计
本次合计
声明:我单位确定所提供资料及表格信息是真实、可靠、完整的。如由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所造成的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单位负责人: 单位分管审核: 单位经办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_ _年_ _月个人账户汇缴变更表
单位账号:
单位名称(公章):
资金来源:□财政统发 □非财政统发 共 页第 页
本月启封
本月封存
序号
托管单位编号
职工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公积金账号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缴存基数
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增加原因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减少原因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员工住房公积金代缴协议书

员工住房公积金代缴协议书

员工住房公积金代缴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用人单位,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就住房公积金的代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住房公积金代缴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乙方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纳,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代缴范围甲方将根据国家及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乙方代缴住房公积金。

代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建立、维护以及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第三条代缴金额甲方将按照乙方的月工资基数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缴存比例,计算并代扣代缴乙方的住房公积金。

具体金额为乙方月工资的______%。

第四条代缴时间甲方应在每月工资发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住房公积金代缴至乙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五条公积金账户管理乙方应确保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乙方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更新代缴信息。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甲方有义务按时足额代缴乙方的住房公积金,并确保代缴信息的准确无误。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代缴住房公积金。

2. 乙方有义务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甲方进行住房公积金的代缴工作。

第八条协议变更与解除本协议一旦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代缴乙方的住房公积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代扣代缴汇总表
单位名称(签章):单位编号:
项目
缴存情况Biblioteka 缴存人数(人)工资总额缴存公积金数额(元)
合计
单位缴存
个人缴存
上月实际缴存
本月增加缴存
本月减少缴存
本月实际缴存
本次汇缴从到,共月,金额合计(大写):小写:
缴款方式
现金()支票()预缴转入()其它()
汇缴种类
有变化()无变化()
汇缴类型
财政()自筹()自筹+财政()
增(减)人员姓名
增:填身份证号码减:填个人账号
增(减)事由
缴存工资基数
缴存金额
缴存
比例
启用时间
首次参加
工作时间
备注
单位填写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
单位经办人:审核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