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新版17年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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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
部门:
员工:
工号:
用人单位:贵州天下第一壶旅游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贵州天下第一壶旅游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湄江镇塔坪街150号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通讯地址):
户籍地址: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并确认本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经乙方提出、甲方同意,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1、固定期限,共年,自20 年月日起至20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的即行终止。
第二章试用期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20 年月日起至自20 年月日止,共个月。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试用期满,根据公司规定,经考察合格给予转正的员工,需要签订其它合同或协议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要求详见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或相关规定。
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在,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愿意服从甲方调动。
第五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执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随时分配的工作任务,达到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和甲方经营同一业态的单位兼职。
第六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可以依据乙方的身体状况、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而升降乙方的职务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但以下情况,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同意甲方按公司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第八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第五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自主制定的工资分配方式、工资水平、薪酬体系确定乙方劳动报酬;乙方劳动报酬由工资、特殊补贴构成;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按相关规定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对乙方考核结果、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乙方职务的调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七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相关福利待遇,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八章劳动保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国家法律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乙方离职时,需按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为乙方结清工资,并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第十九条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经甲方依法向乙方通讯地址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仍不答复和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以及甲方依法建立的相关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除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还应承担甲方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经济损失。
第十章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按甲方的《培训制度》所规定的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签订与否,乙方对于所知悉的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出于职业道德和行业习惯,也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生产技术、工艺、开发计划、实施进
度及其结果、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进货渠道、产销政策、产品销售、服务情报、原材料、零部件来源情报、产品客户情报、管理、经营的运行和决策、财务情报、人事情报、与其他企业协作业务有关的情报、与总公司、关联公司有关的情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二十三条如因乙方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应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万元人民币和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等。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对竞业限制问题达成如下共识: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无论因何原因),在解除/终止日后二十四个月内,如果乙方意图在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间接进行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3、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
4、乙方违反本条第1、2、3项任何一项,视为乙方恶意违约,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 万元)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