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及所属项目工程建设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1)。
第五条危大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制定,各项目部必须落实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确保在施工中按规定支付、使用、监督和管理。
二、管理职责第六条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协调分包单位与工程建设其他参与各方关系,督促施工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论证和严格实施专项施工方案,参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论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应对承包范围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安全风险。
第八条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设备、材料等专业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开展验收和检查等工作,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督促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三、编制原则第十条制定安全技术方案时,应遵循的等级顺序原则:(一)直接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备本身应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二)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不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为生产设备设计出的安全防护装置,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三)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不能实现时,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警告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四)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时,应采取其他措施来预防(如:劳保用品、安全操作规程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那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安全值日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高置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并在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2、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精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在建筑工程中,分部分项是指对工程进行划分,将大的工程项目分解成更小的工作单位。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设施措施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探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管理1.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责任等,确保每个施工阶段都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查阅。
3. 安全防护设施完备。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安全皮带等,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 质量监控与风险评估。
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控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设施措施1. 安全警示标识设置。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如警示牌、标志等,提醒人员注意危险区域。
2. 消防设施配备。
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进行灭火。
3. 通风与排风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往往伴随着有害气体的产生,因此应采取适当的通风与排风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
4. 安全用电措施。
合理规划和布置电缆线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人员培训1. 安全培训计划制定。
制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对象等,确保每位从业人员都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
2. 培训课程的实施与评估。
通过组织培训课程,提高从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并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成果进行总结和反馈。
3. 安全操作规程与个人防护措施培训。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措施的培训,使其熟悉工作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工程条件、施工工艺、施工环境等因素,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需要特别强调安全管理的工程项目或工作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控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第五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其他部门合并设置。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二)组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三)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五)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组织处理;(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激励和惩戒;(七)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八)统计分析和总结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措施。
第九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分工;(二)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三)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施工人员安全用品和装备的配置;(五)不同施工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六)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的要求;(七)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以书面形式制定,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在建筑工程中,一些分部分项工程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来保障工人的安全。
本文将就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以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探讨。
一、钢结构安装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钢结构安装工程由于工作高度大、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其安全风险较高。
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需要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 制定严格的施工计划:在进行钢结构安装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材料准备、工艺控制、作业流程等内容,确保整个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2. 强化人员培训:对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工艺知识、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技巧等,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 安全设备的使用:在进行钢结构安装时,工人需佩戴合适的安全帽、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设备,并使用具有合格证书的起重设备、脚手架等工具,确保安全操作。
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钢结构安装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二、高处作业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高处作业工程包括高架搭建、楼宇外墙装饰、屋顶施工等,存在较大的高空坠落风险。
为了防止高处作业发生意外,需要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 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工艺、施工流程、安全措施等,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2. 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在高处作业现场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栏等,有效防止工人坠落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装备的使用:工人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4. 加强监督和管理:高处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操作符合规定和流程,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三、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爆破工程由于其特殊性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爆破工程的安全进行,需要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 编制详细的爆破设计方案:在进行爆破工程前,需要由专业的爆破设计单位编制详细的爆破设计方案,包括爆破参数、爆破装置、安全措施等,确保爆破过程的安全性。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专项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包括图集)、施工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计划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措施【6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措施【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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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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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安全值日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高置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并在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2、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建立严格的劳力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公司劳力管理制度,劳力由劳工科统一安排。
新入场的工人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如架子、机械操作等工种的考核教育),变换工种必须进行交换工种教育,方可上岗。
工地建立职工三级教育登记卡和特殊作业,变换工种作业登记卡,卡中必须有工人概况、考核内容、批准上岗的工人签字,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教育。
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开工前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问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及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分部分项工程由工长、施工员向参加施工的全体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制度。
企业在施工生产时,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患于未然,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基础上部每周定期进行一次,班组每日上班领导检查。
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
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委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
要结构季节特点,开展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堕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检边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存在隐患严格按“三定一落实”整改反馈。
4、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时进行讲评,强调注意事项,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施工用电、搅拌机、钢筋机械等在中型机械及脚手架、卸料平台要挂安全网、洞口临国防护设施等,安装或搭设好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6、建立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调查处理伤亡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和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对于那些玩忽职守,不顾工人死活,强迫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领导行,一定要给予纪律处分,严重的应依法征办。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措施1、土方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监控及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土方开挖全过程的安全监控、管理。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相一致,并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基坑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
施工中应防止地表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底土质遭到破坏。
4)、雨天施工或基坑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本层开挖标高上预留150~300mm一层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5)、采用机械开挖基坑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0mm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施工机械确定。
6)、基坑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7)、在开挖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土方作业机械或施工机械应在挖方边缘保持2.5m的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
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1.5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本工程场地狭小,土方开挖后全部外运,不得在基坑边坡上堆土。
8)、机械和人工土方开挖操作时应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9)、机械开挖后边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并及时进行边坡支护,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下层作业。
10)、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
11)、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劳保用品。
12)、施工人员及材料上下深坑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上下人通道,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13)、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挖掘机、装载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越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辆车厢上。
14)、基坑四周必须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
任何人严禁在深坑、陡坡下面休息。
15)、在雨天时必须排水畅道,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16)、夜间挖土方时,施工现场安装2台镝灯负责夜间施工照明,保证施工场地有足够的照明。
17)、施工现场内交通运输繁忙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来往机械、车辆。
18)、临时用电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设置,电线不得裸露,电线不得拖地,必须架空。
并安排专业电工24小时值班。
19)、其它相关措施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方案执行。
(二)边坡监测及控制措施应对周围环境、基坑支护结构进行监测。
监测的内容主要有:基坑支护轴力、弯曲应力、坑外地形的变形;临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倾斜;地下管线的沉降和位移等。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中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预防为主。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2米以上施工系好安全带。
3)、木工用压刨,多用电锯等机械的防护应各备存放,专人使用,下班后拉闸断电。
4)、工长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6)、坚持每周的安全例会制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活动制度并做记录。
7)、特殊工种必需持证上岗,严禁非正式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电气焊操作前必需办理当天的用火证,并有安全防范措施。
8)、任何人进入现场段域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从事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9)、施工前需进行各工种的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不可泛泛而谈,针对重点问题提出重点可靠的防护措施。
并明确责任人是谁。
10)、加强现场临电管理,经常检查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如有损坏,及时更换,除电工之外的任何工种不准私自接改电线,需用时应申请电工完成接线工作。
11)、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实行安全奖罚制度。
12)、注意事项:(1)模板在装拆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2)所有模板配件拆除完毕后,方可将模板吊走。
(3)垂直吊运必须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且必须使用卡环吊运。
(4)使用拉杆螺栓时,螺母必须拧紧,普通螺纹者,应使用双螺母,且螺杆必须凸出螺母2~3mm以上。
(5)支撑架各连接件须卡紧,勿遗漏。
(6)使用中应经常检查支撑架有无拆改、松扣、钩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安全管理措施(一)装置安装安全管理措施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编制专项安装方案,安装人员须持证上岗。
2)、认真勘察地形及进场路线。
3)、认真做好对塔机的防腐除锈及润滑工作。
4)、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交底、持正上岗。
5)、安装期间,严禁喝酒,工作精力集中,不得打闹开玩笑。
6)、严禁向下抛物件,使用的工具要抓紧,防止下来伤人和伤设备。
7)、不得在吊物下、起重臂下等危险区域停留。
8)、非施工人员末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以防事故发生。
9)、检查各金属结构的焊缝及疲劳状况(主要受力部位)。
10)、检查绳索、电器设备、制动器的安全可靠性。
11)、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由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12)、起板过程应由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头指挥。
13)、起板前须检查确认绳进滑轮槽,各部位置正确到位,夹轨器夹紧,增加的压重部位,结合部的紧固等情况应可靠。
14)、起板前,须检查起重臂头部与塔身的固定是否接触,各部绳索、滑轮是否都在位。
15)、起板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位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起板后的正常运行。
(二)、塔式起重装置加节安全管理措施1)、风力在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作业时突遇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3)、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之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4)、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
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5)、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顶升。
6)、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有未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三)、塔式起重装置运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