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工作的总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工作的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加强应急反应速度。

市政府应急办统一调度各地、各部门应急队伍。对需赶赴现场处置的,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所在地的,白天15分钟、夜间35分钟内相关应急队伍必须到达现场;从城区出发赶赴其他乡镇、街道处置的或从乡镇、街道赶赴城区处置的,栏杆、x、x白天在70分钟、晚间90分钟内;x、x、x、x白天在50分钟、晚间70分钟内;x、x白天在40分钟、晚间60分钟内;x、x、x、x及城区五个街道白天在30分钟、晚间50分钟内必须赶赴现场。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部门赴现场前要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联系,并在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应急办反馈赴现场处置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要与市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处置结果等),续报工作要延续至事件处理结束。一般级别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市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遇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报告,再补报文字情况。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事

件信息,由市政府应急办向x政府应急办报告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统一对外发布。

三、严格实行首接负责制。

按照“先受理、后移交”的原则,赶赴现场后,立即处理应对;对确不属于本区域或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也必须先行介入处理,负责现场稳控,同时要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不得自行离开现场。需待应急办确认并协调好相关单位到达现场并进行移交后,方能离开现场。

四、加强信息核实工作。

各地、各部门在报告信息前要认真核实相关情况,提高信息准确性。对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对事件的了解情况,进一步进行后续跟踪报送。

五、完善信息报告网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网络,形成快捷高效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派出所民警、社区或乡(镇)卫生医务人员、企业安全员、学校保卫人员中挑选部分人员担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六、加强预警处置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敏感性和责任感,对一些倾向性、预警性和苗头性信息,要加强分析研判和会商,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

向市政府报告。对市政府应急办传真或邮件发送的预警信息或负责人批示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对明确注明反馈时间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至市政府应急办,其它事项原则上2日内报送相关处置方案至市政府应急办,紧急情况需立即上报。

七、加强总结评估报告。

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及调查评估报告(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责任、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防范与处置措施等),并于事件处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报送至市政府应急办。

八、加强通报考核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将建立“一事一通报”制度,对推诿扯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的,以及迟报、漏报、轻报、压报、瞒报重要信息的,对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通报结果将与应急管理工作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