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生产协议模板(标准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GR-WR-14553
贴牌生产协议模板(标准
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贴牌生产协议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协议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贴牌生产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4 商标注册证;
1.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1.6 乙方应提供产品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其他
相关的检测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2.1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___品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2.3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2.4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2.5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
产品名称(乙方)
产品型号(乙方)
价格
备注
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详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4.1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4.2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5.1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5.2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5.3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
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压等作用;
5.4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7.1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7.2 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如:20xx 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8.1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8.2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8.3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8.4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9.1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9.2 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产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十、售后服务
10.1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解决,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
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10.2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免费保修十四个月(日期以乙方销售出库日开始计算),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10.3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0.3.1 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10.3.2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扣除货款的2%作为替代);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10.3.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10.3.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