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程序
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为确保我院出具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规范、正确、有效,提高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质量,制定本操作程序。
2、范围适用于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编制、审核、签发和公布。
3、职责3.1能力验证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能力验证报告。
3.2科室负责人负责能力验证报告的审核。
3.3业务所负责人负责报告的审批。
3.4质量管理中心项目协调人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型式检查,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和能力验证结果通知单的发布。
3.5授权签字人负责报告的终签发。
4、工作程序4.1报告的编制4.1.1能力验证报告清晰、全面,包含所有参加者结果的资料,并指出每个参加者的能力。
终报告的批准不应分包。
注:如果不能为参加者提供所有原始资料,那么可以提供一个结果汇总,例如,以表格或图形的形式。
4.1.2能力验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组织机构信息,可包括能力验证计划实施部门以及负责人的信息、专家组名单及单位等;b)能力验证计划的描述,可包括项目背景、实施过程、参加实验室概况、计划日程、保密要求等;c)能力验证样品的描述,可包括样品的制备、测试方法、样品的均匀性及稳定性检验等;d)能力验证计划的分包情况;e)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可包括分组设计、统计、评价依据、方法以及统计图表;f)能力验证统计的结果评价;g)能力验证计划的技术分析和技术建议;h) 基于本轮能力验证结果的评述和总结。
4.1.3对于连续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较简单的报告即可,上述很多内容在常规报告中可以省略,但应包含在参加者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计划协议或阶段性的汇总报告中。
4.2报告的审核与公布4.2.1能力验证报告发放前应填写《能力验证报告审批表》,即由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起草,其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核,业务所负责人负责审批,质量管理中心项目协调人负责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的型式检查,授权签字人负责终报告的签发。
4.3报告的修改4.3.1如需发布一个新的结果报告或对报告进行修改,需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更改。
实验室间能力验证管理程序-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程序
实验室间能力验证管理程序-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程序为持续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和技术能力的稳定性及有效性,应主动参加CNAS或行业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或预防检验结果质量的偏离,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外部组织或由本实验室组织的实验室间能力验证活动。
3、职责3.1 检测检测实验室主任批准检验检测实验室年度能力验证计划。
3.2 质量负责人制定年度检验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负责组织能力验证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能力验证结果有效性评审及完成后续整改活动;3.3 技术负责人参加能力验证结果有效性评审,监督并指导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编写能力验证报告。
4、工作程序4.1 制定能力验证计划4.1.1 质量负责人在每年年初要制定出本年度参加能力验证的计划。
计划中应保证每个认可周期内每一个检验子领域至少参加一次能力验证。
4.1.2注意跟踪CNA删站公布的能力验证计划,如果有相关的项目,应主动与CNAS能力验证部联系报名参加。
4.1.3当接到CNAS能力验证部的参加能力验证通知后,立即向检测检测实验室主任报告并通知质量负责人、监督员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4.2 能力验证的实施4.2.1 技术负责人安排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迎接检验的准备工作(如安排时间和人员、必要时增加一次期间核查)。
4.2.2 当检测检测实验室接到检验样品后,技术负责人应确认样品是否完好,按组织方要求确认样品是否完好无误,并将信息反馈至发送机构。
4.2.3 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组织方提供的能力验证计划操作指导书,了解并掌握能力验证计划的要求后,方可开始实施能力验证计划。
4.2.4 尽量节约并保证原样品不被污染,按照能力验证计划操作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及时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4.2.5 技术负责人组织质量负责人、相关项目负责人、监督员对完成的能力验证结果进行有效性评审,给出评审意见,并填写评审记录。
通过评审后,技术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对所有检验结果进行汇总,核查无误后,报检验检测实验室主任批准。
能力验证程序
能力验证程序1. 目的为了不断提高本公司检验能力和检验工作质量,增加客户对本公司检验能力的信任或为无法溯源的检测设备测量结果的可靠性提供证据,应有计划地组织和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并进行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参加由上级组织的或实验室之间自行组织的比对或能力验证活动,以及组织公司内部不同人员之间、不同设备、不同方法之间进行的比对试验。
3. 职责3.1 质量负责人负责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和实验结果的评定。
3.2 各检验科室负责按计划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和比对试验,按规定报送检验结果。
3.3 质量负责人审核实验计划和结果评定报告,技术负责人批准计划和评定报告。
4. 工作程序4.1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被测物品进行检验的组织、实施和评价活动。
4.2 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比对来确定实验室的检验能力的活动。
是为确定某个实验室进行某项特定检验的能力以及监控其持续能力而进行的一种实验室比对,目前国内一般特指由CANS组织的实验室比对。
4.3 内部比对检验4.3.1 由质管部制定能力考核实验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方案(试验项目、试验样品、测量仪器、测量方法、数据处理、结果评定方法、参加人员、计划进度等)。
计划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由质管部组织,各相关检验室具体实施,对全公司检验室检验能力进行考核,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a. 根据计划,业务部负责准备并分发考核样品。
b. 各参加检验室按考核要求对样品进行检验,并书写检验记录。
c. 第二复核人复核后交室主任审核,并将检验结果报送质管部。
质管部主任审核后,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报技术负责人批准,由质管部统一总结考核结果。
d. 当某个检验室的检测结果被判为不满意时,质管部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
实验室能力验证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为本所实验室定期参加国家、行业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及实验室间比对计划活动,以考察、监控实验室进行检测工作的持续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所实验室参加的所有能力验证计划及实验室间比对计划活动。
3.0职责3.1技术负责人3.1.1负责联系能力验证计划和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组织相关检测人员参加。
3.1.2整理上报验证或比对结果,对验证或比对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和反馈。
3.1.3实验室间比对的实施计划、验证或比对结果不满意时,制定纠正措施计划。
3.2检测组3.2.1负责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准时将检测结果报送技术负责人。
4.0工作程序4.1定义4.1.1能力验证计划:为确定实验室在特定领域的检测/校准能力而设计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
它是由认可机构或其授权/认可的机构组织和运作的。
4.1.2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由其他机构(如行业或专业领域)组织和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4.2申报4.2.1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验室所承担检测项目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与组织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落实参加的能力验证计划。
4.3实施4.3.1由技术负责人向检测室发出“参加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的通知”,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参加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活动的计划,将具体要求和说明传达至实施活动计划的检测人员。
4.3.2检测组根据验证或比对计划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填写《能力验证及实验室间比对实施计划表》。
实施计划内容包括:验证或比对项目名称、检测样品、检测方法、检测仪器、实施日期、实施进度要求、实施负责人等。
实施计划由技术负责人审核。
4.3.3根据实施计划安排,检测室组织实施,安排项目实施负责人检测。
4.3.4项目实施负责人根据有关检测方法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检测结果经检测组负责人审核后交技术负责人。
4.3.5技术负责人将结果汇总,及时上报组织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的单位。
能力验证工作程序文件
1 目的:为确保本中心能力验证工作的有效性,维持技术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中心参加的能力验证(包括认监委/认可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以及国际机构组织的比对活动)的组织、运作、结果的利用和纠正措施等活动。
3 职责3.1 技术主管负责能力验证活动计划的制定、管理和监督。
3.2 检测组负责人负责具体能力验证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3 检测人员根据能力验证组织机构的要求、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程序文件的规定开展验证作业(包括实验记录和检测结果的核验等)。
3.4 技术主管负责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 程序4.1 基本要求4.1.1 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活动,认可范围内的每一个主要检测子领域至少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参加一次能力验证活动。
4.1.2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中只要有我中心获认证/认可的检测项目,必须无条件参加;当认监委/认可委或国际组织发布的能力验证计划中不包括本中心认可范围的某些主要子领域的验证项目时,本中心可通过参加类似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间接评价中心的技术能力。
4.1.3 能力验证是通过外部措施对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重要补充,因此本中心将参加能力验证作为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4.1 能力验证的管理4.1.1 由技术主管制定参加能力验证的计划,组织对计划的审核、提交批准和组织实施。
如需要对计划进行修改时,技术主管应向主任作出书面说明,获得批准后,按修改后的计划执行。
4.1.2 验证活动的相关资料、所形成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如计划、申请/申诉书、报告、纠正措施实施结果、实验记录等)一律归档,保存期限为两个认可周期。
4.2 能力验证活动的流程:(1)技术主管制定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年度计划,其内容包括能力验证计划的名称、检测项目、实施时间、负责人等,并报主任批准。
(2)计划获得批准后,由承担验证项目的检测组负责人向能力验证的组织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3)承担能力验证的检测组负责人负责组织验证前的准备(包括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参加验证的人员以及仪器设备和化学试剂的准备等)。
能力验证程序
通过验证试验和参加实验室之间的比对试验,并加以有效的控制,保证实验室出具的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增强客户对本实验室能力的信任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参加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3 定义3.1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的被测物品进行试验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3.2 能力验证:由专门机构组织实施的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评价实验室的试验能力以及对其进行持续控制的技术活动,包括定值试验、定性试验、数据处理试验和抽样试验等。
4 职责4.1 实验室主任4.1.1 负责批准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和各级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4.2 实验室副主任4.2.1 负责审核《年度质量控制计划》。
4.3 质量主管4.3.1 负责组织参加各级能力验证计划和组织实验室间比对活动;跟踪能力验证的纠正活动。
4.4 技术主管4.4.1 编制实验室间比对结果报告;4.4.2 负责评价能力验证及比对试验的结果。
4.4.3 负责对能力验证不满意结果和可疑结果的自查、纠正和预防活动。
4.5 试验员4.5.1 具体实施能力验证计划和各级实验室间比对活动。
5 程序5.1 质量主管根据CNAS的要求(CNAS-RL02:2007的规定及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在《年度质量控制计划》中提出能力验证计划,报实验室副主任审核、实验室主任批准。
质量主管根据《年度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活动。
5.2 当获得能力验证活动时,技术主管根据CNAS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填写《能力验证申请表》提出参加能力验证工作和实验室间的比对活动的申请,报质量主管审核、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
5.3 技术主管根据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和实验室间比对计划,安排试验员开展相关检测活动。
5.4 技术主管及试验员负责数据统计和计算⑴基于测量结果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进行统计分析;⑵各检测员所提供的数据,应规定一致的置信概率(一般为95%);⑶明确规定离群值的识别和处理方法;⑷为将离群值的影响降至最小,可采用稳健统计量(如中位数、标准四分位数间距、Z比分数、En数等)来描述比对结果;⑸主动配合组织者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提供虚假、不可靠数据。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规程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规程《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规程》1.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是为了通过对实验室的测试和测量能力进行验证和确认,保证实验室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实验室的测试能力和服务质量。
2.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内容(1)选择验证项目根据实验室测试项目的范围和特点,选择代表性的测试项目进行能力验证。
验证项目应包括实验室所涉及的主要测试项目,覆盖实验室的全部测试范围。
(2)确定验证方法确定验证项目的测试方法、验证标准和验证方案,包括测试样品的准备、测量方法和测试过程等。
3.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程序(1)能力验证计划编制编制能力验证计划,包括验证项目的选择、验证方法的确定、测试人员和设备的安排等。
(2)验证样品准备根据验证项目的要求,准备代表性的测试样品,并确保样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验证要求。
(3)测试操作按照验证方法和验证标准进行测试操作,确保测试过程的可追溯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4)数据分析对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包括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结果判读等。
(5)报告编制编制能力验证报告,包括验证项目、测试方法、测试结果、数据分析和结论等。
4. 实验室能力验证的管理要求(1)组织领导实验室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指导和组织能力验证活动。
(2)资源保障提供必要的设备、仪器和材料,确保验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人员培训对测试人员进行相关能力验证的培训,提高测试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测试能力。
(4)记录和档案管理做好能力验证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验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就是实验室能力验证的操作规程,通过严格遵守规程的要求,可以确保实验室的测试和测量能力得到有效验证和确认,提高实验室的测试质量和服务水平。
化验员能力验证规程
化验员能力验证规程
1.目的
为保证检验化验人员操作的准确性与规范性,提高化验室检测能力确保产品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应于本公司化验室检验人员。
3.职责
3.1化验员负责理化指标检验在本公司平行检验的实施,品保部负责人验证;
3.2品保部负责每年与商检局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对比实验。
4.程序
4.1理化检验内部平行实验
4.1.1 每年由品保部组织本公司理化检验人员的平行实验。
4.1.2 实验方法是相同条件下同一样品,同一时间,由不同人员来做。
实验结果由品保部负责人参考国家或出口标准进行验证。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重新培训后实验直至合格为止。
4.2 必要时,化验室检验人员参加外部(官方、第三方等)的平行实验。
4.2.1 检验方法是相同条件下同一样品,同一时间,送官方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份做检测,实验室自己保留一份做检测。
由品保部负责人参考国家或客户标准进行验证。
如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重新培训检验人员。
4.3理化检验方法
4.3.1 准确称取样品量,在温度、湿度相同的前提下,不同操作者作平行的试验,观察结果是否有误差或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5.相关记录
《比对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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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为保证测试结果的有效性,规范本实验室开展的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开展实验室之间比对试验,以及组织本实验室内部不同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方法之间进行的比对试验。
3.职责3.1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定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计划,对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技术负责人批准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活动计划,并组织对比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
3.2 实验室负责按计划进行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
4.程序4.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只要属于本实验室测试能力的范围,由技术负责人安排参加。
4.2 本实验室每年抽取部分测试项目,与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间比对试验,并安排进行本实验室内部不同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方法的比对试验。
比对试验应于每年初由实验室负责人制定计划,填写“比对试验计划表”,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3 根据能力验证计划和比对试验计划,由实验室下达“测试任务通知单”,实验室接到任务单后应及时安排。
4.4 试验结束后,实验室负责人应填写能力验证报表/比对试验结果分析表,并将能力验证报表/比对试验结果分析表和测试原始记录一起交技术负责人。
4.5 技术负责人对能力验证/比对试验结果进行审核、审定,必要时按《测量不确定度应用评定程序》对测试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进行评定。
能力验证报表由实验室按规定报能力验证组织者。
4.6 当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结果超差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按《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
4.7 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的全部资料由技术负责人交实验室保存。
5.相关文件5.1《测量不确定度应用评定程序》5.2《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5.3《纠正措施控制程序》5.4《预防措施控制程序》6.质量记录6.1《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计划实施记录》6.2《能力分析表》。
比对和能力验证控制程序
比对和能力验证控制程序1 目的通过参加认证机构或行业组织及内部自行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与比对,以正确评价检测能力和水平,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检测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各种能力验证和比对工作的控制。
3 职责3.1 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认证机构或行业检测能力验证的信息,并做出能力验证与比对工作计划。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批准能力验证与比对工作计划,并组织对验证、比对结果的审核,签发能力验证与比对报告。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能力验证和比对工作的监督。
3.4 检测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制定验证和比对实施方案。
3.5 检测人员实施能力验证和比对工作的具体操作。
4工作程序4.1 分类本公司的能力验证工作分为两类:1)自行组织的比对和能力验证(内部的验证比对);2)由(上级主管部门)实验室认证机构等其他机构组织的对比和能力验证。
4.2 开展能力验证的时机及程度4.2.1 验证时机本公司、客户或有关认证机构需要评价检测工作时;对检测结果有质疑需进行对比时(如检测结果不能溯源到国家基本标准);检查和评价检测人员在业务素质和检测工作能力时;对新检测方法的有效性、可靠性进行确认时;验证某种检测设备的状态(如没有有效标准物质可用时)、检测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时;识别检测机构的差异,增强客户和自身的信心时;验证结果质量控制所采用方法的效果时。
4.2.2 本公司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与认证通过检测相关的能力验证活动;新增检测项目申请认证前必须进行该项目的能力验证。
4.3 能力验证形式4.3.1预选定认证通过的检测项目,由两个或多个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3.2 公司内部比对或能力验证,采取以下形式的对比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的检测能力:相同项目两人检测;一人同一项目两次到三次检测;两人同一项目两次检测;重复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使用同一设备,在本公司内或公司外的同类仪器设备或不同仪器设备上检测同一项目;方法比对检测,使用同一检测点用不同方法检测一个或多个项目。
30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程序
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程序1.0 目的:为持续保持检测能力,规范本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特制定本程序。
2.0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开展实验室之间比对试验。
3.0 职责:3.1 技术负责人批准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负责组织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评审,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3.2 专业室主任组织实施涉及本室项目的比对活动;及时反馈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参加比对和验证有效性评审。
3.3检测项目操作员提出比对和验证的记录方式;认真按要求实施比对实验活动并如实记录;及时反馈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4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各项目比对和验证实施计划及评审结果。
3.5技术负责人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 工作程序:4.1积极参加相关专业的能力验证和比对活动。
凡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能力验证和比对,在认证项目范围内积极参加。
4.2业务室组织各专业室提出年度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包括检测项目,实施时间,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4.3 专业室实施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a)主动参加认可委和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涉及本实验室申请/认可和认证的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
b)组织与认可委或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能力验证提供者或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开展实验室间比对。
c)对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向技术负责人提交《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报告》。
4.4 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进行评审。
当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可疑或离群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暂停该项目的检测;b)核查人员能力与仪器状态;c)核查使用物品、环境条件是否失控;d)核查检测过程是否有不当环节;e)综合分析原因,作出是否系统失控或偶然失控的判定,调查原因并加以改进。
4.5 若出现能力验证结果可疑或离群涉及管理因素时,技术负责人及时与质量负责人沟通,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原因分析,实施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4.6 资料保存:能力验证的全部资料交由业务室归档登记保存。
能力验证计划设计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为确保能力验证方案的设计符合CNAS-CL03: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ISO/IEC 17043)的要求,制定本操作程序。
2、范围适用于能力验证计划的设计。
3、职责3.1 质量负责人负责批准我院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
3.2 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审核能力验证计划方案。
3.3 科所负责人负责签署能力验证方案的意见。
3.4 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负责能力验证计划方案的设计。
4、工作程序4.1 能力验证方案能力验证计划负责人负责起草能力验证计划设计方案,应按规定的表格编制并形成文件。
其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包括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目标、目的及基本设计情况,必要时应说明其取舍理由,设计方案应包括:a)各提供能力验证活动部门的名称和地址;b) 项目协调者以及其他参与能力验证计划设计和运作人员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c) 分包的活动以及参与能力验证计划运作分包方的名称和地址;d) 参加计划应满足的条件;e) 能力验证计划预期的参加者数量和类型;f) 所选定的被测量或特性,包括参加者需要鉴别、测量或检测的有关信息;g) 对能力验证物品预期的量值范围和/或特性的描述;h) 所提供能力验证领域中涉及的潜在的主要误差来源;i) 对能力验证物品生产、质量控制、存储、分发的要求;j) 防止参加者串通或伪造结果的合理预警措施,以及当怀疑串通或伪造时可执行的程序;k) 将提供给参加者的信息描述,以及能力验证计划各阶段时间表;l) 对于连续能力验证计划,给参加者分发能力验证物品的频次或日期,参加者返回结果的截止日期,若有必要,参加者进行检测或测量的日期;m) 参加者准备检测材料以及进行检测或测量所使用的方法或程序的有关信息;n) 用于能力验证物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的检测或测量方法的程序,必要时确定其生物活性;o) 为参加者准备其使用的所有标准化报告格式;p) 所使用统计分析的详细描述;q) 所有指定值的来源、计量溯源性和测量不确定度;r) 参加者能力评价的准则;s) 返回给参加者的数据、中期报告或信息的描述;t) 参加者结果和根据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所做结论的公布范围描述;u) 能力验证物品丢失或损坏时应采取的措施。
能力验证管理制度
能力验证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更好地提高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工作能力,公司制定了能力验证管理制度。
此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员工的学习和发展,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使员工的工作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二、目的1. 促进员工的学习和发展,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2. 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对员工的能力进行验证,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3. 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三、能力验证的程序1. 制定能力验证计划- 由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的业务需求进行分析,确定企业所需的人才能力。
- 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制定能力验证的计划和安排,将计划进行适时的调整和改进。
2. 培训和学习- 根据能力验证计划,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学习,使员工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 培训和学习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培训讲座、在线学习、现场操作等。
3. 能力验证- 对员工进行能力验证,包括考试、实操操作等,验证员工是否掌握了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 能力验证的过程要求公平公正,确保员工的能力得到准确的反映。
4. 能力验证结果的分析和总结- 对能力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 把能力验证的结果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中,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进行全面评价。
四、能力验证的要求1. 推行全员能力验证- 全员能力验证是对公司全员进行能力验证,可以确定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 全员能力验证可以有效帮助企业发现人才潜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 依据岗位要求进行能力验证-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对员工的能力进行验证,确保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技能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
- 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相应的能力验证,实现员工的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3. 注重能力验证结果的运用- 能力验证的结果需要及时运用到员工的培训和发展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 能力验证的结果也要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中,对员工的能力和绩效进行全面评价。
《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程序》
《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程序》1目的保证检测室、检测人员的能力、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符合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适用于本中心检测室、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检测工作的全过程。
3职责3.1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批准比对或能力验证方案,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3.2技术负责人的职责负责制定每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3.3办公室的职责组织相关检测室实施比对或能力验证工作。
3.1检测室的职责负责编制比对或能力验证方案并承担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
4工作程序4.1比对或能力验证工科的内容4.1.1积极参加国际、国家、认可委、行业、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其他机构组织或自行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和工作。
4.1.2实验室间比对即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比相同或类似被测物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的活动。
4.1.3内部质量控制4.1.3.1控制的内容a.统计技术;b.使用标准物质;c.用相同的方法或不同的方法重复检验;d.保留样品再检验;e.一个样品不同特性检验结果的相关性。
4.1.3.2控制的方法a)人员比对,用一种检验方法在相同条件下检测同一种样品(标准物质),通过对结果的统计分析考察不同检测人员的检测结果符合性。
b)仪器设备比对,使用一个样品(标准物质)分割后,用中心内或外同类仪器、或不同仪器检测一个或几个指标通过对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判定其符合性。
4.2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的制订4.2.1本中心的技术负责人根据国家认可委、行业、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安排制定本中心的计划。
4.2.2由本中心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或者本中心参加其他机构进行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应按iso/iec导则43-xx的要求运作。
4.2.3内部质量控制,其内容包括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依据《期间核查程序》的规定确定运行检查的对象,两次检定或自校之间至少应进行一次;人员能力比对检验和方法比对检验,技术负责人在每年能力验证工作计划中并根据日常检验工作的需要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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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验证程序
1目的
为了不断提高本公司检测水平,满足CMA/CNAS 对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要求,并满足客户对检测工作的要求。
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公正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组参加由CMA/CNAS 及经其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组织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及测量审核活动的实施和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能力验证计划”的审批。
3.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对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3.3质量负责人根据计划查询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及测量审核信息并及时申报。
3.4各组负责人按计划进行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和实验室比对活动。
4工作程序
4.1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包括实验室间比对及测量审核计划)
技术负责人根据本公司已认可领域和预申请认可领域,按照CNAS 对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的要求制定能力验证计划,并填写《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计划表》。
计划应考虑以下因素:
(1)本公司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必须满足CMA 和 CNAS 要求的领域和频次。
食品微生物1 次
/1 年,药物残留1 次/1 年,添加剂1 次/1 年,毒素1 次/2 年,重金属1 次/1 年,营养
成分1 次/1 年,理化分析1 次/1 年。
(2)对已开展未经认可的检测项目应同样列入计划,以此检验和提高检测能力。
人员的培训、知识、经验及其变动情况;
(3)检测结果的用途;
(4)检测技术的稳定性;
(5)当 CMA 和 CNAS 提供的能力验证领域不适当时,应考虑增加实验室间比对及测量审核频率。
4.2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
4.2.1 质量负责人负责查询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和实验室比对相关信息及时申请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
4.2.1 在接到样品后,各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测能力验证参试指导书的要求组织实验,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测结果,以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完成。
4.3能力验证结果汇总: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公司参加的各项能力验证活动记录的汇总,并填写《能力验证/测量
审核/实验室比对记录表》。
4.4能力验证结果的处理措施:
积极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如 CNAS)组织开展的检验检测机
构能力验证或者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并在能力验证活动中获得稳定满意表现.
4.4.1在参加能力验证中出现不满意结果时,应按《不符合检验检测工作控制程序》、《预防措施程序》及时制定改进方案,采取纠正措施。
公司将实施纠正措施的记录以及纠正措施有效性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相关机构。
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证明包括:再次参加能力验证、与指定的参比机构进行比对,以及申请测量审核或专家现场评审等活动的材料。
在未获得满意结果之前,应暂停该项目的检测工作并暂停在相应项目的报告中使用CMA/CNAS 认可标识。
4.4.2如果本公司的结果虽为不满意,但仍符合认定项目依据标准所规定的判定要求应采取相应的自查措施。
(1)当能力验证出现不满意结果时,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不符合检验检测工作控制程序》进行不符合测试工作严重性的评价,要求项目负责人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并验证措施的有效
性。
当不满意结果不能符合标准要求时,除了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外,还应暂停
在相应项目的报告中使用CNAS 认可标识。
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方式包括:再次参加CNAS
组织或承认的能力验证、参加测量审核获通过 CNAS 评审组的现场评价,在验证纠正措施有效后,才可以自行恢复使用认可标识。
纠正措施及验证活动应在 180 天(自收到结果报告之日起计)内完成,保存上述记录。
(2)参加能力验证的结果虽为不满意,但仍符合认可项目依据的标准所规定的判定要求,或当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或有问题时,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3)当本公司的人员、设备、方法标准、认可范围或影响其能力的其他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时,本公司应根据情况随时通过增加参加能力验证的频次来证明可以持续保证相应的检测能
力。
5支持文件
《纠正措施程序》SZ-CX-030 《预防措施程序》SZ-CX-031 《不符合检验检测工作控制程序》SZ-CX-025 6相关记录
《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计划表》SZ-JL-012-01 《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比对记录表》SZ-JL-012-02 《纠正措施报告》SZ-JL-030-02 《不符合检验检测工作记录》SZ-JL-0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