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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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档案利用价值,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电子档案存放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二条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的规定,按照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网络化的档案管理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程监控、可溯源和定期检查的要求。

第三条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实行谁建立、谁使用、谁负责、谁监控、谁维护的原则,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工作的责任制度。

第四条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应当充分保障电子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用性,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稳定、及时和高效的进行存储、检索、共享和利用。

第五条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并定期进行信息安全检查和技术更新。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存储和保管第六条电子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采用专业化的存储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可靠。

第七条电子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应当分级分类,按照电子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等级,确定不同的存储和保管标准,并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电子档案存储设备和存储介质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和介质的安全和稳定,及时清理和整理存储介质,预防和避免故障和损坏。

第九条电子档案存储设备和存储介质应当设有完善的备份和灾难恢复措施,备份工作应当经常性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可靠备份和灾难恢复能力。

第四章电子档案的检索和利用第十条电子档案的检索和利用应当建立电子档案检索平台,提供方便、快捷和准确的检索功能,满足不同用户的检索需求。

第十一条电子档案的利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权限,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同时方便和便捷的供应给合格用户进行查阅、复制和下载。

第十二条电子档案利用过程中应当遵循档案保护的原则,不得将档案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不得对档案信息进行删除、篡改和污染。

第五章电子档案的传输和共享第十三条电子档案传输和共享应当遵循安全性和合法性的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合法共享。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电子类资料和档案特殊管理制度为加强应急救援电子类资料和档案的管理工作,方便做好数据备份,特制订本制度。

一、制度(1)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由煤矿应急救援机构统一协调,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2)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可利用性,从电子文件形成就要严格的按照此管理制度和技术实施,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3)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4)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件拷贝。

进行归档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件拷贝一并归档。

(5)电子文档管理分软件电子文档管理与普通电子文档管理。

二、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1)收集范围。

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草稿性电子文件;非正式电子文件;正式电子文件;无纸电子文件;文本文件;图象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多媒体文件;计算机程序;数据文件;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文件。

(2)收集、积累要求1、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

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相关人员须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进行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2、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3、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

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

4、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5、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象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算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6、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电子化档案工作制度

电子化档案工作制度

电子化档案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电子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1.3 本单位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有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 设立电子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2.2 电子档案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电子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三、电子档案的形成和管理3.1 电子档案的形成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有效。

3.2 电子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有序、规范管理。

3.3 电子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及时、完整归档。

3.4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可靠存储。

3.5 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合法、合理的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和服务质量。

四、电子档案的共享和交流4.1 电子档案的共享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安全共享。

4.2 电子档案的交流应遵循保密、合法、合理的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和服务质量。

4.3 电子档案的共享和交流应通过安全可靠的渠道和方式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

五、电子档案的销毁5.1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安全销毁。

5.2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经过电子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安全销毁。

5.3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不可恢复性。

公司的电子文件管理制度(5篇)

公司的电子文件管理制度(5篇)

公司的电子文件管理制度(5篇)公司的电子文件治理制度1一、目的适应信息化建立的需要,标准公司在各项工作中所产生的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治理工作,保障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安全性。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在各项工作过程处理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治理。

三、定义电子文件: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靠电脑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达的文件夹。

电子档案:指经过鉴定,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

四、治理要求1、公司通过使用防火墙、工作人员密码及防病毒软件,爱护其IT系统免遭破坏和非法使用。

2、工作人员不得向计算机中添加任何软件,未经治理员允许不得卸载办公软件,3、存放效劳器的房间要上锁,效劳器和设备要有专人治理。

4、电子文档更新必需拷贝文档保持全都,并且全部的文件发放记录应保存书面签字不得以电子形式保存。

5、必需备份数据,确保即使主要IT系统瘫痪,记录不丧失。

6、数据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备份,如光盘、可移动硬盘。

7、计算机系统每日创立或更新的关键数据应每日备份。

8、全部软件都应至少进展一次完整备份以作出爱护。

9、系统数据应至少每月备份一次。

10、每日备份应在办公时间以后,计算机使用率较低的状况下进展,备份数据应储存在大容量硬盘中。

11、备份数据应由子系统治理员放在安全牢靠的地点,全部软件完整备份和每月备份媒体应存放在异地备份文件室。

12、工作人员定期更改密码。

13、除非授权,否则不能随便添加员工进入IT系统。

公司的电子文件治理制度2一、电子文档是具有重要凭证性、依据性和参考利用价值的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并作为档案向档案部门移交保存的电子文件档案。

二、本单位应明确电子的文档治理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职责,责任到人;加强对电子文档的承办、运转、移交、整理、监视、指导、保管、开发、利用工作,更好为部门各项工作效劳。

电子档案的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档案的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档案的管理制度范文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的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可检索性和安全性,提高电子档案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拥有和使用电子档案相关的部门、人员,包括电子文档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电子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提高电子档案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可检索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电子档案的定义:电子档案,是指利用电子设备收集、生成、传输、存储和利用的一切记录的集合。

第二章电子档案建设与管理第五条电子档案建设,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设计。

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责任,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的领导机构,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档案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检索性。

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加强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加密存储关键性电子档案,在必要时采取密级控制措施,确保档案信息不被篡改、丢失或泄露。

(四)使用合法、正版的软件和设备,进行电子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遵守软件使用授权规定,防止非法使用和侵权行为。

第六条电子档案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明确各类档案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全程管理:对电子档案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包括档案的建设、入库、归档、借阅、销毁等环节。

(三)信息安全:加强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四)技术支持:建立健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设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五)便捷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电子档案查询和服务,满足用户的各类需求。

电子文件的归档保管制度

电子文件的归档保管制度

电子文件的归档保管制度为加强电子文件的管理,保障电子文件的安全、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子文件归档范围本制度所称电子文件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行政职能、加强内部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并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以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

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体制(一)电子文件归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科室形成的电子文件并需归档保存的应由单位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综合档案室负责对电子文件归档的指导、验收以及接收后的编目、保管和提供利用,计算机管理工作人员对电子文件的归档提供协助和支持。

(三)各科室应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制度,指定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将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电子文件归档要求(一)电子文件从产生时就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妥善管理,确保其不散失、不损失、不失真。

(二)电子文件归档应保证其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各科室从电子文件产生时就要严格按制度要求,妥善管理,确保其不散失、不损失、不失真。

(三)归档电子文件的类型主要包括:文本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超媒体链接文件等。

四、电子文件归档方式(一)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主要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逻辑归档可实时进行,物理归档按照同类纸质文件的规定定期完成。

(二)各部门根据归档要求,在应归档电子文件产生时打上相应的标记;把经办过程中的情况随时记录在相应的文件中;办理完毕的电子文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物理归档,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集中拷贝,编制机读目录和《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三)归档电子文件的著录应符合国家档案著录规则基本要求。

五、电子文件的移交与保管(一)各形成部门一般应在每年六月底前将上年度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

人民银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银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的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与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以下简称“我行”)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件、电子图表、电子数据等。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归档与保存第三条电子档案的归档应当遵循“真实、完整、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电子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业务会计、基建会计、经费会计等会计档案的电子版;(二)各类合同、协议、通知、公告等文件的电子版;(三)各类会议、活动、调研等工作的电子记录;(四)其他需要归档的电子资料。

第五条电子档案的归档流程:(一)形成单位在电子档案形成后,应当按照归档范围和保存期限要求,及时整理立卷,并填写《电子档案归档登记表》。

(二)归档人员对归档的电子档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规范。

(三)审核通过的电子档案,由归档人员按照档案编号顺序,依次存放在电子档案存储介质中。

(四)归档完成后,归档人员应及时将《电子档案归档登记表》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电子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电子档案存储介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存储介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二)电子档案应当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档案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三)电子档案的保管地点应当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等条件;(四)电子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电子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确保电子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电子档案的查阅、复制、传输等手续;(三)电子档案的查阅、复制、传输等活动,应当记录相关情况。

第四章电子档案的销毁第八条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销毁,确保电子档案的销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电子档案的销毁手续;(三)销毁电子档案前,应当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范文(三篇)

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范文(三篇)

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范文一、引言档案是组织和个人工作活动的记录和见证,对于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制定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是保证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二、归档制度1. 归档责任人归档责任人是指承担将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纳入档案系统并进行归档工作的人员。

其职责包括:规划归档方案、组织归档人员、制定归档标准、整理归档资料、登记归档信息等。

2. 归档流程归档是档案管理的关键环节,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整理档案资料: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按照一定的顺序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2)编制归档清单:对已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编制清单,包括档案编号、文件题名、所属部门、归档日期等信息。

(3)纳入档案系统:将归档资料按照清单信息纳入档案系统中,形成档案馆或档案室。

(4)登记入册:对纳入档案系统的档案进行登记入册,包括档案编号、文件题名、归档日期等。

(5)存放保管:将归档的档案按照规定的存储条件和环境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保管制度1. 保管责任人保管责任人是指负责档案保管工作的人员,其职责包括:对档案室、档案馆的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灭失或损毁。

2. 保管条件为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可持续保存,应提供适宜的保管条件,包括:温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无害虫侵扰、防火措施得当等。

3. 保管措施为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应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巡查:保管责任人应定期(如每月)对档案室、档案馆进行巡查,检查保管环境和相关设施是否完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防火措施:建立档案室、档案馆的防火制度,包括安装灭火器材、定期组织防火演练等。

(3)防盗措施: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如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防潮防霉措施:保管责任人应定期检查保管环境的湿度情况,及时处理潮湿环境,防止档案受潮、发霉。

电子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电子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电子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1、电子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按照国家档案局《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 15-1995)的要求,采用专门的保护设备和保护技术措施,其载体应直立存放于防磁、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的装具中,温度控制在17℃~20℃ ;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 ,确保电子档案完整、真实、准确、可读。

2、每年应对归档档案数据的读取、处理设备的更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登记。

3、对保管的电子档案进行移交操作前,制定严密的移交工作计划,保证电子档案在完整、准确和有保障的前提下进行移交,档案人员应填写《电子档案移交清单》。

4、定期对保存的电子档案进行抽样机读检验,档案存贮数据备份的硬盘、U盘等载体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率100% ,并将检验结果填入《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检查登记表》。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提供利用有密级要求的电子档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采用联网的方式提供利用的,应采取稳妥的身份认定、权限控制及在存有电子档案数据的设备上加装防火墙等安全保密措施。

6、超过保管期限的电子档案的鉴定和销毁,按照归档纸质
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确认销毁的电子档案进行逻辑和物理删除,并列出销毁电子档案目录存档备查。

电子档案工作制度

电子档案工作制度

电子档案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电子档案的管理和保护,提高电子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1.3 电子档案是指以电子形式形成的、具有证据价值、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材料。

1.4 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二、电子档案的生成和管理2.1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进行归档。

2.2 电子文件的生成、处理、传输、存储和归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文件管理的规定和标准。

2.3 电子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形成的电子政务文件、企事业单位的电子业务文件、科研、教育、医疗等领域的电子科研资料等。

2.4 电子档案的归档应当及时、完整、准确,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2.5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的保管和维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电子档案的保管和维护工作。

三、电子档案的利用和保管3.1 电子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利用的规定,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3.2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的利用制度,明确电子档案的利用范围、方式和程序。

3.3 利用电子档案时,应当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3.4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保管的规定和标准,确保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四、电子档案的移交和销毁4.1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的移交制度,明确电子档案移交的范围、程序和时间。

4.2 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4.3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销毁的规定,确保电子档案无法恢复。

五、法律责任5.1 单位违反本制度,造成电子档案损毁、丢失或者泄密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档案存档、借阅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档案存档、借阅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档案存档、借阅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单位内部档案的存档和借阅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便捷性,并为日常工作、研究和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存档、借阅、归还和销毁等环节。

二、档案存档1. 存档要求(1)档案存档应按照文件编号的先后顺序进行,保证档案的时序性;(2)档案必须按照文件类别进行分类,建立相应的档案分类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3)档案应当妥善保管,避免遭受损坏、灭失或泄密的风险。

2. 档案存放(1)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存档室内,建立标明档案位置和编号的存档柜;(2)档案室应进行定期的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存放的整齐和有序;(3)存档室应保持适宜的湿度和温度,防止档案受到湿气、阳光或其它有害因素的侵害;(4)特殊档案应当单独存放,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遭受物理或电子攻击。

三、档案借阅管理1. 借阅申请(1)借阅档案前,使用人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详细注明借阅的目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2)借阅申请表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3)对于涉密档案的借阅申请,需经过保密审查和批准。

2. 借阅登记(1)在借阅档案时,使用人必须在借阅登记簿上填写档案名称、档案编号、借阅日期等信息;(2)使用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借阅证件,并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借阅信息。

3. 借阅期限和次数(1)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如有特殊需要,可以适当延长;(2)同一档案不得重复借阅,除非经过相关审批程序;(3)借阅期满后,如需继续借阅,必须重新申请并经过审批。

4. 档案归还(1)借阅期满后,使用人必须及时归还档案;(2)使用人必须在归还登记簿上填写档案名称、档案编号、归还日期等信息;(3)未经批准不得将借阅档案带离单位或转借他人。

5. 档案销毁(1)档案达到保管期限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2)涉及机密或保密的档案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销毁;(3)销毁档案必须进行记录,包括档案名称、档案编号、销毁日期等信息。

公司人员电子化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电子化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电子化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公司内部各类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人员电子化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公司人员电子化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公司人员电子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公司人员电子化档案的检索、利用、复制等工作;(四)负责公司人员电子化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五)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公司人员电子化档案收集范围:(一)员工个人信息、入职离职手续、劳动合同、各项协议等;(二)员工培训、考核、奖惩等记录;(三)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财务信息;(四)员工出差、报销、用车等审批信息;(五)其他与员工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档案收集要求:(一)档案收集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档案;(二)档案收集应当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三)档案收集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二)档案整理应当采用统一格式,方便检索和利用;(三)档案整理应当定期进行,保持档案的时效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安全标准,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档案保管应当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档案的保管责任;(三)档案保管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二)档案利用应当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三)档案利用应当便于检索和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管理制度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可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按时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3. 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可用。

四、电子档案管理1. 电子档案的收集: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格式、质量要求进行收集。

2. 电子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电子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归档。

3. 电子档案的保管:电子档案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进行备份。

4. 电子档案的利用: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公开、便利、安全”的原则,经批准后方可提供利用。

5. 电子档案的销毁:电子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五、纸质档案管理1. 纸质档案的收集: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产生的纸质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格式、质量要求进行收集。

2. 纸质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纸质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归档。

3. 纸质档案的保管:纸质档案应存放于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的库房中,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4. 纸质档案的利用:纸质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公开、便利、安全”的原则,经批准后方可提供利用。

5. 纸质档案的销毁:纸质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六、档案安全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可用。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档案安全意识。

4. 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监督与考核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电子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可读性和可审计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包括电子档案的创建、存储、传输、备份、恢复等环节。

第三条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应遵循“谁负责、谁监督、谁使用、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应互相配合,共同维护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四条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并配备合适的技术人员和设备。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创建和获取第五条创建电子档案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操作程序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六条受理电子档案的获取申请时,应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确保申请合法合规。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存储和传输第七条机构应建立合理的电子档案存储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存储。

存储设备应定期检测、维护更新,并建立完善的备份制度。

第八条机构应采取措施保护电子档案的传输过程中的安全,包括网络传输、物理传输等方式。

传输过程中的传输设备和通道都应经过加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四章电子档案的备份和恢复第九条机构应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备份制度,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妥善保存。

第十条机构应定期进行电子档案的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可用,及时恢复。

第五章电子档案的安全审计第十一条机构应对电子档案的使用、访问、变更进行监控和审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六章电子档案的安全销毁第十二条机构应建立电子档案的安全销毁制度,对于不再需要的电子档案,应及时予以安全销毁,防止被他人非法获取。

第七章电子档案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三条机构应明确电子档案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加强对电子档案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章违规处罚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机构制定,并按照需要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制度仅为一份电子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供参考使用,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档案安全保管制度范文(5篇)

档案安全保管制度范文(5篇)

档案安全保管制度范文一:1、档案人员必须保护、保管好档案,对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装箱,箱柜排放有序。

2、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档案破损或字迹变化,及时修补复制,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

3、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类杂物品,要保持整洁。

5、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污染等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各项设施是否有效。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分析,保证规定的温湿度。

7、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拉灭电灯。

二(1)档案查借阅及其他非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工作室和库房。

(2)要做好办公室和库房的安全工作,每天由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同志负责断电断水源,锁好门窗。

(3)将档案按档号顺序在档案柜内依次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竖立排放。

各类档案原则上按档号存放。

档案柜标示举例,例:____-dq11-1-80,即____年党群档案综合类第____件。

插卷,编入档案产生年度目录,并在检索目录上注明,存入档案产生年度柜内。

(4)档案柜应编顺序号,各库、各类档案均应标有档案存放示意图。

(5)应对档案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积极做好八防工作(防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盗)。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

(7)在档案柜内放置驱虫防霉药物,每月检查一次虫、霉情况,发现虫、霉及时处理。

(8)查、借阅档案当面注销,及时入库。

每学期结束前,对库藏案卷进行总清点,及时催还借出的档案。

(9)每年对库存声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0)照片、底片要定期(每学期一次)进行检查,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要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

(11)录像带、录音带、影片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倒带,并马上入盒,以防污染,要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变形断裂、磁粉脱落等现象,应立即进行补救。

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范本

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的存放与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子档案的存放与管理。

第三条电子档案的存放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安全保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便于利用:确保电子档案的检索、查阅和利用方便快捷。

(四)持续改进:根据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电子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子档案的存放与管理。

第五条电子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保管和销毁工作。

(三)负责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定期检查电子档案的安全状况。

(四)负责电子档案的检索、查阅和利用工作。

(五)负责电子档案的备份和恢复工作。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电子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收集。

(二)收集的电子文件应完整、准确、真实,具有保存价值。

(三)收集的电子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和内容进行分类。

第七条电子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电子文件进行分类整理。

(二)整理后的电子档案应按照档案编号顺序排列,便于检索和利用。

(三)整理后的电子档案应建立电子档案目录,包括文件名称、形成时间、文件编号、密级等信息。

第四章电子档案的存放与保管第八条电子档案的存放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选择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确保电子档案的存储空间充足、性能稳定。

(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电子档案因硬件故障、软件故障、病毒攻击等原因导致损坏。

(三)对存储电子档案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记录电子保存管理规定(3篇)

记录电子保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文件已成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电子文件的保存与管理,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电子文件的保存与管理,保障电子文件的完整、准确、安全和可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电子文件保存与管理。

第二条电子文件保存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分级管理:根据电子文件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实行分级管理,确保电子文件的安全。

3. 科学合理:采用科学合理的保存方法和技术,确保电子文件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4. 方便利用:确保电子文件的可检索、可阅读、可复制,方便利用。

二、电子文件的范围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子文件,是指以电子形式记录、处理、传输的信息,包括:1. 电子公文: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电子公文。

2. 电子档案: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

3. 电子账簿: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账簿。

4. 其他电子文件: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

三、电子文件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子文件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职责。

第五条电子文件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电子文件保存与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的电子文件保存与管理规章制度。

2. 组织实施电子文件保存与管理:组织实施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保存、鉴定、销毁等工作。

3. 监督指导:对本单位的电子文件保存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 提供技术服务:为电子文件保存与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电子文件的形成与收集第六条电子文件的形成与收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规范命名:电子文件应当规范命名,包括文件名称、文件类型、文件编号等。

病人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病人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人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病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病人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病人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病人电子档案应真实反映病人的病情、治疗、护理等信息。

(二)完整性:病人电子档案应包含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的全部信息。

(三)安全性:加强病人电子档案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损坏等。

(四)可追溯性:病人电子档案应具备可追溯性,确保信息的来源和流向。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病人电子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病人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病人电子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知识;(三)责任心强,保密意识高。

第六条病人电子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建立健全病人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病人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销毁等工作;(三)定期对病人电子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四)对病人电子档案的利用进行监督,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损坏等。

第三章病人电子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病人电子档案收集范围:(一)病人基本信息;(二)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信息;(三)医疗费用、医保报销等信息;(四)病人出院小结、随访记录等。

第八条病人电子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二)标注病人姓名、住院号、就诊科室等信息;(三)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第四章病人电子档案存储与利用第九条病人电子档案存储要求:(一)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如硬盘、光盘等;(二)存储环境应满足温度、湿度、防尘、防火等要求;(三)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病人电子档案利用规定:(一)病人本人或授权人可查阅本人电子档案;(二)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研究人员等在履行职责、开展科研等活动时,可查阅病人电子档案;(三)查阅病人电子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电子档案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档案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档案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电子档案出入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的出入库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电子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电子档案的出入库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电子档案,是指以电子信息形式保存的档案。

第四条电子档案的出入库管理是指对电子档案的借阅、归还和调拨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适当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电子档案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电子档案出入库登记制度,记录电子档案的出入库情况。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出库管理第七条电子档案出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经过审批;(二)必须填写电子档案出库申请表,并获得批准;(三)出库的电子档案必须经过质量检查,确保内容正确完整。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出库审批程序:(一)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出库电子档案的需求,必须填写电子档案出库申请表,详细说明出库的目的和需要的档案内容;(二)档案管理部门接到出库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对申请内容进行评估,确认出库是否符合规定;(三)经过审核的电子档案出库申请,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四)上级主管部门收到出库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第九条电子档案出库时,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在电子档案出库登记表中填写有关信息,包括:出库单位名称、档案名称、出库数量、出库目的、出库时间、出库人员等。

第十条电子档案出库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出库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电子档案出库时,应当填写《电子档案出库清单》并交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用人应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电子档案出库后,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更新电子档案出库登记表和库存簿,并做好出库后的档案备份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入库管理第十三条电子档案的入库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必须经过审批;(二)必须填写电子档案入库申请表,并获得批准;(三)入库的电子档案必须经过质量检查,确保内容正确完整。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1、做好归档电子档案的检查工作,包括载体有无划痕、是否清洁,有无病毒等;
2、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载体应直立存放,做到防尘、防变形;
3、电子档案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存;
4、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4℃—24℃;相对湿度选定范围:45%—60%;
5、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
6、每2年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7、设备环境更新时应确认库存载体与新设备的兼容性,如不兼容,应进行电子档案的载体转换工作,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3年。

8、磁性载体上的电子档案每4年转存一次,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9、定期检验结果应填入电子档案管理登记表;
10、电子档案的封存载体不得外借;
11、利用时使用拷贝件;
12、利用时要遵守保密规定;
13、利用者对电子档案的使用应在权限规定范围之内;
14、具有保密要求的电子档案上网时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门有关保密的规定,要有稳妥的安全保密措施;
15、电子档案的销毁鉴定,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6、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17、非保密电子档案可进行逻辑删除;属于保密范围的电子档案被销毁时,如存储在不可擦除载体上,须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中彻底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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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的存放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可靠、准确完整,提高电子档案利用效率,保护机构的信息资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凡涉及到机构电子档案的收集、存放和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根据不同工作特点,各部门可以制定补充规定。

第二章电子档案存放管理机构及责任
第三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电子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电子档案的存放、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

电子档案管理机构由机构主管领导直接领导。

第四条电子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管理规范,保证电子档案的合理安排和有效管理。

第三章电子档案存放
第五条机构应建立适当的电子档案存放设施,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六条电子档案存放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能够防止火灾、水灾、电击等事故的发生;
(二)具备防腐蚀、防尘、防震、防静电、防磁等防护措施;(三)保证电子档案存放空间适宜,环境温度、湿度控制在适
宜范围内;
(四)设备可靠、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五)具备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设施。

第七条电子档案存放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八条电子档案存放设施内应设置传感器,并与报警装置联动,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第九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条电子档案存放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电子档案的分类和编制规定;
(二)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和归档的程序和要求;(三)电子档案的查阅和利用权限和流程;
(四)电子档案的保密制度;
(五)电子档案的安全备份和恢复措施;
(六)电子档案的清理和销毁规定;
(七)对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

第五章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储
第十一条机构应制定收集电子档案的规范,确保电子档案的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机构应对电子档案进行整理,确保电子档案按照文
件分类规范进行存储。

第十三条电子档案的存储方式应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和设备,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可靠。

第六章电子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第十四条机构应建立电子档案查阅和利用制度,规定查阅和
利用的权限和程序。

第十五条电子档案查阅和利用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
电子档案的遗失、泄露、篡改等风险。

第十六条对外提供电子档案的查阅和利用,机构应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第七章电子档案的安全备份和恢复措施
第十七条机构应建立电子档案的安全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
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机构应定期进行电子档案的备份,将备份数据存放
在不同的地点,防止单点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第十九条机构应建立电子档案的灾难恢复预案和演练机制,
确保万一发生灾难事件后能够及时恢复电子档案。

第八章电子档案的清理和销毁
第二十条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制定电子档案的
清理和销毁程序和规定。

第二十一条电子档案的清理和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确保不留下隐患。

第二十二条机构应保留重要的电子档案备份,确保机构的信息资产安全。

第九章对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机构应对电子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电子档案管理的能力和素质。

第二十四条机构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对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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