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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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是指国家对医疗机构的价格进行管理和监管的制度。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政府定价:国家对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指导、调控和监管,制定相应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疗材料价格,确保医疗机构的收费合理、公平。

2. 收费标准制定: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的价格指导和政策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本地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疗材料价格。

3. 定价公示: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疗材料价格向社会公开公示,让患者了解收费情况并进行选择。

4. 收费明细:医疗机构应当提供详细的收费明细,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等,让患者能够清楚了解收费情况。

5. 收费监督和投诉处理:国家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患者的投诉进行处理,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 违规处罚:对于价格违规的医疗机构,国家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等,以确保医疗机构遵守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也是对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的重要手段。

医院定价管理制度

医院定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包括门诊、住院、检验、检查、治疗、手术等。

第三条医院定价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二)透明公开原则;(三)依法依规原则;(四)成本补偿原则;(五)市场竞争原则。

第二章定价依据第四条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依据以下因素确定:(一)医疗服务项目成本;(二)医疗服务项目技术难度;(三)医疗服务项目风险程度;(四)医疗服务项目市场需求;(五)医疗服务项目社会效益;(六)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政策。

第五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包括:(一)人力成本;(二)设备折旧;(三)药品和耗材成本;(四)能源消耗;(五)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章定价程序第六条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制定程序如下:(一)成本核算。

医院财务部门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核算,形成成本报表;(二)市场调研。

医院市场管理部门对医疗服务项目市场行情进行调查,收集相关数据;(三)专家论证。

医院成立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论证委员会,对成本和市场调研结果进行论证;(四)价格制定。

根据成本和市场调研结果,结合专家论证意见,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五)价格公示。

将医疗服务价格在医院公告栏、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六)备案审核。

将医疗服务价格报相关部门备案,接受审核。

第七条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如下:(一)成本变动。

医院财务部门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变动情况进行调查,形成成本变动报告;(二)市场变动。

医院市场管理部门对医疗服务项目市场变动情况进行调查,形成市场变动报告;(三)专家论证。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专家论证委员会对成本变动和市场变动报告进行论证;(四)价格调整。

根据成本变动和市场变动情况,结合专家论证意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五)价格公示。

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在医院公告栏、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六)备案审核。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开展医疗服务的科室和诊所。

三、价格制定原则1.公平合理原则:确定价格应当公平合理,不得违反价格法规定,不得损害患者的利益。

2.差异化原则:根据医疗服务的不同特点和成本差异,合理确定不同诊疗项目的价格。

3.透明度原则: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提供明确的价格信息,不得存在虚假、欺诈行为。

4.政府指导原则:医疗价格应当由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和社会需求进行指导,确保价格的稳定和合理性。

四、价格管理1.市场调查与定价研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和定价研究,了解市场行情和价格水平,及时调整价格。

2.价格公示:医疗机构应当将收费项目及其价格进行公示,确保患者获取充分的价格信息。

3.价格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当接受政府的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医疗价格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4.违规处罚:对于价格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五、价格调整1.价格调整时机: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医疗服务质量等因素,适时调整价格。

2.价格调整程序: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价格调整,向相关部门申报并报批。

3.价格调整公告:医疗机构应当在价格调整实施之前,向患者及时公告,并说明调整的原因和幅度。

4.价格调整限制:医疗机构价格调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存在价格垄断和恶意提高价格的行为。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的相关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惩罚。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如有需要,本制度可进行适当的修改与完善。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文(二)一、目的和任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公平合理、透明可控,促进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医疗服务活动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医疗服务的价值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中的作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第五条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医疗机构负责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患者享有价格知情权。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物价管理组织,明确物价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物价管理人员,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制定、调整、公示、收费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第八条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当依据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医疗保险政策等因素,综合考虑患者承受能力和社会承受能力。

第九条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第十条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当提前向物价管理组织报告,并根据规定程序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或者批准。

第四章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医疗服务价格。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合法、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票据,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5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5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药价格行为管理,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价格法》、《____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____》(中发〔____〕____号)及《____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____》(发改价格〔____〕____号)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部门具体____本单位医药价格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根据本办法依职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和监督。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有关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立项及其他价格方面的协调和解释工作。

第二章____机构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机构领导、价格管理部门和有关医药物资采供部门组成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体系,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

医疗机构设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当由医疗机构负责人、价格管理部门人员及医务、护理、医保、纠风、采供等职能科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____和决策。

原则上医疗机构财务处(科)下设立价格管理部门,明确一名财务处(科)负责人主管此项工作。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立独立的价格管理部门。

第六条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实际开放床位数配备专职价格管理人员。

设有床位且____张床位以下设立____名,____张床位设立____名,____张床位以上设立____名。

各业务科室(部门)设置兼职价格管理人员,每个业务科室(部门)至少设____名。

第七条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一)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与医疗收费相关的医药价格政策,并依法开展价格管理工作;(二)有一定的基本医学知识和财务知识,了解临床业务科室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及主要成本构成;(三)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处理价格方面的咨询与投诉;(四)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按照医药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部不规范收费行为予以制止;(五)具备初级以上职称;(六)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医院价格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价格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价格服务行为,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制定、调整、公示和执行。

第三条医院价格服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价格管理制度第四条医院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价格服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医院价格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据国家和地方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

(二)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充分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和患者承受能力。

(三)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价格测算、审报和审批。

第六条医院价格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物价部门规定,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二)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时,应充分听取患者、医护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价格调整应通过医院内部公示、公告等形式,及时告知患者。

第七条医院价格公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医院内显著位置设置价格公示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

(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收费标准、适用范围、收费标准依据等。

(三)公示价格应与实际执行价格一致。

第三章价格执行与监督第八条医院价格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物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医疗服务价格。

(二)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准确、及时、完整地录入医院信息系统。

(三)收费人员应熟练掌握价格政策,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第九条医院价格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设立价格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患者、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对价格投诉举报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三)对违反价格服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医院价格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和实施医院价格服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制定、调整、公示和执行。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制定和执行价格政策的体系和方法。

价格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保障医疗机构的经营利益,同时兼顾患者的利益,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价格政策的制定:医疗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成本、竞争情况和社会公平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

价格政策应考虑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兼顾患者的支付能力。

2. 定价和调整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定价和调整机制,明确定价的依据和程序,确保价格的公平和透明。

定价机制可以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患者群体,采取不同的定价方式,如按项目收费、按病种收费或按疾病阶段收费等。

3. 支付方式的选择: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患者群体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支付方式,如自费付费、医保报销、商业保险报销等。

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与各种支付方式的合作,确保支付的及时和准确。

4. 价格监管和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价格监管和评估机制,加强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价格管理中的问题。

同时,医疗机构应定期评估价格政策的实效性和公平性,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保障患者的利益,促进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价格管理制度也需要与国家的医疗政策和法规相衔接,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1.定价原则:医疗机构价格的制定应遵循公平、合理、规范、透明的原则。

价格应根据服务项目的复杂性、技术含量、成本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

2.定价机制:医疗机构价格的定价应当建立在合理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确保医疗机构的经济可持续发展。

定价机制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3.价格监管:医疗机构价格的监管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的监测和监管,对不合理定价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调整。

4.信息公开:医疗机构应及时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向患者提供相关信息,让患者对医疗服务价格有所了解,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5.客户投诉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回应和处理,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6.价格扶贫政策: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扶贫政策,在医疗价格管理中加强对贫困人群的关怀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合理价格的医疗服务。

7.价格调整机制: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应建立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机构经营状况进行价格调整,保障医疗机构的合理利润和社会效益。

8.价格公平竞争: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应鼓励医疗机构之间进行公平竞争,防止价格垄断和操纵,保障患者的就医选择权和价格合理性。

9.对外合作价格管理:医疗机构在对外合作中的价格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遵守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10.价格公示:医疗机构应定期公示医疗服务价格,使患者了解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提高价格透明度和可比性。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机构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科学合理的定价和有效监管,可以促进医疗机构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价格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及其所属各科室、分支机构,适用于该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的定价、收费及调整。

第三条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由政府指导、市场调节、价格法律配合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科学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确保价格合理、透明。

第五条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应当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进行定价,不得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正常的价格竞争。

第六条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应当按照中央和省级的价格政策法规执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价格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应当与其他管理制度相配套,与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相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价原则第八条医疗机构价格定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价格应当合理、公平,不能滥收费、乱收费,不能利用垄断地位获取额外利润;(二)透明公开原则:医疗机构应当将价格及其构成进行公开,不得对同等服务的不同价格进行歧视性差别收费;(三)服务质量相关原则:价格应当与医疗服务质量相关联,质量好的服务可以适当提高价格,劣质服务应当降低价格;(四)市场调节原则: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进行价格调整,适应市场需求。

第九条医疗机构价格应当实行分类定价原则,结合不同的服务项目和医疗技术水平,采取不同的价格标准。

第十条医疗机构价格定价应当具备科学性、适应性、风险性,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市场需求等因素。

第三章价格制定和调整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价格应当按照机构自主定价原则,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定价应当进行预算核算,确保价格合理和成本控制。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价格的调整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进行,价格调整应当公示并合法合规。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5篇)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5篇)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根据《价格法》和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____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医疗收费的政策和规定,____人员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医疗收费行为。

二、财务科是医院医疗收费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业务精湛、工作负责的兼职物价员。

兼职物价员要掌握省、市医疗收费的政策、规定、标准,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和监督,____指导各科室的收费工作,定期对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捡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

三、凡有收费项目的科室,其科主任为本科室的医疗收费管理责任人(病区为护士长),负责本科室的收费管理工作,并配合兼职物价员做好医疗收费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医疗收费一律由财务部门办理,严格禁止科室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向病人或家属直接收取现金,擅自收取的国家有关法规查处。

五、医务人员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对症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得采用不合理手段增加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六、规范科室医疗收费行为。

各科室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不准分解收费、重复收费。

七、因病____疗需要,医生在使用医疗保险费用范围以外的药品、贵重药品、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及昂贵的特殊材料时,应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

八、医院财务科和兼职物价员每月对出院病人(各病区抽取____份)进行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同时对门诊及各医技科室的收费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九、兼职物价员配合接待受理病人或病人家属对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查询或投诉,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共同处理。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2)是指对医疗服务费用的收费、核算、管理和监控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医疗收费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收费标准制定:制定患者的医疗费用收费标准,包括各种诊疗项目的价格、医疗材料费用、药品费用等。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三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合理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保障患者权益,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的一系列规范和规定。

价格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医疗机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定价方法、价格监管等方面对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医疗机构定价原则医疗机构定价原则是指在医疗机构价格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准则和原则。

其中,主要的原则包括公平原则、透明原则、预先公告原则、公开公示原则、优质优价原则、保持合理收益原则等。

公平原则是指医疗机构在制定价格时应当坚持公平原则,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或其他优势地位,压制患者合法权益。

透明原则是指医疗机构在定价过程中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假的行为,使患者能够清楚了解医疗服务价格。

预先公告原则是指医疗机构在制定价格前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包括定价依据、定价方式、价格范围等,确保患者和社会公众知晓。

公开公示原则是指医疗机构应当将定价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患者投诉,保障患者知情权和监督权。

优质优价原则是指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合理定价,鼓励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保持合理收益原则是指医疗机构在定价时应当兼顾自身利润和患者利益,保持合理收益,确保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二、医疗机构定价依据医疗机构定价依据是指医疗机构在制定价格时所参考的依据或参考标准。

医疗机构定价的依据主要包括成本依据、市场需求依据和公益性依据。

成本依据是指医疗机构在定价过程中参考医疗服务的成本,包括人员工资、设备维护费用、耗材费用、管理费用等。

市场需求依据是指医疗机构在制定价格时参考市场需求情况,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价格水平。

公益性依据是指医疗机构在定价过程中考虑到医疗服务的公益属性,降低价格或提供优惠政策,以满足特定需求群体的医疗需求。

三、医疗机构定价方法医疗机构定价方法是指医疗机构在制定价格时所采用的具体方式或方法。

医疗机构定价方法主要包括市场竞争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比较定价法和政府指导定价法等。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涉及价格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医院价格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价格管理职责,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第二章价格管理体制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价格管理组织,负责医院价格管理工作。

价格管理组织应当由财务、医务、护理、药剂、设备等部门组成,定期召开价格管理会议,研究解决价格管理问题。

第六条医院价格管理组织应当指定专人担任价格管理员,负责医院价格的日常管理工作。

价格管理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价格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医院各科室应当设立兼职物价员,负责本科室的价格管理工作,并向价格管理员报告本科室的价格情况。

第三章价格制定与调整第八条医院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充分考虑患者的承受能力。

第九条医院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当依据成本、市场状况、医疗服务特点等因素进行,并遵守国家和地方价格政策规定。

第十条医院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当经过价格管理组织审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价格公示与查询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价格公示制度,在医院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提供医疗服务价格查询服务,患者有权查询本人接受的医疗服务价格,并要求提供费用清单。

第五章价格执行与监督第十三条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价格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的价格投诉,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院违反本制度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公平合理定价,制定本价格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疗服务的定价、调整、收费等相关事项。

3.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原则:合理、公平、透明、规范。

二、价格定价原则1.医疗服务的价格定价原则为“成本加合理利润”,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营和合理获利。

2.价格定价应参照相关政策法规、市场行情、医疗服务质量等因素。

3.价格定价要注重市场竞争情况,合理确定价格水平。

三、价格定价管理程序1.医疗机构价格定价委员会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2.价格定价委员会应设立医务、财务、市场等相关部门的代表,确保综合考虑各方的意见。

3.价格定价委员会应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难度、成本等进行评估和讨论,并依法进行定价。

4.价格定价委员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定期评估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四、价格调整和公示1.医疗机构应根据情况定期进行价格调整,但调整幅度应合理。

2.价格调整应提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原有价格、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

3.价格调整一经公示,即可执行,确保价格调整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五、价格优惠政策1.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对特定群体或困难群体提供价格优惠。

2.价格优惠政策应合法、平等、公正,确保优惠对象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六、价格监督和投诉处理1.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价格监督机制,保障价格管理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2.医疗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价格投诉,并迅速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七、价格违规处罚1.医疗机构价格违规行为包括非法涨价、价格虚报、价格欺诈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

2.价格违规行为的处罚包括罚款、处罚款、暂停业务等,同时涉及不良行为的相关当事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自执行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医疗机构所有,如有需要,本医疗机构可以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

本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模板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公平合理定价而制定的。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保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

第三条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医疗服务价格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违反国家价格管理规定。

(二)公平合理原则。

医疗服务价格应当反映医疗服务的成本、技术难度、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确保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透明公开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公开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动态调整原则。

医疗服务价格应当根据医疗技术进步、成本变化、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医疗服务价格构成第四条医疗服务价格由以下部分构成:(一)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包括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

(二)药品价格。

包括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价格。

(三)医用耗材价格。

包括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耗材价格。

(四)检查检验价格。

包括医疗机构进行的检查、检验项目价格。

(五)治疗设备价格。

包括医疗机构使用的治疗设备价格。

(六)其他费用。

包括医疗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费用。

第三章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标准和指导性文件。

(二)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监测和评估。

(三)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监测预警机制。

(四)指导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标准和指导性文件。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标准和指导性文件。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服务价格调查、监测和评估。

医疗价格服务管理制度

医疗价格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

第三条医疗价格服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医疗机构应当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平合理原则:医疗服务价格应当体现医疗服务的成本、技术难度、市场需求等因素,做到公平合理。

(三)合法合规原则: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医疗服务价格。

(四)诚实守信原则:医疗机构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利用价格手段误导、欺诈患者。

第二章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第四条医疗服务价格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

(二)特殊医疗服务价格: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的特殊医疗服务的价格。

(三)药品价格:指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价格。

(四)医疗器械价格:指医疗机构销售医疗器械的价格。

第五条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成本核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医疗服务成本进行核算,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性。

(二)价格申报: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服务价格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价格公示: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服务价格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方便患者查询。

(四)价格调整:因政策调整、成本变化等原因,医疗机构需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应当依法进行价格调整。

第六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变化调整价格。

(二)根据医疗服务技术难度、市场需求等因素调整价格。

(三)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医疗机构提出价格调整申请。

(二)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四)医疗机构公示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

医疗项目价格管理规定(3篇)

医疗项目价格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项目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个体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项目价格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医疗项目价格应当反映医疗服务的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和患者承受能力。

(二)公开透明原则:医疗机构应当公开医疗项目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三)动态调整原则:医疗项目价格应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适时调整。

(四)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医疗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负责全国医疗项目价格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项目价格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医疗项目价格构成第五条医疗项目价格由以下部分构成:(一)直接成本:包括药品、器械、材料等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成本。

(二)间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房屋租赁、设备折旧、水电暖等间接用于医疗服务的成本。

(三)合理利润: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所获得的合理利润。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真实、准确地核算医疗项目成本。

第三章医疗项目价格形式第七条医疗项目价格形式包括:(一)按项目收费:根据医疗服务的具体项目,制定收费标准。

(二)按病种收费:根据疾病的种类,制定收费标准。

(三)按人头收费:根据患者的人数,制定收费标准。

(四)混合收费:结合按项目收费、按病种收费和按人头收费等多种形式,制定收费标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选择合适的收费形式。

第四章医疗项目价格制定与调整第九条医疗项目价格制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医疗机构提出医疗项目价格建议。

国家对医院收费的管理制度

国家对医院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收费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收费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医疗服务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公开透明:收费标准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依规:医院收费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四)便民高效:简化收费流程,提高收费效率。

第二章收费标准管理第四条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政府指导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医疗服务质量等因素制定,并定期调整。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七条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市场调节价,但不得低于政府指导价。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将收费标准向患者公开,包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计费依据等。

第三章收费行为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收费活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明码标价: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包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计费依据等。

(二)合理收费: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一费制:实行一费制,不得重复收费。

(四)收费凭证:收取现金、支票、汇票等支付方式时,应当向患者出具正规收费凭证。

(五)退费管理:患者因病情需要退费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第十条医疗机构收费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具备一定的医疗服务价格知识。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制度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医院计价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计价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计价收费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住院、急诊等医疗服务项目的计价收费管理。

第三条医院计价收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医院应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应公开透明,便于患者了解和监督。

(二)公平合理原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与医疗服务项目质量、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相适应,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三)依法依规原则:医院计价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收费合法合规。

第二章收费项目与标准第四条医院收费项目分为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费用、医用耗材费用、检查检验费用等。

第五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条医院药品费用,按照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执行。

第七条医院医用耗材费用,按照国家、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医院检查检验费用,按照国家、省、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章收费流程第九条医院设立收费处,负责医院收费管理工作。

第十条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收费员应主动告知患者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一条患者就诊结束后,收费员应按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收费员应使用统一的收费收据,并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第十三条收费员应及时将收取的费用上交财务部门,不得私自截留、挪用。

第四章收费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医院设立收费监督小组,负责对医院收费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收费监督小组定期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流程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对收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收费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收费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价格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物价政策,严格医疗收费制度,增强收费和价格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收费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公开化,特制订本制度: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物价的文件、政策,严格执行《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2、设置物价管理机构,由院长负责,设兼职物价员,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

3、正确对待物价部门及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考核。

4、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公示制度。

按照物价政策有关规定,实行在显著位置对常用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社会监督,设立____电话____,并建立健全投诉接待机制。

对患者投诉,及时将调查、解决、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并记录存档。

6、建立内部价格监督机制。

每半年或季对业务科室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信息,包括通报对上次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指出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价格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物价政策,严格医疗收费制度,增强收费和价格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收费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公开化,特制订本制度: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物价的文件、政策,严格执行《____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2、设置物价管理机构,由院长负责,设兼职物价员,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

3、正确对待物价部门及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考核。

4、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公示制度。

按照物价政策有关规定,实行在显著位置对常用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社会监督,设立____电话____,并建立健全投诉接待机制。

对患者投诉,及时将调查、解决、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并记录存档。

6、建立内部价格监督机制。

每半年或季对业务科室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信息,包括通报对上次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指出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7、认真学习和落实本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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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第三章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第四章医院专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第五章医院各科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第六章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第七章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管理制度
第八章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第九章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药价格行为,健全我院物价管理制度, 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机制,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使物价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根据国家及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物价管理政策、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价管理制度。

第二章医院物价管理体制
为加强物价管理力度,我院物价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各部门互相监督、密切配合,为提高物价管理工作质量努力工作,充分保证国家的物价政策和法规在我院的贯彻落实。

一、物价管理领导小组
二、专职物价员
三、科室兼职物价员
第三章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要求全院上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法规及省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物价管理意识。

以诚信为本,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二、宣传物价政策,组织职工学习物价知识及有关规定,使物价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三、建立健全各级物价管理组织,分工明确、奖罚分明、抓好落实。

适时召开物价管理工作会议,听取物价办公室的物价管理情况汇报,根据上级指示布置、监督、检查物价管理
工作。

对全院的物价管理进行宏观控制。

第四章医院物价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物价政策法规,掌握物价收费的有关规定及知识,熟悉并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

负责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各项物价管理工作。

二、通过本院联网计算机,根据《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维护调控全院各项医疗收费价格。

三、负责“新增医疗项目”、“新增一次性医疗用品”、“新病房床位和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备案工作。

四、深入科室指导科兼职物价员工作并按月抽查各科物价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督促药剂科兼职物价员维护好药品库,根据规定和通知,及时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整。

六、负责处理群众因物价问题的来信来访。

七、协调上级主管部门、患者与医院之间、医院内部科与科之间有关物价方面的工作联系。

八、对违反物价政策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定期报医院行风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医院兼职物价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贯彻院物价部门制定的物价管理制度,熟悉掌握并认真执行《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

二、根据《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对本科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错收、漏收和滥收费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临床科室物价员每月抽查二份病历,自查物价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把自查材料(病人费用清单和检查整改报告)按月上交给物核办。

三、负责本科室新增医疗项目及医用耗材的相关资料准备,以便医院及时送交物价部门审核。

四、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本科室物价工作进行检查。

五、采购部门物价员要严格把好进货关。

药剂科物价员应及时调整药品收费价格。

第六章医疗服务收费计算机操作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中心负责全院计算机联网、调试及操作培训工作。

二、住院处、门诊大厅分别配置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电子显示屏,由计算机室负责调试及维护。

三、在计算机操作中新增医疗项目的输入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价格调整只授权给院物价办公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计算机的“价格管理”系统。

四、收费处收费员及病房输机员应严格根据物价政策相关规定按医嘱收费。

不得多收费、比照收费、擅自分解收费。

五、各病房应做好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对工作,要求做到对每一出院患者医药费用进行复核,努力保证对每一患者的各项收费准确无误。

第七章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全院所使用并允许另行收费的医用材料一律由设备科统一购进,各科不能私自进货。

二、设备科购进允许另行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后, 应正确及时地把材料的规格、产地、进价、应用于何种医疗项目等详细数据报物价办公室。

三、物价办审核此耗材可以另行收费后输入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

四、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价格调整只授权给院物价办公室,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计算机的“价格管理”系统任意调价。

五、收费处收费员及各科病房收费员应按物价规定按实收费。

不得多收费或跨项目收费。

第八章医药收费投诉制度
一、严格遵守物价管理部门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认真公正地记录、处理患者有关物价收费的投诉和来访。

对各种矛盾和纠纷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物价部门反映情况,给予病人满意答复。

1、患者在医院内部投诉的,由被投诉的科主任及兼职物价员予以解释答复,不能解决的由物价专管员负责协调解决。

2、上级物价部门转来的投诉意见或物价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物价员负责调查解决。

3、物价员对患者及家属的物价收费方面的投诉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要有投诉记录、答复意见和整改措施。

4、门诊大厅设投诉箱,投诉电话。

三、工作流程
1、热情接待投诉和来访
2、认真填写投诉内容
3、对投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4、重要投诉信访要请示领导
5、书写调查处理意见
6、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者
7、征求投诉者处理结果满意情况的意见
第九章物价管理奖惩制度
一、医院各项收费须按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应准确,不得多收费、少收费或漏收费,多收费的按多收费项目金额考核责任科室;少收费和漏收费的按金额赔偿少收、漏收金额。

多收费、少收费和漏收费金额巨大(5000 元以上)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重处理。

二、严格按医嘱、护嘱收费,各种检查、治疗项目应在病历和医嘱单中都有记录,收费项目在病历中无记录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责任人或责任科室10 元。

三、如果发现多收费、错收费每发现一次扣10元,收费错误数额较大(5000 元以上)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故意乱收费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倍处罚。

四、由于科室或个人行为造成上级物价部门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和罚款,造成医院负面影响的,将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承担。

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理。

五、认真遵守各项物价政策、法规,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

——《论语•阳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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