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定岗定责制度2017.11.08 (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职党员定岗定责工作制度

为切实解决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无职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监督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无职党员在社区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重要意义

无职党员,是指不在党内和行政岗位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无职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经常、最密切的联系,他们的言行直接代表和影响着党的形象。

一是加强无职党员教育管理的迫切需要。通过设岗定责,使不同类型的无职党员都能各尽所能、发挥所长地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信心、荣誉感和责任感,可以极大地调动他们服务居民的积极性,实现党员责、权、利三者的有机统一。通过设岗定责,使无职党员“无职有位、上岗有为”,使党员的教育管理有了强有力的依托,有了便于考核的内容和手段,有利于形成在党组织领导下“看得见,摸得着,操作性强”的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新机制。

二是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通过设岗定责,把社区无职党员推向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可以使其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带头人,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的服务队,调和干群矛盾的“缓冲器”。通过设岗定责,可以发现新人,把一部分党员培养锻炼成为村级后备干部的中坚力量,协助基层干部做好

一些公益性、事务性的工作,使基层干部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发展、搞服务,促进基层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三是深入开展“小微服务”活动的需要。通过自我认岗、支部定岗和公示明岗等措施,用岗位的形式把党章规定的党员职责和义务进一步具体化、明细化,使无职党员走上适合自己的岗位,有利于党组织对农村无职党员的管理由虚变实,从组织管理上为农村无职党员保持先进性,为无职党员践行“小”、“微”提供实践舞台,有利于充分调动无职党员参与全镇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党员形象,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为全面建设幸福游仙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根据社区实际,针对无职党员的具体情况,因需、因事设岗,确保党员能够在岗位上发挥作用。

2、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将职责落实到每一个上岗党员,使党员做到有岗有责,避免岗责分离。

3、以党员认岗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原则。积极引导无职党员根据自身特点认领岗位。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把党员推荐到既能发挥个人特长又有利于推动工作的岗位上。

4、群众监督、组织考评的原则。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全过程和发挥作用情况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由社区党组织制定考评细则,定期对上岗党员进行考评。

三、无职党员职责

1、思想政治工作类岗位

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在社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对方针政策、社会热点问题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树立党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同时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并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答疑解惑,化解纠纷,理顺情绪,维护稳定。

2、工作监督类岗位

主要职责是监督社区干部是否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作风扎实,计划生育、社务党务公开等工作是否规范;监督干部、群众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公共事务类岗位

主要职责是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管护基础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营造舒适、和谐、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基层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4、帮困类岗位

主要职责是帮扶特殊困难群众,帮助解决残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缺少关心问题,帮助解决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问题。

*******社区

2017年3月2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