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则总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是指砌筑、抹灰、钢筋、混凝土、木工、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石制作、油漆、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第四条市和区县建筑市场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劳务分包交易管理第五条在本市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劳务承包人~应当取得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进津劳务承包人还应同时取得进津备案通知书。
第六条劳务发包人分包工程时应当审查劳务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
劳务承包人承接分包工程时应当提供资质证书、负责该项目劳务队长的岗位证书~进津劳务承包人还应同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第七条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可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劳务发包人应当建立企业自有的合格劳务承包人目录。
项目经理部选择劳务承包人时应在本企业自有的合格劳务承包人目录中选择。
第八条劳务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劳务作业~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或转包。
第九条劳务发包人可采取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的综合计价分包模式。
禁止劳务发包人单纯提取管理费的行为。
第十条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采购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凡是构成工程实体且直接影响工程结构质量的钢材、混凝土、墙体材料等主要材料~应由劳务发包人采购和管理,主要材料以外的辅助或周转建筑材料可由劳务承包人采购和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施工机械租赁或提供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属于中型以上的施工机械及部分直接影响施工进度的重型机械应由劳务发包人租赁或提供~并负责日常管理,小型机具和工具可由劳务承包人提供和管理,施工机械类型的划分参照天津市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第十二条不构成工程实体~但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等施工措施项目~可由劳务承包人负责提供和管理。
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项目的结算行为,确保结算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结算管理工作应遵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利益和合法权益。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二、结算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所有结算事项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清晰了解结算过程和结果。
2. 公平合理:结算价格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确保双方权益。
3. 及时准确:结算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结算管理流程1. 预结算:项目开工前,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预算进行预结算,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计划。
2. 进度结算:根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进度结算,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计算。
3.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进行最终的竣工结算,总结整个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四、结算审核与确认1. 结算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并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 审核后的结算报告需提交给公司管理层进行复审,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经过复审无误后,结算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五、结算争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或依法申请仲裁、诉讼。
六、结算资料管理1. 所有结算资料应归档保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变更单、进度报告、支付凭证等。
2. 结算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和审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七、监督与改进1. 公司应建立健全结算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结算管理制度,提高结算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工程顺利竣工,本项目部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相关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及公司规定要求,对本工程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管理工作。
三、项目部工作职责1、项目经理1.1负责合格分包名录的审批。
1.2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1.3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2、项目工程部2.1负责审查分包资信情况,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分包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分包名录,报主管经理审批。
2.2负责合格分包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2.3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2.4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2.5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2.6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2.7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2.8负责评价并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2.9 负责验证工程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自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及完好情况;2.10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质量、环境及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填写分包反馈意见报工程部;2.11负责按相关标准对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2.12专人跟踪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人工资不发生克扣、推迟发放等情况,杜绝出现集体讨薪事件。
四、项目部要求及分包工作容1、总包对分包方的控制和管理:1.1由公司及项目部对分包方的施工或服务条件进行确认和验证,包括人员、设备能力等。
1.2由公司及项目部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其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定期识别分包方的作业风险,督促落实安全措施;督促分包方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场作业;对其施工及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其施工质量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____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
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
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
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___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我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个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二章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第六条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二)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五)劳务、工程分包工资、款项的支付;(六)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验收和结算;(七)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八)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第七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总包方要提供明确的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规划和需求;(二)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相关资质和技术人员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预算、工期要合理可行;(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区域、条件要符合实际施工要求。
第八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筛选应根据以下原则:(一)选择技术过硬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二)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社会责任感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三)选择价格合理、优质高效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四)选择能够与总包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
第四章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务、工程分包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项目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工程范围;(二)劳务、工程分包的权限和责任;(三)劳务、工程分包的施工期限、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四)劳务、工程分包的支付方式和款项计算规则;(五)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条款;(六)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七)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分包费用结算管理,合理确定工程分包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保障分包商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分包施工过程中的费用结算管理。
三、工程分包费用的确定1. 工程分包费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参照市场行情和分包商报价确定。
2. 工程分包费用的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周期支付,不得拖欠。
3. 工程分包费用中不应包含违法违规、贿赂等费用。
四、工程分包费用结算程序1. 工程分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2. 工程分包商每月应向项目负责人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费用结算依据。
3.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审核费用结算依据,并在确认无误后进行费用结算。
4. 项目负责人应将结算结果反馈给工程分包商,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费用。
五、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1. 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分包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工程分包商应配合项目负责人进行质量检查和进度跟踪,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3. 对于工程分包商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六、费用结算记录和档案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费用结算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笔费用结算的详情和过程。
2. 费用结算记录和档案应当保存至少5年,便于查阅和审计。
七、违约责任1. 工程分包商拖延工期、未按质要求施工等行为的,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工程分包商提供虚假资料、行贿受贿等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如有补充和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的内容,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工程分包费用的合理确定和支付,维护公司和分包商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精品整理分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合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项目部职责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面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生各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
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改。
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应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工程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元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元的结算。
4分包管理制度4.1合同页脚内容精品整理4.1.1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分包单元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4.1.3分包单元进场前必须与工程部签订《分包配合协议》、《分包安全责任协议》及《分包文明施工承诺书》,否则不予进场。
4.1.4分包单位建管综合服务费分摊、保险费分摊、配合费等在分包配合协议中明确后,才能进场。
专业工程分包商管理制度
专业工程分包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分包商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分包商管理部门负责分包商的招标、评审、签约、监督等工作,确保分包商的合同执行和施工质量。
2.分包商考核组负责对分包商的续约、逾期未完成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评定。
三、分包商的选择1.招标分包商的招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将招标公告发布在公司指定的网站或公告栏上,做到公开透明。
2.评审对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进行评审,主要考察分包商的资质、工程质量、施工技术水平、安全管理能力等方面。
3.签约评审合格的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四、分包商的管理1.监督分包商的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分包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2.验收分包商完成工程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整改。
3.考核每年对分包商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分包商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济效益等方面。
五、分包商的奖惩1.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分包商进行奖励,例如发放奖金、先进称号等。
同时也可以提高合同量,给予更多订单。
2.处罚对违反合同的分包商进行处罚,如降低合同量、终止合同等。
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影响其今后的合作机会。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经公司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报公司领导批准。
2.本管理制度中所涉及的相关制度和规定,需与公司其他制度相配套,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本公司的分包商管理制度,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劳务队伍管理 (2)2.1 进场准备 (4)2.1.1 资质审查 (5)2.1.2 合同签订 (6)2.1.3 施工人员培训 (7)2.2 施工过程监管 (7)2.2.1 作业规范 (8)2.2.2 质量控制 (9)2.2.3 安全生产 (11)2.3 现场文明施工 (12)2.3.1 环境保护 (13)2.3.2 卫生保洁 (15)2.3.3 工地布置 (16)三、专业分包管理 (17)3.1 分包项目确定 (18)3.2 分包队伍选择 (19)3.3 施工进度协调 (21)3.4 质量安全管理 (21)四、现场管理制度建设 (23)4.1 管理组织架构 (24)4.2 管理制度制定 (24)4.3 管理措施落实 (25)4.4 管理效果评估 (26)五、附则 (27)5.1 解释权归属 (28)5.2 修订说明 (28)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管理,确保专业分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与质量,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与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各方职责,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实现项目目标。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管理以及专业分包工作,包括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依法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管理合法合规。
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管理和专业分包工作,确保制度执行。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单位应遵守本制度,服从项目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管理制度内容:将详细阐述劳务队伍准入、人员管理、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二、劳务队伍管理在项目启动初期,需对潜在劳务队伍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及充足的机械设备。
通过对劳务队伍的综合评估,选择出最适合本项目的劳务队伍。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青岛青房建安集团工程公司〔部〕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为标准公司劳务队伍〔以下简称劳务〕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协助工程公司〔部〕做好劳务队伍与专业分包的管理工作,根据【青岛青房建安集团分包队伍管理规定】〔青房建安【2021】10号文〕,结合各区市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工程公司〔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劳务队伍或分包单位进场时管理要求1、【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劳务或分包单位根据工程公司〔部〕制定的劳动力需用方案,分阶段组织劳动力进场。
2、劳务或分包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后,工程公司〔部〕应收集、整理、验证劳务、分包队伍及其人员的各种有效备案资料,并催促劳务单位做好进场准备工作,包括:〔1〕持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入场。
〔2〕向工程公司〔部〕提交劳务或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地企业提供入青备案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真实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留现场存档备查;以上资料在劳务和分包人员进场后15天内必须提供应工程公司〔部〕,否那么工程公司〔部〕可以对劳务和分包队伍处以500元处分,一个月内不提交处分1000元,工程公司〔部〕收到以上资料应进行核查,重点审查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对资料的真实性有疑心时可以直接联系劳务或分包单位对工程信息进行核实,发现有冒用资质、伪造公章、涂改资料等现象应立即通知经营部进行处理。
〔3〕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应按照合同与相关要求建立现场工程管理体系,明确现场管理责任岗位职责,并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相应岗位人员,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交工程公司〔部〕。
管理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和岗位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于现场,各岗位管理人员一经确定,未得到工程公司〔部〕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提交的管理名单与实际情况相比每缺少一人处分1000元。
〔4〕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时提交作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应包含作业人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籍贯、工种、进场时间,并在进场后一周内及时将花名册上交工程公司〔部〕,由工程公司〔部〕平安员根据内容导入GEPS系统中生产工期模块中劳务〔或分包〕作业人员名册文件夹。
专业与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专业与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专业与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法》《建筑行业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专业与劳务分包管理。
三、管理原则1. 法律依据:严格遵守《建筑法》《建筑行业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2. 专业化管理:委托专业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估,确保专业与劳务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和信用。
3. 客观公正:公正、公平地评价和管理分包单位的工作表现,不偏私、不搞特殊化。
4. 诚实守信: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劳务合同和相关管理规定,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5. 安全至上: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重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四、管理程序1. 分包单位的甄选(1)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分包单位的甄选标准。
(2)通过招投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取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分包单位。
(3)对申请的分包单位进行资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审查评估,确定其是否有能力承担相应的工程分包任务。
2. 签订劳务合同(1)按照《建筑行业劳动合同条例》,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工程项目的分包内容、分包数量、分包价款、工期等主要内容。
(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履行合同的方式、方式、质量、安全等重要事项。
3. 监督管理(1)对分包单位的整体管理进行监督,并向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2)定期进行分包单位的管理评价,对工作表现进行全面性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确保他们对工程任务的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认识和掌握。
4. 绩效考核(1)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分包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
(2)对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分包单位的信用评价依据。
(3)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奖惩。
五、管理措施1. 分包单位管理责任(1)分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规范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确保各项工程能够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二、分包审核与选择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分包审核程序和标准,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核。
2.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分包选择,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筛选。
三、分包合同管理1.针对每个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质量要求、进度要求、费用标准等内容。
2.分包合同应具备合法合规性,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3.分包合同的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四、现场管理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分包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
2.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现场交底。
3.分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质量管理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各项施工工序的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批控制表。
2.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单位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质量控制计划进行检验和验收。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六、费用管理1.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进行工程结算,并提供相应的财务文件和凭证。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分包单位付款,确保及时支付合理费用。
七、安全管理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
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第四章分包招标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
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一、前言分包单位是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主要形式,分包单位的稳定发展是企业有效运营和工程顺利施工的前提和保障。
为此,本制度旨在规范分包单位的管理和运营,以提升分包单位的管理效能和施工质量,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分类标准1.专业分包:指根据工程需要,以某一具备专业技能的企业或个人为主体进行的一次性合同工程。
2.劳务分包:指按照建筑施工标准,根据施工过程的需要,对人力、技术、器具等要素进行合理组合,委托外部单位或个人承担本工程的特定施工工序的企业或个人。
三、分包申请和审核1.申请条件(1)具备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具备从事分包范围内的专业技能,且有相关证书或资质;(3)具备施工所需的技术设备和充足的工程应用经验。
2.申请流程(1)分包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分包申请;(2)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包单位的初步审核;(3)按照分包单位的分包类型,分别进行具体细节的审核;(4)对审核通过的分包单位发放工程合同。
3.变更申请(1)分包单位需要变更合同中的内容,需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变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后,对申请予以批准或驳回,并对申请结果进行书面通知;(3)未经批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四、管理机构和职责1.总体职责(1)负责协调和管理分包单位;(2)负责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质量、成本等工作的审查、督促和管理;(3)负责与分包单位沟通协调工作。
2.管理机构设置(1)专业分包: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专业分包管理部门;(2)劳务分包: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劳务分包管理部门。
3.管理职责(1)明确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工作的组织架构、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2)对分包单位的人员、资质、技术设备等条件进行审查;(3)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4)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管理、绩效考核等进行监督和管理;(5)积极协调处理分包工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一、项目分包管理制度随着建筑工程的扩大和复杂化,一个项目中的工程项目日益增长,需要采取分包方式来进行管理,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发挥作用。
为规范分包管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1. 分包范围企业根据项目规模、投资额、业务实力和人员技术等级等因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业务界定,确定分包范围及分包人员结构。
2. 分包人员资格要求分包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核心技术能力,并能熟练掌握工程项目中的技术管理和技术实现工作,具有项目组织和管理能力。
3. 分包协议企业与分包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市场的规定,签订合法的分包协议,确保分包活动合法、规范、透明。
分包协议中必须列明工程项目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进度、人员配备、费用结算等内容。
4. 分包人员管理分包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工程项目中的职责,遵守标准操作程序,执行质量、安全、环境等要求,管控并保证工程质量的实现。
5. 分包资金管理企业与分包单位应签订合法、规范、透明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应付款项,加强分包资金的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的费用合理、透明、公正,不得任意调整合同费用,保障分包单位的利益。
二、劳务管理制度为保障企业员工劳动权益,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劳动效率等方面,制定以下劳务管理制度:1. 用工程序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用工规定,和本公司用工管理规定,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招收劳务人员,严格按照招聘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面试,确定招聘人员。
2. 劳务合同管理企业与聘用劳务人员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认真执行合同约定的权益、薪资和工作绩效等方面条款,做好合同记录和管理。
3. 用工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用工管理规定,建立完整的用工档案,加强业务人员和承包商劳动互动交流、并保障其权益。
对于业务人员不合理要求,公司应依法规定中进行调整、纠正和处罚。
4. 工资管理公司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安排合理的薪资福利,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合作采购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合作采购管理制度1.概述在建筑施工行业中,总承包单位作为项目的核心管理者和负责实施者,其在项目中会涉及到许多专业分包和劳务合作采购的管理工作。
为了规范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合作采购方面的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2.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专业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项目中某些专业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单位进行实施。
为了规范专业分包的管理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专业分包管理制度。
2.1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在选择分包单位时,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资质审查应当包括分包单位的注册资格、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2.2 分包合同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应当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安全生产责任等内容,确保双方权责清晰。
2.3 分包管理与协调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和协调,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施工任务。
3.劳务合作采购管理制度劳务合作采购是指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引进外来劳务力量,或者委托其他单位对特定工程进行施工。
为了规范劳务合作采购的管理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劳务合作采购管理制度。
3.1 劳务力量招聘在需要引进外来劳务力量时,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实施需求和工程特点进行劳务力量的招聘工作,确保引进的劳务力量具备相应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3.2 外来单位施工管理在委托外来单位进行特定工程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外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明确安全责任和计划管理要求。
3.3 劳务合作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劳务合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和管理,确保劳务合作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施工任务,同时也应当对劳务合作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
工程建设分包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分包管理,规范分包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分包管理,包括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分包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分包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分包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平公正原则:分包活动应当公平公正,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四)质量第一原则:分包工程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五)安全至上原则:分包工程必须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二章分包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工程建设分包范围:(一)工程分包:建设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部分或者全部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二)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某一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
(三)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某一专业工程的劳务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第五条分包条件:(一)建设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四)分包工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分包标准。
(五)分包工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三章分包程序第六条分包程序:(一)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分包范围和分包单位。
(二)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供分包工程所需的资料和证明。
(四)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提交的资料和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分包单位符合分包条件。
(五)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办理分包手续,包括签订分包合同、办理分包工程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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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我公司建筑劳务、专业分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专业分包方满足公司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过程控制:
1、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
劳务、专业分包方必须与公司签定合同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主合同中未包含的内容或与主合同签定的背景严重不符时,需签定补充协议,由劳务、专业分包方对此提出书面意见,由项目部与其进行初步协商,将协商意见反馈公司预算部和总工办,三方会审后由项目部与劳务、专业分包方签订补充协议(设计金额在5万以上需总经理参加)。
2、工程进度款的控制
(1)付款原则:“先紧后松”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同比提供税票原则。
(2)付款比例:采用“预借支”的形式,过程中借支不超过其实际完成产值的80%或建设单位约定的付款比例,留不小于20%尾款办理完工结算。
(3)付款条件:每月24日由总包方与分包方双方的现场代表、负责人,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和每月24日前完成情况,对上月25日至次月24日之间的实际完成形象节点进行确认(详见附表1),以此作为双方计算月进度产值的依据;预算部计算完毕后通知分包方3日内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月进度依据。
(4)付款时间:公司财务部接到后在次月的15日~20日支付上月的月进度。
3、财务要求
各项目部每月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供建设方批复的进度报表(无收入除外),同时每月30日前提供本月25日前与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办理月产值报表,及每月25日前项目部完成的本月产值的预估报表;各项目部提供给财务的报表必须与上报公司的资金计划报表一致。
财务部门据此报表进行帐务处理。
三、结算办理:
、结算条件1.
(1)分包方将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施工完毕,经总包方或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初步验收合格(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2)所完成的工作内容有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且单价或包干价双方已经签字确认。
(3)与项目部相关部门已就各种材料的领用、退库核对清楚并完善签字手续。
2、结算资料接受要求
(1)结算书封面(详见附表5.6)已盖章签字。
(2)报送结算资料目录(自行设计)。
(3)工程任务结算书(详见附表5.7)已盖章签字
(4)其他结算资料,如计时工签证单、工程量签证单、涉及结算的会议通知等。
3、结算办理流程:
)结算报送时间:工作内容全部完成,经总包方或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初(1天内报送至项目部,由项目部进行初步步验收合格(具体详见合同约定)后28 审核。
202()项目部初步审核时间和内容:项目部在接收到分包方报送的结算后天内完成初步审核,并填写,《结算工作办理意见表》移交预算员办理初步结算;单价套用是否①承包范围内是否有书面合同或补充协议,项目部初步审核内容:有无其他班组代为施工部位或抢②承包范围内的内容是否全部自行完成,合理;工费用;③是否有计时工签证单,签证单所签内容是否与合同冲突、是否合理、签字手续是否完善(工长和项目经理是否签字);机械台班计时单由项目部自行控制,落实签字流程和签字要求;④技术性要求复核,如土石方开挖是否有工作面,自拌砼和商品砼划分是否合理,防水翻边高度是否符合交底要求高度或实际涂刷的高度等;⑤工期、安全、质量和周转材料损耗等问题由项目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实体材料损耗由预算部依据领用量和图算量进行对比。
(3)预算部二次复核的内容:结算依据是否充分、套用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按定额约定或合同约定规则计算,计算是否正确;关键数据或指标计算是否正确;合同约定的实体材料损耗是否按约定进行办理;有无其他需相互扣除的费用等。
附表1
年月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确认表
备注:1、每月统计时间为上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
2、每月由发承包双方的相关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共同会签。
3、该表作为当月完成工程量计算、审核的原始依据。
4、该表一式三份,发包人项目部、公司财务及承包人各持一份。
工程结算
承包内容:
报送金额(小写):
报送金额(大写):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单位(签字):
报送时间:年月日
工程任务结算书
工程名称: 劳务公司/班组:
18
合计
劳务公司(签章)会签栏:联系人:电话:
所报资料(含附件)必须真实、完整、签字齐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劳务公司(或班组)自行承备注担;在结算过程中严禁劳务公司(或班组)再增补任何经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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