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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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

我国政府于20xx年11月1 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范文一(陕西)

我国以20xx年11月1日0时为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在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近3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事后质量抽查和手工汇总任务。目前,人口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20xx年11月1日0时的常住人口为3605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3288

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317万人,增长9.6%,平均每年增加3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89%。

二、全省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如下:

西安市 741万人

铜川市 81万人

宝鸡市 367万人

咸阳市 483万人

渭南市 539万人

汉中市 348万人

安康市 267万人

商洛地区 239万人

延安市 206万人

榆林市 320万人

杨凌示范区 14万人

三、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95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42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人,比第四次人口普查的4.1人减少0.5人。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0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5.0%;15—64岁的人口为248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9.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1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9%。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2.02%,女性为173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7.9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42。

六、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5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9.5%;各

少数民族人口为1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0.5%。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15万,增长9.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万人,增长

11.8%。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149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441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1197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4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672人上升为413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9281人上升为24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4370人上升为3320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1168人上升为34475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263万,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17.9%下降为7.3%,下降10.6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6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4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7.7%。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10.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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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总量数据以万人、万户为单位。

2.全省常住人口包括外省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流入我省的人,

不包括我省流出半年以上的人,包括驻陕武警部队,不包括解放军现役军人。

3.全省抽取34个调查小区进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计算出漏登率。常住人口包括登记人口和根据漏登率计算的漏登人口。

4.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城乡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划分。

6.本公报绝对数不保留小数,相对数根据保留两位小数的绝对数值计算。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范文二(湖南)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省于20xx年11月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6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又经过事后质量抽查,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登记任务。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与人口增长

全省按普查口径登记的常住人口为6440.07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同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6065.80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374.27万人,增长6.17%。平均每年增加36.2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5.8‰。按我省行政区域管理口径计

算,11月1日0时在册人数为6557万人。

人口普查年度登记的人口出生率为11.45‰,死亡率为

6.79‰,自然增长率为4.66‰,比1990年分别下降.48、

0.44、.04个千分点。

二、人口密度

全省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04人。其中: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41人,比全省多137人;京广铁路沿线六市(即岳阳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郴州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66人,比全省多62人。

三、家庭户人口

20xx年11月1日0时,全省共有家庭户1804.9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6217.66万人,占总人口的96.55%,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44人,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3.77人减少了0.33人。

四、年龄构成

全省总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427.51万人,占22.17%;15-64岁的人口为4543.18万人,占70.5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69.38万人,占7.29%。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8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69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省总人口中,男性为3359.00万人,占52.16%;女性为3081.07万人,占47.84%。性别比为109(以女性为100)。

六、民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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