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医院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干部职责,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高效、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院干部,是指在医院担任领导职务和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干部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院和谐稳定。
第四条医院干部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充分体现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精神。
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与方式第五条医院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患者权益受到损害的;(二)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四)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六条责任追究方式包括:(一)批评教育;(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停职检查;(五)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六)解除劳动合同;(七)其他责任追究方式。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七条责任追究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处理、反馈、整改五个阶段。
第八条启动阶段:(一)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二)对群众投诉、举报或者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三)对发现的问题,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第九条调查阶段:(一)组成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二)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三)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十条处理阶段:(一)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二)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三)对受到处理的干部,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岗位调整或者职务降级。
第十一条反馈阶段:(一)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二)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三)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整改阶段:(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二)对责任追究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三)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质量,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可靠性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医院的管理责任,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监督,提高患者满意度。
一、责任追究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增强医院的社会责任感。
2. 原则:责任追究应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进行,公正、公平、公开,注重患者权益保护,注重教育与改进,注重激励与约束,注重公众监督。
二、责任追究的主体和程序1. 主体: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主体包括医院管理层、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相关方。
2. 程序: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追责三个阶段。
(1) 事前预防阶段: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2) 事中监管阶段: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事故和违规行为。
(3) 事后追责阶段:对于发生的医疗事故,医院应及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和方法1.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院的管理职责和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
2.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3. 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机制: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机制,通过临床路径管理、病案质量评审、医疗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事故和违规行为。
4. 实施责任追究措施:对于发生的医疗事故,医院应及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组织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责任和损失,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和追责。
5. 加强患者权益保护: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重大经济事项的组织领导工作,有效地防范重大经济事项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事项的行政责任,确保医院利益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1、适用对象:
院领导班子成员。
2、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
医院实行重大经济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负责制。
①重大经济事项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院分管领导。
②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科室论证报告,签发意见或组织论证,同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③院长办公会作出了决定后,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3、重大经济事项责任追究:
①对职责分工内出现的重大经济事项安全及经营管理事故,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失职、渎职情形,造成医院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班子成员,应查明责任,予以追究。
②责任过错定性:按照过错事实、情节、损害利益和造成的影响确定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重大过错、特别重大过错。
责任过错追究划分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
对一般过错、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对严重过错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过错追究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③责任追究方式:分为书面检讨、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两年内晋升职称、职务资格,予以罚款,行风档案扣分、责令辞职、免职等。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作为重要的医疗机构,承担着保护患者生命健康的重要责任。
然而,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可能浮现各种问题,包括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加强医院管理,建立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二、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1. 保障患者权益:通过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能够及时、有效地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 强化医院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能够促使医院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3. 预防医疗事故:通过追究医院的责任,能够对医疗事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降低医疗风险。
三、责任追究的主体1. 医院管理层:医院管理层应当对医院的各项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包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
在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管理层应当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承担着直接责任,包括医生、护士等。
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符合规范的医疗服务。
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医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相关部门:包括卫生监督部门、法律部门等。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1. 事故调查:医院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即将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当由医院内部的专业人员组成,也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预。
调查组应当全面、客观地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形成调查报告。
2.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报告,医院应当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责任认定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进行。
对于医务人员的责任认定,应当遵循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
3. 处理措施:对于责任认定的结果,医院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医务人员的处理,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相应措施。
4. 监督和评估: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医院领导决策和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医院领导决策和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领导决策和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亮度,确保医院管理的稳定和效率,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领导决策和相关责任追究的事项,全部医院工作人员都必需遵守。
第二章医院领导决策程序第一节决策准备1.医院领导决策应遵从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调研和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决策前,应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的看法,并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看法。
3.决策准备应编制相关文件,包含决策推动方案、预期效果评估、风险掌控措施等内容,并提交决策委员会审议。
第二节决策委员会1.决策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主管构成,由医院院长或行政主管担负主席,负责决策议题的讨论和决议。
2.决策委员会应依照程序和规定时间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应有正式记录,并及时公示会议纪要。
3.决策委员会讨论决策议题时应充分听取与议题相关的各方面看法,做出决策时应综合各方面看法和建议。
第三节决策的实施和监督1.决策委员会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确保具体实施的可行性和及时性。
2.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依照决策指示完成相关工作,并确保质量和效果。
3.决策的实施过程应进行有效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决策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责任追究制度第一节责任追究的原则1.医院领导决策应承当相应的责任,对决策结果负责。
2.责任追究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3.责任追究应依据错误的性质和情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节责任追究的程序1.对于决策结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应立刻停止实施,并成立特地工作组进行调查。
2.调查工作组应调查相关决策的过程、原因和后果,收集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
3.调查工作组应听取相关人员的叙述和申辩看法,并将调查结果形成报告。
4.责任追究应由医院党委或纪委组织进行,依据调查结果决议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节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1.对于细小的错误决策,可以予以口头批判或书面警告。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医院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罚的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责任追究的目的和意义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院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通过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能够有效地约束医务人员的行为,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升医院的整体形象和信誉。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和内容1. 医院管理层责任追究:医院管理层应对医院的整体运营负责,对医院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医院管理层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对医务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对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不到位等方面的责任。
2. 医务人员责任追究:医务人员是医院的核心力量,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如果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浮现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将会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医疗技术操作不当、医疗纠纷处理不当等方面的责任。
3. 患者权益保障责任追究:医院应当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患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隐私权等。
如果医院未能充分保障患者的权益,或者违反患者权益的相关规定,将会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未能提供充分的信息告知、未能保护患者隐私等方面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1. 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医院在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后,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调查组应由医院管理层、相关科室负责人、法律顾问等组成,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和认定。
2. 追究责任和处罚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和责任认定,医院应当对涉事的医务人员或者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
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具体的处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来确定。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和提高医疗质量,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医院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其进行追究和监督的制度。
下面将从制度的目的、适合范围、责任主体、追究方式、追究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一、制度目的: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院管理人员的失职、溺职等行为进行追究,以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
二、适合范围:医院责任追究制度适合于医院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等,以及其他与患者权益直接相关的工作人员。
三、责任主体: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责任主体包括医院领导、医务部门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等各级管理人员。
他们应当对医院内部的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并对医院内发生的医疗事故、违规行为等进行追究和处理。
四、追究方式: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追究方式主要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停职、撤职等措施。
具体追究的方式和措施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来确定。
警告是对违规行为的轻微处罚,用于对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和提醒,以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
记过是对违规行为的一种处罚措施,用于对一些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和惩罚,以达到警示其他人的目的。
降职是对违规行为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用于对一些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将相关人员的职位进行降级处理。
停职是对违规行为的一种较为严重的处罚措施,用于对一些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将相关人员住手工作一段时间。
撤职是对违规行为的最严厉的处罚措施,用于对一些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将相关人员的职位彻底撤销。
五、追究程序: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追究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接到投诉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后,医院应即将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核实。
2. 调查组应对医疗事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采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意见。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失职、疏忽、错误行为,对医院进行责任的追究和惩处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医院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都应该遵守该制度。
二、责任追究的主体1.医院管理层:医院管理层负有对医院内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他们应该建立健全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医院责任追究的主要对象。
他们应该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提供安全、高效、质量的医疗服务。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1.事故调查: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由医院管理层、医务人员和独立的第三方专家组成。
调查组应全面、客观地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
2.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医院应对责任进行认定。
认定责任时应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职责、操作规程、医疗纪录等因素。
医院应公正、公开地对责任进行认定,并及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
3.追究责任:医院应根据责任认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
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停职、降职、开除等措施。
同时,医院还应将追究结果报送相关监管部门,接受监督。
四、责任追究的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医院责任追究应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对于同样的违规行为,不论是医院管理层还是医务人员,都应受到相同的处罚。
2.杜绝私刑原则:医院责任追究应遵循法律程序,不得进行私刑、私判。
医院应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依法追究原则:医院责任追究应依法进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医院应确保追究措施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针对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浮现的失误、疏忽、违规行为等,对医院进行责任追究和惩罚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责任追究的对象医院责任追究制度主要针对医院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涉及医疗服务的相关人员。
医院机构包括各级医院、诊所、医疗中心等。
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科室主任等。
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其他相关人员包括行政人员、药房工作人员等。
二、责任追究的依据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该法规定了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义务,明确了医疗服务的质量标准,为责任追究提供了法律依据。
2.《医院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医院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程序,为责任追究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
3.《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医疗事故的分类和处理程序,为责任追究提供了具体指导。
4.《医疗纠纷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医疗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程序,为责任追究提供了解决途径。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程序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事实调查: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违规行为时,医院应即将成立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责任人等进行详细调查,采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2.责任认定:在事实调查的基础上,调查组应对责任进行认定,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程度。
普通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直接责任主要指医务人员的失职、疏忽等行为,间接责任主要指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3.惩罚措施:根据责任认定的结果,医院可以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
对于直接责任人员,可以赋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处分;对于间接责任人员,可以赋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同时,医院还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申诉和复核:对于不服责任认定和惩罚措施的人员,可以向医院提出申诉,并要求进行复核。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医院在医疗服务中履行职责、保障患者权益,建立起的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的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责任追究的主体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主体是医院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医院管理层应当制定相关的责任追究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相关部门包括质量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法务部门等,他们负责监督和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医院内部管理责任和医疗服务责任。
医院内部管理责任主要指医院管理层对医院内部管理工作的责任,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医疗服务责任主要指医务人员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包括诊断、治疗、手术等方面。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责任调查、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处罚。
责任调查是指对医疗事故进行全面调查,采集相关证据,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责任认定是指根据调查结果,确定事故责任人和责任程度。
责任追究是指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处罚是指对医院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四、责任追究的依据责任追究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
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依据,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等。
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内部的管理规定,包括医院章程、规章制度等。
相关标准是指医疗服务的标准,包括诊疗指南、手术操作规范等。
五、责任追究的效果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责任追究可以对医务人员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促使其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另一方面,责任追究可以让患者在医疗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和补偿,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六、责任追究的案例为了更好地理解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效果,以下是一个案例:某医院发生了一起手术事故,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并发症,导致其健康受到了严重伤害。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权益,对医院内部相关责任进行明确、追究的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责任追究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概述医院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部管理,确保医务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同时对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和追究责任。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的声誉。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1. 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如因过失或故意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领导责任追究:医院领导对医院内部管理不善、监督不力等问题造成的后果负有领导责任,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 监督责任追究:医院监督部门对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不当操作等问题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1. 事故调查:医院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包括收集证据、听取相关人员陈述等。
调查结果将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2.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医院将对责任进行认定,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程度。
3. 处罚决定:医院将根据责任认定结果,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4. 救济措施: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救济措施,包括赔偿、治疗等。
四、责任追究的原则1. 法律原则:责任追究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法律程序,保障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2. 公正原则:责任追究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追究结果的公正性。
3. 事实原则:责任追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依据充分、确凿的证据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罚决定。
4. 效果原则:责任追究的目的是为了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声誉,追求良好的医疗效果。
五、责任追究的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医院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包括设立监察部门、加强内部审计等,对医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2. 外部监督:医院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患者投诉、媒体曝光等,对医院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监督。
医院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医疗机构,承担着保障患者安全和员工健康的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分工和追究机制,保障医院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该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所有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三、责任分工1. 院长:负责医院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医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4. 员工:遵守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追究机制1.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医院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对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对于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医院将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报告:医院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报告制度,对每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进行调查和报告,明确责任人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培训和宣传医院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同时,医院将制作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内部刊物、宣传栏等形式,向员工传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
六、监督和改进医院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还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改进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医院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是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分工和追究制度,以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
二、责任分工1. 总体责任医院领导担负医院安全生产的总体责任,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 部门责任(1)医务部门:负责医疗设备的安全管理、医疗事故的调查处理、医疗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2)护理部门:负责护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病患的安全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后勤部门:负责医院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责任的明确和监督、人员安全档案的管理。
3. 岗位责任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医生:负责确保医疗操作的安全、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规范的医疗记录。
(2)护士:负责保障病患的安全、护理操作的规范、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
(3)后勤人员: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安全用电、消防设施的检查和保养。
(4)保安人员:负责医院的安全巡逻、门禁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追究制度1. 追究原则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遵循以下原则:(1)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导致的事故,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追溯责任追究: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追溯其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
(3)综合责任追究:对于多人共同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导致的事故,将按照各自责任的大小进行追究。
2. 追究程序(1)事故调查: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医院安全委员会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2)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医院安全委员会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和责任程度。
医疗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赣县长洛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实行严格的院长、科室负责人两级负责制和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医务人员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院长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
二、定期开展岗位职责的强化教育,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
经常开展“三基”竞赛活动,以提高医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结合不同科室岗位要求把有关职责、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的重要内容纳入“竞聘上岗”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下岗。
经培训后才能重新上岗。
四、建立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医院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院感办等管理职能科室的建设,明确其职责、权力和责任。
五、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术前讨论、床旁交接、三查七对等制度,加强急重病人的观察和治疗,防止并发症的发生,严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年严重差错、事故发生率控制为0。
六、加强消毒隔离,严格无菌操作,院内感染,无菌切口感染率控制在0.5%。
七、严格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凡因矿工、脱岗、私自换班等造成的差错事故一律由本人负责。
八、严格医疗程序,及时、准备书写病历,凡因未及时书写
病历或记录不真实引发的医疗纠纷,一切后果由医生本人承担。
九、严格按《手术分级分类与批准权限》规定进行手术。
越级手术引发的纠纷和医疗事故由本人或科室负责。
十、加强对进修、实习生的管理,指定专人带教,做到放手不放眼,凡进修、实习生发生差错事故由带教教老师负责。
十一、积极开展整体医疗,加强健康教育,了解患者心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杜绝坠床、窒息、自杀等情况发生,凡堵死一起大差错或事故者,奖人民币200元。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XXX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差错,杜绝事故,特制定医院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责任追究是对本院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常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医院、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等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实行岗位责任制。
坚持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
1、院长承担全院质量总责,副院长承担所分管业务职责范围的质量责任2、职能科室主任承担相应科室业务职责范围的质量责任。
3、临床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
4、临床医技科主任承担本科室业务的质量责任。
5、护士长承担本护理单元的质量责任。
6、各岗位工作职员根据所卖力的响应业务工作职责承当响应的质量责任。
工作失职行动包括:管理工作失职、医疗工作失职。
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失职行为包括:1)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时出现较大偏差的;2)对医院布置的工作任务不重视、不转达、不贯彻。
对所管辖部分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搜检、不落实,采取敷衍态度,造成政令不顺畅的。
3)对责任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各种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对管辖的工作职员严重违规问题长期失察,或者发觉后不报告不处理的。
4)疏于管理,造成直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问题,致使医院、科室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上便利以权谋私、以医谋私,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或拒办、推诿属于职责范围内工作事项,精选范本避免或推卸工作责任,造成延误办事时限,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7)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8)因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差而被投诉者,经查实的。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促进医院行政领导及全院职工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贯彻落实。
一、责任追究制度(行政问责制)是指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执行问责制,应遵循依法从严治院、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行政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四、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按行政处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诫免谈话、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调离岗位、离岗学习、降职、免职等处分。
1、不佩证、臵牌上岗,经批评不改的;2、没有遵守《首问责任制》向办事人告知经办部门、联系方式的;3、不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首诊医生推诿病人的,不及时接诊治疗的;不遵守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的;4、违反《服务承诺制度》,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甚至与病人争执、吵闹的,对病人提出的问题不做耐心解释,或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5、工作责任心差,办事不认真,多次出现差错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6、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求上进,技术较差,对工作马马虎虎,对患者敷衍了事,工作出现差错的,有人民群众书面反映的;7、违反行风建设及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以职谋私,索要或暗示要“红包”、“礼品”等钱物证据确凿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证据确凿的;不坚持因病施治、因病检查原则,开大方、乱开特殊检查的。
8、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时出现较大偏差,并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9、违反《首问责任制》,对办事人未实行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的;或故意不告知,导致办事人多次往返的;10、不依规章制度办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乱纪。
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
历城区中医医院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增强每位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规范全院干部职工的职业行为,保证医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济南市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我院各科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诊)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医院其他规章制度,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职权职责,以致影响医院工作秩序,损害医院和患者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依照本实施细则予以追究。
第三条责任追究遵循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按规定实施追究责任。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作人员行为过错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及相关责任。
直接责任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损失起决定性作用人员;主要领导责任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相关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相关责任的人员。
第七条我院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一)因管理不力,科室工作人员出现工作质量问题、严重差错、事故等影响医疗工作秩序的;(二)工作方法简单,推诿责任,违反《首问(诊)负责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的;(三)对上级决议和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指令性工作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执行的;(四)对科室工作不检查、不监督,工作中干部职工或本部门推诿责任的;(五)科内领导不团结,影响工作开展的。
第八条医院临床医药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一)未按规定履行首问(诊)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的;(二)凡有服务态度差,对病人态度冷漠、生硬,推诿等引起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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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沟乡卫生院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责任的落实,保证“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贯彻执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医院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过错责任与过错程度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行领导问责制。
医院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应当追究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1、在处理来人、来电的咨询、查询、投诉、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者;
2、实行首诊负责制,对冷、硬、顶、拖、推诿病人者,或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
3、值班时擅自离岗者;
4、无故拖延出具检查结果时间;
5、应当场办理而故意不当场办理;
6、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致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材料不合格多次往返;
7、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出具书面凭证;
8、应当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答复而不予答复;
9、没有正当理由,不按医院或医院职能部门规定报送材料;
10、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
11、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按规定给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补办手续;
12、不按时或者不如实上报办理情况;
13、对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和及时处理;
14、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
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以及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人员根据《河南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