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项目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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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2018年扶持生态移民水城经济开发区安置点项目

招标编号:

代建单位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2018年06月18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评标办法 (18)

第四章合同条款 (24)

第五章技术部分 (36)

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37)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一、招标条件

1.1招标人: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水城县2018年扶贫生态移民水城经济开发区安置点项目已由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局(招商局)以水经经发字【2018】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代建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代建管理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水城县2018年扶贫生态移民水城经济开发区安置点项目;

2.2建设地点:水城经济开发区;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

2.4投资控制金额: 40982.8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40 个月;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2.7代建范围:采用阶段(全程或阶段)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水城县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水城经济开发区安置点建设项目和子项目的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执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的执业资格。

3.5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正在负责其它代建项目或已中标其它代建、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近3年内承接的项目中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7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中标通知书备案时,行政监管部门将对中

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和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4年 06月22日至 2014 年 06 月27日(不少于5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14: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六盘水市钟山区荷城花园建业国际(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20万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代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项目代建),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14时整。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水城经济开发区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水城经济开发区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4年 06月1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1、定义

1.1 “招标人”: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2 “投标人”系指具有工程项目代建资格的单位。

2、项目概况及项目代建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水城县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水城经济开发区安置点项目

建设地点:水城经济开发区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

投资控制金额: 40982.8万元(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40 个月;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等。

2.2 项目代建工作范围

采用阶段(全程或阶段)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水城县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水城经济开发区安置点建设项目和子项目的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3、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执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的执业资格。

3.5项目负责人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正在负责其它代建项目或已中标其它代建、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近3年内承接的项目中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7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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