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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定义第一条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存储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原则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确定第五条严禁在未确定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第六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备案、授权使用、集中管理;确定后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要统一进行密级标识、建档管理。

第七条要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确定在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的涉密信息进行规范定密,并按照涉密信息的最高密级,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涉密级别定级。

按照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实行分级管理和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第四章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禁随意更换操作人员和使用人。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时须具有相应的口令和身份识别认证。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待机5分钟以上,应采取锁屏等保密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移动存储介质不使用时,应存入安全可靠的保密防范设备中。

第十二条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带入与工作无关的场合。

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需经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

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

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保密管理愈发重要。

银行作为社会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其所承载的金融交易、客户信息等被视为贵重资产。

因此,为了保护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安全,银行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保密管理办法。

二、保密管理的原则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应该遵守以下原则:1. 最小权限原则。

对于敏感信息,应当设置严格的权限控制,限制访问对象和数据内容。

2. 数据分类原则。

将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分级管理,按照保密等级划分。

3. 备份和恢复原则。

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系统,以防数据丢失或泄露。

4. 安全审计原则。

定期对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数据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复。

5. 安全意识原则。

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实现全员参与信息安全管理。

三、保密管理的措施为了实现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安全防护。

银行应该建立安全防护系统,包括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加密技术、安全认证等措施,以保护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不被非法获取和窃取。

2. 访问控制。

对于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应该制定权限访问规则,根据员工职务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级访问管理。

3. 数据备份。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系统。

实时备份重要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或者遇到灾害等情况,能够及时恢复。

4. 安全审计。

引进安全审计系统,实现对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监控,发现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复。

5. 员工安全意识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技能。

四、保密管理的注意事项为了做好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重要数据离线存储。

对于银行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重要数据,应该选择较为安全的媒介进行离线存储,拒绝在线存储。

cs-wgyxk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cs-wgyxk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①我们‖打〈败〉了敌人。

②我们‖〔把敌人〕打〈败〉了。

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录音笔等以下简称存储介质)的管理,根据有关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的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为本单位购买的在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全体人员。

第四条便携式计算机日常管理制度1、便携式计算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科室,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

2、办公室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人员签订《便携式计算机使用管理保密责任书》(附件1)。

3、便携式计算机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4、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须按照单位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密级标识。

5、办公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各部门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便携式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严禁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应按国家保密局发布的BMZ1一2000《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规定,设置密码,处理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8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位,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

处理绝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2位,采取一次性口令。

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与英文字母、数字和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7、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内不能存储涉密信息,处理涉密信息应直接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处理,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保存;严禁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

8、接入国际互联网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与涉密计算机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并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处理或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不得连接任何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涉密信息网。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尤其在当今信息化时代,这些设备成为了重要的信息处理和存储工具。

为了保护机构的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制定和执行一套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制度的目的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机构的所有员工、承包商和临时工,以及所有被授权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1.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都要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工作负有责任,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需求分析:对各部门的敏感信息和数据进行分类和分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3.访问控制: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访问控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

4.密码保护:要求所有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强密码进行保护,并定期更改密码。

5.数据备份:要求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6.设备丢失报告:对于丢失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进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7.网络安全:要求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网络环境中使用时,要遵循网络安全规范。

四、具体措施1.授权管理:所有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必须经过授权,严禁未经授权的使用。

2.物理保护: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保持随身携带,并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妥善保管。

3.加密技术:对于存储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上的敏感信息和数据,要求使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

4.访问控制: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访问,要求进行授权认证,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

5.数据备份: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上的重要数据,要求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6.丢失报告和处理:对于丢失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7.网络安全防护:要求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网络环境中使用时,要遵循网络安全规范,使用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等工具进行保护。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公司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管理,分级保护;2. 责任到人,责任追究;3. 技术保障,安全可控;4. 便捷高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范围包括:1. 公司秘密信息;2. 公司内部敏感信息;3. 公司内部一般信息。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密级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 绝密:涉及公司核心秘密,泄露将造成严重后果的信息;2. 机密:涉及公司重要秘密,泄露将造成较大后果的信息;3. 秘密:涉及公司一般秘密,泄露将造成一定后果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购置与管理:1. 公司统一购置移动存储介质,并建立台帐,记录购置、配发等情况;2.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标明密级,并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加密保护;3.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标识“非涉密”字样,并确保不存储涉密信息。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与管理: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仅限相关人员使用,使用时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避免存储涉密信息,如确需存储,应进行脱密处理;3. 使用完毕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归还,由指定人员进行统一回收。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与传输: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的信息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传输信息时,应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性;3. 严禁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传输涉密信息。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泄露、损毁、丢失移动存储介质,造成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范文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性,严把保密关口,明确保密责任,规范保密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利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数据存储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手机、U盘、硬盘等各类形式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各单位和人员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坚守保密原则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清查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移动存储介质的信息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内的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存储、传输过程中的信息,均属于保密范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传播、泄露保密信息。

第二章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第六条凡采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数据存储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所有权归于所属单位,使用权归于单位内的相应人员。

凡用于保密工作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明确责任人,并加以签章管理。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坚持实名制原则,对每位使用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落实责任。

第九条对于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介质种类、规格、数量、用途等相关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十条凡使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保密操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保管第十一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保管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安全保管,避免遗失、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

(二)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加密,并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只有获得许可的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三)定期进行移动存储介质的清查,确保存储介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严禁将移动存储介质随意插入外部设备,避免引发安全隐患。

(五)严禁将移动存储介质带离单位,避免形成外泄风险。

第十二条对于涉密的移动存储介质,应采取进一步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将移动存储介质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或保密设施中,确保安全性。

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便携式计算机的保密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便携式计算机是指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便携式计算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人员。

第四条公司便携式计算机分为涉密机和非涉密机。

公司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公司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审批。

申报登记的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由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员填写《XXX有限公司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1),经保密办审批。

第五条凡未进行申报审批登记的便携式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严禁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必须与涉密机实行物理隔离,不得连接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设备。

第六条便携式计算机日常管理(一)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负责便携式计算机的保管和监督检查,负责便携式计算机的维护和实施安全策略。

便携式计算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部门,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公司便携式计算机实行使用审批登记制度,使用部门或使用人使用便携式计算机时,须填写《XXX有限公司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审批登记表》(附件2)。

保密办负责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人员签订《XXX有限公司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保密责任书》(附件 3 )。

(三)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未经批准,不得将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他人使用。

如因工作需要将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外聘项目经理(助理)使用,应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办理借用手续,并告知使用人有关保密要求,若出现失泄密问题,将同时追究两人责任。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障国家机密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包括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及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以安全为核心,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到保密制度科学、制度法规健全、制度运行有效。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循透明、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管理活动的可追溯性和监督的合法性。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六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护体系,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培训,提高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水平。

第七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以保密需求为基础,以信息系统工程为依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包括硬件安全、软件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的硬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选择和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

(二)设备安装和调试,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三)设备上岗运行,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四)设备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清洁,并及时修理和更新。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的软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软件选择和采购,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且具有合法使用许可。

(二)软件安装和配置,应当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三)软件应用和操作,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卸载。

(四)软件更新和升级,应当及时更新相关补丁和版本。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网络布线和设备配置,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Oguneu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Oguneu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秋风清, 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录音笔等以下简称存储介质)的管理, 根据有关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的规定, 结合办公室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为本单位购买的在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全体人员。

第四条便携式计算机日常管理制度1.便携式计算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科室, 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

2.办公室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人员签订《便携式计算机使用管理保密责任书》(附件1)。

3.便携式计算机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4.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 须按照单位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密级标识。

5、办公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各部门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便携式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 严禁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 应按国家保密局发布的BMZ1一2000《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规定, 设置密码, 处理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8位, 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位, 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

处理绝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2位,采取一次性口令。

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与英文字母、数字和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7、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内不能存储涉密信息, 处理涉密信息应直接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处理, 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保存;严禁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

8、接入国际互联网的便携式计算机, 必须与涉密计算机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 并要做到专机专用, 不得处理或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不得连接任何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涉密信息网。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已经成为现代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工具,但同时也带来了信息泄漏和数据安全的风险。

为了保障机密信息的安全,组织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1. 登记与管理:组织应对所有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登记和管理。

每个设备都应有唯一标识码,并与使用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绑定。

登记时应包括设备的型号、序列号、规格等详细信息,并记录其借用和归还情况。

2. 分发权限: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用户的身份设置不同的权限。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并且需要按照规定使用。

3. 密码和加密:所有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都应设置强密码,并采取加密措施。

使用人员应定期更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记录。

4. 软件安全:组织应对便携式计算机中的操作系统和相关软件进行及时更新和安全补丁的安装。

禁止使用盗版或不安全的软件。

5. 数据备份:组织应建立定期数据备份的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性。

备份数据应保存在安全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

6. 使用限制:组织应制定使用规范,明确禁止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传输或处理机密信息的内容。

禁止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连接到未经授权的网络或设备上。

7. 丢失与遗失处理:一旦发现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遗失或丢失,使用人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遗失处理措施。

遗失的设备应迅速进行远程锁定和擦除数据。

禁止私自拷贝、删除、传输、外借或销毁数据。

8. 安全培训与宣传:组织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防止社交工程和其他常见的安全攻击。

综上所述,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是保障机构信息安全的重要举措。

有效实施这些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信息泄漏和数据丢失的风险,确保机构的信息资产安全。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和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负责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使用人员所在单位的专(兼)职保密安全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的管理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加强检查、落实制度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确保涉密信息系统和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第三条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必须严格按照国累保密标准、规定和公司有关保密制度要求,进行设计、实施、测评、审查、审批和验收,未经通过的涉密信息、系统,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及涉密机管理员,包括以下含义:(一)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服务器、便携式计算机等;(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磁带、数军多媒体存储设备及存储卡等。

(三)涉密机管理员是指经院保密办及信息管理研究中心认可的涉及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的指定维护管理人员。

涉密机管理员具有对涉密相关软件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查安全状况、保障涉密信息安全的职责。

第五条保密办定期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检查结果需整改的,填写《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检查整改登记表》。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第六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场所,严格管理,控制使用。

与非涉密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之间须物理隔离。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管理须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完整性校验、审计跟踪、漏洞检测等技术措施。

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XXXX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编制说明 (3)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机资产管理 (4)第三章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出入管理 (5)第四章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 (5)第五章存储介质的维修和销毁 (6)第六章监督检查 (7)第七章处罚规则 (7)第八章附则 (8)第一节文挡信息 (8)第二节版本控制 (8)第三节其他信息 (8)编制说明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及其“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的思想、贯彻信息产业部“积极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确保恢复”的方针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我国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XX的自身业务特点、并参考国际有关信息安全标准制定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标:为了加强对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资产的安全,保护信息的保密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用、部门公用、调测用的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

第二章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机资产管理第三条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申购要严恪按流程审核。

第四条严格遵守以下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发放准则:(一)确保为便携式设备提供了足够的保险;(二)确保在设备上安装适当的病毒扫描软件;(三)如果要将该设备联网,请提供适当的网络连接,并确保采用特定访问程序;(四)确保设备有足够的容量(硬盘及内存大小)来支持业务处理;(五)确保有足够的备份、恢复设施及程序;(六)确保拥有应用程序软件的兼容版本。

(七)确保拥有软件加密和/或物理锁定设备;(八)确保对设备情况进行适当记录,发放设备要经过批准,收到时要求有收据;(九)确保得到设备的使用授权;(十)确保已发布和签署使用条款。

第五条便携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的管理实行“自管”制度,资产挂个人帐。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

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组织成员。

二、保密责任1. 组织成员对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负有保密责任,不能泄露或故意传播机密、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

2. 组织成员应妥善保管自己使用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不得私自将其带出公司或外借给他人。

三、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规定1. 组织成员使用便携式计算机时,应先确认其中是否包含机密或敏感信息。

若有,则必须对其进行加密处理。

2. 组织成员不得将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用于未经授权的网络连接,防止病毒或恶意软件的传播。

3. 组织成员不得在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大量机密信息,应及时清除无用信息。

四、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丢失和遗忘处理1. 组织成员如果发现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丢失,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按照公司的流程进行处理。

2. 组织成员如果遗忘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在公共场所,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协助保密部门进行寻找或清除存储的敏感信息。

五、违规行为处罚1. 对于泄露或传播机密信息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保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2. 对于故意将便携式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带离公司或外借给他人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六、监督和检查1. 公司保密部门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组织成员应积极配合保密部门进行相关检查,提供所需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

以上为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组织成员在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应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以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七、数据安全和加密1. 组织成员在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时,应遵循数据安全和加密的原则。

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守则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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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doc1 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一、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并贴上涉密标志。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网络。

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使用有无线功能的计算机、无线互联功能的网络设备、无线键盘和鼠标等无线外围设备。

四、涉密计算机必须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严禁非涉密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五、涉密计算机因工作确需使用互联网上下载的资料及其它非涉密计算机上的资料,必须将需要的资料刻入光盘,然后将该光盘用于涉密计算机上,在刻写光盘前必须做好安全处理,确保无病毒和木马程序。

六、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涉密计算机使用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不得与普通通信线路连接。

七、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应严格按照“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在符合防雷、防静电、防辐射、防盗等安全要求的机房内使用。

九、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非涉密计算机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将计算机品牌、型号、标识、硬盘序列号、使用系统等登记在册。

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与涉密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涉密网络。

三、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输出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四、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五、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保密管理办法

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保密管理办法

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保密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保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旨在规范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国
家机密及其他重要信息的安全保密。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级别及其他重要信息的保密计
算机及云存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的审批和登记
1. 所有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的采购、配置和使用需经过相
应部门的审批,并在使用前进行登记备案。

2. 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的登记备案要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编号以及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等相关信息。

四、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 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国家相关保密法规和政策,严格限制设备使用权限。

2. 保密计算机仅限于处理涉密信息,并且禁止连接外部网络,以确保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3. 云存储设备必须具备高度可靠的加密和访问控制机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

五、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的安全维护
1. 保密计算机及云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系统的安全性。

2. 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使用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保密部门制定并发布。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移动硬盘、优盘、光盘、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购置、统一编号、统一备案、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四条保密办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统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接入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政务内网。

第六条一般信息应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携带、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存储与之相对应密级的信息。

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绝密级信息,机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确需存储秘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管理。

第七条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需经使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报保密办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应保证二人以上同行。

禁止携带存储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参加涉外活动或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携带出国(境)手续。

第九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须存放在保密办。

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办法

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附件武汉xx有限公司便携式计算机保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便携式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对便携式计算机的管理实行“统一采购,集中管理,使用登记,外出审批”制度。

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采购,使用部门集中专人管理,使用人履行领用登记手续,外出携带必须经过审批。

第三条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便携式计算机的直接使用人是安全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接受安全保密教育、检查和管理,承担安全保管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部门主管领导是安全保密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直接责任人的教育和管理。

第四条便携式计算机分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严禁联入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严禁联接某公司内部涉密网、公司内部局域网或其它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及网络。

第五条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严禁存储涉密信息。

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后,应及时清除。

严禁使用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第六条涉密和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实行编号集中管理,领用人必须办理领用的相关手续。

第七条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的借用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相关手续的基本程序是: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字同意—公司党群办签字同意-—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借用人凭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到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如需因公借出使用,回来后必须马上归还。

在公司办公区域借用,须一事一借,借用当天必须归还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在当天下班前依照有关规定收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如续用再办理借用手续。

因公出差借用外出时按照审批天数办理,出差归后须及时归还。

部门主管领导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的借用、管理和归还负责。

第八条非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的借用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相关手续的基本程序是: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字同意—公司党群办签字同意—公司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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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 have to believe, there is a way. The ancients said:"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trying to enter". Only when the reluctant step by step to go to it 's time, must be managed to get one step down, only have struggled to achieve it.
-- Guo Ge Tech 关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录音笔等以下简称存储介质)的管理,根据有关涉密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的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为本单位购买的在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全体人员。

第四条便携式计算机日常管理制度
1、便携式计算机使用部门为直接责任科室,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

2、办公室与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人员签订《便携式计算机使用管理保密责任书》(附件1)。

3、便携式计算机在使用时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

4、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须按照单位涉密计算机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密级标识。

5、办公室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各部门拟
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便携式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严禁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6、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应按国家保密局发布的BMZ1一2000《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规定,设置密码,处理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少于8位,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0位,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一周。

处理绝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得少于12位,采取一次性口令。

口令一般应是大小写与英文字母、数字和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7、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内不能存储涉密信息,处理涉密信息应直接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处理,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保存;严禁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

8、接入国际互联网的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与涉密计算机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并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处理或存储任何涉密信息,不得连接任何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涉密信息网。

9、在便携式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上处理的各类涉密信息(文档、图表、数据等)应在电子文档首页左上角标注密级标识。

标注密级标识影响程序正常运行的应在文件或文件名称后标注。

10、使用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含打印机等外部设备)处理涉密信息时必须使用隔离保护插座供电。

11、便携式计算机需要外部人员维修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12、便携式计算机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到期更换、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原使用人员应将便携式计算机内所有信息清除干净,所属部门对便携式计算机进行检查、确认并妥善保管。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制度
1、移动存储介质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类。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

各部门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申报、登记,经审批后,方能投入使用,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统一的密级标识。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审批的移动存储介质均属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用于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2、涉密人员应根据其岗位密级以及部门需求配备相应密级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3、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直接与上国际互连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的计算机相连接,用于下载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与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连接。

如需从网上下载资料,应该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从上网计算机上下载资料后,通过中间机(中间机指的是既不用于上网又不是涉密的计算机)进行杀毒处理后,对资料进行存储并导入涉密计算机。

4、因工作需要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向有关机关、单位提供涉密信息的,应由领导审批。

必须一事一盘(可用软盘)严禁提供与该项工作无关的其他
涉密信息。

传递时应进行检查。

5、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按涉密文件管理规定通过机要交通进行,严禁通过普通邮局、特快专递等非机要形式传递。

6、因工作需要接收外来的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保密员进行登记。

按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外来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病毒检查和杀毒后才可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7、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原使用人员应将移动存储介质内所有信息清除干净,所属部门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出入管理制度
1、在单位的办公场所内只能使用单位购买的在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私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带入工作场所。

2、因工作需要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经所在部门检查、领导审批后带出。

在规定时间内返回,返回后3日内所在单位计算机负责人要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办理检查手续。

3、严禁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游览、探亲、访友、参观和出入公共场所。

4、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含港、澳、台地区)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放销毁管理规定
1、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妥善保管,不用时
应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保存。

2、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报废、销毁时,应交区保密局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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