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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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局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局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确保国家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工作人员、网络设备、信息系统及网络应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网络安全和保密意识,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网络安全第四条本局网络安全工作由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网络安全策略、实施网络安全措施、监测网络安全状况等。

第五条本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网络安全规定:1. 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2. 不得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3. 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4. 不得传播、复制、下载、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有害信息;5. 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破坏网络设备、信息系统及网络应用。

第六条本局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对网络设备、信息系统及网络应用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监测,发现安全漏洞及时修复;3. 对网络进行加密,确保数据传输安全;4. 对网络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5. 对网络进行访问控制,限制非法访问。

第三章保密工作第七条本局保密工作由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保密制度、实施保密措施、监测保密状况等。

第八条本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保密规定:1.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2. 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存储、处理、销毁涉密信息;3. 不得携带涉密信息进出公共场所;4. 不得擅自将涉密信息发送至互联网;5. 不得擅自将涉密信息携带出国(境)。

第九条本局保密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涉密信息的密级、范围和保密期限;2. 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确保信息传输安全;3. 对涉密信息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4. 对涉密信息进行访问控制,限制非法访问;5. 对保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保密隐患及时整改。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1. 引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使得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成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和信息的保密性,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的管理要求,以保障网络的稳定和信息的安全。

2. 定义和术语•计算机网络安全:指在计算机网络中预防和保护网络服务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以及防止非法访问、攻击和滥用的各项措施。

•信息保密:指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等重要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措施防止非法获取、泄露和篡改的活动。

•管理规定:指为了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制定的相关规范和措施。

3.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3.1 安全策略和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计算机网络安全策略,确保网络安全的总体目标和方针。

•成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网络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3.2 访问控制和身份认证•采用适当的访问控制技术,限制不同用户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权限。

•实施完善的身份认证机制,确保用户的身份真实可信。

3.3 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使用有效的病毒防护软件和硬件设备,对网络中的病毒和恶意代码进行防护和清除。

•定期更新病毒库,及时应对新的病毒威胁。

3.4 数据加密和传输安全•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在网络中被窃取或篡改。

•使用安全的传输协议和加密算法,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5 网络监控和事件响应•部署网络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和异常行为。

•设立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4. 信息保密管理规定信息保密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4.1 信息分类和分级保护•对信息进行分类,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确定相应的保护级别。

•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不同级别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4.2 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设立合理的访问控制机制,限制用户对不同级别信息的访问权限。

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一、总则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安全风险,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等问题日益严峻。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保护公司及个人的信息资产,特制定本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第三方。

三、网络安全管理(一)设备管理1、公司所有网络设备,包括电脑、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运行稳定、安全。

2、员工不得私自拆卸、更换公司网络设备的硬件或软件,如有需求应向 IT 部门提出申请。

(二)访问控制1、公司内部网络应设置访问权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获取相应的访问权限。

2、员工不得擅自超越自己的权限访问公司网络资源。

(三)密码管理1、员工应设置强度较高的密码,并定期更换。

密码不得过于简单,如生日、电话号码等。

2、不得将密码告知他人,也不得在不安全的环境中记录密码。

(四)软件管理1、公司统一安装的软件应从正规渠道获取,并经过安全检测。

2、员工不得私自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以免带来安全隐患。

(五)网络使用规范1、员工不得在公司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下载非法文件、观看非法视频等。

2、不得利用公司网络传播有害信息、恶意攻击他人或网络。

四、信息保密管理(一)信息分类1、公司信息分为公开信息、内部信息和机密信息。

公开信息可以在公司外部自由传播;内部信息仅供公司内部员工知晓;机密信息则严格限制知晓范围。

2、各部门应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对所属信息进行准确分类。

(二)信息存储1、机密信息应存储在安全的设备中,并采取加密措施。

2、定期对存储信息的设备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三)信息传输1、在传输机密信息时,应采用加密的方式,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2、不得通过公共网络传输机密信息,如未加密的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本规定的目的为了保护我国网络安全,防止网络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1. 网络安全: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可以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2. 保密信息:指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中,依法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三条保密管理责任1.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保密措施。

2. 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护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

3. 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员工的保密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员工遵守保密规定。

第四条保密措施1. 物理保密措施: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网络设备和信息存储设备的安全,防止设备被非法接入、损坏或者丢失。

2. 技术保密措施: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技术措施,保护网络信息安全。

3. 管理保密措施: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五条保密宣传教育1.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2. 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网络安全保密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保密检查与监督1.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确保保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网络运营者应当定期进行网络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违反保密规定的法律责任1. 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涉及国家秘密安全,根据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各涉密科室确定涉密计算机,并确定专门涉密人员管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

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四、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五、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六、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

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七、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和有关规定设立控制区,未经管理机关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当定期或者根据需要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八、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漏的保密措施。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其它物理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标准。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应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

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系统所处理的信息涉密等级和重要性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十二、个人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三、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为了保护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加强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本规定适用于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防范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全面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是指依法制定、实施和监督保护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障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计算机及其网络是指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信息处理、存储、传输、交换和使用的技术和装备。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是指依法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信息进行保密。

第六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保密职责,依法开展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保障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重要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机制第七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保密、责任制等原则,建立健全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机制。

第八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责任制是指各级保密责任人应当对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责任、实施责任、考核责任,做到属地负责、部门负责、个人负责。

第九条各级保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体系,制定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程,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应当与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工作,做到安全运营、实时监控、快速响应。

第十一条实施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批和管理程序,切实防范计算机病毒、木马、黑客和网络攻击等安全威胁。

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一、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的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

单位应明确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并确定各处(室)处长(主任)为本处(室)计算机爱理的第一责任人;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密技术措施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

各单位保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进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四、建设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网络,应选择经国家保密局批准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集成单位(公司)承建。

五、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网络建成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保密工作部门进行保密审批。

未经保密审批的网络,不得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六、计算机保密管理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涉密计算机可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但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相连,必须实行于非涉密信息的搜索、查阅,但不得处理,传递、储存国家秘密信息。

七、建立健全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批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保密法规,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批制度,并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凡向国际互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

八、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

处理秘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设置的开机密码或系统口令长度不少于八个字符,更换周期不长于一个月;处理机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设置的开机密码或系统口令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更换周期不长一周;处理绝密级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应当采用一次性口令或生理特征等强认证措施。

保密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保密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保密计算机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密计算机及其相关人员。

三、职责和权限1.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密计算机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对保密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保密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保密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对违反保密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 使用保密计算机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保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本部门保密计算机安全。

4. 保密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遵守保密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四、保密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1. 保密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不得用于处理非涉密信息。

2. 保密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数据库等必须经过安全审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3. 保密计算机应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等安全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系统漏洞修补。

4. 保密计算机的硬盘、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应进行数据加密处理,防止数据泄露。

5. 保密计算机的打印、复制、发送等操作,应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泄露国家秘密。

6. 保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应得到加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禁止将保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内部局域网或其他外部网络;(2)禁止使用未经验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3)禁止在保密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4)禁止使用外网邮箱接收、发送涉密信息。

7. 保密计算机的维修、升级、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执行,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8. 保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五、保密计算机安全监督检查1. 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保密计算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信息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网络、外部网络等。

三、保密责任1. 保密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督和落实本部门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

2. 保密义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四、保密措施1. 计算机硬件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购置计算机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禁止将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混合使用。

(3)禁止使用未经验证的计算机设备。

2. 计算机软件管理(1)安装计算机软件应经过单位审批,确保软件安全可靠。

(2)禁止安装、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3)定期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软件,修补安全漏洞。

3.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1)设置严格的网络访问权限,确保网络安全。

(2)禁止非法接入外部网络,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外部网络资源。

(3)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数据安全管理(1)涉密数据应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明确数据保密等级。

(2)禁止在互联网、公共网络等非保密网络存储、传输涉密数据。

(3)对存储涉密数据的设备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安全。

5. 信息安全意识教育(1)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意识教育活动,提高员工保密意识。

(2)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保密教育,确保其了解和掌握保密知识。

五、泄密事件处理1. 发生泄密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2. 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泄密事件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学校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计算机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学校重要秘密和师生个人信息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计算机设备、网络设施、存储介质以及涉及学校秘密的电子文档。

第三条学校计算机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保密;(二)预防为主,积极防范;(三)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四)技术保障,科学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计算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计算机保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应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工作,并指定一名专(兼)职信息安全保密员。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保密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保密的法律法规;(二)组织开展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宣传教育;(三)建立健全本部门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四)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网络设施、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五)定期检查、评估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三章计算机及网络设施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升级,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学校应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运行非涉密软件,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进行互联网浏览、下载、传输等操作。

第九条学校应设置计算机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等,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网络访问控制,严格控制内部网络与互联网之间的数据交换,防止信息泄露。

第四章信息存储与传输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信息存储与传输的保密规定,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传输管理,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存储介质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涉密信息不被非法复制、传播。

第五章教育培训与宣传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开展计算机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保密意识。

第十五条学校应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计算机保密知识,营造良好的保密氛围。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企业信息资产,维护员工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设备等;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员工、办公对象(包含但不限于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的行为。

二、保密责任1.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护企业信息资产和客户隐私的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篡改、窃取和非法利用公司的网络信息资源。

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培训,明确工作人员在网络安全保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管理层和部门负责人应当主动履行网络安全保密责任,确保安全保密制度的有效执行,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检查。

三、机密信息的保护1.公司的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机密、客户隐私、财务数据等。

2.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机密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

3.在处理机密信息时,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流程操作,并采取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不得私自复制、删除、外传和存储机密信息。

四、网络安全管理2.对于员工使用的计算机和移动设备,应当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进行定期升级和检测。

3.公司内部网络应当划分不同的安全区域,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确保敏感信息的隔离和安全。

五、员工行为约束1.员工在使用公司网络信息系统时,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制作、传播、查阅不良信息。

2.员工不得在网络上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攻击、破坏网站和服务器。

3.员工在使用公司网络信息资源时,不得滥用职权、滥用资源,不得泄露和篡改他人的信息。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的处罚措施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奖金、停职、辞退等。

七、附则本制度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应当经过公司管理层的批准,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1. 引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是指通过电脑、移动设备等终端设备实现信息传输和共享的安全和保密措施。

为了确保组织机构的信息系统安全,并保护各类敏感信息,本文档旨在规范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保障组织机构的信息资产安全。

2. 安全管理原则为保障计算机上网安全,组织机构应遵循以下原则:- 完整性原则:保证信息的完整性,防止信息被篡改或损坏。

- 机密性原则:确保信息的机密性,防止未授权人员访问或获取敏感信息。

- 可用性原则: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访问和使用。

- 责任原则:明确各方在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中的责任和义务。

3. 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策略为了确保计算机上网安全,组织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密策略:### 3.1 系统访问控制 - 所有用户应通过身份验证机制才能访问组织机构的计算机系统。

- 禁止共享个人账号,每个用户应拥有唯一的账号和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并使用强密码。

- 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进行权限管理,控制不同用户的访问权限。

### 3.2 数据备份和恢复 - 组织机构应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 对备份数据进行加密和完整性校验,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 组织机构应建立数据恢复机制,以应对数据丢失或被损坏的情况。

### 3.3 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 - 组织机构应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计算机上网安全的意识。

- 培训内容包括密码安全、网络诈骗防范等,帮助员工防范各类安全威胁。

- 强调员工在计算机上网过程中的合法合规行为,禁止非法活动和违法操作。

### 3.4 病毒防护和安全更新 - 组织机构应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更新和扫描。

- 禁止携带未经授权的移动存储设备接入组织机构的计算机系统。

- 及时安装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安全更新补丁,修复已知漏洞。

### 3.5 网络安全监控和事件响应 - 组织机构应建立网络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网络流量和安全事件。

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部分: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应遵循保密需要与科技发展的统一,坚持科学、系统、规范、可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人员。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技术防护和管理措施,全面提升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能力。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中的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保密,依法行政,保密与信息流动、合作的统一第二部分:管理要求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应当制定涉密信息管理制度和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的范围、权限和责任。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应当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涉密计算机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应当坚持科技进步与保密能力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技术防护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能力。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和安全演练,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的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应当同等重视,合理布局涉密计算机使用的场所,加强网络防火墙的建设与管理。

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应当接受必要的保密培训,掌握计算机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保密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涉密计算机的维护和升级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修改硬件和软件。

同时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第十六条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和报废应当进行相应的安全处理,禁止私自途径处理涉密计算机设备。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用性和完整性,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是:全面均衡、依法管理、分类保护、综合治理、动态管理。

第四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科学规划、综合预防、技术防控、加密保密、监管执法。

第五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应当在履行安全保密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作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保密管理体系。

第二章安全保密责任第七条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的责任主体是信息系统的责任管理者和操作人员。

第八条信息系统的责任管理者应当履行以下安全保密责任:(一)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和管理机制;(二)组织开展安全保密培训和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三)制定安全保密制度和技术规范,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四)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防护;(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及时修复安全漏洞;(六)及时报告和处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和安全漏洞;(七)保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资料和重要信息,防止泄露和丢失;(八)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

第九条信息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安全保密责任:(一)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使用信息系统,不得越权操作和泄露信息;(二)保守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不得随意透露和共享;(三)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避免病毒和黑客攻击;(四)及时备份和归档重要数据和文件,防止数据丢失和篡改;(五)参加信息系统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和技能;(六)发现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和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修复;(八)配合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密审计工作。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和保密等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室为我院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主管处室,负责相关安全保密规定及措施的制定、检查和落实;负责全院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查。

第四条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庭室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庭室计算机和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安全保密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我院各类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有关涉及保密信息的计算机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本院各处室涉密计算机必须贴有明显标记,以区分非保密载体和保密载体,保密计算机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和操作,未经庭室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计算机。

第七条本院所有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严禁编辑、存储保密信息,如工作需要处理保密资料的,将视作保密计算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携带。

第八条涉及保密信息处理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口令,并且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专网专用。

第九条处理保密信息计算机的软件安装、硬件维护、淘汰更新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备份保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对重要内容进行加密处理,不得随意携带和拷贝。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采购和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计算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随机工具软件由各庭室明确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部设备的安装和设置,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资源,非经许可严禁随意更改计算机内部设置的网络参数。

第十五条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处理保密信息的计算机维修和淘汰,必须按保密规定,确保不涉密、不泄密。

二、笔记本电脑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我院的公用笔记本电脑应当落实专机专用,专柜存放,专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条我院的笔记本电脑一般应在办公场所使用。

计算机及网络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一为保证公司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本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由运营与质量管理部统一管理,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技术人员负责对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的及时更新维护。

三公司计算机网络包括二网即:互联网、公司内网,其中公司内网为涉密网,互联网为外网。

为了确保网络安全,外网、公司内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分开使用,坚决禁止用同一台计算机同时处理内网、外网上的资料。

四公司内每位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增强网络保密意识,不断学习计算机知识,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五公司内网计算机属于涉密计算机,严禁连接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粘贴统一制发的密级标识,并做好登记备案。

六涉密计算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不允许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线及无线的网络连接,不允许使用无线功能的键盘鼠标进行操作。

七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拷贝。

八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U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九存储过公司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涉密内容的销毁必须有效且不可恢复。

十禁止将涉密计算机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禁止进行公益捐赠或销售。

十一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十二在网上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批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十三上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批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初审,负责人终审。

十四上网发布信息实行登记制度。

登记内容包括:信息采集人、保密审查人、终审人以及信息上网时间。

十五严禁公司绝密、机密、秘密信息上非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网络。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确保网络信息系统不受到非法访问、窃取、篡改等威胁,维护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第二章定义1. 网络安全保密:指对网络信息系统进行保护、防范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2. 网络信息系统:指由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用于接收、传输、存储、处理和显示、印刷、传送以及管理信息。

3. 保密人员:指在网络安全保密工作中具有保密责任和保密资格的人员。

4. 保密事项: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内容。

第三章网络安全保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保密法规。

2. 分类管理原则:对网络安全工作的保密等级进行明确分级管理,确保不同级别信息的安全性。

3. 整体管理原则:将网络安全保密纳入组织的整体管理体系,配备专人负责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网络安全保密的组织机构1. 网络安全保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审批网络安全保密相关文件和方案。

2. 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并向网络安全保密委员会负责。

3. 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网络安全保密工作,包括安全漏洞扫描、威胁分析等。

第五章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措施1. 网络访问控制:建立网络访问控制机制,合理分配用户权限,禁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2. 数据加密技术:采用可靠的数据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中不受到窃取和篡改。

3. 审计与监控:建立网络安全审计和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反应、迅速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第六章保密人员的职责1. 保密培训:保密人员应接受相关保密知识培训,提高网络安全保密意识和技能。

2. 保密责任:保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法规,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保密信息。

3. 安全控制:保密人员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和办公设备,保证信息安全。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委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和保密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委全体工作人员,适用于所有接入市人口计生委的淮安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网络和信息系统。

第三条办公室为我委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主管处室,负责相关安全保密规定及措施的制定、检查和落实;负责全委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查。

第四条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计算机和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安全保密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我委各类文件和信息的定密工作,以及有关涉及保密信息的计算机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本委各处室涉密计算机必须贴有明显标记,以区分非保密载体和保密载体,保密计算机必须由专人进行管理和操作,未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计算机。

第七条本委所有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严禁编辑、存储保密信息,如工作需要处理保密资料的,将视作保密计算机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携带。

第八条涉及保密信息处理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口令,并且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专网专用。

第九条处理保密信息计算机的软件安装、硬件维护、淘汰更新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十条备份保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对重要内容进行加密处理,不得随意携带和拷贝。

第十一条各处室需要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参照《淮安市人口计生委信息发布制度》具体执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采购和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计算机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随机工具软件由各处室明确专人保管。

第十四条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部设备的安装和设置,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资源,非经许可严禁随意更改计算机内部设置的网络参数。

第十五条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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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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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XX有限公司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保障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运行,防止国家秘密和公司内部信息泄露,根据国家行政法规和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内部网络是指覆盖公司在武汉、襄樊两地部门的网络;国际联网是指各单机用户为实现信息的国际交流,同国际互联网(因特网)或其它国际性公共网络相联。

第三条涉及联网的部门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内部网络和国际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和集团安全,泄露国家、集团和公司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计算机及其网络的管理与运行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计算机主机醒目处须有”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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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非涉密”标识,以示区分。

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以及联入集团涉密系统的计算机为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严禁联入集团内部涉密系统。

经集团保密工作部门批准,公司办和业务一部分别安排一台计算机接入集团涉密系统,实行专人管理。

第五条接入集团涉密系统的计算机由公司按国家对涉密网的管理规定和集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购置,由集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部门或在其指导下进行调试和维护管理。

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为公司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设立专职网络管理员,对公司的联网计算机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集团内部网上接入各类网络设备,也不得在已接入集团内部网的网络设备上随意安装各种软件,更不能以非法身份侵入内部网络或擅自更改各类网络运行参数。

专职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对公司的联网计算机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要加强对公司计算机联网服务器的安全管理和对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有权出入计算机网络服务器机房的工作人员为公司专职网络管理人员,非工作人员进入须经公司党群办审查批准。

第八条公司联入集团内网的两台计算机需要保留软驱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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