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第一部分机构职责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中央保密委员会是党中央统一领导党政军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地方各级党的保密委员会是党管保密的专门组织。
区县(市)和管理区均应按要求设置保密委员会,健全保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建立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具体是:1、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部署。
2、制定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研究决定单位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审查审批保密管理有关事项。
总结的开头主要用来概述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工作性质、主要任务、时代背景、指导思想,以及总结目的、主要内容提示等。
作为开头部分,应以简明扼要的文字写明在本总结所包括的期限内的工作根据、指导思想以及对工作成绩的评价等内容。
它是工作总结的引言,便于把下面的内容引出来,只要很短4、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的领导。
5、制定保密技术(含人防、物防、技防)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6、开展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本单位发生的重大泄密事件。
7、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建议。
保密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责要求一、专职工作机构保密工作专职机构即各级保密工作管理部门。
目前,我市的保密工作专门机构为市、区县(市)两级国家保密局。
市、区县(市)国家保密局与市、区县(市)委保密委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
市国家保密局下设保密法规宣传科、保密技术监管科、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和涉密载体销毁中心4个科(中心)。
主要职责如下:1、保密法规宣传科。
负责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保密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性保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报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确定国家秘密和保密期限工作;负责全市保密工作队伍的培训、保密业务指导、保密法规咨询等工作。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一、收文制度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
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
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
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
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常五、借阅制度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
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
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英摘抄、汇编。
如复英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
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涉密工作体系-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保密教育培训制 (2)第二章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4)第三章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11)第四章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4)第五章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6)第六章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18)第七章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19)第八章保密监督检查制度 (20)第九章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24)第十章泄密事件报告与查处制度 (27)第十一章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29)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特殊是涉密工作人员,能够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意识,知悉什么是国家秘密,如何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特制定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各级员工和暂时加入公司工作的暂时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
第三条职责3.1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
对本公司保密教育培训实施指导、监督,确保全公司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得以实施。
3.2 保密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制和实施本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计划,并将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内容纳入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中。
负责保密培训的教学管理和对学员的考核工作,并负责组织岗前、在岗、离岗和出境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
协同主办部门做好重大涉密项目活动前的保密教育,催促检查各部门做好日常保密教育工作,并将保密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管理。
负责报送专职人员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资格证书后上岗。
3.3 公司各部门负责提出年度本部门涉密人员接受保密培训的计划。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时常性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包括日常检查。
第四条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及本公司保密规章制度。
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形势及保密知识、保密技能。
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三篇.doc

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三篇篇一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对使用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根据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系统或者网络;本规定所称的“信息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三条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按照存储、处理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分为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非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实行分类管理;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设备,按照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实行分级管理。
集中存储处理工作秘密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参照秘密级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
第四条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保密工作机构和信息化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其职责包括l、加强对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人员和运行维护人员的保密管理、教育培训和岗位考核,增强他们的保密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知识技能;2、制定完善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档案;3、至少每半年对保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涉密人员保密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4、发现重大泄密隐患或泄密情况,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第五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员负责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日常保密管工作,并授权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领导授权草拟或者修订本单位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相关的保密制度;2、承担本单位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知识讲座或相关技能培训的授课任务;3、承担本单位采购、维护、维修、使用、销毁计算机等具备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保密监管任务;4、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计算机的网络建设实施保密监督、测评、审批.并实施日常的保密管理;5、指导使用人员按照保密规范正确使用和操作各类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避免和纠正其违规行为;6、定期检查或检测计算机及其网络,及时发现和消除窃密漏洞或泄密隐患;7、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向本单位领导提出配备保密技术设备或采取保密防范措施的建议。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移动硬盘、优盘、软盘和录音带、录象带等。
第三条公司国家秘密载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制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外来密),一类是公司内部在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自产密)。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传阅、复制、保存、维修、清退、移交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及其过程文件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涉密载体的公司各部门和涉密人员。
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实行“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责任制,遵循“严格标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涉密科研项目负责人对职权范围内的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经批准以任何形式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的公司人员,对国家秘密载体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保密办公室对各涉密部门的涉密载体管理负有指导、监督和检查的职责,各部门和担负涉密任务的项目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申请、收发、传递、日常归档、保存、移交和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确定第七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应为其所承载的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
第八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九条公司确定、变更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依据是:公司《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管理规定》。
第三章国家秘密载体保密期限的确定第十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期限,应为其所承载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最高期限。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合集12篇)-规章制度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合集12篇)-规章制度篇1: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一、涉密文件资料(含上三级文件、密码电报)制作(复印)只能在涉密计算机或保密部门认可的定点打印点打印,制作过程中要有专人监管,制作过程中的废品当场销毁。
二、涉密文件制作完成后进行登记、编号、实行签收制。
三、涉密文件资料实行专人管理,先登记,再送领导批阅,再送承办人员,实行层层运转签字。
四、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离办公场所,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的,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到境外,确需携带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同级保密部门审批并办理许可证后方可携带出境;严禁将绝密文件资料带到境外。
五、涉密文件资料使用后,应及时放回保密文件柜,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上、未加锁的抽屉内。
六、涉密文件资料实行清退制,各单位将使用后的涉密文件清理登记造册后,分别退回县委机要科(上三级文件、密码电报)、县保密局(其它涉密文件),由保密局集中销毁。
篇2: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市保密局对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院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密工作1、保守国家秘密,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密法》。
2、印制秘密文件按照规定标明密级,规定发放范围,密级变更按照规定处理。
3、秘密文件不得随便复印,如确需复印,必须请示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4、严格执行保密文件,资料、档案的查借阅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扩大知密范围并只限于阅文室阅读,绝密文件应单独保管。
5、秘密文件不准通过普通邮政邮寄,不准在普通的传真机上传递。
6、严禁在亲属子女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中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7、不得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
销毁秘密文件须经领导批准,并登记造册,专人护送。
8、对造成失泄露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首先追究领导责任,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保密制度【全】

保密管理制度汇编(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第三条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二章保密守则第四条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三章保密工作责任制第五条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一)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不稳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决定;(二)从自身做起,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保密工作讲话,认真学习各项保密法规,熟悉本部门、单位的保密范围和规章制度,明确自己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中的重要责任;(三)以身作则,自觉地遵守保密法律和各项保密规章,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领部属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四)从全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抓本部门、单位的保密工作,了解和掌握分管领域的保密范围,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开展到哪里;(五)经常研究本部门、本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六)大力支持查处失泄密事件,严格执法执纪;(七)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干部,切实把保密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支持和参与保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努力开创保密工作新局面。
保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一、保密守则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十一不准密件平邮;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一、保密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经常组织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意识.二、公司印制秘密文件、资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标明密级、发行范围、印制数量.秘密以上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逐件登记,妥善保管.销毁时要逐件登记,经领导批准,并有2人以上监销.三、外出工作需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经领导批准,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安全.绝密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四、翻印、复印上级下发的秘密、机密文件,须经发文单位或本委领导批准.禁止将秘密文件、资料拿到社会上去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管.绝密文件不得翻印和复印.五、加强对密码电报的统一管理,确保密码安全.严禁自行复制印密码电报.摘录密码电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禁止用机要信件或平信邮寄密码电报.禁止将密码电报原文印成文件下发.禁止携带密码电报外出工作.回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禁止密来明去,明来密去或密电来复.六、不得用明传电报传发秘密事项.七、不准在无保密设施的有线或无线谈论秘密事项.八、禁止在公共场所或与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九、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新闻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秘密信息,以及公开报道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涉外案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关数字.对正在办理的事务,不得告诉无关人员,不得公开报道.十、对境外记者的采访,一律拒绝.邀请境外记者进行采访,须经本会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待外国和境外人员,应明确介绍口径、参观范围和路线等,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十一、召开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管理好会议文件、资料,防止泄密和丢失文件、资料.绝密文件必须立即收回.十二、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所接触的本单位或者外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写成稿件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投稿或者编入公开发行的书籍中.十三、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危害.凡违反本制度造成泄、失密事件的,按照保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1、文件的管理规定1文件一律由本单位指定保管人签收、拆封、登记、清点.收文登记一定要在当日内完成,经办公室主任批阅及时分送有关领导和主办单位,不得积压.2传阅的文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传阅;本委领导阅办文件,要做到随阅随清退,不积压和保存文件;领导之间不许横传,阅办后及时交保密员,妥善保管.3借阅文件、查阅档案要经领导批准,履行借阅登记手续.4文件只能在办公室阅读,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把文件带出时,须经本会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借阅人不准把文件转借他人.5文件要由保密员专人保管,存放文件要有专柜、专室.专室要按安全保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不准将文件放置在无专人管理、无严密加锁的箱柜内.下班时不准将文件放在办公桌上.发现下落不明丢失文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找、处理.6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和领导内部讲话.7凡到上级部门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等,必须交单位保管文件的同志登记保管,用时办理借阅手续,用后交还,不准长期保留在个人手里.8在上缴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结束后,要将计划销毁的文件资料逐一登记,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保密局集中销毁,不准个人私自销毁文件和资料.9单位领导和机要保密人员在工作调动时,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文件、档案人员要将自己经管的文件、档案开列清单,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清楚.2、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规定1凡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以下简称“三密”文件,要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经管“三密”文件的人员,须按规定通过考核、审查批准,报地区保密组织备案.2“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有“三铁"设施的专室,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三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都履行登记手续,严守保密制度.领导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管.“三密”文件管理要做到及时清退,年终进行一次清退,该留用的留用,该归档的归档,该销毁的办理销毁手续.3“三密”文件、资料的印制.印制前由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封面或首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印制份数.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定.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4“三密”文件的传阅.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组织传阅“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文件、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地区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1、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2、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3、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4、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地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随着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发展,单位全体人员必须共同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一、计算机的操作守则1、计算机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禁止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使用办公室计算机系统上的设备.2、操作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不得将自己和本委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每个密码使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3、操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1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预计在1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二、文件存贮、传递及数据维护守则1、已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电报、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电脑.2、本单位的文件,一律使用专用计算机打印.3、外来磁盘、光盘等媒体在办公系统上操作时,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4、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汇报.5、因工作需要,在互联网上查找或传递讯息时,必须确保本系统子网的其它计算机与网络断开.传递的资料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才能发送.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5、使用程控、长途直拨、无线对讲机、移动,不要涉及秘密内容.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着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1、凡向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的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单位内部自编自采报刊,涉密事项须经非密化处理后,方可刊载.2、被采访单位、被采访人向新闻报道单位的采编人员提供信息时,不得涉及秘密事项.3、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本单位的审稿人.4、新闻报道稿件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查,并指定专人负责.5、新闻工作者有义务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消息,不泄露采访中的秘密,对一些内部资料,使用时妥善保管,用后销毁.6、对涉及其他行业或单位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若单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时,单位的保密组织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在事发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破案.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国家秘密的内容和密级,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应负的责任.3、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4、对责任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作出适当的处理,并报区保密局.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1、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由单位或者当地政府依照授予奖状、奖品、奖金、记功、升职、荣誉称号、通令嘉奖等其中一项或者多项奖励: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3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4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5在国家保密技术和开发、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着成绩的;6一贯严守国家秘密或者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管理,事迹突出的;7长期经管国家秘密的专职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2、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1泄露国家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2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3、对有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分别给予行政处分:1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3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应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十六、保密检查评比制度保密检查评比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检查评比,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达到鼓励先进,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具体要求如下:1、单位要把检查评比制度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2、单位必须结合三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的保密宣传教育对失泄密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XXX公司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公司各部门按照本制度明确的程序,经过申报、登记、审批,并在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备案的计算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人员。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确定及变更
第四条公司涉密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审批制度。
凡用于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审批。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审批的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严禁用于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必须与涉密机实行物理隔离,不得连接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设备。
第五条申报登记审批的涉密计算机,由计算机的责任人填写<XXX公司涉密计算机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经所在部门审
核,经保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的密级由其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未经保密委员会批准不得变更。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要标明密级,应在计算机主机显著位置上粘贴密级标识,标明责任人、密级、保密编号、部门等,密级标识须不易脱漏,不易损毁,标识标签由保密办统一制作和管理。
公司保密办负责对涉密计算机登记、编号和粘贴密级标识。
第八条低密级计算机变更为高密级计算机时,由计算机的责任人填写<XXX公司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公司保密办审定合格后重新进行编号,纳入高密级计算机进行管理。
高密级计算机一般不得变更为低密级计算机,如确需变更时,报公司保密办审定同意后,更换新硬盘,原硬盘卸下交公司保密办统一处理。
涉密计算机未进行非密化处理(更换硬盘)前,不得转为非密普通计算机使用。
涉密计算机变更相关信息时(含更换使用人、变更位置等),使用人须填写<XXX公司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审批经过后,由保密办办理变更手续。
涉密计算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更换房间或将终端挪作它用。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
作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清职责,责任到人。
(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设备使用前的审批工作,使其符合安全防范保密制度,否则不准运行涉密信息;
(三)公司保密办对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监督和检查;负责会同运营管理部组织培训涉密计算机使用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对信息设备的密级审核、实施安全策略和维护管理;负责建立公司计算机台帐和相关登记。
(四)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涉密计算机的责任人和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应与国际互联网、其它公共信息网络及非涉密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严禁涉密计算机以任何方式接入互联网。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严禁使用无线功能设备,如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网卡、红外、蓝牙、3G上网卡等。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
在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要严格区别于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混用、乱用。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统一安装保密办提供的Windows XP sp3操作系统;操作系统由涉密计算机管理员负责安装,严禁安装双系统或虚拟机及一键恢复软件;
第十二条未经审批,禁止对涉密计算机格式化或重装操作系统。
因系统崩溃、操作系统损坏等原因确需重新安装操作系统的,由该设备责任人填写<xx公司涉密计算机操作系统安装审批表>(附表3),重装操作系统需详细说明原因,经审批后,由计算机
管理员安装,同时根据密级安装安全保密产品并配置相应安全策略,安装后应及时按相关规定更新台帐内容,审批表由保密办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须在Bios中将硬盘设置为第一启动设备,关闭其余启动设备(无法关闭的一律设置为硬盘),禁用Startup Prompt Menu选项。
在BIOS中禁用串口、并口、Game Port、Mini Port等非必要端口。
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须设置Bios开机密码(Bios设置双重密码,管理员密码及普通用户密码分别由涉密计算机管理员和用户掌握,当主板不支持上述密码位数时,设置为主板所能支持的最大长度)、系统密码和屏幕保护口令(开启屏幕保护程序的时间设置为10分钟以内)。
秘密级计算机密码长度不得少于8位,一月至少更换一次;机密级计算机密码长度不得少于10位,一周至少更换一次;密码的设置均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字符中两者以上的组合。
第十五条涉密计算机应仅留有管理员账号(administrator)和用户日常使用账号,删除其它账号,禁用guest账号,责任人不得擅自增加、修改本地计算机账户。
第十六条涉密计算机要设置本地登录锁定策略,操作系统五次密码输入错误,进行账号锁定。
第十七条涉密计算机须开启本地审计策略,审计范围覆盖每个用户,审计内容包括策略更改、登录事件、目录服务访问、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