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引言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港口运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和预防事故的发生,港口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安全目标与责任、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设备与保护措施、事故报告与调查等方面。
一、安全目标与责任港口企业的安全目标是确保港口运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为实现这一目标,港口企业应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推进。
安全责任的履行主体应当包括港口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
高层管理人员应负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并向中层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目标和要求;中层管理人员应协调安全工作,并向一线员工传达安全目标和要求;一线员工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二、安全培训与教育港口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培训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职责进行分类,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内容应包括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训练,以及事故处理和救援技能的培训等。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理论教学、实际操作和模拟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设备与保护措施港口企业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和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港口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栏杆、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
港口企业应依据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选择合适的安全设备,并要求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
此外,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完善消防设施、建立安全警示标识等。
同时,港口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四、事故报告与调查港口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及时掌握事故发生的情况,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报告要求对任何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报。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运营安全,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港口及港口有关人员,包括港口经营单位、港口管理机构、港口设施使用者等。
第三条港口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责任明确。
第二章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应当设立专门负责的部门或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港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当制定港口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港口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培训,确保各方人员了解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第八条港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当加强对港口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九条港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当定期对港口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确保港口的安全环境。
第十条港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当建立港口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港口事故信息,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其纳入港口安全黑名单,限制其在港口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对于在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作为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鼓励更多人员积极参与港口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由港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经港口管理机构批准后执行。
港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港口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港口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港口及所属港口企业,包括港口设施、装卸作业、仓储物流、船舶作业等环节。
第三条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港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港口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研究制定本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竞赛等活动;(五)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七条港口企业各部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四)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港口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员工应当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四)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项。
港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外包单位及临时工作人员在港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制度先行、科技支撑”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 制定和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4.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5. 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追究相关责任;6. 审批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3. 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 岗位员工调岗、转岗或参加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后,必须重新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员工应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公司对报告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3.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条安全生产应急处理1.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2.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3.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港口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生产、运输和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港口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及其相关设施,包括港口建设工程、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港口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港口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港口安全管理工作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企业、作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负责。
第五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港口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 对港口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 组织实施港口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4. 调查处理港口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港口企业应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本企业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2. 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第七条作业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安全;2.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2.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作业管理第九条港口安全生产与作业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 严格执行港口安全管理制度;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4. 严格作业审批,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分配资源,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港口企业的全体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
第三条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推行全员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港口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和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强化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条港口企业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目标。
第七条港口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任务,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港口企业应制定作业许可证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作业条件,禁止无证作业。
第十条港口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现场安全达标。
第十一条港口企业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港口企业应建立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关键设备和作业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
第三章安全技术管理第十四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标准,确保作业按照规定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港口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设备的维护。
第十六条港口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
第十七条港口企业应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评估和论证,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港口企业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
港口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港口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港口范围内所有从事港口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港、科技兴港”的原则。
第四条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港口安全委员会是港口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决定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港口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港口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四)组织港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组织开展港口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六)完成港口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港口各部门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港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港口主要负责人对本港口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六)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第十条港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港口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四)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五)保障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
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港口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港口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港口企业、船舶、货主、装卸作业单位等。
第三条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依法治港”的原则。
第四条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港口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港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港口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研究决定港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三)审查和批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五)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六)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一条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在岗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等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第十四条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的安全管理,保障港口设施、船舶和货物的安全,并防范恐怖袭击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港口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港口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港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港口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港口各项工作的安全稳定,提高港口运行效率,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港口安全管理的职责包括港口管理单位、港口经营企业和港口从业人员三方面。
第六条港口管理单位负责建立并落实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供安全设施和设备,协调各方合作,确保港口安全。
第七条港口经营企业负责对港口设施、船舶、货物和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巡查和维护,按照要求建立安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港口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工作,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港口安全管理体系第九条港口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港口安全组织、港口安全控制、港口安全检查、港口安全教育和培训、港口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条港口安全组织由港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包括港口安全委员会、安全责任制等。
第十一条港口安全控制包括港口出入口管理、货物安全管理、船舶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港口安全检查是港口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港口设施的巡查、船舶的检查、货物的查验等。
第十三条港口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提高港口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应定期进行。
第十四条港口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是为了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事故损失,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港口安全设施和设备第十五条港口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防火设施、应急逃生设备等,港口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和配置。
第十六条港口管理单位应保证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6篇)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改善港口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港口从业人员在港口生产过程中的作业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企业法人负责制,本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港口生产要服从港口安全的需要,实现港口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港口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港口作业安全保护计划,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协助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必须成立港口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港口从业人员进行港口安全生产教育,制订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港口安全操作规程。
实施港口安全生产检查,贯彻执行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港口生产安全。
港口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港口作业部门负责人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港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港口安全知识。
第五条港口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本单位的企业法人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本单位各港口从业人员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主动配合做好港口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综合管理日常港口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本单位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职责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教育职工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
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要及时报告。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
7、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熟练工人带领,在未熟练前不得单独操作。
二)机电科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保证新投产设备,包括内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3、安排联系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等的检验发证。
4、制订贯彻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程,参与由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提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凡从事特殊设备的作业人员,需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作业。
____分管设备部门对起重机械、各种特殊设备的使用,应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平时作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上机前检查,动力转动防护装置,须牢固可靠。
3.电、氧、乙炔焊气瓶应按规定放置,保持间距、按章操作。
____分管部门对各种内燃和动力机械,应按规定大、中、小和正常的维护保养。
5.对机械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汇报,不得带病作业。
6.对各种特殊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运行和修理记载,以便掌握设备使用情况。
二)安全教育制度1.经常性地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不断学习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职能部门组织每年____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讲课。
2.对新工人和新调动工种的人员,及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者,教育人员做好教育记录。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的安全管理,保障港口的正常运行和人员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港口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港口的安全环境,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保障港口的正常运营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港口安全管理适用于所有港口经营者、港口从业人员以及使用港口的船舶、车辆和货物。
第四条港口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原则,采取综合防范、全员参与的方式,通过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等措施,确保港口的安全环境。
第二章港口安全设施第五条港口安全设施包括港口防护设施、港口通信设备、港口监控设备等。
第六条港口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护岸、防波堤、防撞桩等。
第七条港口通信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港口内部通信设备、与外界通信设备等。
第八条港口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视频监控设备、入侵报警设备等。
第九条港口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当由港口经营者负责,相关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港口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对港口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港口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一条港口经营者应当对港口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第十二条港口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港口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港口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知识等。
第十四条港口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记录港口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港口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港口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港口安全监督和管理第十六条港口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港口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港口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港口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港口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安全管理,确保港口作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港口安全管理,是指港口企事业单位在港口作业中,依法承担港口安全管理职责,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港口安全稳定的综合工作。
第三条港口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加强港口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港口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港口安全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四条港口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港口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建立港口安全巡查、安全生产培训等制度,并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确保港口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港口安全管理应坚持科学管理,加强港口安全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的建设,推广先进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提升港口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港口安全管理机构第六条港口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港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港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港口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港口安全管理岗位,具体负责港口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第八条港口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港口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具备港口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港口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港口的安全稳定;(二)加强对港口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建立港口安全巡查制度;(三)组织开展港口安全培训,提升港口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港口安全应急救援工作;(五)监督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和考核;(六)对港口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港口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港口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港口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三章港口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港口安全管理制度是指港口企事业单位为履行港口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障港口安全稳定的工作要求。
港口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港口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港口安全委员会,负责港口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委员会由港口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港口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处理安全事故,落实事故责任;(五)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港口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港口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即岗位负责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包括:(一)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八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包括:(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设备;(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港口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在岗员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处理措施。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港口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企业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港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港口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港口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港口设施、设备、作业、人员等各方面。
第三条企业港口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法人负责制,确保港口生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港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企业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编制港口安全生产规划,提出港口安全生产目标。
(3)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4)组织港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5)协调处理港口安全生产事故,总结事故教训。
第六条港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开展港口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监督港口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4)组织港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处理港口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七条港口设施、设备管理(1)港口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2)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
(3)加强港口设施、设备的操作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
第八条港口作业管理(1)严格执行港口作业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对港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3)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港口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港口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我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
3.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第九条事故报告与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 事故调查处理要严肃认真,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事故处理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第十条安全生产投入1. 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购置和维护。
2.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港口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保护员工、设备和财产的安全,提高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港口企业是指从事港口装卸、仓储、运输等业务活动的企业或单位,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港口作业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
第四条港口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港口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维护港口安全生产秩序。
第七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问题整改。
第八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事故记录、培训记录和应急演练记录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九条港口企业应设立专职安全生产部门或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第十条港口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和权限,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港口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并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收集和处理安全隐患、事故、突发事件等情况。
第十三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并保持完整的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应急预案等。
第十四条港口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第十五条港口企业应依法规划和建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防护设备、监控设备等。
第十六条港口企业应进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港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港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港口安全管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原则港口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法人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港口安全生产。
第三条安全管理组织港口应当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港口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港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计划港口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报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港口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港口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应当报告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处理。
第八条应急预案港口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资源、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九条危险货物管理港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管理制度,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标识、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条作业安全管理港口企业应当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制定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从业人员受到伤害。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港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港口企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防止污染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公开港口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信息,向港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港口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港口企业的安全运营,保护港口工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促进港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港口业务的企业,包括港口维护管理单位、港口装卸作业单位、港口运输单位等。
第三条港口企业应制定、实施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第五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
第六条港口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核,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港口企业应在制度公布后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能执行制度。
第三章安全责任的落实第八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港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港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确保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的落实。
第十条港口企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他们了解并能履行相关责任。
第四章港口安全设施的管理第十一条港口企业应建立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包括对港口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二条港口企业应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如防火设施、防爆设施、灭火设备、监控设备等,确保港口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港口企业应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港口作业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港口企业应制定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港口装卸作业、堆场管理、危险品运输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五条港口装卸作业应设定依法合规的作业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港口企业应定期开展作业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并能正确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
港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港口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港口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港口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港口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港口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港口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港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港口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条员工岗位变动或调离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对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港口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
第十四条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产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港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明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安全生产职责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教育职工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
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要及时报告。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落实防止事故的措施。
7、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定熟练工人带领,在未熟练前不得单独操作。
二)机电科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2、保证新投产设备,包括内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3、安排联系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等的检验发证。
4、制订贯彻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程,参与由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提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凡从事特殊设备的作业人员,需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作业。
2. 分管设备部门对起重机械、各种特殊设备的使用,应按照劳动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平时作业,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上机前检查,动力转动防护装置,须牢固可靠。
3. 电、氧、乙炔焊气瓶应按规定放置,保持间距、按章操作。
4. 分管部门对各种内燃和动力机械,应按规定大、中、小和正常的维护保养。
5. 对机械发生故障,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汇报,不得带病作业。
6. 对各种特殊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运行和修理记载,以便掌握设备使用情况。
二)安全教育制度1. 经常性地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不断学习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职能部门组织每年1~2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讲课。
2. 对新工人和新调动工种的人员,及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者,教育人员做好教育记录。
3. 人事部门应配合三级安全教育,凡新工人及“四工”人员进单位,应通知安全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教育。
部门和班组也要进行教育。
4. 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作业。
5. 公司根据不同时间的实际情况,利用多样形式的安全会议(职工大会、部门会议、班前班后会)。
黑板报、通讯、简报、事故现场分析会、广播来广泛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三)安全检查制度1. 每一次公司安全检查,应由公司领导参加,职能部门协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
2. 公司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部门每旬检查一次,班组每天都要检查。
3. 检查中应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并根据生产情况、天气变化或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重点的确定检查目标。
4. 对检查出的隐患,逐条整理,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有的整改项目确有一定难度,由公司领导研究。
但要落实有关部门做好临时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 对隐患整改项目,各部门应按职能部门的整改通知书整改。
执行好回应职能部门,可整改,而未落实整改的扣部门奖金。
6. 职能部门应做好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登记和整改通知书的送收,做到心中有数。
三、装卸部份操作规程一)装卸作业一般守则1. 凡从事港口作业装卸作业工人,必须身体健康,经医生鉴定患有严重耳聋、夜盲、高血压及精神不正常等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禁止从事装卸作业。
2. 担任装卸作业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装卸技能后,方可独立上岗。
3. 担任装卸作业的工人必须精力充沛,情绪饱满。
当发现有工前(四小时)喝酒或精神不振的工人,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装卸工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确需加班加点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同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备案。
4. 所有进入作业现场的职工,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要系牢),并根据不同货种和作业条件,按规定穿戴劳护用品。
5. 装卸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人指挥。
作业现场指挥员由当班现场干部担任;作业班组指挥员由班、组长担任。
无班组或临时组成的作业组,则由现场指挥指定临时负责人。
关下作业必须设报关人员。
6、开工前,现场指挥员或班、组长,在布置生产任务时,要有明确的分工和严密的作业程序,并针对任务特点、货种、机具条件、环境等提出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措施。
7. 操作前,应对下列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
(1)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2)是否已准备好作业必要的工索具。
(3)是否已拴好安全网,过档布。
(4)开舱后梁头是否卸空。
(5)夜间作业是否已备好足以保证安全作业的照明设备。
8. 在对本作业组使用的机械设备、工索具进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进行修复、更换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万万不可凑合使用。
9、作业中要做到:(1)精力集中,严禁嘻笑打闹等分散注意力的活动。
(2)禁烟场所(仓库、货场、码头、船舱等处)不得吸烟。
(3)不得在船上乱窜或进入船员生活区。
(4)按货种、负荷合理使用工索具。
(5)合理装车,注意货盘重心。
(6)挂钩、摘钩要思想集中,手势信号清楚熟练。
(7)装卸货物要遵守各类物资装卸安全质量标准和“四个关”、“五无”、“三标六清”、“五满意”的要求。
10. 码垛、拆垛时要谨慎小心,任何情况下都禁止“挖井”、“留山”、“抽心挖垛”,以防倒塌伤人。
11. 不准在舱口、码头边沿等处蹲坐,防止跌落;不得在船舱钢梁上行走或骑在钢梁上挂钩;不得在舱下有人的情况下,吊放钢梁及铺、揭舱盖板;不得在关下穿越或随关下、上(抢救伤员除外,但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披衣服或携带东西上下直梯。
12、吊机起吊货物进出舱口,报关人员要及时指挥舱内作业人员选择安全位置避让,谨防货物掉落,碰撞伤人。
13、船靠泊后应服从船舶和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依次上、下不得争先恐后。
船未靠妥,严禁跨档爬船。
上、下舷梯,脚要踏稳,手要扶牢。
14、库内作业要严格遵守仓库安全规定,服从理货员的指导。
15、配合机械作业时,还要严格遵守“港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关下、关路下严禁站人,不得乘爬拖车、铲车、平板车等车辆;不得随便摸弄机械设备。
16、担任船关操作人员,还应严格遵守“船关手安全操作规程”。
四、港机司机部分操作规程一)司机一般安全操作规程1. 参照机械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不得超负荷作业。
装卸机械司机必须经过训练,考试合格,取得装卸机械司机执照(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可驾驶。
女司机的头发必须卷入帽内,以利生产。
2. 作业前应检查机械周围,扫除障碍物。
3. 作业前检查各运转部位有无障碍物及其润滑情况,各紧固螺丝是否可靠。
4. 动力为内燃机者:起动前应检查燃润料及冷却水是否充足,各控制手柄、踏板开关是否处于空档位置。
启动后注意油压、水温及各仪表情况,车速逐渐加快,进行充分活车,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作业中严禁添加燃油。
5、动力为电动机者,启动时检查电路、电压及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各操纵手柄是否处于空档位置,确认电机工作正常后,才能开始作业、启动时应逐档操作。
在作业中如突然停电(没有申磁刹车的设备,应立即刹车),应把控制手柄放回零位,作业中不准带电进行调整或修理电气设备。
上班必须穿绝缘鞋才能上机。
6、作业前应检查信号及安全设备。
7、作业前应空车运转,确认各部位正常后方可作业。
8、每次作业前必须先鸣笛(或铃)。
9、作业中应集中精力,随时察看仪表读数,倾听运转声响,注意有无烧损异味。
10、作业中如发生机械故障,应尽快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在未查明原因或消除故障前,不要盲目作业。
11、作业中如遇有紧急情况(如严重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任何人呼号都应立即停车。
12、在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如大风、大雨、雾天等)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作业后把机械停在适当的地点,各控制手柄、开关等须放回空档,切断电源,处理作业遗留的问题,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
14、发生重大事故后,应保护现场。
15、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应进行定期检查。
二、门座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 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 作业前应做到:(1)检查周围环境,排除障碍,松开夹轨器和旋转刹车,把电缆放置在安全位置。
(2)空载试验。
起升、变幅、旋转一周,检查有无异常现象,各部位情况是否正常。
(3)重载试验。
将货物吊起,其高度不得超过0.5米,检查刹车是否安全可靠。
3. 作业中应做到:(1)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余光观望,起钩平稳,放钩轻准,稳中求快。
(2)起吊货物应垂直,货物吊起不宜过高,能越过障碍物即可,旋转时谨防本机与前后机械之间、平衡重与船之间、货物摆动与其他设备之间相碰。
(3)起吊货时,重钩必须通过安全网布,以防货物掉进水里。
(4)起吊长大笨重货物,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用安全索牵拉。
(5)遇有中间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放回零位。
如遇长时间停电应将货物落地。
(6)电机机体温度如超过规定,应停机检查,待温度降到允许工作温度后方可继续作业。
(7)遇有七级大风(包括七级)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范措施。
(8)打开警报器,以利安全生产。
4. 作业中“十不准”:(1)不准起吊重量不明、被压住的货物;(2)不准起吊撒漏、捆码不牢货物;(3)不准吊货在人上空通过或停钩;(4)不准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或加固作业;(5)不准在货物上或货盘上带人升降;(6)不准用吊钩牵拉货车或做顶拉、拔等作业;(7)在雨(雪)天作业时,不准移动电缆线插头;(8)不准用电阻器(电阻片)烘烤物品;(9)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的动作;(10)不准用两台门机合吊一件货物(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 作业后应做到:(1)作业完毕应将吊臂收到最小幅度,吊钩升到顶端,抓斗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离开机械前应切断电源,做好卫生,关好门窗、扭紧夹轨器。
(3)遇有大风警报时,做好防范措施。
三)电吊安全操作规程1. 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 作业前应做到:(1)检查周围环境,排除障碍,松开夹轨器和旋转刹车,把电缆放置在安全位置。
(2)空载试验。
起升、变幅、旋转一周,检查有无异常现象,各部位情况是否正常。
(3)重载试验。
将货物吊起,其高度不得超过0.5米,检查刹车是否安全可靠。
3. 作业中应做到:(1)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余光观望,起钩平稳,放钩轻准,稳中求快。
(2)起吊货物应垂直,货物吊起不宜过高,能越过障碍物即可,旋转时谨防本机与前后机械之间、平衡重与船之间、货物摆动与其他设备之间相碰。
(3)起吊货时,重钩必须通过安全网布,以防货物掉进水里。
(4)起吊长大笨重货物,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用安全索牵拉。
(5)遇有中间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放回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