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注:本表所称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造成3人(含3人)
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含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