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制作与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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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箱制作与安装合同(总7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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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地下车库灯箱
制作与安装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市场地下车库灯箱制作与安装工程
发包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市场地下车库
签订日期: 2016年 10 月日
甲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市场地下车库灯箱制作与安装工程,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1、制作物类型:地下室车辆引导灯箱
2、制作物规格和数量:龙门牌4套(规格6000*600*160mm);双
面车辆引导灯箱68套(规格2200*360*160mm);双面电梯灯箱
28套(规格800*315*115mm);出口引导标牌95套(规格
500*400*3.0mm)。
3、制作物安装地点:**市场地下室
4、合同工期:共_15个工作日,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乙
方必须于开工之日起主材料进场,不得影响总包单位进度。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运输、包安全、包协
调、包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大包干方式。
二、灯箱制作、安装与验收
1、灯箱制作安装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施工,未经甲方同
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国家规定采购材料;要严格按照施工
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施工;乙方不得随意降低质量标准。
3、乙方应严格仿照甲方前期已经制作的灯箱样板为基准制作。
4、灯箱制作安装期间,乙方须妥善管理施工人员及现场,因违反施
工现场门店、物业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导致发生
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验收流程:自灯箱制作安装完毕后三日内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并同时向甲方提供制作物照片一张留存。甲方完成验收后,将出
具验收单。该验收单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并作为双方最终
费用结算之依据。
6、若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免费修复或重新制作,由此导致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修复或重新制作后仍不合
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外,乙
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质量保修
1、乙方承诺对其制作安装的灯箱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壹年。
2、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安装质量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乙方须保证在
2日内及时修复,逾期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因此产生
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期内对同一缺陷返修超过两次,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则甲方
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修复或重新制作,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含税价)
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元整)。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
价将作为工程结算、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项目内容修改的计
价依据。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
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报批费以及
人工材料的涨价风险。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
2、本合同签订且主要材料进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施工安装完毕验收合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
的95%,留存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行
为,则甲方自质保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全额
无息支付至乙方。
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
票。开具的发票应符合当时税法的相关规定,如所开发票不符合税
法的相关规定,或乙方未及时提交上述发票,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
款。如事后发现是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虚开、伪造、借用、盗
用、擅自制造、变造的,乙方应按相同金额重新向甲方开具合法的
发票。由此产生的税金、费用以及发票相关的法律风险应当由乙方
承担。工程款付至95%时,乙方需提供至结算总价金额的等额发票,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至乙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为止。
五、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1、工程量:按经甲乙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
2、计价原则:按以下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后,下浮10%进入结算价
款。
①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14]112号文中规定的人工工资综合工
资单价与最低工资单价的平均值执行;
②套用定额:套用2014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
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
③计价程序及取费标准:按照湘建价[2014]113号文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
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执行,不计取养老保险;
④主材价格:按照施工同期《岳阳工程造价》中发布的预算价格
执行,没有预算价格发布的,则上报主材价由甲方确定其价
格;
⑤计时工:不分工种按76元/工日计算,除税金外不再计算其他
任何费用,在结算书中单列;
⑥包干价项目:包干价为全费用价格,结算时不再计算税金、利
润及其他任何费用,在结算书中单独列项;
3、合同中已包含但实际施工中未做的工程或施工未达到图纸及规范要求的
工程,在结算时按本合同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计价原则进行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有权检查制作质量及工程安装质量,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的
检查工作。
3、甲方及时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因设计变更所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在
工程总额中相应增减。
4、监督乙方进场后的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
延误,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图纸和技术要求制作灯箱,不得随意更改灯箱
的制作安装要求。
6、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程部与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建筑总包
方工地管理制度,接受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全
套资料。按省文明施工工地标准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施工
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灯箱制作安装任务。对
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核实并书面认定后,工期可以
顺延:
①工程量增加或因设计变更加大难度;
②施工条件不具备,甲方通知推迟进场;
③工程款不能按要求及时到账,导致乙方材料不能按期到位,从
而影响工程进度;
④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
8、接到甲方工程安装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场,组织施工。
现场施工队伍及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证明,因
此缘故与相关职能部门产生的各类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
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负责对成品包装保护。安装完毕后,对每个灯箱都要进行清
擦,施工后遗留的垃圾必须清扫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10、施工期间严禁违章操作,如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则
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若因此使得甲方承担相应
的法律或经济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