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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措施发挥优势着力推进司法所建设

2009-8-18 来源:吉安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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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0日)

吉安市位于江西省西南部,全市辖10县2区1市、213个乡镇,面积2.53万平方公里,人口470万。近几年来,我们从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精神和司法部、省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要求,把司法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遂川县于田司法所和吉州区白塘司法所分别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先进司法所;有4名司法所长和3名司法助理员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个人;吉州区白塘司法所所长王佑伟被授予全市“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万安县司法局芙蓉司法所所长王新朋被授予“吉安市优秀政法干警”和“吉安市首届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高”字建所

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市有5个国定贫困县(市),财政比较困难,2004年以前,司法所有独立办公用房的屈指可数,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抓住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办公用房的机遇,积极争取支持,协调和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目前,我市151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

(一)高位推动,抓政策支持。市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均把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司法所办公用房所需经费列入县级以上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委常委会决定,每个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市级1万元,县(市、区)2万元。截止目前,县(市、区)及乡镇配套资金323.9万元。泰和县财政给新建所每所配套5万元,其螺溪司法所各项建设得到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的肯定。

(二)高标准建设,抓典型引路。通过考察论证,我们决定在每个县(市、区)选择两个条件相对优越的乡镇建设示范所。在建设中,我们和乡镇一道认真选址、设计,进行标准化建设,力争建筑上档次。每所面积不能少于150平方米,内设所长室、安置帮教工作室、资料室、法制宣传室、调解庭。并要求各县(市、区)在总结示范所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因地制宜。青原区天玉司法所为三层独楼,面积300多平方米;新干县沂江司法所设立了群众接待室,面积达50平方米。

(三)高要求促动,抓责任落实。市、县(市、区)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乡镇司法所国债资金建设领导小组。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强烈的使命感将这一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实施方案。每批项目下达后,我们都及时召开县(市、区)司法局长会议进行专门布置。市局成立了4个督查组,由领导带队,分片进行经常性督查。同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和分管领导。目前,全市有156 个司法所有独立的办公房,做到办公用房面积每所平均212.8平方米,全市有78个司法所配备了电脑、46个司法所配备了摩托车、8个司法所配置了空调。

二、突出“严”字运作

台搭好了,如何唱戏,如何唱好戏,如何让基层司法所作用得到最大效应的发挥,我局从理顺司法所体制入手,规范司法所运作,使司法所建设步入良性发

展轨道。

(一)立户列编从严。为解决多年来困扰我市司法所建设的立户列编问题,我们根据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分别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重点阐述我市司法所建设的现状、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打算以及外地司法所建设的经验做法,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司法所为副科级单位,为解决全市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让我们信心倍增,此后,我们多次与市编办协调,争取支持。经过不懈努力,市编办、市司法局达成一致意见,联合下发了《关于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司法所的设置为一乡(镇、街)一所,管理体制为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每所定编2—3名,配所长1名,全面解决了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通过党委、政府或编制部门下文,明确了司法所的设置问题。

(二)司法所长配备从严。注重严把入口关,做到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年龄结构上,实行“三三制”,即三分之一为长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老同志,熟悉地方社情民意,经验丰富,业务熟练,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三分之一吸纳各乡镇和财政所转移的中层干部,年富力强,精力充沛,是司法所的中坚力量,能够独立开展工作;三分之一是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年轻同志,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培养潜力。文化层次上,明确规定所有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法律大专学历和非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全市配备大专学历的司法所长84 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司法所长39名。近几年,全市公开选拔司法所长33名,直接提拔司法所长78名。全市2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22个。吉州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乡镇(街道)百分之百建立了司法所,百分之百的司法所配备了3名以上工作人员,百分之百的司法所配备了副科级司法所长。永丰县在人事干部不便调动的特殊情况下,为了解决司法所长配备问题,毅然在全县公开招考了14名副科级司法所长。

(三)经费保障从严。一方面,由县(市、区)财政全额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另一方面,按照省司法厅、财政厅有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要求,全市司法所都落实了公用经费,并列入了财政预算。新干县、永新县、吉安县、安福县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并享有综治津贴。井冈山市采取由每个行政村转移支付中拿出一部分,乡财政配套一部分建立人民调解基金,专门用于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奖励费用。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都有了较大提高,有效地改善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夯实了基层、方便了群众,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维护稳定的作用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三、着力“实”字发展

“发展才是硬道理”。充分发挥职能,使司法所不断发展壮大,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几年来,我局从实际出发,在“实”字上下功夫,整体推进,使司法所建设稳步向前发展。

(一)强化职能出实招。人民调解方面,在全市推行“村聘民选”、“乡聘民选”人民调解工作,大大地激发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涌现出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先进人民调解组织,如青原区新圩镇街道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杨慧芝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中央信访工作督导组长副部级专员戴俭明看望杨慧芝时深情地说:“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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