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至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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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至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纲要
今后一个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时期,也是上海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瓶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攻坚阶段。

上海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方面,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为环保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和生态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效果明显,环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提高。

另一方面,上海的环保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人口和经济快速增长、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产业结构偏重导致资源环境约束仍较明显,灰霾、酸雨、臭氧、水体富营养化等复合型、区域型环境污染逐渐凸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因此,上海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把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实施第五轮(2012年-2014年)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线,坚持生态文明引领和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按照“四个有利于”和“四个转变”(发展理念从末端治理为主向源头预防、优化发展转变,控制方法从单项、常规控制向全面、协同控制转变,工作重点从完善基础设施向管建并举转变,区域重点从中心城区为主向城乡一体转变)的要求,以“削减总量、提高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为重点任务,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二、总体目标
基本完成污染减排等“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与任务,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到2014年,实现如下目标与指标:
1、基本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力争全面建成“十二五”重点减排工程,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减排指标的排放量逐年下降,挥发性有机物、总磷的排放量进一步下降。

2、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中心城区和郊区截污纳管完成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全市城镇污水污泥处理率达到80%;全市所有电厂实现烟气脱硝;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3、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完成2000项左右企业结构调整项目,工业企业逐步向104个工业区块集中,104个工业区块的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部纳管。

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形成特色,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4、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

饮用水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左右;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源控制体系、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和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体系;环保能力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左右,重点整治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水体富营养化和大气灰霾、酸雨、臭氧等复合型污染得到初步遏制;重点地区环境污染矛盾得到缓解,农村村庄改造率达到40%,郊区和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4%,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4平方米。

三、重点领域与任务
本轮计划重点推进污染减排、环境风险防控、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促进结构调整等四方面任务。

涵盖七大领域,分别为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污染控制、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调整、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同时,加强政策、法规、科研支撑和环保能力建设。

整个计划共安排260个左右项目。

(一) 水环境保护
以确保饮用水安全和改善水质为核心,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着力控制河道黑臭、富营养化等污染问题。

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

按照“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原则,大力推进水源地建设和集约化供水,基本建成东风西沙原水工程。

加快实施水源地环境整治。

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1)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与处理水平。

完成白龙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郊区8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工程和1座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增加处理能力102.1立方米/日。

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全面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一级A标准;其他地区执行一级B标准。

(2)实现污水收集管网与城镇发展建设同步。

中心城区完成白龙港片区南线东段输送干管和黄浦江过江管线工程。

以推进未纳管污染源纳管为核心,建设和完善郊区一、二级污水收集管网,共计新增管网244.5公里。

(3)着力推进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

全面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

(4)大力推进污水厂污泥处理和臭气治理。

完成竹园、石洞口、松江等4个污泥处理工程,编制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臭气整治规划并适时启动相关整治工程。

(5)推进再生水利用试点工程。

着力控制城市径流污染。

推进雨污混接改造示范工程建设。

完成10座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

制定并完善泵站优化调度运行制度,控制泵站放江污染。

深化河道综合整治与水生态修复。

完成42公里区域性骨干河道治理、35公里界河整治和22公里河道生态治理,河道水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

继续推进本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继续实施《上海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任务,进一步完善青西三镇水环境基础设施,完成大莲湖综合整治等工作,继续开展淀山湖蓝藻水华预警监测。

推进近岸海域环境治理与保护。

实施金山城市沙滩水域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奉贤区典型海岸侵蚀岸段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逐步修复本市近岸海域典型受损的生态系统。

(二)大气环境保护
以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细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加强区域污染联防联控,着力控制酸雨、灰霾、臭氧等大气污染问题。

深化电力行业大气污染治理。

完成11家电厂共计9174MW机组的烟气脱硝等相关技术改造。

全市燃煤火电机组实施除尘改造。

完成长兴岛第二电厂、金山石化自备电厂5#、6#燃煤机组的烟气脱硫升级改造工程。

关停闵行电厂13#、14#机组。

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监管,进一步提高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效率。

继续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污染治理。

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完成1000多台中小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推进全市20吨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达标改造。

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控制。

继续坚持公交优先战略。

做好新车提前实施国V排放标准的各项配套准备工作。

基本建成本市营运性车辆简易工况法检测网络。

2013年底前完成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

淘汰6万辆(80%)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国Ⅰ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和全部财政拨款的黄标车。

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控制。

以文明施工、道路冲洗、建筑工地在线监控等为重点,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治理试点示范。

加强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

(三)固体废物处置和噪声污染控制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以提升能力和完善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防治结合,加强轨道交通、机动车、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控制。

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市推广,同步健全城市化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中转设施。

继续推进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老港内河、老港渗沥液应急排放管道等老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7座郊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并提升处置能力。

继续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基地建设,完善崇明岛危险废物处置系统。

完善全市危险废物专业运输体系,启动医疗收运处置系统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

推进重点企业和工业区提升固废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配套能力建设。

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在对现状进行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轨道交通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推进实施。

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鸣执法,将机动车、非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

加强社会噪声管理,进一步规范文明施工,努力减少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开展低噪声路面试点工作。

(四)工业污染防治与产业结构调整
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思路,把促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积极推进104工业区块外现状工业用地的转型发展。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市完成2000项左右企业结构调整项目。

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12个区县104工业区块已开发地块污水全部纳管。

在吴淞、上海石化、上海化工区、高桥石化等8个大型工业区块和金山二工区、上海化工区奉贤分区建设环境空气特征因子自动监控系统。

同时,针对污染矛盾较突出的工业区,继续推进绿化隔离带和居民动迁工作。

推进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推进南大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深化金山卫化工石化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高桥石化地区污染治理。

(五)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以推进农业污染减排、发展生态农业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

着力推进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并以规模化场的治理带动散养户整治。

完成25家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建设10家大型牧场沼气工程,建成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站,继续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继续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三年累计推广绿肥种植90万亩、有机肥54万吨,新增5个万亩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点,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150万亩次,完成3万亩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推进11个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综合技术示范区建设,开展6个典型区域农业环境监测。

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建设5个秸秆收集及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580万亩次。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完成50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配套。

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为重点,完成300个村庄改造,受益农户6万户,农业地区农村村庄改造率达到40%。

加强农村分散中小企业治理与监管。

(六)生态环境保护
以提升城市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积极落实《上海市基本生态网络规划》,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全市绿地林地系统。

积极推进外环生态专项建设,完成建绿400公顷以上;推进宝山区大场公园一期、浦东东沟等楔形绿地,吴泾化工区、宝山南大地区等绿化隔离带,黄浦西藏路大吉路绿地、闸北中兴绿地等公共绿地,浦东周康航、闵行浦江等大型居住社区结构绿地建设;新增屋顶绿化30公顷;新增生态公益林3万亩。

继续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

严格实施《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完善崇明岛饮用水源、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崇明岛生态环境预警监测评估体系,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进一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加强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继续推进东滩互花米草生态控制与鸟类栖息地优化工程。

完成全市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

大力推进各级生态创建。

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生态区建设。

全市创建2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

(七)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继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加强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项目、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试点、白龙港工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深化汽车零部件
再制造试点等再制造工作。

(2)大力推进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提高废旧服装、粉煤灰等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

(3)构建信息化的城市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

推进电子废物回收和拆解、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系统建设。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

不断扩大清洁生产试点面,三年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1000家。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重点推进张江、漕河泾等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园区,推进青浦工业区等创建市级生态示范园区,并出台市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指标体系与管理办法。

(八)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机制和污染减排责任制。

加强固体废物、社会噪声、环境应急、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立法和地方标准制订工作,并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
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头控制机制。

进一步强化环境经济政策激励引导,重点完善污染减排、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结构调整、生态建设等激励政策。

同时,加强科技支撑、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化和环境宣教等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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