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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2020年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作者:空青山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时间:2020.12.13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背景为了规范投标评标工作,保证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投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评标办法适用于招标人通过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标的工作。

第二章评标基本原则第三条公开透明原则评标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全程记录并留存有关评标活动的记录,确保公正公平。

第四条单一性原则评标工作应当以评审小组的独立意见为准,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承诺与义务第五条投标人义务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提交投标文件,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合法。

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报价等内容合理、可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和评标会议,并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解答问题。

第六条招标人义务1.招标人应当通过公告等方式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提供招标信息,并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2.招标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保证评审小组成员独立、公正,不与投标人存在利益关系。

3.招标人应当制定合理、适用的评标办法,并及时向投标人公示。

第四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七条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报价、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等因素。

第八条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2.评标委员会对详细评审的投标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3.评标委员会形成评审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第五章保密与异议处理第九条保密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妥善保管评标活动中获取的投标文件、评审意见等相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十条异议处理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据。

2.招标人应当及时组织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并对异议进行处理,及时通知投标人处理结果。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模板】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模板】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

二、评标办法(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二)具体评审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详见后附表一初审表)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审结果为“通过”或“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详细评审。

分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详见后附表二详细评审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优先,同等条件下按服务方案的优劣顺序排列。

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 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评标程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第二个信封算术性修正;第二个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第一个信封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个信封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委会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

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

本项目评审方法由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组成。

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一)初审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二)比较与评价1、商务评价;2、技术评价;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

3、价格评估;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标准权重分配技术评审表(50分)该项评分为零分。

商务评审表(20分)该项评分为零分。

价格部分(30%)经评委会审核后,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最低投标报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

即:评标基准价=有效最低报价=价格部分权重×100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部分权重×100评分汇总(1)商务总分=各评委评分总分÷评委人数(2)技术总分=各评委评分总分÷评委人数(3)价格总分=统一公式计算得分综合总分=技术总分+商务总分+价格总分(每次评分汇总均精确到二位小数)推荐结果(1)评委会将各投标人商务、技术、价格三部分得分汇总,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总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

(2)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办法及细则

评标办法及细则

附件A:评标办法一、总则(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指标进行评审。

(三)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2.澄清(若有必要);3.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4.提出评审意见,综合评分,写出评标报告。

二、评标委员会(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有限低价评标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有限低价评标法。

在通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在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内,选择通过符合性审查和合同条件审查,最终评标价最低,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承诺并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

2.评审标准2.1评审计算标准有限低价评标法评审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确定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及其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

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招标人报价×(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招标人报价扣除暂定金额(含计日工)后的值×(1+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招标人报价调整系数采用商业摇号机在开标现场从招标文件公布的系数中随机抽取。

第二阶段为确定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

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的投标人报价范围应在调整后的招标人报价的110%(含110%)至80%(含80%)之间,超过该范围的投标人报价不参与招标人标底价计算。

第三阶段为确定招标人标底价。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及其对应的调整系数。

招标人标底价的确定方法共有八种,对应不同的招标人标底价确定方法,每组八个系数;第四阶段为确定复合标底。

依据有效投标人的数量确定计算复合标底的A、B值的权重系数;第五阶段为确定合理评标价的范围。

合理评标价在复合标底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作为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投标人的评标价在此范围外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如果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均偏离合理评标价范围[复合标底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价在招标人报价的110%(含110%)至80%(含80%)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与复合标底×95%后的数值进行比较,按照两者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政府采购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符合招标人提出的资格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审标准2.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3.1.1 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2(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招投标评分办法

招投标评分办法

招投标评分办法招投标评分办法1、评标原则为确保公平公正,评标过程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评标过程应对所有投标人公开透明,确保公正竞争。

- 一致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根据统一的评标标准,以一致的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

- 客观性原则:评标结果应以客观的评标标准和证据为基础,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 充分性原则:评标标准应全面、充分地反映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2、评标方法评标过程采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考虑技术方案、报价和服务承诺等因素,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2.1 技术方案评分技术方案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指标进行评分,每个指标的权重不同,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及清晰度(权重:30%)- 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及创新性(权重:25%)- 技术方案的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权重:25%)- 技术方案的风险评估及风险应对措施(权重:20%)2.2 报价评分报价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指标进行评分,每个指标的权重不同,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报价金额(权重:70%)- 报价合理性(权重:30%)2.3 服务承诺评分服务承诺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指标进行评分,每个指标的权重不同,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范围(权重:40%)- 交付时间承诺(权重:30%)- 售后服务承诺(权重:30%)3、评分方法每个评标委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分,评分采用整数评分法,分值范围为0-100分,其中:- 90分以上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70-79分为合格- 60-69分为基本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4、评标结果确定根据各投标人的评分情况,在评标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综合评议,并确定投标人的排名。

最终中标人将根据排名确定。

附件:- 附件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二:评分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 招标文件:根据招投标法,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统称。

- 评标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用于评定投标人技术方案、报价和服务承诺的标准和要求。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5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评标方式(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价格分……………………… 45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预算价90%的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其详细合理的报价成本分析说明及提供所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供货的价格单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评标委员会根据此成本分析认定是否属于恶意竞争。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恶意低价竞争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45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货物安装调试及检验验收
4
具有科学完善的设备安装调试流程和检验验收方案,整个安装过程派技术人员跟进,做好厂方和使用科室的沟通桥梁。在安装、检验、使用等各方面有关人员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保证设备测试、安装、操作的安全性,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方案完善的得3-4分;有缺项漏项、部分科学合理,可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类似业绩
12
近三年供应商或所投货物制造商有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核心产品为主),每个得2分,最多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
部分
50分
技术参数30ຫໍສະໝຸດ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0分,采购文件第三章中标注“▲”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
30分
投标报价得分
30
磋商小组对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得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标注“▲”的技术参数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技术证明文件(须由所投货物制造商或其直属机构盖章)予以佐证,证明文件包括该产品技术白皮书或第三方检验报告或所投货物制造商公开发行的宣传资料。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不响应。)
货物选型
4
所投货物选型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和实用性强的得3-4分;所投货物选型合理、功能齐全的得1-2分;所投货物不符合项目需求得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打分制□评定分离1项目负责人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出题,题目应为两道主观题,涉及工程概况和投标技术方案。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可采用打分制和评定分离。

1.1打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7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确定中标人候选人的方式详见前附表。

1.2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7款规定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家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十日内确定中标人,公布中标人的同时公示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2.评审标准2.1形式性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形式性评审不合格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不响应发包价的(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项目)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人期望值的;(5)信用分未达到信用分筛选要求的(如使用)。

2.2入围筛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2.2.1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3资格审查2.3.1基本材料: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需在“昆山市智慧住建系统”中上传(第2-6条绿化施工及绿化养护工程可不提供),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分专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需提供);3.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4.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有效期延期一栏)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申请表;5.建造师注册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如有)、增补专业一栏);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电子证书)(含有效期延期一栏)。

(完整)招投标评分办法

(完整)招投标评分办法

(完整)招投标评分办法【文档】招投标评分办法【文档编号】x【适用范围】本招投标评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的招投标项目。

【编写目的】为了确保我公司所有招投标项目评分结果的公正,合理,科学,该招投标评分办法得出。

【评分标准】1. 投标报价(10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报价进行评分,报价最低省50分,其余投标报价比例分配分数。

2. 经验与能力(100分)(1)经验(30分)评估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相关技术的成功应用经验及技术人员的经验;具有相关经验的投标人将得到更高评分。

(2)能力(70分)参考投标文件要求的人员数量与人员级别(高、中、低)来决定评分。

3. 项目时间安排(100分)考虑投标人提交的项目时间表及项目计划,对其完成时间给予评分。

4. 商务方案(100分)(1)合同条款(50分)对于投标人提交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对于器合同条件要求合理的投标人,给予更高分数。

(2)技术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合格的技术方案将得到更高评分。

(3)风险控制(20分)评估投标人提交的风险控制措施,合理的措施将得到更高的评分。

(4)售后服务(10分)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保障计划及服务承诺进行评估,合适的服务承诺将得到更高评分。

【评分说明】1. 评委会由五名专业技术人员和三名法律人员组成。

评分标准以评委会的共识为准。

2. 投标文件在做出评分前,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 投标人可在对评分结果不满意时,申请复核或作出说明。

评众会将考虑其声明,并决定是否重审。

【附件】1. 投标报价表2. 技术方案3. 合同条款4. 售后服务保障计划5. 其他有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资格审查:指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形式、齐全性、真实性和合规性等方面的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 合同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约定的合同条件,包括了商务部分和法律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
综合实力部分
35
评分准则
3.1
投标人资质认证情况
2
投标单位的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实践教育活动组织、研学旅行等相关业务。并获得市文体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证明文件:1)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3..2
注册资金
2
横向比较。证明文件:1)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投标人认证情况
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证书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网站O的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技术部分
50
评分准则
2,1
研学活动
实施方案
5
(一)评分内容:
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策划出完整的研学实践活动方案(对活动主题、意义、内容、行程作出详细说明),且要体现出教育意义。
(1)课程方案全面完善,设计目标清晰明确。
(2)课程方案一般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具有较强教育意义。
(3)课程方案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实施性。
2.为本项目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中全部具有研学教育指导师(中级)或以上证明的,得8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提供团队成员提供导游、教师、研学实践等相关领域证书。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办法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办法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ABC单位XYZ(货物)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性价比法,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总分为XX 分,其中技术分B分(不低于50%)、商务分C分(不高于20%)、资信及其他D 分(不低于20%)。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金额单位:万元)所得的商数,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

评分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4位。

投标人评标总得分= (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 投标报价(万元)二、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不另设上限价的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但投标产品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除外。

2.上限价或预算价在时公布。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一)技术分(B=65分,不低于总分值的50%)1.满足招标货物的所有功能(20分),缺少必要功能的投标无效;功能项目齐全且明显多于招标需求的,得20分;功能项目齐全且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10-15分;缺少选用(辅助)功能的,每项扣 5-10 分,缺少选用(辅助)功能 3 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2.满足招标货物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20分),任何一项性能指标或者不可偏离的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的,投标无效;所有不可偏离指标均满足且多数指标明显优于招标需求的,得20分;不可偏离指标满足且多数指标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10-15分;允许偏离的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5 分,指标负偏离 3 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政府采购评标方法

政府采购评标方法

政府采购评标方法及程序第一章:评标办法为了规范天津市政府采购评标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第二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一)标准定制商品;(二)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货物;(三)项目要求具体、工程量明确、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四)通用服务项目;(五)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第三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二)投标的价格最低。

第四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五条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可采用综合评分法:(一)专业性较强、技术服务要求较高的项目;(二)对其技术、性能和服务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第五条综合评分法应当在事先招标文件中细化和明确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在内的评分因素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招投标评分办法

招投标评分办法

招投标评分办法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0、开标20.1开标时间:(见前附表)20.2开标地点:(见前附表)20.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代表人(携带授权书)持身份证明和交纳投标保证金证明参加开标会议,与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出席。

21、无效的投标文件21.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21.1.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21.1.2未密封或密封不完整或未按规定密封的。

21.2经评委会审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21.2.1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1.2.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没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和加盖公章的;21.2.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没有工期、完成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21.2.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1.2.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1.2.6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认为其不合理、不可信的,按废标处理。

21.2.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评标2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9 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6人(含注册造价师2人),招标人代表3人。

22.2评标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遵循下述原则进行评标:22.2.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相关规定;22.2.2择优定标的原则: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济合理、科学且可行性强;22.2.3评标采取集体评议,评委打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去掉两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即为该单位投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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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评审标准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评注册资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项规

审出版物发行或经营许可证标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准社会保险证明
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符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标记


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性审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项规定
提供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符合第四章“政府采购公开采购内容要求”规定
符合第二章第四节第 19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未按规定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金额不足的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偏离或保留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有重大
偏离或保留的
投标报价合法性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投标文件组成是否合理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条款号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报价计分40分
样书质量计分15分
分值构成
综合实力计分20分
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计分20 分
综合评分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明显高于或
低于市场价格的视为无效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为评审基准价。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本采购招标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供应商的投
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作废处理:1.对投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
招标控制价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的;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
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评分分值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细则详见下表)

项目评分标准

<60%每降 1%加分,最多得 40 分。

投标报价基准折扣
1=60%32 分
(满分 40 分)率 60%
>60%每增加 1%扣 2 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至少提供50 本 30 家出版社以上《 2010-2011 年河
样书质量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中的图2书作为样书,样书纸质质量好,印刷清晰,着色均匀,装订(满分 15 分)
牢固的得 10-15 分;样书质量较好的得 5-10 分;样书质量较
差的得 0-5 分。

1、注册资金(满分 2 分)。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1000 万
(含)以上的得 2 分。

2、证书(满分 3 分)。

投标单位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获得 T280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证书的得 1 分,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 1
分。

综合实力3、社保证明(满分 2 分)。

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近十二3个月 5 人以上参加社保的缴纳票据原件得 2 分。

(满分 20 分)
4、出版物发行员资格(满分 3 分)。

能提供单位员工
(3 人)中级(含)以上出版物发行资格得 3 分。

5、无违规违纪证明(满分 1 分)。

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
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出具的违规违纪证明(2012 年 12 月后开具
有效),得 1 分。

6、信用评估报告(满分 2 分)。

投标单位提供信用等级
证书或信用评估报告的得 2 分。

7、审计报告(满分 2 分)。

投标单位提供法定的中介机
构审计过的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得 2 分。

8、企业业绩(满分 5 分)。

投标单位需提供2010 年元
月以来不少于 100 万人民币以上的图书供销合同 5 份,每份 1 分,
共 5 分。

(备注:提供的每份合同须有配套中标通知书、验收报
告和相应的供货发票存根,否则不得分)
以上 8 项开标时提供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否则不得分。

1、承诺到货率(满分 5 分),投标单位承诺30 日内严
格按招标方提供的图书征订目录配货到达100%供货率的得 5
分,达到 98%以上的得 3 分,小于 98%的不得分,提供具体书售后服务及优惠条面承诺,否则不得分。

4
件(满分 20 分)2、售后服务体系(满分 10 分),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措
施具体、全面、完善。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情况(1-10 分);
综合评价
5
(满分 5 分)1.评标方法
3、优惠条款(满分 2 分),与本次项目相关的优惠条件, 1-5 分
评委根据招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单位实力,综合评定后独立打分, 1-5 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初
步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资格审查文件。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
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
评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 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
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
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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