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宾阳县黎塘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2020)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宾阳县黎塘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2020)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2018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8〕29号)提出:“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激发广西乡镇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自治区于2019年11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财预〔2019〕203号),探索构建与经济发达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

2020年2月,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黎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南办字(2020)13号),依托现有黎塘工业园区的产业资源,扩大黎塘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

2020年4月,县财政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以及《中共宾阳县委办公室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黎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宾办字(2020)7号)精神,结合黎塘镇税源结构、收入规模、支出保障、人员情况及经济发展等情况,拟定了《宾阳县黎塘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方向、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步骤,探索建立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相匹配、顺应城乡融合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以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基础,科学划分县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现收入来源与支出责任相匹配。

(二)保持县镇财力格局总体稳定,黎塘镇收入实行属地征管、属地缴库原则,提高县镇共享财政收入的留存比例,新增财力及债券资金重点向黎塘镇倾斜。

(三)在核定财权和支出责任过程中,确保县镇两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得到保障,实现平稳过渡。

(四)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体制的导向作用,完善激励政策,有效调动黎塘镇当家理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方案》在收入征管方面的规定

除全县范围内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烟草、石油、电力等行业实现的收入做为县级收入外,黎塘镇辖区范围内以及黎塘工管委所属企业(包含宾州产业园企业)实现的收入,做为镇级收入,由黎塘镇负责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征管和缴库等。

四、《方案》在收入核算范围方面的规定

(一)税收分成收入。在明确县镇收入征管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属地原则,结合黎塘镇财政收支自给率,按税种划分县镇共享税收收入的分成比例,实现收入来源与支出责任相匹配。

(二)非税收入。黎塘镇辖区内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黎塘工管委宾州产业园范围内企业实现的各项非税收入(包含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

(三)转移性收入。包括县财政按照黎塘镇总人口数、财政供养人数以及区域面积等因素计算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以及自治区财政发行南宁市转贷的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和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黎塘镇中心学校所属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以及上级部门拨入的经费等。

五、《方案》在镇级支出责任方面的规定

结合黎塘镇财力情况,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明确黎塘镇支出责任,确保黎塘镇财政收支平衡。包括:

(1)按照相关政策和保障标准计算的,黎塘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

(2)各类人员经费以及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经费。包括各项改革性补贴、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遗属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开展组织党建、巡查执法、纠纷调解等业务专项经费

(3)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维护、设备的购置及维修以及工业园区建设及补贴性支出等。

(4)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

(5)黎塘镇存量债务以及新增债券还本付息支出。

六、《方案》在收入考核方面的规定

在明确县镇收入征管责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减税降费政策、税源及资源禀赋、疫情防控等因素,以2019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数和全县确定的增长目标来确定黎塘镇2020年财政收入基数。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存在不确定性,2020年暂时不纳入收入考核基数。

2020年,以县财政核定的收入基数为考核基数,以后年度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不

完成考核基数的,在年度财政结算时按不完成收入的比例相应扣减黎塘镇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七、《方案》贯彻实施的具体举措

(一)加强领导,稳妥推进。实施黎塘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落实黎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行动。县镇两级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县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宾阳县支行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细化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管理,依法征管。在人民银行宾阳县支行设立黎塘镇金库,实行专账管理。健全收入征管机制,强化征管,依法治税,严禁拉税或买税等行为,杜绝虚增、空转税费收入。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有效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

(三)强化监督,完善考核。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镇级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黎塘镇按照“三保”的顺序统筹安排支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包括收入增长、预算执行、预(决)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和激励制度,构建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财政管理体制。

九、《方案》实施时间及年限

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期二年。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